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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別人崇拜上帝守望台1989年 | 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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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7.(甲)什麼兩種情勢可以成為作出不同宣布的理由?(乙)這項宣布具有什麼性質?
16 有時犯過的未受浸傳道員對仁愛的協助沒有反應。或者未受浸的傳道員決定他不想繼續進至受浸的地步,於是通知長老他不想再作傳道員了。長老應當怎樣行呢?既然這些人其實尚未成為受上帝所贊許,會眾就不會採取開除的行動。把不肯悔改的犯過者開除的安排只是對那些「稱為弟兄的人」——意即受了浸的人適用。(哥林多前書5:11)可是,這意味到會眾對過犯不予理會嗎?不然。
17 長老們負責要「牧養所照管的上帝羊群」。(彼得前書5:2)兩位提出幫助的長老若決定未受浸的犯過者不肯悔改,因此沒有資格作傳道員,他們就會通知當事人。d如果未受浸的人告訴長老他不想再作傳道員了,他們便會接受他的決定。在這兩種事例上,會眾的服務委員會可以在適當的時候作出一項簡單的宣布,說:「___已不再是好消息的傳道員了。」
18.(甲)作了這樣的宣布之後,基督徒在決定怎樣行之際會將什麼事緊記在心?(乙)我們必須完全避開以往曾犯過的未受浸傳道員嗎?
18 在此之後,見證人會對當事人有什麼看法呢?在較早時候他是個參加聚會的「非信徒」。後來他想成為好消息的傳道員,而且也具備資格。但現在情形已改變了,因此他再次是個世俗的人。聖經並不要求見證人避免與這樣的人說話,因為他並沒有被開除。e即使如此,基督徒仍會對這樣一個不敬拜耶和華的世俗人保持謹慎,正如以色列人對未受割禮的外族移居者所為一般。這種謹慎有助於保護會眾不致受「一點麵酵」——腐化的影響——所傷害。(哥林多前書5:6)犯過者後來若表示衷誠渴望有人與他研讀聖經,而長老覺得這是適當的事,就可以作出這樣的安排;也許這可以幫助他再次體會到與耶和華的子民一起敬拜上帝是多大的權利。——詩篇100篇。
19.在有些事例上,長老可以怎樣私下提出進一步的幫助?
19 長老若察覺一個這樣的人對羊群形成異乎尋常的威脅,他們可以私下警告受影響的人。例如,以前的傳道員可能是個犯了縱酒或不道德的罪的青年。雖然已向會眾宣布這人不再是個未受浸的傳道員,他可能仍試圖與會眾裡的青年人作社交往來。在這種情形之下,長老會私下對受威脅的青年人的父母談及這件事,也許同時與受威脅的青年人談談。(希伯來書12:15,16;使徒行傳20:28-30)在罕見的事例上,當事人若騷擾聚會或強暴到危險的程度,長老可以告訴他會眾不再歡迎他參加聚會;他若試圖闖入聚會所,就會被視為非法侵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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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別人崇拜上帝守望台1989年 | 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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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以前我們完全避免與犯罪不肯悔改的未受浸者交談。雖然正如以上所作的調整表明,現在我們無需這樣行,但我們卻仍然應當留意哥林多前書15:33的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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