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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和華見證人——上帝王國的宣揚者
    • 第10章

      不斷加深對真理的確切認識

      耶和華見證人並沒有刻意創立新的教義、新的崇拜方式、新的宗教。相反,他們的現代歷史顯示,他們衷誠努力倡導上帝所感示的話語聖經的教訓。他們以聖經為一切信仰和生活方式的基礎。他們絕沒有發展一些反映出現代世界的放任趨向的信仰;相反,他們力求緊守聖經的教訓和第一世紀基督教的行為準則。

      在1870年代早期,查爾斯·泰茲·羅素和他的同工對聖經作了一番熱切的研究。他們清楚看出基督教國遠遠偏離了早期基督教的主張和行為。羅素並沒有聲稱自己是最先看出這件事實的人;他樂於承認,在他鑽研聖經的早期,他曾從別人獲得不少幫助。他表示很賞識宗教改革期間各項運動所成就的善工,承認這些運動使真理之光照耀得更明亮。他指名提及一些較他年長的人,例如喬納斯·溫德爾、喬治·斯特森、喬治·斯托爾斯和納爾遜·巴伯等。這些人曾在各方面幫助他對上帝的話語獲致清楚的了解。a

      他說:「我們所信奉的各項道理,雖然看來新穎獨特、與眾不同,其實在很久以前已經以某種形式為人所信了,例如——選召、無償的恩典、復原、稱義、成聖、得榮耀、復活。」但情形時常是,一個宗教團體對某項聖經真理了解得較清楚;另一個團體則對另一項真理認識較深。可是,他們時常未能有更大進步,因為他們被謬誤的教義和信條所縛束;這些信仰若非在古巴比倫和古埃及大為流行,便是從希臘哲學家接收過來的。

      但是,哪個團體憑著上帝的靈的幫助,逐漸再次辨明第一世紀基督徒所珍視的整個「健全話語的模式」呢?(提摩太後書1:13,《新世》)事實會證明誰的道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箴言4:18)耶穌吩咐門徒說:「[你們要]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誰會真正執行這件工作?誰會不但使人作基督的門徒,同時也『教導他們遵行耶穌的一切吩咐』?(使徒行傳1:8;馬太福音28:19,20)主耶穌曾將真正的基督徒比作麥子,假基督徒則比作稗子(這種野草在未熟之前與麥子十分相似);b他將兩者分別出來的時候是否真的已來到了?(馬太福音13:24-30,36-43)主人耶穌基督說世上會有一個「忠信審慎的奴隸」。當基督帶著王國的權柄臨在時,他會把進一步的責任交給這個奴隸,以便執行他預告會在這個事物制度末期進行的偉大工作。事實會證明誰是這個奴隸呢?——馬太福音24:3,45-47,《新世》。

      發出光來

      耶穌吩咐門徒要將他們從他所獲得的神聖之光與別人分享。「你們是世上的光,」他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馬太福音5:14-16;使徒行傳13:47)查爾斯·泰茲·羅素和他的同工清楚看出,他們有義務要發出光來。

      他們是否相信自己已擁有一切問題的答案,已見到真理全部的光呢?對於這個問題,羅素弟兄斬釘截鐵地回答說:「絕沒有;若要達到這個地步,非等到『完全之日』來臨不可。」(箴言4:18,《英王詹姆斯譯本》)他們時常把他們那基於聖經的信仰稱為「目前的真理」——不是說真理本身會改變,而是表示人對真理的了解是漸進的。

      這些熱切的聖經研究者絕不諱言,在宗教方面是有真理存在的。他們看出耶和華是「真理的上帝」,聖經則是他那真理的話語。(詩篇31:5,《新世》;約書亞記21:45;約翰福音17:17)他們意識到,還有很多事是他們尚未知道的;但他們從聖經獲得的知識,他們卻絕不怕懷著信念將其宣明出來。傳統的宗教主張和行為若與他們在上帝感示的話語裡清晰見到的真理有所抵觸,他們便效法耶穌基督的榜樣,勇敢率直地將謬誤揭發出來。即使這樣行會招來教士的譏嘲和仇視,他們也在所不惜。——馬太福音15:3-9。

      為要接觸到別人而在靈性上加以餵養,C.T.羅素在1879年7月開始發行《錫安的守望台與基督臨在的先聲》這份雜誌。

      聖經——的確是上帝的話語

      查爾斯·泰茲·羅素之所以對聖經具有信心並不是由於他接受當日流行的傳統觀念的緣故。相反,當時在許多人當中大為流行的乃是聖經批評。鼓吹這件事的人公然對聖經記載的可靠性提出挑戰。

      羅素年輕時曾加入公理會,並且在教會的工作上相當活躍。但是,傳統教義的不合理令他產生了懷疑。他發覺自己從教會所學到的道理,實在難於用聖經以合情合理的方式加以辯護。因此,他便毅然揚棄教會的信條,同時也撇棄了聖經。接著,他查考東方的各大宗教,但也無法對它們感到滿意。然後他開始納罕,聖經是否受到基督教國的信條所誤傳。一天晚上,羅素參加基督復臨派的一個聚會。他從聚會的資料得到頗大鼓勵,於是開始對聖經作一項有系統的研究。他可以看出,在他眼前展露的確實是上帝所感示的話語。

      聖經的內在和諧以及聖經的神聖作者的偉大品格使羅素深受感動。為了幫助別人從這些知識得益,他後來撰寫了一本稱為《上帝的歷代計劃》的書,在1886年發行。在這本書裡,他對於「以理智的眼光去看上帝的啟示——聖經」這個問題作了一項深入的討論。在該章的末了,他毫不含糊地說:「聖經內容的深刻、力量、智慧和範圍使我們深信其中的一切計劃和啟示絕非源於人,而是源於全能的上帝。」

      耶和華的現代見證人堅信整本聖經都是上帝的話語,這乃是他們的信仰基礎。在普世各地,他們擁有多種研究聖經的輔助讀物,使他們能夠親自查考證據,看出聖經的確是上帝所感示的。他們的雜誌時常討論這個題目的各方面。他們在1969年出版了《聖經真的是上帝的道嗎?》一書(英文版)。二十年後,《聖經——上帝的話語抑或人的話語?》對聖經的真確性重新作了一番檢討。這本書提出額外的證據去達致同一的結論:聖經的確是上帝所感示的話語。守望台社出版的另一本書(初版在1963年發行,後來在1990年修訂),稱為《『聖經全部都是上帝所感示而有益的』》。他們所出版的聖經百科全書,在1988年發行的《洞察聖經》,更含有進一步的詳細證據。

      憑著他們對這些資料所作的個人閱讀和集體研究,他們堅信雖然上帝在一段長達1600年的時期中,任用大約40個人去將聖經的66本書記錄下來,上帝自己卻以他的靈積極指揮寫作的工作。使徒保羅寫道:「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提摩太後書3:16;彼得後書1:20,21)在耶和華見證人的生活上,這項信念是個強大的原動力。英國的一份報章評論這件事說:「見證人所做的每件事均有基於聖經的理由。的確,他們的一個基本信仰是,聖經乃是……真理。」

      認識真神

      羅素弟兄和他的同工繼續研究聖經,不久便看出聖經所描述的上帝並不是基督教國所信奉的神。這件事十分重要,因為正如耶穌基督說,得永生的希望有賴於人認識獨一的真神和他差來拯救人類的元首。(約翰福音17:3;希伯來書2:10)C.T.羅素和與他一同研究聖經的同工看出,上帝的公平是與他的智慧、愛心和能力完全保持平衡的,這些屬性在他的一切作為上均顯現出來。他們根據自己對上帝旨意的認識撰寫了一篇論文,解釋上帝何以容許罪惡存留,並且將論文編入一份書刊中。這是他們最早出版和銷流最廣的書刊之一。這本共162頁的書稱為Food for Thinking Christians(《給有思想的基督徒的靈糧》),在1881年9月的《錫安的守望台》專刊上首次發行。

      他們對上帝話語的鑽研幫助他們看出,創造者有一個專有名字,而且他使人能夠認識他並與他享有親密的關係。(歷代志上28:9;以賽亞書55:6;雅各書4:8)1881年10-11月的《守望台》(英文)指出:「『耶和華』乃是我們惟獨用來稱呼至高主宰的名字。他是我們的父,耶穌也將他稱為父和上帝。」——詩篇83:18;約翰福音20:17。

      次年,有讀者問道,「你們是否聲稱聖經並不主張有個三位一體的上帝?」《守望台》提出的答覆是:「不錯。恰好剛相反,聖經告訴我們只有一位上帝,他乃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萬物都是出於他的(他創造了萬有)。因此,我們相信只有一位上帝和父,也相信只有一位主耶穌基督。……但這是兩位個體,而非同一位個體。惟獨在協調一致的意義上,他們才是一體的。我們也相信有上帝的靈,……但這並不是一位個體,正如鬼魔的靈、世界的靈和敵基督者的靈均不是個體一般。」——《錫安的守望台》(英文),1882年6月刊;約翰福音17:20-22。

      對上帝的名字體會日深

      隨著時間過去,聖經研究者越來越體會到上帝的專有名字在他所感示的聖經裡居於一個極顯著的地位。可是,英文的天主教《杜亥譯本》和基督新教《英王詹姆斯譯本》,以及在20世紀發行的多種文字譯本,大部分都將這個名字隱藏起來。但有多部聖經譯本和聖經參考書表明,耶和華這個名字在原文的聖經裡出現過數千次之多——其實遠超過其他任何名字,而且比諸如「上帝」和「主」這類頭銜出現的次數加起來還多。作為『上帝名下的百姓』,他們對上帝名字的體會不斷加深。(使徒行傳15:14)在1926年1月1日的《守望台》(英文)雜誌裡,他們提出他們認為人人都必須面對的一個問題,那便是,「誰會尊榮耶和華?」

      他們對上帝名字的強調並非僅是牽涉到宗教知識而已。正如Prophecy(《預言》,1929年出版)一書解釋,一切聰慧的受造物所面對的最大爭論牽涉到耶和華上帝的聖名和話語。耶和華見證人強調,聖經表明上帝的名字必須廣為人知,而且人人都應視之為神聖。(馬太福音6:9;以西結書39:7)自古至今,上帝的名字受到很大的羞辱。不但那些公開蔑視耶和華的人肆意羞辱他,許多人也透過他們的錯誤主張和行為,誤傳了上帝而為他帶來羞辱。上帝必須將這一切屈辱清除。(以西結書38:23;羅馬書2:24)見證人從聖經看出,全宇宙和其中眾生的幸福都有賴於耶和華的名得以成聖。

      他們看出,在耶和華採取行動消滅惡人之前,他的見證人有責任和特權向人宣述他的真理。耶和華見證人一直在普世如此行。他們在履行這項責任方面十分熱心,因此在世界各地,若有人時常使用耶和華的名字,別人很快便會認為他是個耶和華見證人。

      揭發三位一體的主張

      作為耶和華的見證人,C.T.羅素和他的同工深感有責任要揭發一些誤傳上帝的主張,藉此幫助愛好真理的人看出,這些主張並不是基於聖經的。最先看出三位一體不符合聖經的並不是他們,c但他們體會到,若要作上帝的忠僕,他們就有責任要讓別人知道事情的真相。為了造益所有愛好真理的人,他們勇敢地把基督教國這個中心教義的異教根源揭發出來。

      1882年6月的《守望台》(英文)說:「許多異教哲學家發覺,加入新興的宗教[羅馬皇帝在公元第四世紀贊助的一種墮落腐化的基督教]會對他們有利,於是著手為此鋪路。他們試圖找出基督教和異教之間的共通點,藉此將兩者混合起來。他們相當成功。……既然舊神學擁有若干主神,還有許多分屬男女兩性的半神,異教基督徒(如果我們要創一個新詞的話)便為新神學定出一系列的新神來。因此,他們在這個時候創立了三位上帝——父上帝、子上帝及聖神上帝。」

      有些教士試圖使他們的主張帶有若干聖經色彩,就引用諸如約翰一書5:7一類的經文。但羅素弟兄提出證據表明,一般學者都知道這節經文曾部分受到竄改,由抄寫員將杜撰的句子加插在經文裡,以圖支持聖經所無的主張。其他擁護三位一體的人則引用約翰福音1:1,但《守望台》根據這節經文的內容和上下文加以分析,表明它其實並不支持三位一體的信仰。有鑑於此,1883年7月的《守望台》(英文)說:「我們若多點看聖經,少點看教會著作,所有人就會對這個問題清楚得多。三位一體的教義是完全與聖經背道而馳的。」

      羅素弟兄坦率地指出,人若一方面自稱相信聖經,同時卻提倡像三位一體這種與聖經主張背道而馳的道理,就愚不可及了。因此他寫道:「那些聲稱耶穌和父是同一位的人,陷入多麼混亂的矛盾中!這個主張如果屬實,主耶穌在地上時就是個偽君子了。既然他自己便是上帝,他卻假裝在禱告中對上帝說話。……再者,父一向都是不死的,因此根本不可能死去。若是這樣,耶穌又怎可能死去呢?耶穌若沒有死去,使徒宣布耶穌的死亡和復活,便是作假見證了。可是,聖經清楚表明耶穌確曾死去。」d

      因此,在耶和華見證人現代歷史的早期,他們已堅決棄絕基督教國的三位一體教義,轉而接納聖經本身那通情達理、令人振奮的主張。e他們將這些真理發表出來,使世界各地的人都有機會聽見。他們在這方面大力推行的工作,在規模上是古今任何個人或團體均無法望其項背的。

      死者的情況如何?

      C.T.羅素自幼便很關心那些沒有接受上帝的拯救安排的人前景如何。羅素還是個孩童的時候,他相信教士們所主張的地獄永火,以為這些人所傳的便是上帝的話語。他常在晚間走到街上,把一些經文寫在顯眼的地方,使路過的工人能夠受到警告而不致遭受永遠受苦的可怕懲罰。

      後來,他看出聖經其實並沒有這樣的主張之後,他的一位同工聽見他說:「如果聖經主張,除了聖徒之外其他所有人都會永遠受苦,我們就應當將這件事宣揚出去——不錯,每週、每日、每小時從屋頂大聲向人宣布。但聖經若沒有這樣的主張,我們就應當將事情的真相告訴別人,藉此除去上帝的聖名所受的污辱。」

      C.T.羅素在研究聖經的早期便清楚看出,陰間並不是人死後受苦的地方。在這方面,他很可能從《聖經考查者》的編輯喬治·斯托爾斯獲得幫助。羅素弟兄曾在寫作中表示對斯托爾斯十分賞識。這位學者從聖經看出死者的真正情況之後,曾就這個問題作了頗多論述。

      魂又如何?聖經研究者支持一般人的信仰,認為魂是人體內的屬靈部分,在身體死後會繼續生存嗎?剛相反,《守望台》在1903年說:「我們必須仔細留意,不是人有一個魂,而是人本身便是魂或生物。讓我們從自然界取一個例子來說明這件事——我們所呼吸的空氣。空氣是由氧和氮構成的,氧和氮本身並不是大氣或空氣;但兩者以適當的比例組合,所產生的便是大氣。魂的情形也一樣。上帝把我們每個人都視為一個魂,他從這個觀點對我們說話。他並不對我們的身體或對我們的氣息說話,而是對我們——有智慧的生物或魂——說話。上帝宣布,違反他的律法會招致什麼懲罰;當時他並非對亞當的身體說話,而是對那人,對一個魂,對那有智力的生物說話:『你!』『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犯罪的魂就必要死。』——創世記2:17;以西結書18:20。」這段話與《守望台》(英文)早在1881年4月所說的話完全一致。f

      那麼,靈魂不死的信仰是怎樣形成的呢?這個道理是誰始創的?仔細查考過聖經和宗教歷史之後,羅素弟兄在1894年4月15日的《守望台》(英文)寫道:「顯然這個道理並非來自聖經。……聖經毫不含糊地宣告,人皆有一死,人是可以死的。……我們查考一下歷史便會發覺,雖然上帝的見證人從沒有提倡靈魂不死的道理,這個主張卻是所有異教的精髓。……因此,其實蘇格拉底和柏拉圖並不是首先提倡這個道理的人:這個道理有一個早於這兩人,而且能力高強得多的倡導者。……有關這個道理的最早記載見於人類最古老的歷史書——聖經。鼓吹這個道理的偽導師便是撒但。」g

      打開「救火水管」撲滅陰間的火

      地獄永火的教義為上帝的聖名帶來了很大羞辱;羅素弟兄渴望把上帝聖名所受的污辱除去,因此他根據地獄永火這個題目寫了一份單張,稱為「聖經主張永遠受苦是罪的工價嗎?」(The Old Theology[《舊神學》],1889年),他在單張裡寫道:

      「永遠受苦的主張是源於異教的。可是,異教徒所信的主張並不像這個道理後來所演變成的那麼殘忍可怖。在第二世紀,名義上的基督教將自己的信仰與異教的理論混雜起來,永遠受苦的主張便逐漸被基督教所採納。大規模的叛道為原本的異教主張增添了現今一般人所信的恐怖細節;他們將它畫在教堂的牆上,正如在歐洲常見的情形一般,也寫在他們的信條和詩歌裡。他們蓄意歪曲上帝的話語,使它看來支持這個羞辱上帝的謊言。因此,目前一般人所懷的這個信仰並非來自主,也不是來自使徒或先知,而是來自妥協的精神;這種精神不惜犧牲真理和理智,懷著卑鄙的野心,為了爭取權力、財富和教友而恬不知恥地歪曲基督教的道理。古代的族長根本不知道罪人會永遠受苦這回事;猶太時代的先知不知道,主和使徒也不知道。但自從大規模的叛道發生以來,這一直是名義上的基督教的主要教義——他們利用這個毒計迫使世上輕信、無知和迷信的人盲目服從專制的統治。任何人若膽敢抗拒或否認羅馬的權威,教會便宣布他們會永遠受苦,而且只要教會有能力,甚至現今就將痛苦加於觸怒教會的人身上。」

      羅素弟兄深知,大部分明理的人其實並不相信地獄永火的道理。正如他在What Say the Scriptures About Hell?(《聖經怎樣論及陰間?》)這本冊子(1896年出版)中指出,「既然他們以為這個道理是聖經的主張,他們在辨識力和仁慈方面越增進,……以大部分人而言,他們便越厭棄上帝的話語,因為他們誤以為聖經鼓吹這個主張。」

      為了帶領這些有思想的人返回上帝話語的懷抱,羅素在冊子裡列出《英王詹姆斯譯本》中曾提及陰間的每一節經文,使讀者能親自看看這些經文怎樣說,然後他評論說:「感謝上帝,我們在聖經裡找不著教會的信條、詩歌和許多牧師所提倡的永遠受苦之地。我們所找著的是『陰間』、希屋爾、海地斯,亦即人類由於亞當犯罪而被判前往的地方,但主的死亡卻將所有人從其中救贖出來。我們看出『陰間』便是墳墓——死亡的情況。我們也留意到『地獄』(磯漢拿——第二種死亡——完全的毀滅)。人若已得蒙救贖,對真理有清楚認識,並且有充分能力按之而行,但卻蓄意選擇與上帝和公義為敵的途徑,從而揀選死亡,所有這樣的人就會遭受『地獄』的最終懲罰。我們的心都一致說,阿們。萬世之王啊,你的道途義哉!誠哉!主啊,誰敢不敬畏你,不將榮耀歸與你的名呢?因為獨有你是聖的。萬民都要來在你面前敬拜,因你公義的作為已經顯出來了。」——啟示錄15:3,4。

      羅素的主張使基督教國的教士們大感難堪,老羞成怒。1903年,有人向羅素提出挑戰,要與他作公開辯論。結果C.T.羅素和賓雪法尼亞州西部基督新教牧師協會的代言人E.L.伊頓博士舉行了一系列的辯論,死者的情況是論題之一。

      在這些辯論中,羅素弟兄堅決主張「死亡便是死亡,我們的親者去世之後便真正死去;他們不是與天使一同生活,也不是在一個絕望的地方與鬼靈同處。」為了證明這點,他提出諸如傳道書9:5,10;羅馬書5:12;6:23和創世記2:17的經文。他也說:「我和世上其他所有通情達理的人都會同意,按理說來我們的上帝具有怎樣的品格;聖經與這樣的觀點完全一致。聖經怎樣論及天父呢?他是公平的,他是智慧的,他是仁愛的,他是大有能力的。所有基督徒都承認上帝的品格具有這些屬性。若是如此,不論人犯了什麼罪,上帝若永遠處罰一個由他親手造出的生物,我們還能認為他是個公平的上帝嗎?我絕非為罪辯護;我自己沒有生活在罪裡,也從沒有提倡犯罪。……但是我告訴你們,我們的弟兄[伊頓博士]說四周的人肆意褻瀆上帝和耶穌基督的聖名,但他們都是受過教導去相信永遠受苦的道理的人。所有的殺人犯、竊賊和監獄裡的囚犯都受過教導去相信這個道理。……這些都是壞的道理;很久以來,這些道理一直傷害世界。它們絕不是主的教訓,但我們親愛的弟兄尚未把黑暗時代的煙塵從他眼中完全擦掉。」

      辯論結束之後,一個在場聆聽的教士上前對羅素說:「我很高興你打開救火水管,把陰間的火撲滅了。」

      為了把有關死者情況的真相廣傳出去,1905年至1907年間,羅素弟兄在一系列一日的大會中發表公眾演講,題目是「往返陰間!誰在那裡?其中許多人有希望出來。」這個講題十分引人入勝,結果引起了許多人的注意。在美國和加拿大各地的大小城鎮,舉行大會的禮堂均擠滿前來聽這個演講的聽眾。

      關於死者的情況,很多人均深受聖經真理所感動,其中一位是俄亥俄州辛辛那提的一個大學生,當時他正打算受訓成為長老會的牧師。1913年,這個學生從他的親兄弟獲得一本稱為Where Are the Dead?(《死者在哪裡?》)的冊子,作者約翰·埃德加是在蘇格蘭執業作醫生的一位聖經研究者。獲得這本冊子的學生是弗德烈克·法蘭茲。他仔細閱讀過冊子之後,堅決地說:「這便是真理。」他毫不猶豫地改變自己一生的目標,投入全時的傳道工作,成為派書者及傳福音者。他在1920年獲召到守望台總社服務。多年之後,他成為耶和華見證人治理機構的成員,後來更成為守望台社的社長。

      耶穌基督的贖價祭物

      1872年,羅素弟兄和他的同工進一步查考聖經,根據耶穌基督所獻的贖價祭物的觀點去重新檢討復原的問題。(使徒行傳3:21,《英王詹姆斯譯本》)羅素在希伯來書2:9讀到,『耶穌因著上帝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這節經文令他大感興奮。但他並沒有因此便相信萬人得救論,因為他深知聖經也說,人必須對耶穌基督懷具信心才能得救。(使徒行傳4:12;16:31)但他開始體會到——雖然並非一下子便完全看清楚——耶穌基督所獻的贖價祭物為人類打開多麼奇妙的機會。這項安排為人類開路,使他們能夠復得亞當所失去的東西——有希望永享屬人的完美生命。羅素弟兄在這件事上絕沒有表現被動的態度;相反,他看出贖價的深遠影響,便積極提倡這個道理。即使後來他的親密同工容許自己的思想受哲學的看法所腐化,他仍舊堅守立場,不為所動。

      到1878年年中,羅素弟兄擔任《清晨先聲》雜誌的副編輯已大約有一年半之久。這份雜誌的主編是N.H.巴伯。但巴伯在雜誌的1878年8月刊公開對聖經的贖價道理表現蔑視,羅素於是立即挺身維護這項重要的聖經真理。

      巴伯在「救贖」的標題下舉例說明他對這個道理的感想,說:「我對我的孩子或對一個僕人說,詹姆斯若咬他的妹妹,你便捉一隻蒼蠅,用針刺穿牠的身體,將牠釘在牆上,我就會寬恕詹姆斯。這個例子足以說明替代的道理。」巴伯雖然自謂相信贖價,卻聲稱基督透過自己的死亡為亞當的後代贖罪一事是「不符合聖經的,而且與我們的公平觀念大相逕庭」。h

      在接著一期的《清晨先聲》(1878年9月刊)中,羅素弟兄表示他絕不同意巴伯的主張。羅素分析聖經的真正主張,指出這些主張是與「上帝完美的公平」以及他透過贖價安排所表現的「莫大慈悲和愛心」完全一致的。(哥林多前書15:3;哥林多後書5:18,19;彼得前書2:24;3:18;約翰一書2:2)次年春天,羅素雖然盡力設法幫助巴伯以聖經的觀點去看這件事,卻勞而無功,於是便撤銷他對《先聲》的支持。從1879年6月刊開始,他的名字不再以副編輯的身分出現在這本刊物裡了。羅素在聖經的這個中心教義上採取堅決勇敢的立場,這件事產生了十分深遠的影響。

      耶和華見證人在他們的現代歷史上自始至終全力支持聖經的贖價道理。《錫安的守望台》的創刊號(英文,1879年7月)便強調「人在上帝面前的地位有賴於……基督的完美祭物。」1919年,萬國聖經研究會在美國俄亥俄州杉樹角舉行大會,秩序表上以大字印有「歡迎!所有對偉大的贖價祭物懷具信心的人」這句話。《守望台》的封面內頁繼續將人的注意引到贖價之上,它論及雜誌出版的宗旨說:「[本刊]鼓勵人對現正掌權統治的君王耶穌基督懷具信心,承認他所流出的血為人類打開了得永生的途徑。」

      循步漸進而非固步自封

      對上帝話語的清楚了解並不是一下子就獲致的。在許多事例上,聖經研究者明白真理模式的一個細節,但卻未能看清楚事情的全貌。可是,他們願意繼續學習。他們力求進步而非固步自封。他們很樂於將所學得到的知識與別人分享。他們絕沒有把認識真理的功勞歸於自己;相反,他們力求『受耶和華所教導』。(約翰福音6:45)聖經研究者體會到,耶和華在自己所定的時間以自己的方式使人明白他旨意的細節。——但以理書12:9;可參閱約翰福音16:12,13。

      學習新事物需要人在觀點上作出調整。他們若要承認自己犯了錯誤,毅然作出有益的改變,就必須謙卑自抑、虛懷若谷才行。這種特質及所結出的果子是耶和華所喜悅的,這樣的途徑也對愛好真理的人有很大的吸引力。(西番雅書3:12,《現譯》)但這樣行卻受到固步自封的人所譏嘲。這些人墨守由不完美的人所制定、許多世紀以來一直原封不動的道理,但卻以此自豪。

      主復臨的方式

      在1870年代中期,羅素弟兄和那些與他一同努力查考聖經的人看出,主復臨會是人目不能看見的。——約翰福音14:3,19。

      羅素弟兄後來說:「基督復臨派期望基督以肉身復臨,並且聲稱屆時除了基督復臨派的人士之外,世界和其中的一切均會在1873年或1874年被火焚燒。這種謬誤的主張令我們深感憂傷。他們所揣測的時間,所經歷的失望以及對主復臨的目的與方式模糊不清,或多或少地為我們所有渴望並宣揚基督王國將臨的人帶來了羞辱。由於一般人對主復臨的目的與方式懷有錯誤的見解,這促使我撰寫了一本冊子——《主復臨的目的與方式》。」這本冊子在1877年出版。羅素弟兄印行了5萬多本,然後將這些冊子分發出去。

      羅素在冊子裡寫道:「我們相信聖經的主張是,主來臨時及來到之後,有一段時候會保持隱形;在此之後,他會施行審判,並以各種方式顯現出來,使『眾目都看見他』。」為了支持這個看法,羅素討論諸如使徒行傳1:11(「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意即不受世人所留意)和約翰福音14:19(「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我」)。羅素弟兄也指出,1864年出版的《雙語對照強調譯本》,其中載有隔行的英文逐字直譯,提出證據表明派露西亞這個希臘字詞的意思是「臨在」。羅素分析聖經怎樣使用這個字詞,並在冊子裡解釋說:「通常用來指基督復臨的希臘字詞——派露西亞,時常被譯作來臨——總是指個人在場,已經來到、抵達;這些字詞從沒有好像我們使用來臨一詞一般,指當事人正在途中。」

      羅素討論基督臨在的目的,清楚指出這件事並不會在一個震撼世界、石破天驚的時刻中成就。他寫道,「像基督的第一次來臨一樣,基督的復臨會延續一段時期,而不是一件電光火石、瞬息即逝的事件。」他寫道,當其時「小群」會獲得獎賞,與主一同承受他的王國;其他的人,也許數目達億萬之多,則會有機會在一個像伊甸般美麗的地球上享有完美的生命。——路加福音12:32。

      僅在數年之間,羅素便根據他對聖經所作的進一步研究,意識到基督不但會隱形復臨,同時也保持隱形;甚至當他透過對惡人執行判決、將自己的臨在顯現出來時,他也不會為人所見。

      羅素在1876年首次讀到《清晨先聲》這本雜誌,由此獲知當時有另一群人也相信基督的復臨會是隱形的,而且他的復臨會使地上的萬族得福。這份刊物的編者巴伯先生也說服羅素,基督的隱形臨在開始於1874年。i後來,《錫安的守望台》在封面上刊出「基督臨在的先聲」這個次標題,從而將讀者的注意力引到基督的臨在之上。

      早期的聖經研究者看出基督的臨在是隱形的;這成為一個重要基礎,他們對許多聖經預言的了解均以此為根據。他們意識到,主的臨在應當是所有真正基督徒十分關注的事。(馬可福音13:33-37)他們對主的復臨極感興趣,而且意識到他們有責任向人傳講這件事;但是,當時他們尚未能夠看清楚所有細節。即使如此,上帝的靈使他們在很早時候便能夠明白的真理卻是不容忽視的。這些真理之一牽涉到由聖經預言標明出來的一個意義重大的日期。

      外邦人日期的結束

      聖經研究者一向都對聖經的年代推算極感興趣。耶穌曾在預言中提及「外邦人的日期」,但以理先知則報導尼布甲尼撒所做的夢,夢中有一棵樹的殘幹被箍住,經過「七期」。對於這兩件事,注釋家曾提出許多莫衷一是的見解。——路加福音21:24;但以理書4:10-17。

      早在1823年,約翰·A·布朗在他的著作(倫敦出版)中推算,但以理書第4章所提及的「七期」共長2520年,但他卻未能清楚看出,這段含有預言性的時期從何時開始及在何時結束。可是,他的確將「七期」與路加福音21:24所提及的外邦人日期連接起來。1844年,英國教士E.B.埃利奧特向人指出,1914年可能是但以理所說的「七期」的終止;但他也提出另一個看法,認為「七期」所指的可能是法國大革命的日期。1849年,倫敦的羅伯特·西利對事情提出類似的看法。至少到1870年,由約瑟夫·塞斯和他的同工所編印、在賓雪法尼亞州費拉德爾菲亞印行的一本著作提出若干計算方法,表明1914年是個意義重大的日期。可是,C.T.羅素在後來表示,書中論據所基於的年代計算是他無法接受的。

      接著,N.H.巴伯在《清晨先聲》的1875年8月、9月及10月刊設法把別人所提出的細節加以協調。巴伯根據英國教士克里斯托弗·鮑恩所輯集、由E.B.埃利奧特發表的年代計算指出,外邦人的日期始於西底家王按以西結書21:25,26的預言失去國位的時候。他宣告1914年乃是外邦人的日期結束的時候。

      早在1876年,C.T.羅素獲得了一本《清晨先聲》。他隨即寫信給巴伯,然後在該年夏季到費拉德爾菲亞與巴伯會商。他們的討論範圍,除了其他事情之外,包括各段含有預言性的時期。在此之後不久,羅素發表了一篇稱為「外邦人的日期:結束於何時?」的文章,根據聖經提出論點,認為證據顯示「七期會在1914年結束」。這篇文章在1876年10月刊的《聖經考查者》j中發表。1877年,N.H.巴伯和C.T.羅素合著的《三個世界與這個世界的收割》一書也提出同樣的結論。在此之後,早期的《守望台》(英文),例如1879年12月刊和1880年7月刊,均指出按照聖經的觀點看來,1914年是個深具重要性的年代。1889年,《千禧年黎明》(後來改稱為《聖經的研討》)的第二卷用了第4章整章的篇幅去討論「外邦人的日期」。但是,外邦人日期的終止具有什麼意義呢?

      聖經研究者並不完全肯定會有什麼事發生。他們堅信這個日期並不會導致地球被焚毀和全人類遭受毀滅。相反,他們知道這個日期會標明在上帝的統治權方面一個重大的轉捩點。起初,他們以為上帝的王國會在這個日期取得管治全世界的控制權。雖然這件事並沒有在1914年發生,他們對顯示這個日期的聖經預言的信心絕沒有動搖。他們轉而認為,這個日期所標明的乃是王國統治的開始點。

      類似的是,他們起初也以為,最後導致無政府狀態的全球動亂(他們認為這種情形會在『上帝全能者大日子』的戰爭發生時臨到)會在1914年之前便發生。(啟示錄16:14)但是後來,在1914年之前十年,《守望台》表示,導致一切人為機構毀滅的普世動亂會在外邦人的日期結束之後接踵來到。他們預料1914年會成為耶路撒冷的一個重大轉捩點,因為聖經預言說,『耶路撒冷會被踐踏』,直至外邦人的日期滿了。他們見到1914年逐漸臨近,但他們還未結束屬人的生命,「被提到雲裡」與主相遇——這乃是他們在較早時候所懷的期望——於是他們便熱切盼望這場轉變會在外邦人的日期結束時發生。——帖撒羅尼迦前書4:17。

      隨著歲月過去,他們查考又再查考聖經。他們對聖經預言的信心仍然堅強,也沒有由於未能得償所願,便不告訴人他們期望會有什麼事發生。對於聖經並沒有直接說明的細節,他們盡力避免表現武斷的態度;在這件事上,他們獲得不同程度的成功。

      「鬧鐘」是否響得太早?

      隨著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世界在1914年陷入極大的動亂中。有多年時間,人們僅是把這場戰爭稱為大戰,但這場戰爭並沒有直接導致所有現存人為統治權的傾覆。1914年之後,隨著與巴勒斯坦有關的事態發展,聖經研究者認為他們見到證據,表示以色列將有重大改變發生。但幾個月過去了,接著幾年也過去了,聖經研究者卻未如所期獲得屬天的獎賞。他們對此有什麼反應呢?

      1916年2月1日的《守望台》(英文)特別提及1914年10月1日,然後說:「以教會的經歷而言,這乃是聖經的年代計算向我們指出的最後一個日期。主有告訴我們,在那個日子我們會被提[到天上去]嗎?沒有。他怎樣說呢?他的話和聖經預言的應驗看來無可置疑地表明,這個年代乃是外邦人日期的結束。我們由此推斷,教會的『改變』會在這個日期或在此之前發生。但上帝並沒有告訴我們會有這樣的事發生。他容許我們作出這項推斷;我們相信,對各地親愛的聖徒來說,這證明是一項必需的考驗。」但這些發展有沒有證明,他們所懷的光明希望是徒然的呢?絕沒有。這只是意味到,事情發生得不像他們所期望的那麼快而已。

      1914年之前幾年,羅素寫道:「年代推算(一般的年代預言)看來並不是要提供給上帝的子民自古至今的精確時間資料。看來這件事的目的是要產生鬧鐘作用,在適當的時候使主的百姓醒覺過來,努力工作。……例如,且讓我們假設,1914年的10月過去了,但卻不見有外邦的勢力經歷嚴重的傾倒。這會證明什麼或否定什麼呢?這並不會否定上帝的歷代計劃的任何特色。在髑髏地獻上的贖價仍然生效,它保證上帝使人類復原的偉大計劃最終必然會實現。教會所接獲的『崇高呼召』,要與救贖者一同受苦,也以他的肢體或以新婦的身分與他同得榮耀,這件事仍然沒有改變。……惟一受到年代推算影響的,只是上帝為教會和世界實現這些榮耀希望的時間而已。……這個日期若過去了,我們所預期的事並沒有發生,這只是證明我們的年代推算,我們的『鬧鐘』,比預期早一點響起而已。在一個充滿喜樂和歡愉的大日子的早上,鬧鐘若早了一點喚醒我們,我們會認為這是一場大災禍嗎?當然不會!」

      但「鬧鐘」並沒有響得太早。難題其實是,「鬧鐘」響起之後,他們所經歷的事與他們所預期的並不一樣而已。

      若干年後,光變得比以前更為明亮;他們承認說:「許多親愛的聖徒以為一切工作均已完成了。……他們見到清晰的證據表明世界已結束了,天國已近,他們得救的日子業已在望,於是為此而歡欣鼓舞。但他們忽視了一件必須成就的事。他們必須把所獲知的好消息告訴別人,因為耶穌曾吩咐說:『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日才來到。』(馬太福音24:14)」——《守望台》(英文),1925年5月1日刊。

      1914年以後,隨著世事逐漸展露,聖經研究者將這些事與主所預言的事作一比較,便更清楚看出他們正生活在舊事物制度的末期中。他們意識到,自1914年以來,他們一直生活在這段時期裡。他們也得以明白,基督的隱形臨在開始於1914年,而他的臨在並不是憑著他親自回到地球附近(甚至並非隱形地返回地上),而是藉著他以統治的君王的身分,將注意轉移到地上來。他們看出基督徒負有重大責任,要在人類歷史的這個危險時期將「王國的好消息」傳遍萬國,作一個見證。他們於是毅然接受這項重大的使命。——馬太福音24:3-14,《新世》。

      他們所要傳的王國信息究竟是什麼?這與第一世紀基督徒所傳的信息有任何不同嗎?

      上帝的王國——人類的惟一希望

      由於對上帝的話語作了一番仔細研究,與羅素弟兄共事的聖經研究者得以明白,上帝的王國乃是耶和華應許要建立的政府;他會藉著他的兒子設立這個政府去造福全人類。在天上,耶穌基督會與一「小群」由上帝從人間揀選出來的統治者共事。他們意識到,這個政府會由古代許多忠心的男子去代表,這些人會在全地被立為首領。他們將這些人稱為「古賢」。——路加福音12:32;但以理書7:27;啟示錄20:6;詩篇45:16。

      很久以來,基督教國一直提倡『君權神授』的主張,藉此緊緊轄制治下的人民。但聖經研究者從聖經看出,上帝並沒有保證世上的人為政府會永遠長存。鑑於他們所獲知的真理,1881年12月刊的《守望台》(英文)說:「當然,設立這個王國意味到將地上的萬國推翻,因為所有這些國家——甚至其中最好的——都建立在不公平的基礎之上:人民的權利不均等,許多人飽受壓迫,少數人養尊處優。正如我們讀到:『[這國]要打碎滅絕那一切國,這國必存到永遠。』」——但以理書2:44。

      關於這些壓迫人類的列國會怎樣被打碎滅絕,聖經研究者仍有很多事要學習。他們還未了解上帝王國的裨益會怎樣伸展到全人類。但是他們並沒有誤以為上帝的王國是人心裡的模糊感覺,或由一個宗教集團假世俗國家之手去施行統治。

      到1914年,生活於基督教時代之前的上帝忠僕,並沒有像聖經研究者所預期一般在地上復活,成為彌賽亞君王的首領代表;「小群」餘下的分子也沒有在那一年升到天上的王國裡,與基督會合起來。可是,1915年2月15日的《守望台》(英文)滿懷信心地說,1914年乃是「我們的主執掌大權作王統治」的指定時候,因此,外邦國家二千多年來不受干預的統治已結束了。《守望台》(英文)在1920年7月1日刊重申這個信念,並且將這件事與耶穌預告在末日臨到之前要傳遍天下的好消息相提並論。(馬太福音24:14)1922年,聖經研究者在美國俄亥俄州杉樹角所舉行的大會中,透過決議重申這項了解。當時,盧述福弟兄勉勵一切出席大會的人:「要宣揚、宣揚、宣揚君王和他的王國。」

      可是,當時聖經研究者認為,要等到基督新婦的最後成員獲得榮耀之後,王國才會在天上完全建立起來。因此,後來《守望台》(英文)在1925年3月1日刊發表「國家的誕生」這篇文章,的確可說是個里程碑。這篇文章對啟示錄第12章作了一項令人茅塞頓開的研討。文章提出證據,表明彌賽亞王國已經在1914年誕生而建立起來了;在那一年,基督開始在屬天的寶座上施行統治,然後將撒但從天上逐到地球附近來。這便是我們要廣為宣揚的好消息,告訴人上帝的王國已開始統治了。這項新的了解使王國宣揚者受到莫大的鼓勵,要將好消息傳到地極!

      耶和華的子民運用每一種適當的方法向人作見證,指出惟獨上帝的王國才能解決種種為害人類、根深蒂固的難題,為人帶來恆久的舒解。1931年,J.F.盧述福在當時最廣泛的國際廣播電台網絡發表演說,強調這個重要信息。演講的內容也以多種文字印成冊子,稱為The Kingdom, the Hope of the World(《王國——世界的希望》)。僅在數月內,冊子便分發了數百萬本。除了將這本冊子分發給公眾人士之外,弟兄們也作出額外努力,將冊子交到政客、教士和顯要的商人手中。

      除了其他事之外,冊子說:「目前世上不義的政府絕對無法向人提出任何希望。上帝對它們所作的判決宣布,它們必須遭受毀滅。因此,世界的希望惟獨是上帝所設立的公義王國,亦即以基督耶穌為隱形統治者的政府。」他們意識到,這個王國會為人類帶來永遠的和平安全。在王國統治之下,地球會成為真正的樂園,疾病和死亡均不會再有。——啟示錄21:4,5。

      自始至終,上帝王國的好消息一直是耶和華見證人的中心信仰。他們所出版的主要刊物(現今以超過110種文字發行)自1939年3月1日刊(英文)以來便以《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為名。

      但在王國的統治使地球轉變為普世樂園之前,目前的邪惡制度將會消逝。這件事會怎樣成就呢?

      上帝全能者大日子的戰爭

      在1914年爆發的世界大戰使現存的事物制度連根受到震撼。有一個時期,看來世事的發展會與聖經研究者所期望的一樣。

      早在1880年8月,羅素弟兄寫道:「我們明白,在人類得以復原或甚至開始得福之前,目前在地上奴役和壓迫人類的列國將會全部遭受毀滅;上帝的王國會掌權統治,幸福和復原都會透過這個新的王國而來。」『列國的毀滅』會怎樣發生呢?羅素根據當時他見到在世上形成的情勢,相信在哈米吉多頓大戰期間,上帝會利用人類當中彼此敵對的派系去推翻現存的制度。他說:「摧毀人為帝國的過程正在開始。將他們推翻的勢力現正方興未艾。世人已在共產主義者、社會主義者、無政府主義者的名號之下將這種勢力組織起來。」

      1897年出版的《復仇的日子》(後來改稱為《哈米吉多頓大戰》)一書進一步論及當時聖經研究者對事情的看法,說:「主會憑著他那無可抗拒的能力支配這一大群不滿的人——愛國者、改革者、社會主義者、道德主義者、無政府主義者、愚昧無知的人和沒有希望的人——他會按照自己的神聖智慧,利用世人的憧憬、恐懼、愚昧和自私去達成他的偉大旨意,將目前的制度摧毀,並幫助人作好準備去迎接公義的王國。」因此,他們意識到哈米吉多頓大戰會觸發暴烈的社會革命。

      但哈米吉多頓僅是世上互相敵對的派系彼此之間的衝突,僅是上帝用來推翻現存制度的一場社會革命嗎?1925年7月15日的《守望台》(英文)進一步考查與這個問題有關的經文,將讀者的注意引到撒迦利亞書14:1-3的預言之上,說:「由此我們意識到,在撒但指揮之下,地上的列國會結集起來與耶路撒冷階級——意即採取立場擁護主的人——作戰。……啟示錄16:14,16。」

      次年,Deliverance(《拯救》)一書將注意集中在這場大戰的真正目的之上,說:「據耶和華的話語透露,他會以極為清晰有力的方式表現他的大能,好使世人能夠看出自己所跟從的確然是不敬虔的途徑,同時明白耶和華乃是上帝。由於這緣故,上帝曾降下洪水,推翻巴別塔,消滅亞述王西拿基立的大軍,將埃及人淹沒;為了同樣的理由,他行將為世界帶來另一場大災難。與將臨的災難比較,以前的災難僅是小巫見大巫而已。他正將人召集到上帝全能者的大日子那裡。這乃是『主大而可畏的日子』(約珥書2:31),屆時上帝會為自己贏得顯赫的名聲。在這場最後的大決鬥中,萬國萬族的人都會知道耶和華是全能、全智、公平的上帝。」這本書提醒耶和華在地上的僕人:「在這場大戰中,沒有任何基督徒會參與戰鬥。他們不參與的理由是,耶和華曾說:『戰爭不是你們的,而是上帝的。』」這裡所論及的戰爭無疑不是1914年在列國當中爆發的大戰。這場戰爭尚在未來。

      還有其他問題也需要根據聖經去解答。問題之一是,路加福音21:24所說的耶路撒冷究竟是什麼。聖經說這個耶路撒冷會被踐踏,直到外邦人的日期滿了。與此有關的一個問題是,聖經裡許多有關復興的預言都提及以色列,這個以色列究竟是什麼。

      上帝會使猶太人重返巴勒斯坦嗎?

      聖經研究者知道得很清楚,上帝的先知曾對古代的以色列人說過許多有關復興的預言。(耶利米書30:18;31:8-10;阿摩司書9:14,15;羅馬書11:25,26)在1932年之前,他們一直以為這些預言特別對血統上的猶太人適用。因此他們相信上帝會再次恩待以色列,逐漸幫助猶太人返回巴勒斯坦,並且打開這些人的心眼,使他們看出有關耶穌的真理,承認他是救贖者和彌賽亞君王,然後任用他們作為使萬國得福的工具。由於懷有這樣的念頭,羅素弟兄曾在紐約和歐洲對大群猶太聽眾發表一個稱為「預言中的猶太復國主義」的演講。盧述福弟兄則在1925年撰寫了Comfort forthe Jews(《給猶太人的安慰》)一書。

      但事實逐漸顯明,雖然在巴勒斯坦發生了一些與猶太人有關的事件,這些事卻不是耶和華偉大的復興預言的應驗。由於猶太人拒絕接受上帝的兒子——奉耶和華的名而來的彌賽亞——第一世紀的耶路撒冷淪為荒涼。(但以理書9:25-27;馬太福音23:38,39)情形變得越來越明顯,以一個民族而言,猶太人並沒有改變他們的態度。他們絕沒有對祖先所犯的大罪表示悔改。雖然有些猶太人返回巴勒斯坦,他們這樣行卻不是受到愛上帝之心所推動,也不是為了要應驗上帝的話語以顯揚他的聖名。守望台社在1932年出版的《洗雪》一書第二冊清楚解釋這點。k後來在1949年發生的事正好證實這個見解是正確的。當時以色列國剛成立作為猶太人的家鄉,但在此之後不久,它便加入了聯合國組織,由此表明它所信賴的根本不是耶和華而是世上的列國。

      在這段時期發生的好些事件的確應驗了聖經裡的復興預言,但卻將人的目光引到另一個方向。耶和華的僕人開始意識到,按照上帝的旨意,通過耶穌基督與上帝締結和好關係的人乃是屬靈的以色列人,即受靈所膏的基督徒共同構成的「上帝的以色列」。(加拉太書6:16)現在他們的心眼打開了,得以看出上帝對待這些真正基督徒的方式,意味到聖經裡有關復興的應許已獲得了令人驚訝的屬靈應驗。後來他們也意識到,在外邦人的日期結束之後受到高舉的耶路撒冷並非僅是地上的一個城市,甚至不是由這城所代表的地上一群人,而是「天上的耶路撒冷」。1914年,耶和華使他的愛子耶穌基督在這個耶路撒冷開始掌權統治。——希伯來書12:22。

      看清楚這些事之後,耶和華見證人更有能力去執行他們的任務,將王國的好消息「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而非特別留意世上某個群體。——馬太福音24:14。

      對聖經的這一切解釋陸續由守望台社的書刊發表出來。這一切是誰的功勞呢?

      耶和華用來教導他僕人的工具

      耶穌基督曾預言過,他返回天上之後會差遣聖靈到門徒那裡去。聖靈會作門徒的幫助者,指引他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翰福音14:26;16:7,13)耶穌也說,身為真正基督徒的主,他會有一個「忠信審慎的奴隸」,一個『忠心的管家』,在「適當的時候」將靈「糧」分發給信徒家中的工人。(馬太福音24:45-47,《新世》;路加福音12:42)這個忠信審慎的奴隸是誰呢?

      《守望台》在創刊號便間接提及馬太福音24:45-47,因為它表明,雜誌出版者的目的是要留意一切與基督臨在有關的事件,並且將靈糧「按時」分給信徒一家的人。但雜誌的編者並沒有聲稱自己便是耶穌所說的忠信審慎的奴隸或「忠心有見識的僕人」(按《和合本》的譯法)。

      例如,C.T.羅素在《守望台》(英文)1881年10-11月的雜誌中說:「我們相信基督身體的每個成員都致力於這件有益的工作,若非直接就是間接地按時分糧給信徒一家的人。『誰是那忠心有見識的僕人,奉主人所派管理家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豈不就是那『小群』奉獻了給主,並且正忠心地履行奉獻誓願的僕人嗎?基督的整個身體,不論個別地抑或集體地,豈不是按時分糧給家人——大群信徒同工嗎?主回來(希臘文,厄爾坦)時見到這個僕人(基督的整個身體)這樣行,僕人便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

      可是,十多年後羅素弟兄的妻子公開表示,羅素本人便是忠心有見識的僕人。l有大約30年的時間,關於誰是『忠心的僕人』,她所表達的見解普遍受聖經研究者所接納。羅素弟兄並沒有表示不同意這個見解,但他個人卻避免將這節經文應用在自己身上。他只是強調他反對教會的主張,認為只有教士階級才奉派教導人認識上帝的話語,平信徒階級則沒有受到這樣的委派。羅素弟兄在1881年表示,忠心有見識的僕人其實是一個集體的僕人,由地上受靈所膏的基督身體的所有成員共同組成。這個看法由1927年2月15日的《守望台》(英文)加以重申。——可參閱以賽亞書43:10。

      羅素弟兄對自己所擔任的角色懷有什麼看法呢?他自稱從上帝獲得特別的啟示嗎?羅素在1906年7月15日的《守望台》(英文,229頁)中謙卑地回答說:「不然,親愛的朋友,我絕不聲稱自己高人一等,也不認為自己擁有超自然的能力、尊榮或權威;我絕不想在信徒弟兄當中抬高自己,除非為了要聽從主的這項吩咐,『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馬太福音20:27。)……我以上帝代言人的身分提出的真理,並不是上帝在異象或夢中向我顯示的,也不是上帝用可聽見的聲音向我宣述的。我不是一下子便得見全貌,而是逐漸受到啟發。……我能夠將真理清楚顯示出來,並不是由於人的才智或銳利眼光,只是由於上帝所定的時間已來到而已;如果我不發言,又找不著其他的代言者,石頭就會呼叫了。」

      《守望台》鼓勵讀者仰望耶和華,將他視為偉大的導師,正如今日耶和華見證人所為一般。(以賽亞書30:20)1931年11月1日的《守望台》(英文)大力強調這件事,在一篇題名為「受上帝所教導」的文章中說:「《守望台》承認真理是屬於耶和華的,而非屬於任何受造之物。《守望台》並不是某個人或某群人的工具,也絕非按照人的意思出版。……耶和華上帝才是他兒女的偉大導師。誠然,《守望台》所刊登的真理是由不完美的人提出的;由於這緣故,這些真理在形式方面並非絕對完善,但它們卻足以反映出上帝傳授給他兒女的真理。」

      在第一世紀,每逢在教義或程序方面有問題發生,基督徒就將其交給一個由屬靈長老構成的中央治理機構去處理。這些人會考慮一下上帝所感示的聖經對問題有什麼主張,也檢討一下與這些經文一致、由於聖靈的作用而大為亨通的活動,看看這些活動顯示什麼證據,然後作出決定。他們將決定以書信通知各群會眾。(使徒行傳15:1-16:5)今日耶和華見證人也遵守同一的程序。

      組織通過雜誌文章、書本、會眾演講的大綱和大會的節目等,提供屬靈的訓示。這一切資料都是在忠信審慎的奴隸階級的治理機構督導之下準備的。資料的內容清楚顯示,耶穌所預言的事在今日已應驗了——他的確有一個忠信審慎的奴隸階級一絲不苟地把『他所吩咐的一切事』都教導人;這個代理機構正在『保持警醒』,留意各項應驗了聖經預言的事件,特別是與基督臨在有關的事;這個階級正在幫助敬畏上帝的人明白和「遵守」耶穌的教訓,從而證明自己是耶穌的真正門徒。——馬太福音24:42;28:20;約翰福音8:31,32。

      有一個時候,在準備靈糧方面有些做法可能將過多注意引到某些人身上;但隨著時間過去,社方將這種做法逐漸取消。C.T.羅素還在世的時候,差不多每期《守望台》均列出他的名字,表明他是雜誌的編者。其他撰稿人的名字或名字的首字母則時常出現在他們所寫的文章的末了。後來,從1916年12月1日刊(英文)開始,《守望台》不再將某個人列為編者了,而是刊出編輯委員會成員的名字。在1931年10月15日刊(英文),雜誌甚至將這個名單也取消,代之以以賽亞書54:13的經文。這節經文說:「你的兒女都要受耶和華的教訓;你的兒女必大享平安。」自1942年以來,守望台社所出版的書刊都不再將讀者的注意引到任何執筆者身上。a在治理機構督導之下,南北美洲、歐洲、非洲、亞洲和各海島的一些獻了身的基督徒有分準備資料供普世耶和華的會眾之用,但一切功勞都歸於耶和華上帝。

      光越照越明

      耶和華見證人的現代歷史充分表明,他們的經歷與箴言4:18所描述的正好一樣:「但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真理之光的照耀是漸進的,正如清晨的曙光首先出現,然後旭日東升,最後演變為新日子的白晝。他們憑著當時所獲得的光去看各事,看法有時並不完全,有時甚至不正確。他們無論怎樣鑽研,仍然無法明白某些預言,一直要等到預言開始獲得應驗,他們才看出端倪來。隨著耶和華以他的靈將更多亮光照射到他的話語之上,他的僕人謙卑地甘願作出所需的調整。

      這種在了解方面的逐漸進步並非僅限於他們現代歷史的早期,而是一直延續到現今。例如,在1962年,關於羅馬書13:1-7(《新世》)所說的「較高的權威」究竟是指誰而言,他們在了解方面作出一項調整。

      有多年時間,聖經研究者聲稱這節經文所說的『在上有權柄者』(《和合本》)是指耶和華上帝和耶穌基督而言。為什麼呢?1929年6月1日和6月15日的《守望台》(英文)舉出多條世俗法律為例,表明有些事在某個國家受到允准,在另一個國家卻受到禁止。文章也指出,有些世俗法律要求人做上帝所禁止的事,或禁止人做上帝吩咐他僕人去做的事。由於聖經研究者渴望對上帝的至高權威表現尊重,在他們看來,『在上有權柄者』必然是耶和華上帝和耶穌基督。他們固然服從世俗的法律,但卻強調要先服從上帝。這是個重要的教訓。這個教訓強化他們,使他們得以渡過接踵而來的世界動亂時期。但當時他們並未清楚羅馬書13:1-7所說的話。

      若干年後,他們對這節經文重新作了一番仔細的分析,按照聖經其餘部分的教訓去考慮經文的上下文和經文的含意。結果,《守望台》(英文)在1962年承認「較高的權威」是世俗的統治者;但是,憑著《新世界譯本》的幫助,他們清楚看出關於相對的順服的原則。b在對世俗政府的看法方面,耶和華見證人並不需要因此作出任何重大改變,但這卻糾正了他們對聖經一個重要部分的了解。在這段過程中,見證人有機會個別仔細考慮一下,他們是否真正履行對上帝以及對世俗權威的責任。由於清楚了解「較高的權威」是什麼,這對耶和華見證人產生了保護作用。特別是在有些國家裡,由於民族主義的興起以及人民要求享有更大自由,結果引發暴力以及導致新政府的成立,見證人更從這項了解得益不淺。

      次年,1963年,社方對「大巴比倫」的含意提出一項範圍較廣的解釋。c(啟示錄17:5)對世俗和宗教歷史所作的檢討顯示,古代巴比倫的影響不但滲透基督教國,同時也遍及全球。因此我們可以看出,大巴比倫乃是偽宗教的整個世界帝國。由於知道這件事實,耶和華見證人遂能夠幫助許多來自不同背景的人聽從聖經的這個命令:「我的民哪,你們要從那城出來。」——啟示錄18:4。

      的確,上帝已將整本啟示錄所預言的許多事件的含意揭露出來,從而提供十分豐富的屬靈啟迪。1917年,社方在《完成的奧祕》一書中發表了對啟示錄所作的一項研究。但是,當時啟示錄1:10所提及的「主日」才剛開始;這本書所預告的許多事尚未發生,上帝的僕人對這些事也還未明白。可是,在接著的多年間,事態的發展使聖經這部分的意義更加明顯。這些事件對啟示錄的研究具有深遠的影響;研究的結果在1930年稱為Light(《光》)的兩卷書中加以發表。在1960年代,進一步的研究在“Babylon the Great Has Fallen!” God’s Kingdom Rules!(《「大巴比倫已傾倒!」上帝的王國統治了!》)以及“Then Is Finished the Mystery of God”(《「上帝的奧祕完成了」》)兩書中發表。20年後,社方對聖經的這本書作了另一項深入的研究。弟兄們按照聖經其他部分所出現的類似詞語仔細分析啟示錄所用的象徵性文字。(哥林多前書2:10-13)社方也檢討20世紀應驗了聖經預言的許多事件。1988年,研究的結果在令人興奮的《啟示錄的偉大高潮近了!》一書中發表。

      在耶和華見證人現代歷史的早期,他們奠下了穩固的基礎。他們獲得很多寶貴的靈糧。近年來,組織提供較多不同種類的聖經研究資料去滿足來自許多不同背景的人的需要,使成熟的基督徒和新的聖經學生都獲得幫助。見證人繼續鑽研聖經,並且留意觀察聖經預言的應驗。由於這樣行,他們時常能夠以更清晰的方式表達聖經的道理。由於耶和華見證人對上帝話語所作的研究是漸進的,他們得以享有豐富的靈糧;這正是聖經預告上帝的忠僕會經歷的福分。(以賽亞書65:13,14)他們調整觀點絕不是為了要採納世俗那日益墮落的道德標準,以求受世人所接納。剛相反,耶和華見證人的歷史表明,他們所作的改變乃是為了要更緊密地依從聖經,與第一世紀忠心的基督徒更相似而更蒙上帝悅納。

      因此,他們的經歷與使徒保羅的禱告完全一致。保羅寫信給他的基督徒同工說:「我們……沒有停止過為你們禱告,求上帝使你們具有一切智慧和屬靈悟性,對他的旨意滿有確切認識,繼續在各樣善工上結出果實,不斷增加對上帝的確切認識,好以對得起耶和華的方式行走,從而完全取悅他。」——歌羅西書1:9,10,《新世》。

      對上帝的確切認識日漸加深也對他們的名字——耶和華見證人——有所影響。

      [腳注]

      a 《錫安的守望台與基督臨在的先聲》(英文),1906年7月15日刊,229-31頁。

      b 可參閱紐約守望台聖經書社出版的《洞察聖經》,第2冊,1176頁。

      c 例如:(1)到16世紀,反三位一體運動在歐洲已相當流行。例如,匈牙利人費倫茨·戴維(1510-79年)看出三位一體的教義不符合聖經而對此提出異議。結果他為了自己的信仰死於獄中。(2)於16和17世紀的一百年間在波蘭興起的小改革教會也棄絕三位一體的道理。這個教會的信徒在全歐各地分發了許多書刊,直至耶穌會將他們從波蘭逐出為止。(3)英國的以撒·牛頓爵士(1642-1727年)棄絕三位一體的教義,並且提出詳細的歷史和聖經理由去說明他的立場。但看來由於害怕招致不利後果的緣故,這些文章並沒有在他生前發表。(4)在美國,除了其他人之外,亨利·格魯曾揭發三位一體是不符合聖經的。1824年,他在《根據神聖的記載查考上帝兒子的身分》一書中對這個問題有詳細論述。

      d 也可參閱《聖經的研討》(英文),叢書五,41-82頁。

      e 守望台聖經書社曾在不同時候詳細討論這個問題的歷史和聖經證據。可參閱《「道」——他是誰?根據約翰所說》(英文版,1962年)、《「上帝所不可能說謊的事」》(1965年)、《根據聖經而推理》(1985年)及《你應當相信三位一體嗎?》(1989年)。

      f 猶太學者以及基督教國的學者均知道聖經對魂一事的主張,但卻很少在他們的崇拜處所提及。可參閱《新天主教百科全書》(1967年),第13冊,449-50頁;《伊爾德曼聖經辭典》(1987年),964-5頁;《詮釋者聖經辭典》,G.巴特里克編(1962年),第1冊,802頁;《猶太百科全書》(1910年),第6冊,564頁。

      g 守望台社在1955年出版的冊子,稱為What Do the Scriptures Say About “Survival After Death”?(《聖經對「死後生存」一事有什麼看法?》),對這個問題有更詳盡的論述。該書指出,聖經的記載表明,撒但其實慫恿夏娃相信,她即使不理會上帝的禁令,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她也不會在肉體上死去。(創世記2:16,17;3:4)後來,明顯的事實證明這個想法是不正確的;但事情卻有進一步的發展,同樣以這個最初的謊言為根據。世人採納了一種見解,認為人有個隱形的部分,在身體死後繼續活下去。挪亞日子的洪水之後,源於古巴比倫的通靈術鞏固了這個信仰。——以賽亞書47:1,12;申命記18:10,11。

      h 巴伯聲稱相信贖價,認為基督為我們死亡。但他所棄絕的乃是「替代」的念頭——意即基督替我們死亡,憑著自己的死亡付出亞當後代犯罪的代價。

      i 這個見解受到以下兩項信仰所影響:第一,認為人類歷史的第七個一千年開始於1873年;第二,認為血統上的以色列人招致上帝不悅的時期(長度與以前他們蒙上帝悅納的時期相等)會在1878年終止。這項年代計算並不妥善,因為推算其實基於《英王詹姆斯譯本》對使徒行傳13:20所作的錯誤翻譯,同時也由於相信列王紀上6:1有一項抄寫錯誤;此外,這項計算也沒有考慮到聖經裡有關猶大和以色列諸王在位時期的編年表。1943年,社方在“The Truth Shall Make You Free”(《「真理必使你們得以自由」》)一書中發表了對聖經年代推算一項較清楚的了解,然後次年在“The Kingdom Is at Hand”(《「王國近了」》)和其後的刊物中作出進一步的修訂。

      j 由紐約布洛克林喬治·斯托爾斯出版的一份雜誌。

      k 1978年,有人請社方對報界發表耶和華見證人對猶太復國主義採取的立場,治理機構說:「耶和華見證人繼續根據聖經對所有政治運動和政府都嚴守中立。他們堅信不會有任何人為的運動能夠成就惟獨上帝的屬天王國才能成就的事。」

      l 很可惜的是,在此之後不久,羅素的妻子便由於渴望享有尊榮的地位而離開了他。

      a 可是,當地的法律若有規定,社方會把當地的代表列為書刊的負責人。

      b 《守望台》,1963年6月1日、6月15日及7月1日刊。(英文版,1962年11月1日、11月15日及12月1日刊)

      c 《守望台》,1964年6月15日及7月1日刊。(英文版,1963年11月15日及12月1日刊)

      [第120頁的精選語句]

      C.T.羅素坦白承認他在鑽研聖經的早期曾從別人獲得幫助

      [第122頁的精選語句]

      他們親自查考證據,向自己證明聖經的確是上帝的話語

      [第123頁的精選語句]

      聖經研究者看出上帝的公平是與他的智慧、愛心和能力完全保持平衡的

      [第127頁的精選語句]

      羅素清楚看出,陰間並不是人在死後受苦的地方

      [第129頁的精選語句]

      大部分明理的人都不相信地獄永火的道理

      [第132頁的精選語句]

      羅素在贖價道理上所採取的堅定立場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第134頁的精選語句]

      他們能夠看出,1914年是聖經預言所清楚標明的日期

      [第136頁的精選語句]

      並非凡事都像他們所期望的那麼快發生

      [第139頁的精選語句]

      要廣為宣揚的好消息是:上帝的王國已統治了!

      [第140頁的精選語句]

      哈米吉多頓僅是一場社會革命嗎?

      [第141頁的精選語句]

      最後,在1932年,上帝的僕人終於看出真正的「上帝的以色列」是誰

      [第143頁的精選語句]

      「忠信審慎的奴隸」——是一個人,抑或是一個階級?

      [第146頁的精選語句]

      社方將一些可能把過多注意引到某些人身上的措施逐漸取消

      [第148頁的精選語句]

      所作的改變乃是為了要更緊密地依從上帝的話語

      [第124頁的附欄]

      使上帝的名字為人所知

      ◆ 自1931年以來,耶和華見證人這個名字一直用來稱呼那些敬拜事奉耶和華,以他為獨一真神的人。

      ◆ 自1931年10月15日刊(英文)起,耶和華這個名字出現於每期《守望台》雜誌的封面上。

      ◆ 雖然世人把上帝的私有名字——耶和華——從大多數現代聖經譯本中刪去,耶和華見證人卻於1950年開始發行《新世界譯本》,並在這部譯本裡把上帝名字應有的地位恢復過來。

      ◆ 除了印製聖經本身之外,守望台聖經書社還發行了其他許多書刊,將特別的注意集中在上帝的名字之上——例如,精裝書有“Jehovah”(《耶和華》,1934年),“Let Your Name Be Sanctified”(《願你的名成聖》,1961年),《「列國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以什麼方式?》(英文版,1974年),此外還有“The Divine Name That Will Endure Forever”(《上帝的聖名永遠長存》,1984年)這部冊子。

      [第126頁的附欄]

      『我們要反駁基督本人嗎?』

      C.T.羅素坦率地指出,《三位一體》的道理既不基於聖經,也完全不合理。然後他義憤填膺地問道:「這個教義源於一個腐化、叛道的教會,從黑暗的迷信時期留傳下來;我們是否寧願墨守這樣的謬見,不惜反駁使徒和先知,甚至反駁基督本人,並且也把情理和常識視若無睹呢?絕不然!『人當以訓誨和法度為標準;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見晨光。』」——《守望台》(英文),1915年8月15日刊。

      [第133頁的附欄]

      逐步顯露的真理

      1882年,C.T.羅素寫道:「聖經是我們的惟一標準。它的教訓是我們的惟一信仰。我們意識到聖經真理是逐步向人顯露的,因此我們作妥準備,隨著我們從聖經所獲得的亮光逐漸增加,去增添或調整自己的信仰。」——《守望台》(英文),1882年4月刊,7頁。

      [第144,145頁的附欄]

      耶和華見證人的信仰

      ◆ 聖經是上帝所感示的話語。(提摩太後書3:16,17)

      聖經的內容絕非僅是歷史,或人的見解,而是上帝的話語,為了造益我們而記錄下來。(彼得後書1:21;羅馬書15:4;哥林多前書10:11)

      ◆ 耶和華是獨一的真神。(詩篇83:18;申命記4:39)

      耶和華是萬物的創造者。故此,惟獨他才配受崇拜。(啟示錄4:11;路加福音4:8)

      耶和華是宇宙的至高主宰,是我們應當完全順服的。(使徒行傳4:24;但以理書4:17;使徒行傳5:29)

      ◆ 耶穌基督是上帝的獨生子,是上帝惟一親自創造的生物。(約翰一書4:9;歌羅西書1:13-16)

      耶穌是上帝最先創造的生物;因此他在降生為人之前已居於天上。(啟示錄3:14;約翰福音8:23,58)

      耶穌以天父為獨一的真神而崇拜他。耶穌從沒有聲稱自己與上帝平等。(約翰福音17:3;20:17;14:28)

      耶穌交出自己完美屬人的生命作人類的贖價。他所作的犧牲使一切真正懷具信心的人有機會得享永生。(馬可福音10:45;約翰福音3:16,36)

      耶穌從死裡復活,成為不朽的靈體。(彼得前書3:18;羅馬書6:9)

      耶穌已經復臨(以君王的身分將注意轉移到地上),並且正以榮耀的靈體身分臨在。(馬太福音24:3,23-27;25:31-33;約翰福音14:19)

      ◆ 撒但是隱形的「世界的王」。(約翰福音12:31;約翰一書5:19)

      他本是上帝一個完美的兒子;可是,他容許自大的感覺在心裡形成,以致妄想享有惟獨上帝才有權享有的崇拜。他誘使亞當夏娃服從他而非服從上帝。由此他使自己成為撒但,意思是「反對者」。(約翰福音8:44;創世記3:1-5;請參閱申命記32:4,5;雅各書1:14,15;路加福音4:5-7。)

      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在現今這世界末期,他和手下的鬼靈乃是使世上苦難激增的罪魁。(啟示錄12:7-9,12)

      在上帝指定的時候,撒但和他的鬼靈都要遭受永遠毀滅。(啟示錄20:10;21:8)

      ◆ 基督治下的上帝王國會取代一切人為政府,成為管治全人類的惟一政府。(但以理書7:13,14)

      現存的邪惡事物制度將會被徹底消滅。(但以理書2:44;啟示錄16:14,16;以賽亞書34:2)

      上帝的王國會憑公義施政,為臣民帶來真正的和平。(以賽亞書9:6,7;11:1-5;32:17;詩篇85:10-12)

      惡人要永遠剪除;耶和華的敬拜者則會享有永久的安全。(箴言2:21,22;詩篇37:9-11;馬太福音25:41-46;帖撒羅尼迦後書1:6-9;彌迦書4:3-5)

      ◆ 自1914年以來,d我們一直生活在這個邪惡世界的『末期』中。(馬太福音24:3-14;提摩太後書3:1-5;但以理書12:4)

      在這段時期裡,真正基督徒要向萬國作一個見證。在此之後,末日便會來到,但不是地球的末日而是這個邪惡制度和不敬虔的人類的末日。(馬太福音24:3,14;彼得後書3:7;傳道書1:4)

      ◆ 導向永生的道路只有一條;並非所有宗教或宗教儀式都是上帝所嘉許的。(馬太福音7:13,14;約翰福音4:23,24;以弗所書4:4,5)

      耶穌以天父為儀式和外表,而是著重人對上帝懷有真摯的愛;這種愛藉著服從上帝的誡命和愛同胞而表現出來。(馬太福音15:8,9;約翰一書5:3;3:10-18;4:21;約翰福音13:34,35)

      來自各國、各族、各部落和各種語言的人均可以事奉耶和華而贏得他的嘉許。(使徒行傳10:34,35;啟示錄7:9-17)

      禱告只可通過耶穌對耶和華而作。人在崇拜中不可採用偶像;不可以之為崇敬的對象,也不可視之為崇拜上帝的輔助物。(馬太福音6:9;約翰福音14:6,13,14;約翰一書5:21;哥林多後書5:7;6:16;以賽亞書42:8)

      必須棄絕一切通靈術。(加拉太書5:19-21;申命記18:10-12;啟示錄21:8)

      在真正的基督徒當中沒有教士和平信徒的劃分。(馬太福音20:25-27;23:8-12)

      真正的基督教並不要求人謹守每週的安息日或遵守摩西律法的其他要求。人若以為這樣行才能得救,就等於否認基督,因為基督已完全了律法。(加拉太書5:4;羅馬書10:4;歌羅西書2:13-17)

      從事純真崇拜的人不會參與宗教聯合運動。(哥林多後書6:14-17;啟示錄18:4)

      凡是基督的真正門徒,都會接受完全沒入水中的浸禮。(馬太福音28:19,20;馬可福音1:9,10;使徒行傳8:36-38)

      所有跟從基督的榜樣,服從他命令的人都會向人作見證以宣揚上帝的王國。(路加福音4:43;8:1;馬太福音10:7;24:14)

      ◆ 罪是從亞當遺傳而來,結局就是死亡。(羅馬書5:12;6:23)

      人死時,死去的乃是魂本身。(以西結書18:4,《新世》)

      死者是毫無知覺的。(詩篇146:4;傳道書9:5,10)

      陰間(希屋爾,海地斯)是指人類墳墓的總稱。(約伯記14:13,《杜亥譯本》;啟示錄20:13,14,《英王詹姆斯譯本》,邊注)

      正如聖經表明,怙惡不悛的人被扔入的「火湖」象徵「第二種死亡」,即永遠的死亡。(啟示錄21:8,《新世》)

      對死者和痛失親者的人來說,他們可以寄望於復活。(哥林多前書15:20-22;約翰福音5:28,29;可參閱約翰福音11:25,26,38-44;馬可福音5:35-42。)

      亞當犯罪所導致的死亡將不復存在。(哥林多前書15:26;以賽亞書25:8;啟示錄21:4)

      ◆ 只有為數共14萬4000人的「小群」才會到天上去。(路加福音12:32;啟示錄14:1,3)

      這些人乃是得以「重生」、成為上帝屬靈兒子的人。(約翰福音3:3;彼得前書1:3,4)

      上帝從萬國萬民中揀選這些人出來,使他們在他的王國裡與基督一起作王統治。(啟示錄5:9,10;20:6)

      ◆ 其餘蒙上帝嘉許的人會永遠生活在地上。(詩篇37:29;馬太福音5:5;彼得後書3:13)

      地球永不會遭受毀滅或變成寂無人煙。(詩篇104:5;以賽亞書45:18)

      按照上帝原定的旨意,整個地球會成為樂園。(創世記1:27,28;2:8,9;路加福音23:42,43)

      人人均會享有適當的住所及豐衣足食。(以賽亞書65:21-23;詩篇72:16)

      疾病、各種殘疾和死亡本身都會成為往事。(啟示錄21:3,4;以賽亞書35:5,6)

      ◆ 應該對世俗權威表現適當的尊重。(羅馬書13:1-7;提多書3:1,2)

      真正基督徒絕不參與反叛政府權威的活動。(箴言24:21,22;羅馬書13:1)

      只要世俗的法律與上帝的律法沒有衝突,他們都願意服從;可是,他們卻首先順服上帝。(使徒行傳5:29)

      他們效法耶穌,對世界的政治事務保持中立。(馬太福音22:15-21;約翰福音6:15)

      ◆ 在有關血和性道德方面,基督徒必須遵守聖經的標準。(使徒行傳15:28,29)

      不論以通過口抑或靜脈注射的方式把血吸進身體裡,均違反了上帝的律法。(創世記9:3-6;使徒行傳15:19,20)

      基督徒必須道德清白。在他們的生活上,淫亂、通姦和同性戀均無立足之地。此外,他們也不可醉酒或吸毒。(哥林多前書6:9-11;哥林多後書7:1)

      ◆ 對基督徒來說,在照料婚姻和家庭責任方面,為人忠實正直是至為重要的事。(提摩太前書5:8;歌羅西書3:18-21;希伯來書13:4)

      在言談和做生意方面不忠實,或假冒為善、口蜜腹劍,均與基督徒的身分不符。(箴言6:16-19;以弗所書4:25;馬太福音6:5;詩篇26:4)

      ◆ 我們所作的崇拜若要蒙耶和華悅納,就必須愛他過於一切。(路加福音10:27;申命記5:9)

      在真正基督徒的生活上,最重要的事是遵行耶和華的旨意,藉此為他的聖名增光。(約翰福音4:34;歌羅西書3:23;彼得前書2:12)

      基督徒會在能力範圍內向眾人行善;與此同時,他們意識到自己對上帝的其他僕人負有特別的義務。因此,每逢他們的同工生病或遭遇災難,他們會特別對這些人提出幫助。(加拉太書6:10;約翰一書3:16-18)

      為了愛上帝,真正的基督徒不但必須順服上帝的命令向鄰人表現愛心,同時也必須不愛世界那種不道德和崇尚物質的生活方式。真正基督徒是不屬世界的,因此他們避免參與任何顯示他們懷有世界精神的活動。(羅馬書13:8,9;約翰一書2:15-17;約翰福音15:19;雅各書4:4)

      [腳注]

      d 若要獲得詳細資料,可參閱《「願你的國降臨」》一書。

      [第121頁的圖片]

      C.T.羅素在1879年開始發行《錫安的《守望台》,當時他年僅27歲

      [第125頁的圖片]

      除了其他人之外,以撒·牛頓爵士和亨利·格魯都在較早時候便看出《三位一體》的道理不符合聖經而加以棄絕

      [第128頁的圖片]

      在公開辯論中,羅素表明死者真正死去,而非與天使一同生活,也不是在一個絕望的地方與鬼靈同處

      賓雪法尼亞州亞勒格尼的卡內基禮堂——辯論舉行的地點

      [第130頁的圖片]

      羅素走遍大小城鎮,把陰間的真相告訴人

      [第131頁的圖片]

      仍然就讀大學的弗德烈克·法蘭茲一旦獲悉有關死者真正情況的道理,便毅然改變自己一生的目標

      [第135頁的圖片]

      聖經研究者廣泛地向人宣告,正如他們在1914年期間分發的這份單張所說一般,1914年乃是外邦人的日期結束的時候

      [第137頁的圖片]

      1931年,J.F.盧述福運用當時最廣泛的廣播電台網絡向人指出,惟獨上帝的王國才能為人類帶來恆久的舒解

      「王國——世界的希望」這個演講由163個電台同時播出,後來由另外340個電台加以轉播

      [第142頁的圖片]

      由於對猶太人在聖經預言方面擔任的角色特別關注,社方在1925年派A.H.麥克米倫到巴勒斯坦去視察

  • 我們怎樣獲得耶和華見證人這個名字
    耶和華見證人——上帝王國的宣揚者
    • 第11章

      我們怎樣獲得耶和華見證人這個名字

      在他們現代歷史的最初數十年間,人們時常稱他們為聖經研究者。每當有人向弟兄問及組織的名字,他們時常會說:「我們是基督徒。」羅素弟兄曾在《守望台》回答這樣的問題,他寫道:「我們沒有刻意為自己起一個特殊或獨有的名字,以求有別於其他基督徒。我們對於基督徒這個名稱感到十分滿意,早期的聖徒也以這個名字為人所知。」——1888年9月刊(英文)。

      既然如此,我們是怎會在今天以耶和華見證人這個名字廣為人知的呢?

      基督徒這個名稱

      無論在第一世紀抑或現代,耶穌基督的真正門徒均把自己和信徒同工稱為「弟兄」、「朋友」及『上帝的會眾』。(使徒行傳11:29;約翰三書14;哥林多前書1:2,《新世》)他們也將基督稱為「主人」,並將自己稱為「基督耶穌的僕人」和「上帝的僕人」。(歌羅西書3:24,《新世》;腓立比書1:1;彼得前書2:16)這些稱呼在會眾的信徒之間受到廣泛使用,他們都清楚明白這些稱呼的意思。

      在第一世紀,基督徒對耶穌基督(由此引伸,也對會眾本身)所懷的信仰成了他們生活的重心。這種生活方式被人稱為「這道」。(使徒行傳9:2;19:9)若干譯本在使徒行傳18:25的譯文顯示,基督徒的生活方式也被人稱為「耶和華的道」。a另一方面,有些不屬於基督徒會眾的人則以嘲弄的口吻稱他們為「拿撒勒教黨」。——使徒行傳24:5。

      到公元44年左右,耶穌基督的忠貞跟從者開始以基督徒的名字為人所知。有些人認為基督徒這個名稱是由外人懷著貶意加於他們身上的。可是,好些聖經詞典編者和注釋家卻指出,使徒行傳11:26所用的動詞含有受上帝指引或啟迪的意思。因此,這節經文在《新世界譯本》裡被譯作:「在安提阿,門徒首次由於天意被稱為基督徒。」(類似的譯法見於羅伯特·揚格所編的《聖經直譯本》修訂本,1898年;《簡明英文聖經》,1981年;以及雨果·麥科德所編的《新約聖經》,1988年。)到公元58年,甚至羅馬官員也熟知基督徒這個名稱。——使徒行傳26:28。

      基督的使徒仍然在世的日子,基督徒這個名稱的確獨特而具有識別作用。(彼得前書4:16)所有以基督徒自居,但行為或信仰卻與基督的教訓相背的人,均被逐出基督徒群體之外。可是,正如耶穌曾預告一般,使徒們去世以後,撒但便趁機撒下一些產生假基督徒的種子。這些冒充信徒的人也自稱為基督徒。(馬太福音13:24,25,37-39)其後,叛道的基督教採用強迫人歸信的手段,於是有些人只為了免受逼迫而自稱為基督徒。後來,凡是歐洲人,只要沒有自稱為猶太人、回教徒或無神論者,不論他們的行為或信仰如何,都常被人視作基督徒。

      含有譏嘲意味的別號

      自16世紀以降,上述的情況令改革派的人士傷透腦筋。基督徒這個名稱既已被人隨意濫用,他們怎樣才能與一般自謂的基督徒分別出來呢?

      時常,他們只是默默接受敵人旨在譏嘲而加諸他們身上的別號。例如在德國,馬丁·路德的神學對頭最先將他的跟從者稱為路德派。在英國,約翰·韋斯利的同工則被稱為循道派,因為他們在遵循教規方面通常十分嚴謹、一絲不苟。浸信會教徒起初拒絕接受「再浸禮教徒」的別號,但後來卻逐漸採納浸信會教徒這個名稱作為折衷之策。

      聖經研究者又如何?教士將他們稱為羅素派和盧述福派。可是他們若採納這些名稱,就無異於助長分黨結派的精神了。這是與使徒保羅的勸戒背道而馳的。他曾譴責早期的基督徒說:「有說:『我是屬保羅的』;有說:『我是屬亞波羅的。』這豈不是你們和世人一樣[意即具有屬肉體而非屬靈的觀點]嗎?」(哥林多前書3:4)此外,有些人稱他們為「千禧年黎明派」;可是,基督的千年統治只是他們的信仰的一部分而已。也有人稱他們為「守望台人員」;但這個名稱也不適當,因為《守望台》僅是他們用來傳播聖經真理的刊物之一而已。

      需要有一個獨特的名字

      過了相當時候,聖經研究者能夠越來越清楚看出,耶和華僕人的會眾除了持有基督徒這個名稱之外,還確實需要有一個獨特的名字。基督徒這個名稱的含義在公眾人士的心目中已大受歪曲,因為一般以基督徒自居的人,對於耶穌基督是誰,他的教訓是什麼,以及他的真正跟從者應當做些什麼事,時常所知甚少,甚或一無所知。除此之外,隨著弟兄們對上帝的話語了解日增,他們清楚看出自己需要與一般訛稱為基督教的偽宗教制度保持分離,與之有別。

      誠然,我們的弟兄確曾自稱為聖經研究者。從1910年開始,他們更在有關聚會的事上採用萬國聖經研究會這個名稱。到1914年,當時剛成立的立案法團稱為萬國聖經研究會。為了避免造成混淆,他們採納了聖經研究會這個名稱去稱呼他們在各地的小組。但他們的崇拜卻絕非僅限於研究聖經。況且,許多人也研究聖經——有些抱著誠懇的態度,有些想找聖經的差錯,還有不少則純粹視之為文學巨著。再者,羅素弟兄逝世之後,有些前度同工竟拒絕與守望台社及萬國聖經研究會合作,甚至進而反對社方的工作。後來反對者分裂為不同的團體而採用了多個不同的名稱,有些更沿用聖經研究會的稱呼。結果情形更為混亂。

      然而,我們終於在1931年採納了一個真正獨特的名字:耶和華見證人。作家錢德勒·W·斯特林譽之為當時守望台社社長J.F.盧述福弟兄的「神來之筆」。從這位作家的觀點看來,這一著來得甚高明,因為這既可以使組織有個正式的名稱,又可以讓他們輕而易舉地把聖經裡有「見證人」和「作見證」等詞語出現的經文應用在耶和華見證人身上。但是,一位曾與守望台社三位社長共事、負責行政事務的同工A.H.麥克米倫,卻對這件事懷有截然不同的看法。論到盧述福弟兄所作的宣布,麥克米倫說:「無論是當時抑或現在,我深信不疑的一點是,主一直在這件事上引導他。這乃是耶和華定意要我們持有的名字;能夠擁有這個名字令我們深感快慰和欣幸。」事實支持哪一個看法呢?這個名字只是盧述福弟兄的「神來之筆」嗎?還是在上帝指引之下的事態發展?

      達致這個名字的各項發展

      早於公元前第八世紀,耶和華已命以賽亞寫下這樣的一段話:「耶和華說:『你們就是我的見證人,我所揀選的僕人,為要使你們知道,並且相信我,又明白我就是「那位」;在我以前沒有神被造出來,在我以後也必沒有。』……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人,我就是上帝。』」(以賽亞書43:10,12,《新譯》)正如基督教希臘文聖經表明,以賽亞所載的許多預言均應驗在基督徒會眾身上。(可把以賽亞書8:18與希伯來書2:10-13;以賽亞書66:22與啟示錄21:1,2作一比較。)可是,在《守望台》發行的最初40年間,沒有任何文章曾詳細討論過以賽亞書43:10,12。

      然而,在此之後,耶和華的僕人對聖經的研究卻把他們的注意力引到一些重要的新發展之上。以耶穌為彌賽亞君王的上帝王國已於1914年在天上誕生。在1925年,亦即《守望台》將這項真理闡明出來的那一年,以賽亞書43章中有關為耶和華作見證的預言性命令分別在11期雜誌的文章中受到注意。

      《守望台》(英文),1926年1月1日刊的主要文章提出了一個深具挑戰性的問題:「誰會尊榮耶和華?」在接著的五年間,《守望台》先後在46期雜誌中把以賽亞書43:10-12的不同部分加以討論,每次均把經文應用在真正基督徒身上。b雜誌在1929年指出,所有聰慧的受造物所面對的重大爭論與尊榮耶和華的聖名一事有關。至於耶和華的僕人在這個爭論上所負的責任,文章把以賽亞書43:10-12再三提出來討論。

      因此,基於對聖經的深入查考,《守望台》屢次將真正基督徒的注意力引到他們有義務要作耶和華的見證人一事上。所要考慮的問題不僅是一個團體的名稱,而是他們所要執行的工作。

      但是,這些見證人應當以什麼名字為人所知呢?鑑於他們正在從事的工作,什麼名字才最恰當?上帝的話語本身指向什麼結論?1931年7月24-30日,他們在美國俄亥俄州哥倫布舉行大會。大會對這個問題作了詳細的討論。

      一個新名字

      秩序表的封面上印著JW這兩個異常顯眼的大字。這究竟是什麼意思?它們的重大含義直至7月26日星期日才揭曉出來。那天,盧述福弟兄發表了一個公眾演講,題名為「王國——世界的希望」。講者闡述上帝王國的宣揚者是誰,並特別提及耶和華見證人這個名字。

      當天稍後的時間,盧述福弟兄在另一個演講中論及同一的問題,解釋我們何以需要有一個獨特的名字。c聖經本身指向什麼名字呢?講者引用使徒行傳15:14的經文,指出上帝的旨意是要從列國中選取「百姓歸於自己的名下」。社長在演講期間大力強調啟示錄3:14(《新譯》)所表明的事實:耶穌乃是「忠信真實的見證人」。接著,他引證耶穌在約翰福音18:37所作的宣布:『我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他把聽眾的注意力引到彼得前書2:9,10之上;這節經文說,上帝的僕人必須『宣揚那召他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他根據以賽亞書的多節經文與聽眾推理(雖然當時上帝的僕人對這些經文的理解尚未完全清晰),然後以以賽亞書43:8-12作為演講的高潮。這段經文包括上帝授予他僕人的使命:「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人,我就是上帝』」。(《新譯》)那麼,耶和華的話語本身將他們帶到什麼結論之上呢?什麼名字會與上帝正在任用他們的方式協調一致呢?

      明顯的答案包含在聽眾熱烈採納的一個決議中。d以下是決議的部分內容:

      「為了申明我們的真正立場,並且由於我們相信這與上帝通過他的話語所顯示的旨意是一致的,我們謹作出以下決議:

      「由於查爾斯·T·羅素弟兄的工作,我們深深愛戴他。再者,我們欣然承認主確曾任用他,並且大大祝福他的工作。然而,若要與上帝的話語一致,我們就無法接受『羅素派』這個稱呼;再者,守望台聖經書社、萬國聖經研究會,以及人民佈道協會等,只是我們這群基督徒所持有和控制的法人組織的名稱而已;透過這些組織,我們遵照上帝的誡命去執行我們的工作。作為一群基督徒,我們緊緊跟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腳蹤,所以這些名字沒有一個能對我們適用。誠然,我們是研究聖經的人,可是,以一個基督徒組織而言,我們不能採納及接受『聖經研究者』或其他類似的名字,去標明我們在主面前所持有的適當地位;我們拒絕以任何世人的名字為名或以此為人所知。

      「再者,我們既已受我們的救贖者主耶穌基督的寶血所購贖,得以稱義,為耶和華上帝所生,被召承受他的王國,我們毫不猶豫地矢誓完全效忠於耶和華上帝和他的王國。再者,我們是耶和華上帝的僕人,奉他的名執行他的工作;同時,為了謹守遵行他的命令,我們要把基督耶穌所作的見證廣傳開去,使人認識耶和華乃是真實全能的上帝;因此,我們欣然採納一個由主上帝親口確認的名字,以這個名字為人所知,這個名字便是耶和華見證人。——以賽亞書43:10-12。」e

      整份決議宣讀過之後,全場掌聲雷動,不絕於耳。這正是聽眾衷心同意上述決議的明證。

      承擔責任

      能夠持有宇宙至高主宰兼獨一真神的名字是多大的榮幸!然而,持有這個名字也同時帶來責任。這項責任是其他宗教團體所不願承擔的。正如盧述福弟兄在演講中說:「這個名字是沒有任何世人願意接納的,惟獨全心全意、毫無保留地愛戴耶和華的人才願意接受。採納這個名字的人的確快樂了。」不錯,耶和華的僕人能夠持有上帝的私有名字,將其廣為宣揚,使之在宣揚上帝的旨意方面擔任顯要角色——這的確是再恰當不過的事!

      任何個人或團體若奉耶和華的名發言,便有義務要以真實無偽的方式傳達他的話語。(耶利米書23:26-28)他們不但要傳揚上帝為了祝福愛好公義的人而作的安排,同時也要宣告上帝對慣行惡事的人所作的判決。正如上帝在以往曾吩咐他的眾先知,今日他的見證人絕不可由於未能將上帝的話語宣之於世,以致將其中任何部份刪減於無形。(耶利米書1:17;26:2;以西結書3:1-11)他們務要宣講『耶和華的恩年和我們上帝報仇的日子』。(以賽亞書61:1,2)採納上述決議的人都意識到自己負有這項責任,因此在決議的較後部分,他們作出以下的聲明:

      「身為耶和華見證人,我們的惟一目標就是要切實遵守上帝的誡命;向人宣告他是獨一全能的真神,他的話語是真實無偽的,他的聖名配得一切尊崇和榮耀;我們向人宣告上帝已把權能的寶座賜給他所立的君王基督,上帝的王國現已來到。為了服從主的命令,我們現在必須將好消息傳遍列邦,向萬民作一個見證,將撒但那兇殘暴虐的組織,特別是『基督教國』——撒但的顯形組織中最邪惡的部分——的真相告知君王與世人,也告訴人上帝行將把撒但的組織徹底消滅。達成這項偉舉之後,君王基督會隨即為順服的人類帶來普世的和平與繁榮、自由與健康、無窮的幸福與生命;我們要向人宣告,上帝的王國乃是人類的惟一希望;凡是以耶和華見證人自居的人,都必須傳講這個信息。

      「我們謙抑地邀請所有全心愛戴耶和華及他王國的人參與傳講好消息的工作,使主的公義標準得以高舉起來,好讓世人知道在哪裡可以尋得為人帶來舒解的真理和希望;最重要的是,使耶和華的偉大聖名獲得洗雪和顯揚。」

      社長將新名字公布出來的那一刻,除了在美國俄亥俄州哥倫布的與會者之外,甚至遠在澳大利亞的聽眾也不禁歡呼拍掌。在日本,經過多小時的努力之後,弟兄們的短波無線電收音機終於在半夜收聽到節目的一小部分。演講內容隨即被翻譯過來。因此,當時聚集起來的小群人能夠親耳聽到決議的內容以及如雷的掌聲。在場的石井松江姊妹後來憶述,當時他們『大聲歡呼,與美國弟兄的掌聲打成一片』。哥倫布的大會過後,在耶和華見證人從事傳道工作的地區內舉行的各個大會和會眾均一致表示支持這項決議。其中一個例子是來自挪威的報導:「在奧斯陸舉行的大會中,我們一聽到採納『耶和華見證人』這個新名字的宣布,大家都一齊站起來,熱烈地喊道:『贊成』。」

      不單是個稱呼而已

      一般世人有留意到弟兄們已採納了這個新名字嗎?的確有!首次將新名字公布出來的演講透過前所未見的龐大電台聯播網在環球各地播放出去。除此之外,把新名字公布出來的決議更被載於一本名為《王國——世界的希望》的冊子中。在接著舉行的大會中,這本被譯成多種文字的冊子在南北美洲、歐洲、非洲、亞洲以及各海島上分發了數百萬本。除了逐戶向人分發之外,弟兄們還特別設法把冊子送到所有政府官員、商界領袖和牧師教士們的手中。有些曾參與其事、到1992年在世的見證人仍然清楚記得,當時他們參與這項深具歷史意義的運動的情景。

      當然,並非人人都落落大方地接受這本冊子。伊娃·阿博特憶述,當她正離開一個美國教士的寓所之際,冊子從她身旁飛過,跌落在地上。她不想讓冊子丟在那裡,便打算把它拾起來;就在那當兒,一頭巨犬連聲咆哮地從她手中搶去冊子,跑回去交給牠的主人,亦即那個狂怒的教士。伊娃說:「我無法把冊子分發出去,狗兒卻給我代勞了!」

      後來成為耶和華見證人治理機構成員的馬丁·普辛格弟兄回憶道:「每逢我們介紹自己,說『我是個耶和華見證人,今天上門拜訪你』,住戶都不禁露出驚訝的神色。他們不是搖頭,便是問道:『你豈不仍然是個聖經研究者嗎?抑或你現在加入了另一個新教派?』」隨著時間過去,情形逐漸改變。採納了這個獨特名字數十年之後,普辛格弟兄寫道:「現在情形大為不同了!我還未開口說話,住戶便說:『你一定是耶和華見證人。』」不錯,今天人們都很熟悉這個名字。

      這個名字絕不僅是個稱呼而已。所有耶和華見證人,不論男女老幼,都參與為耶和華及他的偉大旨意作見證的工作。由於這緣故,研究宗教歷史的C.S.布雷登教授寫道:「耶和華見證人的見證工作已實際遍及天下。」——《這些人也相信》。

      雖然在採納耶和華見證人這個名字之前,我們弟兄所從事的見證工作已經伸展到環球各地,可是,回顧以往,看來當時耶和華正裝備他們去執行一項規模甚至更大的工作——召集一大群人,使他們得以保全性命渡過哈米吉多頓大戰,然後有機會在地上樂園裡享受無窮的生命。

      [腳注]

      a 《聖經新世界譯本》;赫爾曼·海因費特所編的《新約直譯……根據梵蒂岡手抄文本》;以及六部希伯來文譯本。請也參看《聖經新世界譯本》使徒行傳19:23的腳注。

      b 在這段時期中,《守望台》所刊出的主要文章包括「耶和華及他的作為」、「尊榮他的聖名」、「他名下的百姓」、「他的聖名大受顯揚」、「誠信真實的見證」、「要讚美耶和華!」、「要以耶和華為樂」、「至尊無上的耶和華」、「洗雪他的聖名」、「他的聖名」和「向耶和華歌唱」。

      c 可參閱《守望台》(英文),1931年10月1日刊,題名為「一個新名字」的文章。

      d 《守望台》(英文),1931年9月15日刊,278-9頁。

      e 雖然證據有力地顯示,耶和華見證人這個名字是憑著耶和華的指引而選取的,但是《守望台》雜誌(英文,1944年2月1日刊,42-3頁;1957年10月1日刊,607頁)與“New Heavens and a New Earth”(《「新天新地」》,231-7頁)一書在後來指出,雖然這個名字的確與上述以賽亞書兩節經文所談及的新關係一致,這個名字卻不是以賽亞書62:2;65:15和啟示錄2:17所提及的「新名」。

      [第149頁的精選語句]

      『門徒由於天意被稱為基督徒』

      [第150頁的精選語句]

      基督徒這個名稱在公眾人士的心目中已大受歪曲

      [第151頁的精選語句]

      他們不僅是聖經研究者而已

      [第157頁的精選語句]

      「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人,我就是上帝」』

      [第151頁的附欄]

      在美洲耶和華見證人這個名稱各種語文的寫法

      阿拉伯文 ش‍هود ‍ي‍هوه‍

      亞美尼亞文 Եհովայի Վկաներ

      中文 耶和華見證人

      英文 Jehovah’s Witnesses

      法文 Témoins de Jéhovah

      希臘文 Μάρτυρες του Ιεχωβά

      格陵蘭文 Jehovap Nalunaajaasui

      意大利文 Testimoni di Geova

      日文 エホバの証人

      韓文 여호와의 증인

      帕皮亞門托文 Testigonan di Jehova

      波蘭文 Świadkowie Jehowy

      葡萄牙文 Testemunhas de Jeová

      薩摩亞文 Molimau a Ieova

      西班牙文 Testigos de Jehová

      斯拉南湯加文 Jehovah Kotoigi

      他加錄文 Mga Saksi ni Jehova

      越南文 Nhân-chứng Giê-hô-va

      [第152頁的附欄]

      其他人也看出來

      並非惟獨《守望台》 雜誌才根據聖經向人指出,耶和華會在地上有見證人。例如,H.A.艾恩賽德在《研討但以理先知的演講集》(1911年初版)一書中論及那些應驗了以賽亞書第43章的寶貴應許的人,說:「這些會是耶和華的見證人,努力為獨一真神的大能和榮耀作證。可是,叛道的基督教國卻經不起引誘,以致相信了敵基督者的謊言。」

      [第153頁的附欄]

      在東方和太平洋島嶼耶和華見證人這個名稱各種語文的寫法

      孟加拉文 যিহোবার সাক্ষিরা

      比科爾文,宿霧文,希利蓋農文,

      撒馬利提文,他加錄文 Mga Saksi ni Jehova

      比斯拉瑪文 Ol Wetnes blong Jeova

      中文 耶和華見證人

      英文 Jehovah’s Witnesses

      斐濟文 Vakadinadina i Jiova

      古吉拉特文 યહોવાહના સાક્ષીઓ

      印地文 यहोवा के साक्षी

      希里莫圖文 Iehova ena Witness Taudia

      伊魯高文 Dagiti Saksi ni Jehova

      印尼文 Saksi-Saksi Yehuwa

      日文 エホバの証人

      坎納達文 ಯೆಹೋವನ ಸಾಕ್ಷಿಗಳು

      韓文 여호와의 증인

      馬拉雅拉姆文 യഹോവയുടെ സാക്ഷികൾ

      馬拉塔文 यहोवाचे साक्षीदार

      馬歇爾文 Dri Kennan ro an Jeova

      緬甸文 ယေဟောဝါသက်သေများ

      尼泊爾文 यहोवाका साक्षीहरू

      新幾內亞皮欽文 Ol Witnes Bilong Jehova

      紐埃文 Tau Fakamoli a Iehova

      帕勞文 reSioning er a Jehovah

      邦阿西楠文 Saray Tasi nen Jehova

      蓬佩文 Sounkadehde kan en Siohwa

      拉羅湯加文 Au Kite o Iehova

      俄文 Свидетели Иеговы

      薩摩亞文,圖瓦盧文 Molimau a Ieova

      僧伽羅文 යෙහෝවාගේ සාක්ෂිකරුවෝ

      所羅門群島皮欽文 all’gether Jehovah’s Witness

      塔希提文 Ite no Iehova

      泰米爾文 யெகோவாவின் சாட்சிகள்

      泰盧固文 యెహోవాసాక్షులు

      泰文 พยานพระยะโฮวา

      湯加文 Fakamo‘oni ‘a Sihova

      特魯克文 Ekkewe Chon Pwarata Jiowa

      烏爾都文

      越南文 Nhân-chứng Giê-hô-va

      亞皮文 Pi Mich Rok Jehovah

      [第154頁的附欄]

      在非洲耶和華見證人這個名稱各種語文的寫法

      阿非利堪斯文 Jehovah se Getuies

      阿姆哈拉文 የይሖዋ ምሥክሮች

      阿拉伯文 ش‍هود ‍ي‍هوه‍

      支周華文 Mboni za Yehova

      西班巴文 Inte sha kwa Yehova

      伊非克文 Mme Ntiense Jehovah

      英文 Jehovah’s Witnesses

      埃維文 Yehowa Ðasefowo

      法文 Témoins de Jéhovah

      加文 Yehowa Odasefoi

      根文 Kunnudetọ Jehovah tọn lẹ

      毫薩文 Shaidun Jehovah

      伊格博文 Ndịàmà Jehova

      基盧巴文 Ba Tumoni twa Yehova

      金亞萬達文 Abahamya ba Yehova

      基龍迪文 Ivyabona vya Yehova

      基西文 Seiyaa Jɛhowaa

      夸尼亞馬文 Eendombwedi daJehova

      林伽拉文 Batemwe ya Jéhovah

      盧干達文 Abajulirwa ba Yakuwa

      馬達加斯加文 Vavolombelon’i Jehovah

      穆爾文 A Zeova Kaset rãmba

      恩東加文 Oonzapo dhaJehova

      葡萄牙文 Testemunhas de Jeová

      桑哥文 A-Témoin ti Jéhovah

      斯畢地文 Dihlatse tša Jehofa

      塞蘇杜文 Lipaki tsa Jehova

      紹納文 Zvapupu zvaJehovha

      西羅斯文 Lipaki za Jehova

      斯瓦希里文 Mashahidi wa Yehova

      提格里尼亞文 ናይ የሆዋ መሰኻኽር

      奇盧巴文 Bantemu ba Yehowa

      聰加文 Timbhoni ta Yehova

      茨瓦納文 Basupi ba ga Jehofa

      特韋文 Yehowa Adansefo

      范達文 Ṱhanzi dza Yehova

      科薩文 amaNgqina ka Yehova

      約魯巴文 Ẹlẹ́rìí Jehofa

      祖魯文 oFakazi BakaJehova

      [第154頁的附欄]

      在歐洲和中東耶和華見證人這個名稱各種語文的寫法

      阿爾巴尼亞文 Dëshmitarët e Jehovait

      阿拉伯文 ش‍هود ‍ي‍هوه‍

      亞美尼亞文 Եհովայի Վկաներ

      保加利亞文 Свидетелите на Йехова

      克羅地亞文 Jehovini svjedoci

      捷克文 svĕdkové Jehovovi

      丹麥文 Jehovas Vidner

      荷蘭文 Jehovah’s Getuigen

      英文 Jehovah’s Witnesses

      愛沙尼亞文 Jehoova tunnistajad

      芬蘭文 Jehovan todistajat

      法文 Témoins de Jéhovah

      德文 Jehovas Zeugen

      希臘文 Μάρτυρες του Ιεχωβά

      希伯來文 עדי־יהוה

      匈牙利文 Jehova Tanúi

      冰島文 Vottar Jehóva

      意大利文 Testimoni di Geova

      馬其頓文,塞爾維亞文 Јеховини сведоци

      馬耳他文 Xhieda ta’ Jehovah

      挪威文 Jehovas vitner

      波蘭文 Świadkowie Jehowy

      葡萄牙文 Testemunhas de Jeová

      羅馬尼亞文 Martorii lui Iehova

      俄文 Свидетели Иеговы

      斯洛伐克文 Jehovovi svedkovia

      斯洛文尼亞文 Jehovove priče

      西班牙文 Testigos de Jehová

      瑞典文 Jehovas vittnen

      土耳其文 Yehova’nın Şahitleri

      烏克蘭文 Свідки Єгови

  • 大群人生活在天上?抑或在地上?
    耶和華見證人——上帝王國的宣揚者
    • 第12章

      大群人生活在天上?抑或在地上?

      跟基督教國各教派的信徒截然不同,大部分耶和華見證人都期待在地上享永生而非到天上去。何以故呢?

      情形並非一向都是這樣。第一世紀的基督徒期望最後會與基督一起以君王的身分在天上施行統治。(馬太福音11:12;路加福音22:28-30)然而,耶穌告訴他們,只有一「小群」人會成為王國的繼承者。(路加福音12:32)這「小群」會將誰包括在內?他們會有多少人?他們在較後的日子才獲悉這些細節。

      在公元33年的五旬節,耶穌的第一批猶太裔門徒受聖靈所膏,得以和基督一起承受王國。公元36年,上帝的聖靈發揮作用,表明未受割禮的外邦人也同樣有分承受這項產業。(使徒行傳15:7-9;以弗所書3:5,6)60年後,使徒約翰接獲啟示,獲知只有14萬4000人會從地上獲選,與基督一同承受屬天的王國。——啟示錄7:4-8;14:1-3。

      跟大部分1930年代中期以前的耶和華見證人一樣,查爾斯·泰茲·羅素和他的同工都懷有屬天的希望。他們也從研究聖經獲悉,蒙聖靈所膏不獨表示受膏的人將來會與基督一同在天上作君王和祭司,這件事也同時表示,當他們仍是肉身之際,他們有一件特別的工作要執行。(彼得前書1:3,4;2:9;啟示錄20:6)什麼工作呢?他們很熟悉以賽亞書61:1,而且時常引用這節經文;經文說:「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

      懷著什麼目標向人傳道?

      他們雖然人數不多,卻不遺餘力地務求將關乎上帝和他旨意的真理向所有人傳講。他們印製巨量的書刊,告訴人上帝通過基督所提供的拯救安排。可是,他們的目標不是要使所有聽見他們傳道的人都成為信徒。既然如此,他們為什麼要向這些人傳道呢?1889年7月的《守望台》(英文)解釋說:「我們是他[耶和華]在地上的代表;他要在自己的仇敵和他許多受騙的兒女面前洗雪自己的聖名;為了抗衡世上種種由人策劃的計謀,上帝榮耀的計劃必須廣傳出去。」

      他們特別留意那些自稱是主的百姓的人,這些人當中有不少是基督教國各教會的成員。向這些人傳道的目的是什麼呢?正如羅素弟兄時常解釋,早期聖經研究者的願望不是要將教會成員引到別的組織去,而是要幫助這些人親近主,以便作真教會的成員。然而,聖經研究者深知,為了服從啟示錄18:4的命令,這些人必須從「巴比倫」出來。他們看出,名義上的教會——基督教國屬下的各教會,連同它們那些不符合聖經的教義和紛繁的派系——清楚顯示出巴比倫的特色。羅素弟兄在《守望台》的創刊號(英文,1879年7月)中說:「我們知道,現在向人作見證的目標是,要『領出一群百姓歸於上帝名下』;這便是他的教會。他們會在基督復臨時與他結合起來,並且接獲他的名。啟示錄3章12節。」

      他們意識到,當時只有一個『呼召』向所有真正基督徒發出。這項『呼召』邀請人成為基督新婦的成員,他們的總數最後只有14萬4000人。(以弗所書4:4;啟示錄14:1-5)他們設法激勵所有自稱相信基督的贖價的人——不論是否隸屬於教會——對上帝那「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表現體會。(彼得後書1:4;以弗所書1:18)他們不遺餘力地幫助這些人符合小群王國繼承者所必須具備的條件。他們把這些人視作「信徒一家」(由於這些人自稱相信贖價)。為了在靈性上強化這些人,羅素弟兄和他的同工孜孜不倦地透過《守望台》的篇幅以及其他基於聖經的書刊向他們提供『適時的靈糧』。——加拉太書6:10;馬太福音24:45,46,《新世》。

      可是,他們可以看出,並非所有自稱「奉獻了」(按照他們當時的了解,意思便是『將自己完全交給主』)的人都會自始至終過著自我犧牲的生活,將主的工作置於生活上的首位。可是,正如他們解釋,為了承受屬天的產業,奉獻了的基督徒已同意甘願放棄屬人的生命。他們是沒有反悔餘地的,因為他們若不能到靈界享永生,第二次的死便等候著他們了。(希伯來書6:4-6;10:26-29)可是,許多看來奉獻了自己的基督徒卻逃避自我犧牲的途徑,轉而跟從一條比較容易走的途徑。他們沒有為主的事務表現真正的熱心。儘管如此,他們看來並沒有背棄贖價,而且也過著相當清白的生活。這些人會有什麼遭遇呢?

      有許多年的時間,聖經研究者以為這些人便是啟示錄7:9,14(《新譯》)所描述的「大群人」;這些人從「大患難」中出來,站在上帝和羔羊基督的「寶座」前。他們認為,這些人雖然不願過自我犧牲的生活,卻會在基督新婦的最後分子得了榮耀之後,在一段患難時期中經歷信心的考驗而最後死去。他們相信,這些屬於大群人階級的分子屆時若表現忠心,便會復活到天上去——不是作王統治,而是站在上帝的寶座前。他們獲得這個次要位置是由於他們對主的愛不夠強烈,從而沒有表現足夠熱心之故。當時的想法是,這些人雖從上帝的靈而生,卻在服從上帝方面疏忽大意,很可能還繼續依附基督教國的各教會。

      他們也認為,或者——僅是或者而已——那些在千禧年期間在地上被立為首領的「古賢」會在這段時期結束時蒙上帝賜予屬天的生命。(詩篇45:16)他們覺得,在選召14萬4000位王國繼承者的工作完成之後,在地球開始復原之前的這段時期中,「奉獻了」給上帝的人很可能會獲得類似的前途。至某個程度,這種想法其實與基督教國認為所有好人都會到天上去的主張大同小異。可是,聖經研究者從聖經獲得的另一個信仰卻使他們與基督教國大異其趣。這個信仰是什麼?

      在地上永享完美的生命

      他們意識到,雖然人類當中只有一群數目有限的人會獲得屬天的生命,有許多人卻會在地上,在與伊甸園相若的樂園情況下,得享永生。耶穌曾教導門徒祈求說:「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他也說:「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馬太福音5:5;6:10。

      與此一致地,1881年7-8月的《守望台》(英文)刊登了一個附表。a這個圖表顯示,有很多人會在基督的千禧年統治期間贏得上帝的嘉許;這些人會構成「被提升至屬人完美地步而得享永生的人類世界」。有多年之久,他們根據這個圖表向大小不同的群體發表演講。

      在這千禧年期間,地上的人會生活在怎樣的情形之下呢?《守望台》(英文)在1912年7月1日刊解釋說:「罪未曾進入世界以前,上帝將伊甸園賜給我們的始祖。既知道這件事,讓我們按上帝話語的指引將思想轉移到未來。憑著想像,我們看見樂園重建起來——不是僅限於一個花園,而是整個地球都變得景色宜人,出產豐饒,沒有罪惡,喜氣洋溢。這種情景令我們想起大家所熟知的聖經應許——『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先前的罪和死已經過去了,一切都更新了!——啟示錄21:4,5。」

      誰會永遠在地上生活?

      羅素弟兄從沒有主張上帝讓人類自行選擇在哪裡享永生——那些想在天上享永生的人便到天上去,那些嚮往地上樂園的人便在地上享永生。《守望台》(英文)在1905年9月15日刊指出:「我們自己的感覺和願望並不是我們所得的呼召。若然,我們便自己呼召自己了。論到我們的祭司職分,使徒宣告說:『沒有人可以自己取得這份尊榮,只有蒙上帝選召的才可以。』(希伯來書5:4)再者,我們確定這是上帝的呼召,不是憑著我們的感覺,而是憑著上帝自己所啟示的話語。」

      至於生活在重建的地上樂園裡的機會,聖經研究者相信這件事要等到「小群」全部獲得了獎賞,千禧年已來臨之後才會向人提出。他們認為那便是使徒行傳3:21所說的「萬物復興」的時候。甚至死去的人也會復活過來,從這項仁愛的安排得益。弟兄們預見到,屆時全人類(除了蒙召承受屬天生命的人以外)都有機會揀選生命。按他們當時的了解,這就是基督坐在他那屬天的寶座上,將世人分別開來,像牧人分別綿羊山羊一樣的時候。(馬太福音25:31-46)不論生來是猶太人抑或外邦人,服從的人便是主的『另外的羊』。——約翰福音10:16。b

      外邦人的日期結束之後,聖經研究者以為復興的日子已很近了。因此,從1918年至1925年,他們向人宣布:「現今活著的千百萬人會永遠不死。」不錯,他們認為當時活著的人——一般的人類——有機會生還進入復興的日子,屆時他們會受教導,認識耶和華所定的永生條件。他們若表現順服,就會逐漸進至屬人的完美地步。他們若頑梗悖逆,最後便會遭受永遠的毀滅。

      在那些早期的日子,弟兄們絕沒有想到王國的信息會傳揚這麼多年,而且會傳至這麼廣泛的地步。即使如此,他們仍繼續考查聖經,並盡力按照聖經的指示去執行上帝要他們做的工作。

      基督右邊的「綿羊」

      在明白耶和華的旨意方面,一個真正意義重大的步驟環繞著耶穌在馬太福音25:31-46所說的綿羊和山羊的比喻而發展。在這個比喻裡,耶穌說:「當人子在他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正如這個比喻接著表明,「綿羊」就是那些挺身扶助基督的「弟兄」的人。甚至當這些弟兄飽受逼迫、繫身囹圄之際,他們也設法為其帶來舒解。

      有很長一段時期,聖經研究者以為這個比喻會在千禧年的復興時期裡獲得應驗,比喻所提及的最後審判則在千禧年結束時發生。可是在1923年,守望台聖經書社社長J.F.盧述福在加利福尼亞州的洛杉磯發表了一個深具啟發性的演講。在這個演講裡,他說明何以要對事情懷有不同的看法。稍後這個演講在該年10月15日的《守望台》(英文)中刊出。

      論到這個預言性的比喻獲得應驗的時間,文章指出,有一次耶穌的門徒向他問及『他臨在和這事物制度末期的標記』,耶穌便將這個比喻包括在他所作的回答中。(馬太福音24:3,《新世》)文章解釋何以比喻所說的「弟兄」不可能是福音時代的猶太人,也不是那些在千禧年的考驗和審判時期中表現信心的人;反之,他們必然是指那些與基督一起承受屬天王國的人。因此,這個比喻應驗的時候,與基督一同承受王國的人必然有些仍在肉身裡。——可參閱希伯來書2:10,11。

      基督的這些受膏弟兄設法向教士和基督教國屬下的平民作見證,他們所遭受的待遇也顯示,耶穌這個比喻所包含的預言已獲得應驗了。怎會如此呢?當時許多教士和教會的顯要成員老羞成怒;因此,無論在實際上抑或在比喻上說來,他們都沒有給基督的受膏弟兄一杯令人舒暢的涼水。相反,他們當中有些人煽動群眾去扯掉弟兄的衣服,毆打他們,或要求官方將他們拘捕監禁。(馬太福音25:41-43)在另一方面,許多虛懷若谷的教會成員卻樂於接受王國信息,慷慨款待把信息帶給他們的人;甚至在這些受膏的基督徒為了好消息的緣故遭受監禁時,他們亦竭盡所能予以協助。——馬太福音25:34-36。

      按當時聖經研究者的了解,耶穌所談及的綿羊仍留在基督教國的各教會中。他們認為,這些人沒有自稱奉獻了給主,但卻對耶穌和他的門徒深表尊重。可是,他們應該留在教會裡嗎?

      採取堅定立場擁護純真的崇拜

      藉著查考聖經裡含有預言性的以西結書,他們在這個問題上受到啟迪。聖經研究者在1931年出版了名為《洗雪》的聖經評注(合共三冊)的第一冊。這本書解釋以西結就耶和華對古代叛道的猶大和耶路撒冷大發烈怒一事所寫的許多預言的含意。雖然猶大人自稱事奉永活的真神,他們卻採納四周列國的宗教儀式,向沒有氣息的偶像燒香,信賴政治聯盟而沒有對耶和華表現信心。他們犯了屬靈的姦淫。(以西結書8:5-18;16:26,28,29;20:32)在這一切事上,基督教國跟他們如出一轍。因此,為了首尾一貫起見,耶和華必定會對基督教國執行判決,正如他在以往判決不忠的猶大和耶路撒冷一樣。可是,以西結書第9章表明,在上帝執行判決之前,有些人會獲得記號而得以保全性命。這些人是誰呢?

      預言表示,獲得記號的是那些因基督教國——耶路撒冷的副本——「所行可憎之事嘆息哀哭的人」。(以西結書9:4)既然如此,他們自然不會故意參與這些惡行。因此,《洗雪》的第一冊表明,額上有記號的人乃是那些拒絕隸屬於基督教國的教會組織,並且採取立場擁護主的人。

      社方發表了這些資料之後,接著在1932年討論聖經中關於耶戶和約拿達的記載,以及這件事所含的預言性意義。耶和華任命耶戶作王統治十支派的以色列國,並對邪惡的亞哈和耶洗別家執行判決。耶戶前往撒馬利亞剿滅巴力崇拜途中,利甲的兒子約拿達出來迎接他。耶戶問約拿達說:「你誠心待我……嗎?」約拿達回答說:「是。」耶戶邀請他說:『伸出你的手來。』於是他拉約拿達上了戰車。然後耶戶促請約拿達說:「你和我同去,看我為耶和華怎樣熱心。」(列王紀下10:15-28)雖然約拿達不是以色列人,他對耶戶所做的事卻完全贊同。他深知真神耶和華配受專一的效忠。(出埃及記20:4,5,《新世》)幾個世紀之後,約拿達的後代仍表現一種受耶和華所嘉許的精神。因此他應許說:「利甲的兒子約拿達必永不缺人侍立在我面前。」(耶利米書35:19)因此,問題是,今日地上有沒有一些人——不是屬靈的以色列人,因此不懷有承受屬天產業的希望——好像約拿達一樣呢?

      1932年8月1日的《守望台》(英文)解釋說:「約拿達代表或預表現今地上的一群人。……[他們]不附和撒但的組織,並且採取立場擁護公義。因此,他們會在哈米吉多頓蒙主保護,渡過災劫而在地上享永生。這些人構成了『綿羊』階級。他們支持上帝的受膏子民,因為他們知道主的這些受膏者正在執行主的工作。」表現這種精神的人也獲邀參與受膏基督徒所執行的工作,將王國信息帶給其他人。——啟示錄22:17。

      有些(雖然當時數目並不多)跟耶和華見證人交往的人意識到,上帝的靈並沒有在他們心中引發享有屬天生命的希望。他們被人稱為約拿達階級,因為他們跟古代的約拿達一樣,認為自己能與耶和華的受膏僕人共事乃是一項殊榮。他們很高興能夠分享上帝的話語指派給他們的特權。在哈米吉多頓未來到以前,這些有希望永遠不死的人會成為數目相當龐大的一群嗎?有些人認為他們會多至數百萬,這是可能的事嗎?

      「大群人」——他們是誰?

      耶和華見證人計劃於1935年5月30日至6月3日在美國首都華盛頓舉行大會。《守望台》雜誌作出這項宣布時說:「至目前為止,屬於約拿達階級的人有特權參加過大會的並不多;因此,在華盛頓舉行的大會無疑會為他們帶來真正的安慰和裨益。」事情證明以上這段話的確說得很對。

      大會將注意力特別集中在啟示錄7:9,10之上,這段經文說:「這些事以後,我觀看,見有一大群人,沒有人能數得過來,是從各邦國、各支派、各民族、各方言來的。他們都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袍,手裡拿著棕樹枝。他們大聲呼喊,說:『願救恩歸給那坐在寶座上我們的上帝,也歸給羔羊!』」(《新譯》)這一「大群人」是由誰組成的呢?

      有許多年的時間,甚至到1935年,上帝的僕人並不知道大群人就是耶穌在綿羊和山羊的比喻裡所說的綿羊。正如上文提及,他們以為這批人是一個次等的屬天階級——他們之所以是次等,乃是由於他們在服從上帝方面不夠認真之故。

      可是,這樣的看法卻引起了若干持續的問題。其中一部分問題曾於1935年初在守望台聖經書社總部的午餐時間討論過。當時有些發表意見的人認為大群人是個屬地的階級。後來成為治理機構成員的格蘭特·蘇特回憶說:「在一次由T.J.沙利文弟兄主持的伯特利研討中,我問道:『既然大群人可以贏得永生,這群人豈不也保持忠貞嗎?』弟兄們提出了很多評論,但卻沒有肯定的答案。」1935年5月31日,在美都華盛頓舉行的大會對這個問題提出了令人滿意的答案。當時蘇特弟兄坐在樓座上,可以俯視下面的聽眾。演講所揭露的新了解令他大感興奮!

      大會結束後不久,1935年8月1日和15日的《守望台》(英文)刊出演講的內容。文章指出,上帝的子民能夠正確了解事情的一個重要因素是,他們體會到耶和華的首要目的不是要拯救人類,而是要洗雪他的聖名(或像我們現今所說一般,為要洗雪他的至高統治權)。因此,耶和華只嘉許那些對他保持忠貞的人;他絕不會獎賞一些同意遵行他的旨意,但後來卻與魔鬼的組織妥協而為他的名帶來羞辱的人。所有蒙上帝嘉許的人都必須符合他在忠貞方面所定的這個條件。

      與此一致地,《守望台》說:「在辨明大群人的身分方面,啟示錄7:15的確是個關鍵線索。……啟示錄描述『他們在上帝的寶座前,公開事奉他』。……他們知道、明白而且服從上帝的羔羊耶穌對他們所說的話:『當拜主——你的上帝,單要事奉他』;這番話對所有蒙耶和華嘉許的受造物都適用。」(馬太福音4:10)既然如此,人實在沒有理由認為,聖經論及大群人的話乃是上帝向一些自稱愛他,但卻在遵行他旨意方面漠不關心的人所提供的安全網。

      那末,大群人是個屬天階級嗎?《守望台》雜誌表明,聖經的措辭並不指向這個結論。至於他們站『在寶座前』一事,文章指出,馬太福音25:31,32談及萬民聚集在基督的寶座前,但這些國族卻在地上。然而,大群人得以「站在」寶座前,乃是由於他們贏得了坐在寶座上的上帝的嘉許之故。——可參閱耶利米書35:19。

      聖經表示這群人是從「各邦國」中出來的,他們不是屬靈以色列(較早時聖經在啟示錄7:4-8加以描述)的成員,但他們卻對基督的贖價懷具信心(以比喻的方式用羔羊的血將自己的衣袍洗潔白),歡呼迎接基督為王(他們手拿棕樹枝,像耶穌進入耶路撒冷時、夾道迎接他為王的群眾一樣),並且真正獻出自己,在耶和華的寶座前事奉他。我們可以在哪裡找著這樣的一群人呢?有這樣的一群人在地上嗎?

      耶和華使他那預言性的話語獲得應驗,從而回答了這些問題。韋伯斯特·羅曾出席在華盛頓舉行的大會,他回憶盧述福弟兄在演講的一個高潮問道:「凡是希望永遠在地上生活的人,請站起來!」據羅弟兄說,「聽眾中有過半數的人站起來。」與此一致地,1935年8月15日的《守望台》(英文)雜誌說:「現在我們看見一群人,他們完全符合啟示錄第七章就大群人所作的描述。在過去幾年,在『傳揚王國的福音向人作一個見證』期間,有為數不少的人前來(他們仍然絡繹不絕),承認主耶穌是他們的救主,耶和華是他們的上帝。他們按心靈和真理敬拜上帝,喜樂地事奉他。這些人也稱為『約拿達階級』。他們接受水浸禮作為象徵,證明他們……已採取立場擁護耶和華,齊心事奉他和他所立的君王。」

      當時他們已看出,耶穌所提及的『另外的羊』把啟示錄7:9,10所說的大群人也包括在內(約翰福音10:16);他們就是那些挺身扶助基督「弟兄」的人(馬太福音25:33-40);他們獲得生還的印記,因為他們對基督教國所行的可憎之事大感震驚而毅然棄絕這些惡行(以西結書9:4);像約拿達一樣,他們公開支持耶和華的受膏僕人,一同努力執行受膏者從上帝接獲的使命(列王紀下10:15,16)。耶和華見證人明白,這些都是上帝手下忠貞的僕人;他們會渡過哈米吉多頓,並且有希望在恢復樂園情況的地上享永生。

      一項急需完成的工作

      了解這些經文對耶和華手下僕人的活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他們意識到,大群人的成員並不是由他們去揀選和召集的;他們也無權決定別人究竟具有屬天抑或屬地的希望。反之,主會按照自己的旨意去指引各事。但是,身為耶和華見證人,他們負有一項嚴肅的責任。他們要向人傳講上帝的話語,把上帝使他們明白的真理與別人分享,讓人知道耶和華的安排,從而有機會懷著感激之心作出響應。

      再者,他們看出自己所執行的工作十分緊急。《守望台》在1936年發表了一系列稱為「召集大群人」的文章,其中解釋說:「聖經大力支持這個結論:在哈米吉多頓,耶和華會毀滅地上的眾民;惟獨那些服從他的命令,全力支持他的組織的人才會得救。在以往,有億萬人從未聽聞過上帝和基督,便已下到墳墓裡;在上帝所定的時間,他們會從死亡中醒來,有機會認識真理而能夠自行作出抉擇。可是,對現今生活在地上的人類來說,情形卻不同。……大群人必須在上帝全能者的大日子——哈米吉多頓——來到之前便接獲福音的信息。他們若未能在現今聽到真理的信息,到殺戮開始時便太遲了。」——可參閱列王紀下10:25;以西結書9:5-10;西番雅書2:1-3;馬太福音24:21;25:46。

      由於對聖經獲得這項了解,耶和華見證人比以前更熱心從事見證工作。後來以周遊監督身分在芬蘭服務的利奧·卡里奧說:「由於耶和華那非配得的仁慈,他向人提出在地上享永生的希望。以我記憶所及,我從沒有經歷過這麼大的喜樂和熱忱。我急忙將這個消息帶給感興趣的人士。我踏腳踏車從未試過這麼起勁。」

      在接著五年,雖然耶和華見證人的數目持續增加,在每年的耶穌受難紀念,領食象徵物的人數卻逐漸減少。然而,大群人流入的速度並不如盧述福弟兄所期望的那麼快。有一次他甚至對弗德烈克·法蘭茲(後來成為守望台社第四任社長)說:「看來『大群人』的數目畢竟並不那麼大。」可是,自那時以來,耶和華見證人的數目劇增至數百萬之巨。在另一方面,以一般而言,那些期待到天上承受產業的人卻繼續減少。

      在一個牧人手下合成一群

      受膏階級與大群人之間絕沒有任何競爭。懷有屬天希望的人並沒有瞧不起那些渴望在地上樂園裡享永生的人。大家都懷著感激接受上帝所賜的特權。他們不會認為自己的地位高人一等,也不會由於不屬於某個階級便自慚形穢。(馬太福音11:11;哥林多前書4:7)正如耶穌預言,這兩群人已真正合成「一群」,在「一個牧人」手下為耶和華服務。——約翰福音10:16。

      《在「和平的君」治下享有普世的安全》一書清楚描述基督的受膏弟兄對他們的同伴大群人所懷的感情:「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耶穌論及『事物制度的終結』時期的預言獲得應驗大部分是由於『大群』『另外的羊』所擔任的角色的緣故。來自餘民點燃了的燈的啟迪照亮了他們的心眼;他們獲得幫助將光向仍然留在俗世黑暗中的人反映出來。……他們成為新婦階級的餘民的親密同伴。……因此我們非常感謝來自萬國、說多種語言的『大群人』,因為他們在執行新郎於馬太福音24:14所說的預言方面擔任極為重要的角色!」

      隨著耶和華見證人——包括大群人在內——團結一致地合力向人傳講上帝王國的榮耀信息,他們在見證工作上所表現的熱心廣為人知。然而除此之外,公眾人士還留意到他們的其他特色。

      [腳注]

      a 後來,這個「歷代圖表」加插在《上帝的歷代計劃》一書中再度印行。

      b 《錫安的守望台》(英文),1905年3月15日刊,88-91頁。

      [第159頁的精選語句]

      大部分耶和華見證人均期待在地上享永生

      [第161頁的精選語句]

      一項將他們與基督教國分別出來的信仰

      [第164頁的精選語句]

      綿羊和山羊的比喻獲得應驗的時候

      [第165頁的精選語句]

      他們被人稱為約拿達階級

      [第166頁的精選語句]

      1935年5月31日,我們得以清楚知道「大群人」是誰

      [第170頁的精選語句]

      具有屬天抑或屬地的希望——究竟由誰決定?

      [第160頁的附欄]

      了解的時候

      250多年前,以撒·牛頓爵士就了解預言——包括啟示錄7:9,10論及『大群人』的預言——一事作了一項饒有趣味的評論。在他所著的《但以理的預言和聖約翰的啟示錄的評注》一書(1733年出版)中,他說:「要到世界的末了,但以理和約翰的預言才會為人了解:可是有一段長時期,有些人會在哀傷痛苦的情況下宣講這些預言;他們所知十分模糊,歸信的也只有區區之數。……在此之後,但以理說,必有許多人努力鑽研,知識就會增長。因這福音必須在大患難和世界末日之前傳給地上萬國的人。若非如此,那些手拿棕樹枝,從大患難中出來的大群人,就不可能是無法數過來的了。」

      [第168頁的附欄或圖片]

      地球——人類的永久家園

      上帝對人類原定的旨意是什麼?

      「上帝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世記1:28。

      上帝改變了他對地球的旨意嗎?

      「我口所出的話……決不徒然返回,卻要成就我所喜悅的,在我發他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以賽亞書55:11。

      「創造諸天的耶和華,製造成全大地的上帝,他創造堅定大地,並非使地荒涼,是要給人居住。他如此說:我是耶和華,再沒有別神。」——以賽亞書45:18。

      「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馬太福音6:9,10。

      「因為作惡的必被剪除;惟有等候耶和華的必承受地土。義人必承受地土,永居其上。」——詩篇37:9,29。

      在上帝的王國治下,地上的情形會怎樣?

      「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得後書3:13。

      「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人人都要坐在自己葡萄樹下和無花果樹下,無人驚嚇。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親口說的。」——彌迦書4:3,4。

      「他們要建造房屋,自己居住;栽種葡萄園,吃其中的果子。他們建造的,別人不得住;他們栽種的,別人不得吃;因為我民的日子必像樹木的日子;我選民親手勞碌得來的必長久享用。」——以賽亞書65:21,22。

      「城內居民必不說:我病了。」——以賽亞書33:24。

      「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示錄21:3,4;請也參看約翰福音3:16。

      「主啊,誰敢不敬畏你,不將榮耀歸與你的名呢?因為獨有你是聖的。萬民都要來在你面前敬拜,因你公義的作為已經顯出來了。」——啟示錄15:4。

      [第169頁的附欄或圖片]

      到天上去的人

      有多少人會到天上去?

      「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路加福音12:32。

      「我又觀看,見羔羊[耶穌基督]站在[屬天的]錫安山,同他又有十四萬四千人,都有他的名和他父的名寫在額上。他們在寶座前,並在四活物和眾長老前唱歌,彷彿是新歌;除了從地上買來的那十四萬四千人以外,沒有人能學這歌。」——啟示錄14:1,3。

      14萬4000人全是猶太人嗎?

      「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加拉太書3:28,29。

      「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羅馬書2:28,29。

      為什麼上帝要將一些人帶到天上去?

      「他們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示錄20:6。

      [第171頁的附欄或圖表]

      受難紀念報告

      在25年內,出席受難紀念的人數已相當於領食者的百多倍

      [圖表]

      (排版後的式樣,見出版物)

      領食人數

      出席人數

      1,500,000

      1,250,000

      1,000,000

      750,000

      500,000

      250,000

      1935 1940 1945 1950 1955 1960

      [第167頁的圖片]

      在美都華盛頓舉行的大會中,有840人受浸

  • 以我們的品行為人所知
    耶和華見證人——上帝王國的宣揚者
    • 第13章

      以我們的品行為人所知

      在我們生活的時代,大部分人把向來深受尊重的道德標準棄若敝屣。基督教國大多數的教派也隨波逐流,若非對道德的低落予以容忍,便是辯稱時移世易,舊時代的清規戒律已不再適用了。哈佛大學神學院的系主任塞繆爾·米勒說:「教會根本就沒有領導世人。相反,它順應時代的潮流,隨俗浮沉。」結果,這對那些向教會尋求指引的人的生活產生了極不利的影響。

      在另一方面,加拿大蒙特利爾天主教大主教轄區週報(L’Eglisede Montréal)論及耶和華見證人說:「他們具有令人驚訝的道德標準。」不少教師、雇主和政府官員都同意這點。見證人是怎樣贏得這個美譽的呢?

      耶和華見證人固然有若干明確的信仰,並且也向別人傳講這些信仰,但見證人的義務絕非至此為止。早期的基督教被人稱為「這道」。既然如此,耶和華見證人意識到,今日純真的宗教必須是一種生活方式。(使徒行傳9:2)不過,像在其他事上一樣,現代的見證人並非即時便對這件事的含義懷有均衡的看法。

      「品格還是約——哪一樣?」

      早期的聖經研究者自始便同意聖經的健全勸告,認為人需要養成與基督相若的品格。可是,有些人卻過度強調所謂的「品格培養」,以致忽略了純真基督教的其他方面。有些人似乎認為,他們只要彬彬有禮——看來總是仁慈良善、豁達大度、說話溫柔、天天閱讀聖經——就保證可以進天堂了。可是,這些人卻忽視了一件事實:基督把一件工作交託給他的跟從者去完成。

      1926年5月1日的《守望台》(英文)刊登了一篇文章,題目是「品格還是約——哪一樣?」這篇文章坦率地討論這個難題。a文章指出,由於人在肉身的時候力求培養「完美的品格」,結果有些人因為無法辦得到而灰心放棄;但與此同時,另一些人則表現「自己比別人聖潔」的態度,以致忽視了基督贖價的裨益。文章強調,人需要對基督流出的寶血懷具信心。除此之外,文章指出,積極『做點事』為上帝服務也十分重要,因為這證明人正跟從一條蒙上帝喜悅的途徑。(彼得後書1:5-10)當時,基督教國大多數的教派仍然佯作謹守聖經的道德標準。《守望台》既強調基督徒的活動,就越發把耶和華見證人與基督教國之間的差別顯明出來。後來,有些牽涉到道德的爭論變得越來越普遍,以致所有以基督徒自居的人都不得不在這些爭論上表明立場,結果見證人與基督教國之間的差別就變得甚至更顯著了。

      「遠避淫行」

      關於性道德,聖經在很久以前已清楚表明基督徒應守的標準。「上帝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上帝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所以那棄絕的,不是棄絕人,乃是棄絕……上帝。」(帖撒羅尼迦前書4:3-8)「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上帝必要審判。」(希伯來書13:4)「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哥林多前書6:9,10。

      早在1879年11月,《守望台》(英文)已把讀者的注意引到聖經為真正基督徒所定的這項標準之上。只是,當時社方並沒有把這件事反覆提出來詳細討論,彷彿這是早期聖經研究者的一個重大難題似的。不過,隨著世人的態度變得越來越放任,尤以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為然,社方不得不更頻常把人的注意引到聖經的標準之上。這是必需的,由於當時有些耶和華見證人所懷的見解是,只要他們努力向人作見證,在道德方面稍為放鬆也無傷大雅,因為這只是個人的私事而已。誠然,1935年3月1日的《守望台》(英文)已清楚指出,人即使參與外勤服務,也不能認為這樣就可以隨便幹不道德的事。但並非人人都把這項勸告放在心上。於是,《守望台》(英文)在1941年5月15日刊發表一篇名為「挪亞的日子」的文章,以頗多篇幅把這個問題再次提出來討論。文章指出,挪亞日子的道德墮落是上帝把當時世界一舉毀滅的原因之一。文章也指出,當日上帝所做的事,正好預示他在今日會採取什麼行動。文章很率直地提出警告,上帝的僕人若要緊守忠誠,就不能僅是把一天的時間撥出一部分來遵行上帝的旨意,餘下的時間卻耽於「情慾的事」。(加拉太書5:17-21)接著在1942年7月1日的《守望台》(英文)裡,有另一篇文章說明聖經為未婚和已婚的人所定的道德標準,並且譴責任何與這些標準有所抵觸的行為。沒有人能夠認為,他們只要以耶和華見證人的身分參與公開宣揚王國信息的工作,就大可以隨便過放蕩的生活。(哥林多前書9:27)後來,社方甚至採取更嚴厲的措施,使組織得以保持道德清白。

      當時有些表示想成為耶和華見證人的人,自幼生活在道德低落的環境中;他們的社區接受試婚,容許訂了婚的人發生婚前性關係,或者把未婚而同居視為正常的事。有些結了婚的夫婦則試圖過獨身的生活。其他的人雖然沒有離婚,卻不智地與配偶分居。為了提供所需的指引,1950年代出版的《守望台》考慮所有這些情況,討論婚姻的責任,強調聖經禁止一切淫亂的行為,同時也清楚解釋淫亂是什麼,以免有任何人對事情發生誤解。b——使徒行傳15:19,20;哥林多前書6:18。

      有些地區的人開始跟耶和華的組織聯絡交往,但卻沒有認真緊守聖經的道德標準。社方特別留意到這件事。1945年,守望台聖經書社第三任社長N.H.諾爾探訪哥斯達黎加,他就基督徒的道德問題發表了一個演講,說:「今晚所有出席這個聚會的人,你們當中如果有人與女子同居,但卻還未正式結婚,我想給你們一點忠告。你們大可以到天主教會去,報名成為教友,因為他們會容許你們做這些事。但我們的組織是上帝的組織,你們不能在上帝的組織裡做這種事。」

      從1960年代起,同性戀者越來越明目張膽。許多教會為此作過辯論,然後接納這些人作教友。今日,有些教會甚至委任同性戀者作教士。許多誠懇的人對這種情形感到大惑不解。為了幫助他們,耶和華見證人的出版物也曾討論這些問題。但對於人究竟應該怎樣看同性戀這件事,耶和華見證人卻從來沒有疑問。為什麼呢?因為他們沒有把聖經的規定僅視為某個時代的人的觀點。(帖撒羅尼迦前書2:13)他們樂意跟同性戀者研讀聖經,以便幫助這些人認識耶和華的標準。這些人也可以參加見證人舉行的聚會。但是人若繼續耽於同性戀的行為,就絕不能成為耶和華見證人。——哥林多前書6:9-11;猶大書7。

      近年來,未婚青年耽於性慾已成為司空見慣的事。耶和華見證人家庭的年輕人受到巨大壓力,以致有些人開始採納周遭世人的行事方式。上帝的組織怎樣應付這種情況呢?《守望台》和《儆醒!》刊登了一些文章,目的是要幫助父母和年輕人以聖經的觀點去看各事。大會則演出一齣基於現實生活的戲劇,幫助所有人看出漠視聖經的道德標準會帶來什麼惡果,服從上帝的命令則會有什麼好處。在1969年演出的戲劇是其中一齣,劇名是:「獨立自主的人滿途荊棘陷阱」。社方也出版了一些特別為年輕人撰寫的書,目的是要幫助他們體會聖經勸告所含的智慧。其中兩本是《盡量善用你的青春》(英文版,1976年出版)和《青年人所提出的問題——有實效的答案》(1989年出版)。各地的長老則留意向個別的人和家庭提出屬靈的幫助。耶和華見證人的會眾也把不肯悔改的犯過者開除,以求保護會眾的靈性健康。

      雖然普世道德崩潰,這並沒有使耶和華見證人懷有較放任的觀點。相反,耶和華見證人的治理機構越發強調,基督徒不但要避免一切違反上帝律法的性行為,同時也要提防各種能夠腐化道德的有害影響和情況。在過去三十年間,治理機構提供了不少訓示,警告人要戒絕像手淫一類的「隱祕過犯」,也要留意提防閱讀色情刊物的危險,以及觀看電視連續劇和聆聽墮落音樂的有害影響。這樣,雖然世界的道德風氣日益低落,耶和華見證人的道德標準卻不斷提高。

      家庭生活受敬虔的律則所支配

      耶和華見證人在性道德方面緊守聖經的標準,這對他們的家庭生活造益良多。不過,成為耶和華見證人並不意味到他們不會有家庭難題。但耶和華見證人卻深信,上帝的話語給人最佳的忠告,可以幫助人應付這樣的難題。上帝的組織則作了許多安排去幫助人把聖經的勸告付諸實行。人若聽從,就會大大得益。

      早在1904年,《聖經的研討》第六卷便曾根據聖經,詳盡地討論婚姻的責任和父母的義務。自那時以來,社方發表了數以百計的文章,耶和華見證人也在會眾中作了很多演講,藉此幫助每個家庭分子體會上帝要他擔任的角色。這項關於如何過健全的家庭生活的教育並不是僅為新婚的人而設的。反之,這乃是對整群會眾施行的一項持續的教育計劃。——以弗所書5:22-6:4;歌羅西書3:18-21。

      見證人會接受多妻制嗎?

      雖然有關婚姻和家庭生活的習俗因地而異,耶和華見證人卻意識到,聖經的標準對世界各地都同樣適用。在這20世紀,耶和華見證人在非洲展開工作,他們教導當地的人——就像他們教導其他所有地方的人一樣——基督徒的婚姻只容許人有一個配偶。(馬太福音19:4,5;哥林多前書7:2;提摩太前書3:2)可是,有數以百計的人儘管同意聖經對偶像崇拜的譴責,也樂於接受耶和華見證人對上帝王國的主張,但他們在受浸之後卻仍未放棄多妻的陋習。為了糾正這種情況,1947年1月15日的《守望台》(英文)強調,無論當地的習俗如何,基督教是絕不容許多妻制的。社方致信各群會眾,通知一切以耶和華見證人自居而又多妻的人,他們必須在六個月內使自己的婚姻符合聖經的標準。在同一年,諾爾弟兄訪問非洲,他在所作的一個演講中也重申這點。

      在尼日利亞,不少外界人士預測,耶和華見證人若試圖把多妻制度從組織中革除,他們的組織就必定會就此垮台。誠然,甚至在1947年,有些見證人在較早時候受了浸,但卻仍舊墨守多妻制度,他們並非全都作出所需的調整。舉個例說,周遊監督阿蘇科·阿帕比奧敘述,他在伊菲亞揚一個見證人家中寄宿。見證人戶主在半夜把他弄醒,硬要他更改他就一夫一妻制所作的宣告。由於周遊監督拒絕這樣行,戶主便即時下逐客令,在滂沱大雨中把他攆出去。

      但其他許多人卻由於愛耶和華而有力量去服從他的命令,以下是其中幾個例子。在扎伊爾,一位多妻的天主教徒休了兩個妻子以求成為耶和華見證人。但這件事對他的信心成為嚴峻的考驗。他不得不把自己最鍾愛的妻子遣走,因為這位妻子並非他「幼年所娶的妻」。(箴言5:18)在達荷美(即今日的貝寧),一位循道會信徒曾擁有五個妻子。他需要克服異常繁複的法律程序,才能與多餘的妻子離婚,從而取得受浸的資格。不過,像其他休妻的人所行一般,他仍然維持前妻和兒女的生活。一名尼日利亞女子,瓦里巴尼·惠廷頓,是丈夫的第二個妻子。她認定取悅真神耶和華才是最重要的事。她的決心激怒了丈夫和家人。丈夫雖然容許她攜同兩個兒女離去,卻沒有給她任何經濟援助——甚至連交通費也不給她。然而她說:『我所撇下的一切物質利益,沒有一樣能與取悅耶和華相比。』

      離婚又如何?

      在西方國家,多妻制並不流行,但有些與聖經抵觸的風氣卻頗為常見。例如,一種流行的見解是:與其婚姻不快樂,不如離婚更好。近年來,有些耶和華見證人也開始仿效這種精神,以「不協調」為理由申請離婚。見證人怎樣應付這種風氣呢?見證人的組織經常大力推行教育,說明耶和華對離婚的看法;這樣行的目的不但要造益久已是見證人的人,也要造益成千上萬每年加入組織的新人。

      《守望台》把人的注意引到什麼聖經準則之上呢?以下是其中的若干準則:在聖經所載的第一宗人類婚姻中,上帝強調夫妻要合而為一;聖經說:『人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2:24)後來在以色列國中,律法禁止人犯姦淫,凡是犯姦淫的人都要被處死。(申命記22:22-24)除了犯姦淫的理由之外,當時人也獲准以其他理由離婚。不過,正如耶穌解釋,這是『因為他們心硬』的緣故。(馬太福音19:7,8)對於喜新厭舊、拋棄配偶而再婚的行為,耶和華有什麼看法呢?瑪拉基書2:16說:『休妻的事是耶和華所恨惡的!』雖然如此,上帝仍容許離婚的人留在以色列會眾中。這樣,他們若接受耶和華對他百姓施行的管教,隨著時間過去,他們的鐵石心腸也許會軟化下來,從而能夠衷心愛好耶和華的行事方式。——可參閱以西結書11:19,20。

      《守望台》時常向讀者指出,耶穌談及古代以色列國的離婚安排時,他清楚表明,在跟從他的人當中,標準會高得多。耶穌說,除非妻子犯了淫亂(波尼亞,「不合法的性行為」),不然,人若休妻另娶,就是犯通姦罪了;即使他沒有再娶,也會使妻子有犯通姦罪的可能。(馬太福音5:32;19:9)是故,《守望台》指出,基督徒把離婚看得比以色列人所看的嚴重得多。雖然聖經並沒有說,凡是離婚的人都要被逐出會眾;然而,所有犯了通姦罪、但卻不肯幡然悔改的人,都會被耶和華見證人的會眾所開除。——哥林多前書6:9,10。

      近年來,世人對婚姻和家庭生活的態度經歷革命性的改變。即使如此,耶和華見證人卻繼續緊守上帝——婚姻的創始者——在聖經裡定下的標準。他們運用聖經作為指南,努力幫助心地忠實的人應付今日很多人所處的困境。

      結果,有許多人接受了耶和華見證人教導他們認識的聖經真理之後,在生活上作出戲劇性的改變。很多男子從前毆打妻子,沒有負起家主的責任,或者只在物質方面供應家人,卻沒有理會家人在感情和靈性上的需要,但現今這些人卻已成為賢夫慈父,在照顧家人方面堪作模範。另一方面,有很多婦女一度十分獨立自主,對兒女疏於照顧,既不修邊幅,又不料理家務,但現今有不少已成為尊重丈夫首領權的女子,行事為人深得丈夫和兒女敬愛。很多年輕人以前明目張膽地忤逆父母,反叛社會,所做的事不但使自己身受其害,也令父母痛心疾首,但現今卻在生活上有敬虔的目的,而且品格煥然一新。

      當然,家庭生活得以成功的一個重要因素是:彼此忠實相待。在其他關係上,忠實也是不可或缺的。

      忠實要達到什麼程度?

      耶和華見證人意識到他們要凡事忠實。他們舉出以下的經文去支持他們的看法:耶和華本身是個「誠實的上帝」。(詩篇31:5)另一方面,正如耶穌說,撒但是「說謊之人的父」。(約翰福音8:44)因此我們不難了解,耶和華所恨惡的事之一是「撒謊的舌」。(箴言6:16,17)他的話語告訴我們:「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以弗所書4:25)基督徒不但要說實話,還要像使徒保羅一樣,「在所有事上都為人誠實。」(希伯來書13:18,《新世》)不論在生活的哪一方面,耶和華見證人都無法採納與此不同的價值標準。

      耶穌在稅吏長撒該的家作客時,撒該承認自己的行事方式有問題,於是採取行動為以往的欺詐行為作出補償。(路加福音19:8)近年來,有些開始跟耶和華見證人聯絡交往的人也採取類似的行動,以期在上帝面前具有清白的良心。例如在西班牙,一名竊賊開始跟耶和華見證人研究聖經。不久,他開始感到良心不安。於是,他把偷來的東西還給以前的雇主和鄰居,其他的贓物則交到警署去。除了罰款之外,他還得在監裡服短期徒刑。可是,現在他卻持有清白的良心了。在英國,一名珠寶竊賊跟耶和華見證人研讀聖經。兩個月後,他向警方投案自首。這令警方大感驚訝,因為過去六個月來,警方一直在通緝他。這個竊賊坐了兩年半的監。在這期間,他孜孜不倦地研讀聖經,並且學會與別人分享聖經的真理。他獲釋後隨即獻身受浸,成為耶和華見證人。——以弗所書4:28。

      耶和華見證人以行事忠實廣為人知。雇主們發覺,見證人非但不會偷竊他們的東西,甚至受到雇主吩咐,他們也不肯說謊或偽造文件——即使遭受解雇的威脅也不為所動。對耶和華見證人來說,與上帝保持良好關係比贏得人的嘉許重要得多。見證人也意識到,無論他們在什麼地方,或做著什麼事,「萬有在[上帝]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我們必須向他交帳。」——希伯來書4:13,《新譯》;箴言15:3。

      意大利的《新聞報》論及耶和華見證人說:「他們照自己所宣傳的去行。……愛鄰人、不爭權奪利、不參與暴力、個人的忠實乃是他們的『日常』生活方式。(對大部分基督徒來說,這些只是宜於在講道壇上高談闊論的『星期日規條』而已。)」在美國,首都華盛頓合眾國際社的宗教科編輯路易·卡塞爾寫道:「見證人忠貞不二地緊守信仰,即使要為此付出高昂代價也在所不惜。」

      何以賭博沒有在他們當中引起爭議

      在以往,一般人都認為忠實與自食其力息息相關。既然賭博意味到要冒險把一筆金錢投注在憑機遇決定的結果之上,以一場遊戲或其他事件去定輸贏,它遂為大眾所不屑。可是,隨著一種自私自利、但求致富的精神在20世紀日益流行,合法與不合法的賭博便蔚然成風了。賭博不但常由黑社會所經營,往往也受到教會或政府贊助而視之為籌款良方。耶和華見證人怎樣應付這種社會風氣的轉變呢?方法是:把聖經原則付諸實行。

      正如見證人的書刊指出,聖經並沒有明文規定說:不可賭博。可是,賭博所結出的惡果實在難以勝數。過去50年來,《守望台》和《儆醒!》一直把賭博的腐敗果子揭露出來。除此之外,這兩本雜誌也指出,任何形式的賭博都牽涉到聖經警告人要慎防的不良態度。這些態度包括,貪愛錢財:「貪財是萬惡之根。」(提摩太前書6:10)自私自利:「不可貪圖人……一切所有的。」(申命記5:21;可參閱哥林多前書10:24。)貪得無厭:「若有稱為弟兄是……貪婪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哥林多前書5:11)此外,聖經警告人不可信賴「時運」,彷彿有某種超人力量能夠予人好處似的。(以賽亞書65:11)耶和華見證人把聖經的這些警告緊記在心,因此他們堅決抗拒賭博。自1976年以來,他們作出特別努力,不容他們當中有任何分子在賭博機構任職。

      事實上,在耶和華見證人當中,賭博從沒有引起真正的爭議。見證人深知,聖經絕不鼓勵人養成損人利己的精神;反之,聖經鼓勵人親手做工,忠於所託,慷慨大量,對有需要的人樂善好施。(以弗所書4:28;路加福音16:10;羅馬書12:13;提摩太前書6:18)與見證人來往的人很容易看出這件事嗎?不錯,尤以跟見證人有業務往來的人為然。世俗雇主刻意雇用耶和華見證人是頗常見的事,因為他們深知見證人為人忠實可靠。這些雇主意識到,使見證人與眾不同的乃是他們所信的宗教。

      抽煙和濫用麻醉藥又如何?

      聖經並沒有談及煙草,也沒有提及今日受人濫用的各種麻醉藥。不過,聖經卻提供若干準則,幫助耶和華見證人決定什麼是取悅上帝的行為。例如,早在1895年,《守望台》論及抽煙一事,將讀者的注意引到哥林多後書7:1之上。這節經文說:「親愛的,我們有了這些應許,就應該潔淨自己,除去身體和心靈上一切的污穢,存著敬畏上帝的心,達到成聖的地步。」(《新譯》)

      有多年的時間,這項勸告看來已足以應付吸煙的難題。可是,煙草公司用盡各種宣傳去美化抽煙,後來人們濫用「非法」麻醉劑的情形也變成越來越普遍,以致組織需要就這件事提出更多的勸告。以下是受到強調的其他聖經原則:尊重賜人生命的耶和華(使徒行傳17:24,25);要愛鄰人(雅各書2:8),人不愛同胞,就等於不愛上帝(約翰一書4:20);要順服世俗的統治者(提多書3:1)。社方指出,雖然法珥馬基阿這個希臘字詞的基本意思是「藥的用法」,聖經執筆者卻把它用來指「通靈術行為」,因為行通靈術的人慣常要借助麻醉藥。——加拉太書5:20,《新世》。

      早在1946年,《安慰》雜誌已揭發香煙廣告所引用的報告書往往是受酬和虛假的。隨著有越來越多科學證據出現,《儆醒!》雜誌(前身是《安慰》雜誌)屢次發表資料,證明煙草能夠致癌,引起心臟病,對孕婦的胎兒有損,以及不抽煙的人被迫吸入充滿煙的空氣而身受其害等。雜誌更指出,有充分證據表明,尼古丁可以使人上癮。此外,《儆醒!》也向人指出,大麻可以使人中毒及令人腦部受損。照樣,為了讀者的益處起見,守望台刊物屢次討論其他可以使人上癮的麻醉藥的危險。

      在各政府機構同意就抽煙危害健康一事向人發出警告之前很久,1935年3月1日的《守望台》(英文)已清楚指出,抽煙的人絕不能在守望台聖經書社的總部工作,也不能作社方任命的代表。耶和華見證人各會眾的僕人開始由社方任命之後(這項安排始於1938年),1942年7月1日的《守望台》(英文)指出,所有受任命的僕人都不可抽煙。有些地區要經過好幾年的時間才能徹底執行這項規定。可是,大多數耶和華見證人都樂於接受聖經的勸告,跟從在他們當中帶頭的人所立的好榜樣。

      為了與這項聖經勸告一致,社方進一步採取的行動是,宣布從1973年起,人若仍然抽煙,就不能受浸。在接著的幾個月,組織幫助那些從事生產煙草或售賣煙草的人看出,他們若繼續從事這些活動,就不能同時作耶和華見證人。見證人必須在生活的每一方面把上帝話語的教訓徹底實行出來。見證人將聖經原則應用在抽煙、吸食大麻和所謂的烈性麻醉藥等事上,對他們來說深具保護作用。藉著運用聖經,他們也幫助了成千上萬因為濫用麻醉劑而深受其害的人。

      酒精飲料有所不同嗎?

      守望台刊物並不認為,享用酒精飲料與濫用麻醉藥無異。這兩件事何以有別呢?解釋是:創造主知道我們的身體構造,他的話語容許人以有節制的方式享用酒精飲料。(詩篇104:15;提摩太前書5:23)可是,聖經卻警告人切不可『酗酒』,同時也強烈譴責醉酒。——箴言23:20,21,29,30;哥林多前書6:9,10;以弗所書5:18。

      在喝酒方面漫無節制曾把許多人的一生毀去。有鑑於此,查爾斯·泰茲·羅素自己便贊成完全不喝酒。可是,他承認耶穌也曾喝酒。在19世紀和20世紀初葉,美國的社會輿論大力主張禁酒。《守望台》雜誌對當時許多極力與酒精毒害搏鬥的人深表同情,但卻沒有加入他們的運動,促請政府立例禁酒。不過,雜誌確曾堅定地指出縱酒的害處,同時屢次表示,不論是葡萄酒還是烈酒,若可能造成傷害,就最好乾脆不喝。對於那些自認能夠有節制地喝酒的人,雜誌鼓勵他們考慮一下羅馬書14:21的話。這節經文說:「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什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

      可是,在1930年,美國反酒吧同盟的負責人竟公言他的組織是「上帝所設立」的。於是,J.F.盧述福(當時守望台社的社長)就這件事通過無線電台發表演說,指出這樣的聲稱等於毀謗上帝。為什麼呢?因為上帝的話語並沒有完全禁止人喝酒。不但如此,禁酒本身並不能使上帝所譴責的醉酒終止,反而導致釀製和販賣私酒,以及政府貪污等惡果。

      在耶和華見證人看來,喝不喝酒純粹是個私人問題。不過,他們卻緊守聖經的規定,堅持監督必須「在習慣上有節制」。這句話譯自希臘文的內法利安,實際的意思是:『不過量飲酒、有節制;戒酒,若非完全戒絕,便至少避免濫用。』照樣,服事僕人也必須「不耽於大量的酒」。(提摩太前書3:2,3,8,《新世》)因此,好酒的人沒有資格享有特別的服務權利。在耶和華見證人當中,帶頭的人必須以身作則,立下良好榜樣。這樣,他們才能夠放膽發言,幫助那些喜歡倚賴酒精飲品去鬆弛緊張的人,或者協助一些需要實際戒酒以保持頭腦清醒的人。結果如何?

      且舉個例說明。來自中南非洲的一項新聞報導說:「從各方面看來,現今在非洲,有越多耶和華見證人居住的地區,以一般而言就越少麻煩。毫無疑問,見證人一方面積極抗拒煽動暴亂的人,同時也極力抗拒巫術、醉酒和各式各樣的暴力。」——《北方新聞》(贊比亞)。

      耶和華見證人的品行與眾不同的另一個重要地方是:

      尊重生命

      這種尊重主要基於承認生命是來自上帝的恩賜。(詩篇36:9;使徒行傳17:24,25)這包括承認,甚至未出生的胎兒,他們的生命在上帝眼中也是寶貴的。(出埃及記21:22-25;詩篇139:1,16)這件事考慮到,「我們各人都要把自己的事向上帝交代。」——羅馬書14:12,《新譯》。

      鑑於這些聖經原則,耶和華見證人始終如一地規避墮胎的行為。《儆醒!》雜誌向讀者提供健全的指引,幫助他們看出貞潔乃是上帝的要求。雜誌詳細討論生育過程的奇妙,以及嬰孩誕生所涉及的心理、生理因素。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墮胎變得越來越普遍。《守望台》清楚表明,這種行為是與上帝的話語背道而馳的。1970年7月1日的《守望台》直言不諱地說:「僅為了將一個不想要的孩子除掉而墮胎,就與故意奪去一個人的生命無異。」

      何以不接受輸血

      耶和華見證人對生命的尊重也影響到他們對輸血的看法。當輸血成為他們必須面對的爭議時,1945年7月1日的《守望台》(英文)詳細解釋基督徒對於血的神聖所懷的觀點。c這份雜誌表明,挪亞和他所有後代都要遵守的禁令把人和動物的血都包括在內。(創世記9:3-6)雜誌同時指出,這項禁令在第一世紀再次受到強調,基督徒接獲吩咐要『禁戒血』。(使徒行傳15:28,29)同一篇文章根據聖經清楚表明,上帝只容許人把血用來獻祭。此外,既然人在摩西律法下所獻的祭牲預表基督的犧牲,基督徒若蔑視『禁戒血』的規定,便顯然對耶穌基督的贖價祭物大為不敬了。(利未記17:11,12;希伯來書9:11-14,22)根據這項了解,從1961年起,若有見證人藐視上帝的規定,接受輸血,並且不肯悔改,就會被耶和華見證人的會眾開除。

      起初,守望台的書刊並沒有討論輸血對身體所產生的副作用。及至有這方面的資料公諸於世,守望台刊物便將其登載出來——不是以此作為耶和華見證人不接受輸血的理由,而是要加深他們對上帝禁戒人吃血一事的體會。(以賽亞書48:17)由於這緣故,社方在1961年出版了Blood, Medicine and the Law of God(《血、醫學與上帝的律法》)這本冊子,其中含有仔細搜集的文件證據。1977年有另一本冊子出版,題目是:《耶和華見證人與血的問題》(英文版)。這本冊子再次強調,耶和華見證人在血這件事上採取的立場是基於宗教理由的,所根據的乃是聖經的教訓,而非為了醫藥上的風險。社方就這個問題發表更新近的資料,在1990年出版了另一本冊子,題目是:《血可以怎樣拯救你的生命?》。耶和華見證人運用這些冊子,作出很大努力去贏得醫生的合作,同時也幫助醫生了解見證人的立場。可是,多年來醫學界人士一直十分重視輸血這個醫療方法。

      即使耶和華見證人告訴醫生,他們根據宗教並不反對使用其他療法,拒絕輸血也不是易事。見證人和他們的家人往往遭受很大壓力,要迫使他們接受當時醫藥界慣用的療法。1976年11月,在波多黎各,45歲的安娜·帕斯·德羅薩里奧同意接受外科手術和所需的醫藥治療,但卻根據宗教理由要求不用血。可是,五名警員在深夜帶著法庭頒發的指令,連同三個護士一起闖進她的病房,把她縛在床上,不顧她和她丈夫兒女的意願,強行給她輸血。結果她陷於休克而死去。這並不是絕無僅有的事例,而且這種肆無忌憚的惡行也並非僅發生在波多黎各。

      1975年,丹麥的一對見證人父母被警方追捕,原因是他們希望為兒子尋得其他療法,所以不讓年幼的兒子接受強制輸血。1982年,意大利的一對夫婦曾本著愛心為病入膏肓的女兒向四個國家求醫,但女兒卻在法庭下令強制輸血後死去。這對夫婦竟被控犯了謀殺罪,結果被判14年有期徒刑。

      每逢耶和華見證人的兒女被迫接受輸血,報章往往大事渲染,挑起輿論的非難。在若干事例上,見證人父母甚至沒有機會在法庭聆訊中為自己辯白,法官便已下令強迫他們的兒女接受輸血。加拿大曾發生多宗兒童被迫接受輸血的事件,結果有超過40個事例,院方把死去的孩子交還給父母。

      並非所有醫生和法官都贊成採取這樣的蠻橫手段。其中有些已開始呼籲人採取較開明的態度。有些醫生運用自己的醫術向病人提供免血的療法。由於這樣行,他們積聚了不少施行各種類型的免血外科手術的經驗。他們逐漸證明,所有類型的外科手術都可以成功地對成人和嬰孩免血施行。d

      為了避免在緊急情況下不必要地形成對抗情勢,耶和華見證人早在1960年代已開始特別探訪負責診治的醫生,跟他們討論見證人的立場,並向他們提供有關的書刊。後來,見證人更請求醫生們把一份書面聲明存入他們的個人醫療檔案中,聲明見證人不接受輸血。到1970年代,見證人一般習慣隨身攜帶一張聲明卡,用來提醒醫護人員,見證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接受輸血。見證人跟醫生和律師商討過之後,把聲明卡加以修訂,使之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為了幫助耶和華見證人堅守決定,不致被迫接受輸血,同時澄清醫生和醫院對見證人的誤解,以求在醫療機構與見證人父母之間促成一種較為合作的精神,醫院聯絡委員會在耶和華見證人的治理機構指揮之下建立起來。1979年,這些委員會的數目寥寥可數,但它們的數目現已增至逾800個,分布在70多個國家和地區中。在北美洲、遠東、南太平洋的主要地區、歐洲和拉丁美洲,有些長老獲選接受訓練,從而能夠提供這樣的服務。除了向醫院當局解釋耶和華見證人的立場之外,這些長老更會提醒院方,有其他有效的療法可以代替輸血。在緊急情況下,他們會安排主診醫生跟某些外科醫生磋商;這些外科醫生均曾處理過以無血方式診治見證人的類似病例。若有必要,這些委員會不僅前往探訪醫院當局,同時也探訪一些曾處理過院方要求法庭下令強制輸血的案件的法官。

      耶和華見證人對血的神聖深表尊重。如果醫生和院方採取高壓的蠻橫行動,而見證人又無法以別的方式使他們的宗教立場受到尊重,他們有時不惜向法院控告醫生和醫院。通常他們僅是請求法院頒下禁令或指令。可是在近年來,他們甚至曾上訴要向醫生和醫院索取損害賠償金。1990年,加拿大安大略省的上訴法庭曾裁判這樣的賠償得直,因為醫生漠視病人錢包內的聲明卡;卡上清楚聲明,見證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接受輸血。自1985年以來,見證人在美國各地向法院提出了至少十宗索取損害賠償金的案件。在這類案件中,被告時常決定在庭外調解,因為恐怕陪審團所裁定的賠償額甚至比協議賠償的數額更高。

      今日,大眾已越來越意識到輸血的風險,部分原因是他們害怕染上愛滋病。可是,見證人不接受輸血卻是因為他們衷誠渴望取悅上帝。1987年,法國的《醫學日報》說:「也許耶和華見證人拒絕使用血液產品是對的,因為多種病原體均可以藉輸血傳播;這乃是千真萬確的事。」

      耶和華見證人堅守禁戒血的立場並非因為他們具有淵博的醫學知識。他們僅是深信,耶和華的行事方式總是對的,「他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給」他手下的忠僕。(詩篇19:7,11;84:11)即使見證人因失血過多而死去(這樣的事曾偶爾發生),耶和華見證人也深信,上帝絕不會忘記他的忠僕。他必定會使他們再次活過來。——使徒行傳24:15。

      人若蓄意蔑視聖經的標準

      有數以百萬計的人曾跟耶和華見證人研讀聖經,但這些人並沒有全部成為見證人。有些人獲悉聖經的崇高標準之後,決定這不是他們想要過的生活。所有受浸的人都要先受到充分的教導,清楚認識聖經的基本道理,然後(特別自1967年以來)會眾的長老會跟每個打算受浸的人翻溫這些道理。見證人力求確保,打算受浸的人不僅清楚了解聖經的教訓,同時也明白基督徒必須有怎樣的品行。但是,如果有些人後來容許愛世界的心誘使他們犯了嚴重的罪,那又如何呢?

      早在1904年,《新的受造物》一書已指出,組織需要採取適當行動去保護會眾免受腐化。該書按當時聖經研究者的了解,討論馬太福音18:15-17有關處理犯過者的程序。按照這項了解,當時偶爾會有『教會審訊』舉行,把嚴重過犯的證據向整群會眾提出來。許多年後,1944年5月15日的《守望台》(英文)根據整本聖經重新檢討這個問題。雜誌的文章指出,這類影響到整群會眾的事件應當由負責督導會眾的弟兄去處理。(哥林多前書5:1-13;可參閱申命記21:18-21。)接著,1952年3月1日的《守望台》(英文)文章強調,組織不僅要有正確的辦事程序,還要採取行動使組織保持潔淨。自那時以來,守望台的刊物曾再三考慮這個問題,但宗旨始終如一:(1)要保持組織的潔淨,(2)要使犯過者看出自己需要衷誠悔改,以求在靈性上復原。

      在第一世紀,有些人因生活放蕩而捨棄了信仰。另一些人則因接受叛道的主張而偏離真理。(約翰一書2:19)在這20世紀,同樣的事情也繼續在耶和華見證人當中發生。令人惋惜的是,近年來,每年都有成千上萬不肯悔改的犯過者被開除,其中包括若干顯要的長老在內。同一的聖經原則對人人都適用。(雅各書3:17)耶和華見證人意識到,組織若要繼續蒙耶和華嘉許,保持道德清白是不可少的。

      穿上新品格

      耶穌促請人不僅要外表潔淨,內心也要保持純潔。(路加福音11:38-41)他清楚表明,我們的言行把我們的內在為人反映出來。(馬太福音15:18,19)正如使徒保羅解釋,我們若真的受基督所教導,就會「以那激勵頭腦的動力更新自己」,同時「穿上新品格,這品格是按著上帝的旨意,在真正的公義和忠貞裡創造的」。(以弗所書4:17-24,《新世》)受基督教導的人會努力養成「基督耶穌的思想態度」,好使他們的思想和行為都與基督一致。(羅馬書15:5,《新世》)耶和華見證人的個別行為,足以反映出他們已實際養成基督的思想態度至多大程度。

      耶和華見證人絕沒有說自己的品行是完美無疵的。但他們卻衷誠努力效法基督,務求與聖經崇高的行為標準一致。他們並不否認,世上還有其他個別的人也在生活上緊守崇高的道德標準。但至於耶和華見證人,他們不僅在個人方面道德清白,以一個國際組織而言,他們也以符合聖經標準的良好品行廣為人知。他們受到上帝感示使徒在彼得前書2:12提出的勸告所推動:「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使人]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鑑察的日子歸榮耀給上帝。」

      [腳注]

      a 在1941年10月15日的《守望台》(英文)裡,在「品格還是忠誠——哪一樣?」這個題目下,社方以較短的篇幅再次把這個課題提出來討論。

      b 1951年4月15日的《守望台》(英文)為「淫亂」一詞所下的定義是:「一個未婚的人甘願與異性發生性關係。」1952年1月1日的《守望台》(英文)則加以補充,表明根據聖經,這個字詞也可以指已婚者的不道德行為。

      c 關於血的神聖,較早期的討論載於1927年12月15日的《守望台》(英文)。1944年12月1日的《守望台》(英文)則特別提及輸血的問題。

      d 《當代外科學》,1990年3月,45-9頁;《美國外科醫生》,1987年6月,350-6頁;《邁阿密醫學》,1981年1月,25頁;《紐約州醫學雜誌》,1972年10月15日,2524-7頁;《美國醫學會雜誌》,1981年11月27日,2471-2頁;《心血管新聞》,1984年2月,5頁;《循環》月刊,1984年9月。

      [第172頁的精選語句]

      「他們具有令人驚訝的道德標準」

      [第174頁的精選語句]

      對於人應該怎樣看同性戀這件事,見證人曾有過任何疑問嗎?

      [第175頁的精選語句]

      世界的道德崩潰並沒有使見證人變成較放任

      [第176頁的精選語句]

      有些人試圖成為見證人,但卻仍然墨守多妻的陋習

      [第177頁的精選語句]

      見證人大力推行教育計劃,教導人認識耶和華對離婚的看法

      [第178頁的精選語句]

      許多人在生活上經歷戲劇性的改變

      [第181頁的精選語句]

      煙草——不!

      [第182頁的精選語句]

      酒精飲料——即使喝酒,也務要有節制

      [第183頁的精選語句]

      堅決不接受輸血

      [第187頁的精選語句]

      開除——為要保持一個道德清白的組織

      [第173頁的附欄]

      『品格培養』——所結的果子並非總是好的

      一項來自丹麥的報告說:『許多人,尤以較年長的朋友為然,由於竭誠要培養基督徒的品格,便力圖避免在任何方面受世俗精神所影響,希望藉此使自己更配得天國。於是,他們往往認為,在聚會期間微笑是不合宜的。很多較年長的弟兄只穿著黑色套裝、黑色鞋子及繫上黑色領帶。他們往往只求在主裡過一種安靜、和平的生活。他們相信只是舉行聚會便足夠了,傳道工作大可以由派書者去做。』

      [第179頁的附欄]

      外人對見證人的觀感

      ◆ 論到耶和華見證人,德國的《慕尼克信使報》報導說:「他們是本國最忠實和最守時的納稅人。他們的奉公守法,從他們駕車的方式以及犯罪的統計足以見之。……他們服從所有掌權的人(父母、教師、政府)。……他們的一切行動均以聖經為根據,而聖經乃是他們的支持。」

      ◆ 耶和華見證人曾租用法國朗斯市的球場舉行大會。事後,該市市長對他們說:「我很欣賞你們言出必行,忠實守信;除此之外,你們清潔整齊,有紀律、有組織。我喜歡你們這個團體。我最討厭人不守秩序,到處把地方弄髒和破壞。」

      ◆ 《從大屠殺出來的語聲》一書載有一名從奧治維茲和拉文斯布呂克集中營出來的人的回憶錄。這名波蘭籍的劫後餘生者寫道:「我看見有些人非常、非常好,也看見有些人壞到極點。最好的一群人是耶和華見證人。我得向這些人拱手致敬。……他們為別人所做的事實在令人驚訝。他們照顧有病的人,與他人分享食物,予周遭的人精神上的安慰。德國人對他們又恨又敬,把最艱苦的差事派給他們,但他們都一一昂然接受。」

  • 「他們不屬世界」
    耶和華見證人——上帝王國的宣揚者
    • 第14章

      「他們不屬世界」

      以大部分而言,現代宗教已不折不扣成為世界的一部分;因此,它們參與世俗節日的慶祝,也反映出屬世的國家主義精神。對於這項事實,教士們往往直認不諱,許多教士更歡喜見到這種情形。可是,耶穌論及他的真正跟從者的話卻與此有如霄壤,他說:「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約翰福音17:16。

      在這方面,耶和華見證人的記錄顯示什麼呢?他們能否提出令人信服的證據,表明他們的確不屬世界?

      對同胞所懷的態度

      早期的聖經研究者深深意識到,真正的基督徒是不屬世界的。《守望台》解釋,因為上帝已使基督手下從靈而生的跟從者成聖,好在屬天的王國中有分,上帝的這項行動把他們與世人分別開來。雜誌進一步指出,基督徒有義務要摒棄世界的精神——它的目標、野心、希望,以及它那自私的行事方式。——約翰一書2:15-17。

      這樣的立場有影響到聖經研究者對不同信仰的人所懷的態度嗎?可以肯定的是,他們並沒有成為離群索居的隱士。然而,真正實踐聖經教訓的人卻不會為了贏得世人的友誼,便採納他們的生活方式。《守望台》指出,聖經勸勉上帝的僕人應當「向眾人行善」。此外,雜誌也勉勵基督徒,即使受人逼迫,也要努力抗拒報復之心。反之,正如耶穌曾說,他們應當『愛他們的仇敵』。(加拉太書6:10;馬太福音5:44-48)雜誌特別敦促他們,務要留意與人分享有關上帝的拯救安排的寶貴真理。

      可以理解的是,他們的行事為人會被世人視為與眾不同。可是,若要不屬世界,所牽涉到的事卻較此多得多。

      與大巴比倫保持分離及與之有別

      若要不屬世界,聖經研究者就必須不屬於世上的各宗教制度,因為這些制度深深捲入世俗的事務裡,並且吸收了許多源於古巴比倫的信仰和習俗。古巴比倫乃是純真崇拜的長期仇敵。(耶利米書50:29)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之前,有數十年之久,聖經研究者已一直把基督教國各種教義的異教根源揭發出來。這些教義包括三位一體、靈魂不死、地獄永火等。他們把各教會為了謀求私利而試圖操縱政府的醜惡記錄揭露出來。鑑於基督教國所採納的謬誤道理與習俗,聖經研究者看出這個組織是屬於『大巴比倫』的。(啟示錄18:2)他們指出,基督教國將錯謬與真理摻雜,用半冷不熱的基督教與徹頭徹尾的世俗精神混和,因此聖經將其稱為「巴比倫」(意即「混亂」)實在名副其實。他們呼籲所有愛戴上帝的人都從速逃離「巴比倫」。(啟示錄18:4)為了這緣故,在1917年12月及1918年年初,他們把1000萬份題名為「巴比倫的傾倒」的The Bible Students Monthly(《聖經研究者月刊》)分發出去。這份月刊把基督教國的真面目毫不留情地加以揭露。因此,教士們對聖經研究者恨之入骨,於是便利用戰時的歇斯底里企圖把他們的工作一舉消滅。

      從大巴比倫出來自然牽涉到脫離一切提倡她的謬誤主張的組織。雖然有多年的時間,聖經研究者把各教會中自謂奉獻了給上帝和相信贖價的人視作基督徒弟兄,這時他們卻毅然採取果敢的行動。聖經研究者除了透過書面通知基督教國各教會將他們的會籍取消之外,若是可能,有些人更把退出信在教會的集會中公開宣讀出來。若無法這樣行,他們便可能將退出信——措辭溫和,但卻含有一個適當的見證——寄一份副本給教會的每個教友。

      他們有沒有同時留意避免把這些組織不敬虔的習俗與行為帶走呢?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之前的一段時期,情勢究竟如何?

      宗教應當參與政治嗎?

      在政治舞台上,許多大國的領袖因為跟天主教會或基督新教的教會有密切關係,很久以來一直聲稱他們的統治權是『神授』的;他們以上帝王國的代表自居,認為他們享有上帝的特殊恩寵。教會為政府祝福,政府則為教會撐腰以示報答。聖經研究者有在這方面步教會的後塵嗎?

      絕沒有。他們沒有效基督教國之尤;反之,他們努力學習耶穌基督和使徒的教訓,並效法他們的榜樣。他們對聖經所作的研究顯示什麼呢?早期的守望台出版物透露,他們深知耶穌在羅馬總督本丟·彼拉多面前受審時答道:「我的國不屬這世界。」至於耶穌自己所擔任的角色,他告訴總督說:「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約翰福音18:36,37)聖經研究者知道耶穌的確在這項使命上克盡厥職。有一次,魔鬼以萬國和世上的一切榮華引誘耶穌,他卻斷然拒絕接受魔鬼的提議。另一次,民眾試圖擁立耶穌為王,他卻暗自退去。(馬太福音4:8-10;約翰福音6:15)聖經研究者沒有漠視一件事實:耶穌將魔鬼稱為「世界的王」,也聲明魔鬼『在他裡面是毫無所有的』。(約翰福音14:30)他們清楚看出,耶穌並沒有試圖為自己或門徒在羅馬的政治制度中謀取一席地位;相反,他專注於向人宣揚「上帝國的福音」。——路加福音4:43。

      相信這些載於上帝話語中的教訓有促使見證人對政府權威表示不敬嗎?絕沒有。反之,這幫助他們明白何以統治者們所面對的難題如此難以應付,何以世上有這麼多不法的事,以及何以政府改善民生的種種計劃時常屢試屢敗。他們的信仰使他們能夠在面對艱辛時保持忍耐,因為他們深信上帝會在他所定的時間通過他的王國帶來永久的舒解。當時聖經研究者已看出,羅馬書13:1-7所說的『在上有權柄者』是指世俗的統治者而言。有鑑於此,他們鼓勵人尊敬政府的官員。C.T.羅素在《新的受造物》(1904年出版)一書中討論羅馬書13:7時聲稱,真正基督徒「應該是最真心承認世上政府權威的人;除非法律與上帝的要求和誡命有所抵觸,否則他們也是最奉公守法的一群人。在我們這時代,世上的統治者很少會因為人承認有一位至尊的造物主,絕對效忠於他的命令,就加以非議。故此,[真正的基督徒]應當屬於當代最奉公守法的公民之列——他們不惹事生非,不愛爭吵,也不吹毛求疵。」

      作為基督徒,聖經研究者知道他們應該致力於宣揚上帝王國的工作。正如《聖經的研討》第一卷表明:「我們若要盡忠職守,就根本不會有時間和願望去參與現行政府的政治事務。」

      至相當程度,他們在這方面與早期基督徒十分相似。奧古斯塔斯·尼安德在《最初三個世紀的基督教與教會歷史》一書描述早期的基督徒說:「基督徒與國家保持分離。……觀察者不得不承認,基督教看來能夠以最純潔的方式對平民的生活產生影響,就是不斷將神聖之感灌輸給國家的公民。」

      世界若投入戰爭

      在普世各地,與第一次世界大戰有關的事件對一切以基督徒自居的人構成了嚴峻的考驗,顯明他們是否真正名副其實。至那時為止,這是有史以來最恐怖的戰爭;差不多全世界的人均以某種方式被捲進戰爭的漩渦中。

      雖然梵蒂岡對同盟國表示同情,教皇本尼狄克十五世卻試圖擺出一副中立的姿態。可是,各國的天主教教士和基督新教牧師並沒有保持中立。論到當時美國的情勢,雷·艾布拉姆斯博士在《教士舉槍致敬》一書中寫道:「各教會同聲相應,達到宗教史上前所未見的地步。……[教會]領袖們毫不猶豫地按照戰時的需要徹底組織起來。在宣戰之後二十四小時,美國基督教會聯會已定下計劃提供最徹底的合作。……以吉本斯樞機主教為主席的天主教國家戰事委員會則在十四位大主教指揮下,把羅馬天主教會組織起來提供類似的服務,由此表明他們也對大戰全力支持。……許多教堂甚至比政府所要求的還賣力得多。它們變成了軍隊的徵募站。」聖經研究者又如何?

      雖然他們盡力按照他們認為蒙上帝喜悅的方式行事,他們卻並非由始至終均嚴守中立。像當時其他一般以基督徒自居的人一樣,他們相信按照英文《英王詹姆斯譯本》所用的措辭,「較高的權威」都是「上帝所設立的」。結果他們的行動受到這項信仰所影響。(羅馬書13:1)因此,《守望台》遵照美國總統所作的宣布,籲請聖經研究者參加1918年5月30日為大戰結局所舉行的祈禱日。a

      在大戰期間,個別的聖經研究者所處的情勢各異,他們處理這些情勢的方式也各有不同。有些人覺得,既然基督徒有義務服從『在上有權柄者』,意即世俗的統治者們,他們便拿起刀槍上陣作戰。然而他們也記得聖經說:「不可殺人。」於是他們只是朝天開火,或者只是試圖把武器從敵人手中擊落。(出埃及記20:13)有少數人,例如意大利的雷米焦·坎米納特,則拒絕穿上軍服。當時意大利政府並不容許那些因良心的緣故不願參戰的人享有免役的特權。在經過五次審訊之後,坎米納特被關進監牢和精神病院中,可是他仍然緊守信仰,下定決心,毫不動搖。在英國,有些申請免役的人被派擔任重要的公職,或在非戰鬥部隊中工作。還有一些人,例如普賴斯·休斯,則置生死於度外,繼續嚴守中立。

      至少到那時為止,以整體而言,聖經研究者的記錄與早期基督徒的榜樣尚未完全一致。E.W.巴恩斯在《基督教的興起》一書中描述早期的基督徒說:「對現有一切資料所作的仔細查考顯示,直至馬可·奧勒利烏斯[公元161-180年的羅馬皇帝]的時代,沒有任何基督徒成為兵士,也沒有任何兵士在成為基督徒之後繼續留在軍隊中。」

      可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時,有另一種形勢出現,迫使各宗教團體表明立場他們究竟效忠於誰。

      上帝王國的政治表現?

      1919年6月28日,各國在法國的凡爾賽宮簽訂了把國聯盟約包括在內的和約。甚至在和約尚未簽訂之前,美國的基督教會聯會已公開宣稱這個聯盟將會是「上帝的王國在地上的政治表現」。美國參議院從各宗教團體接獲排山倒海而來的信件,催促它認可國聯盟約。

      耶和華見證人並沒有一窩蜂地跟著這樣行。1919年9月7日,甚至在和約(在10月)批准之前,J.F.盧述福已在美國俄亥俄州杉樹角發表了一個演講,指出苦難人類的惟一希望絕不是國際聯盟,而是上帝親手創建的王國。即使人為的聯盟對於改善民生也許有點幫助,聖經研究者也絕不會背棄上帝自己的王國,轉而接受一個由政客所設立,受教士所祝福的權宜之計。相反,他們致力於執行一項普世的見證工作,把上帝立基督耶穌為統治者的王國傳遍天下。(啟示錄11:15;12:10)正如1920年7月1日的《守望台》(英文)解釋,這便是耶穌在馬太福音24:14所預告的工作。

      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基督徒再次面對一個類似的爭論。這次,事情所涉及的是國聯的繼承者聯合國。1942年,第二次世界大戰正方興未艾。耶和華見證人從聖經的啟示錄17:8看出,這個國際和平組織會再度興起,但同樣無法帶來恆久的和平。當時的守望台社社長N.H.諾爾在名為「和平——能夠持久嗎?」的大會演講中把這項發展加以闡明。耶和華見證人無畏地把他們對世界情勢的這種看法廣為宣揚。另一方面,天主教、基督新教以至猶太教的領袖們都實際參與1945年於三藩市舉行的聯合國憲章審議過程。目擊這些世事發展的人可以清楚看出,哪些人想「與世俗為友」,以及哪些人正表明自己是耶穌的真正門徒,竭力遵守基督徒「不屬世界」的原則。——雅各書4:4;約翰福音17:14。

      在緊守基督徒中立方面留下輝煌記錄

      在基督徒與世界的關係上,雖然耶和華見證人很快看出某些爭論的癥結所在,其他一些問題則需要較久的時間才能看清楚。然而,當第二次世界大戰在歐洲劍拔弩張之際,1939年11月1日的《守望台》(英文)刊載了一篇意義重大的文章,幫助見證人體會到基督徒中立的含義。文章指出,基督耶穌的跟從者在上帝面前有義務要全心效忠於他和他的王國(神治國)。他們應為上帝的王國而非為世界祈求。(馬太福音6:10,33)既然耶穌已揭露世界的隱形統治者是誰(約翰福音12:31;14:30),文章所作的推理是,一個效忠上帝王國的人又怎能在世界的派系糾紛中偏袒任何一方呢?耶穌豈不是論及他的跟從者說,「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嗎?(約翰福音17:16)基督徒所採取的中立立場並不是一般世人所能理解的。可是,耶和華見證人會切實遵守中立的原則嗎?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見證人的中立受到嚴峻的考驗,特別以德國的見證人為然。歷史家布賴恩·鄧恩寫道:『耶和華見證人與納粹主義是水火不相容的。納粹黨反對他們的主要理由是他們在政治上嚴守中立。這意味到沒有任何信徒會拿起武器,擔任政治性的職位,慶祝公眾節日或作出任何表示效忠的舉動。』(《教會對大屠殺的反應》,1986年)保羅·約翰遜在《基督教歷史》一書中補充說:「有許多人因為拒絕服兵役而被判處死刑。……有些則被投進達豪集中營或精神病院裡。」在德國究竟有多少見證人被監禁呢?德國的耶和華見證人後來報導,共有6262人被捕,其中有2074人被關進集中營裡。世俗作家所引錄的數字通常較高。

      英國規定男女均必須服兵役,但是法律允許人申請免役;然而,許多法庭卻拒絕讓耶和華見證人享有這項特權。法官加諸他們身上的刑期加起來超過600年。至於美國,有數以百計的耶和華見證人以基督徒服事者的身分獲准免役。在另一方面,有4000多名見證人被拒按徵兵法案得享免役,結果被捕並判處最高達五年的監禁。在環球各地,耶和華見證人均堅守同一的基督徒中立立場。

      可是,他們在中立方面所受的考驗並沒有隨著大戰結束而終止。即使在1939-45年間爆發的危機總算告一段落,其他的衝突卻接踵而至。甚至在較為平靜的日子裡,許多國家依然維持徵兵制度。身為基督徒服事者,耶和華見證人若不獲准免役,便繼續受到坐牢的待遇。1949年,約翰·楚卡里斯和喬治·奧菲納迪斯由於不肯拿起武器殘殺同胞,竟遭希臘政府判處死刑。在希臘,耶和華見證人所遭受的(各種)待遇往往十分苛酷不仁,以致後來歐洲理事會(人權委員會)試圖運用它的影響力為見證人說項。可是,由於希臘正教會所施的壓力,直至1992年為止,理事會雖然多次提出勸諭,除了少數例外,都一概被人以狡計抵消了。然而,有些政府卻看出,為了耶和華見證人緊守衷誠的宗教信仰而處罰他們,實在說不過去。到1990年代,有若干個國家,諸如瑞典、芬蘭、波蘭、荷蘭及阿根廷,政府已不再強迫活躍的見證人服兵役,也不要求他們參與替代性的國民服務。雖然如此,政府仍然仔細審查每個案例。

      在一處復一處地方,耶和華見證人均須面對使他們的基督徒中立受到威脅的情況。在拉丁美洲、非洲、中東、北愛爾蘭以及其他地方,當權的政府時常受到革命勢力的猛烈反對。結果,政府與反對勢力均向耶和華見證人大施壓力,要迫使他們予以積極的支持。然而,耶和華見證人卻始終嚴守中立。有些人因此慘遭毒打,甚至被處決。可是,在另一方面,耶和華見證人所緊守的真正基督徒中立立場時常贏得了雙方官員的尊重,結果他們得以不受干擾地繼續執行宣講耶和華王國好消息的工作。

      在1960和1970年代,馬拉維政府下令,所有公民都必須購買黨員證以表明他們是執政黨的黨員;這使見證人的中立立場受到嚴酷的考驗。耶和華見證人看出這樣行是與他們的基督徒信仰背道而馳的。結果他們歷盡前所未見的殘暴虐待和迫害。成千上萬的人被迫逃亡國外,後來有很多人被強行遣返,回到國內遭受更多的兇殘對待。

      可是,即使受到猛烈迫害,耶和華見證人卻沒有憤然反抗。他們的信仰絕不會危害任何政府。與他們大異其趣的是,世界教會聯會曾資助各種革命活動,天主教的教士們則大力支持游擊隊。可是,若有任何耶和華見證人參加顛覆政府的活動,就與背棄信仰無異了。

      誠然,耶和華見證人相信一切人為政府均會被上帝的王國鏟除。這其實是聖經在但以理書2:44所公開宣布的事。然而,正如見證人指出,建立這個王國的不是任何凡人;相反,聖經宣布說:「天上的上帝必另立一國。」與此一致地,他們指出聖經並沒有說上帝授權給人去消滅人為的統治,以便為上帝的王國鋪路。耶和華見證人意識到,真正基督徒的任務是要從事傳道和教人的工作。(馬太福音24:14;28:19,20)由於他們尊重上帝的話語,記錄顯示他們當中從沒有人曾試圖推翻世上任何形式的政府,也從沒有人暗謀傷害任何政府官員。意大利的《新聞報》論及耶和華見證人說:「他們是任何國家所能擁有的最忠貞的公民:他們不逃稅,也不試圖為了自己的利益避免遵守一些對他們造成不便的法律。」然而,由於他們意識到事情在上帝眼中的嚴重性,他們每個人都決心「不屬世界」。——約翰福音15:19;雅各書4:4。

      國徽被奉為崇拜對象

      隨著希特勒在德國得勢,一股愛國主義的狂潮席捲全球。為了把人民嚴密組織起來,政府強迫人民參加各種愛國儀式。在德國,當局要求人人都作出特定的敬禮手勢,同時高呼:「希特勒是救星!」這個口號表示,呼喊的人將希特勒視為救主;換句話說,人民的一切希望都有賴於他的領導。但耶和華見證人卻無法同意這樣的想法。他們深知崇拜是惟獨屬於耶和華的,而且他已把耶穌基督立為人類的救主。——路加福音4:8;約翰一書4:14。

      甚至在希特勒成為德國的獨裁者之前,耶和華見證人已在《王國——世界的希望》(1931年發行)這本冊子裡回顧聖經中有關但以理先知的三個英勇希伯來同伴在巴比倫的事跡。當時國王下令,人民一聽見奏樂之聲響起,就要向一個金像俯伏下拜。但這幾個忠貞的希伯來人卻拒絕妥協。耶和華最後把他們拯救出來,從而表明他嘉許他們的立場。(但以理書3:1-26)冊子指出,現代的各種愛國儀式使耶和華見證人的忠貞也面對類似的挑戰。

      強迫人民參加愛國儀式的風氣逐漸從德國蔓延開去。1935年6月3日,在美都華盛頓舉行的大會中,J.F.盧述福應邀就校內舉行敬旗禮一事發表評論。他大力強調對上帝保持忠貞的問題。數月後,在美國馬薩諸塞州林恩市,八歲大的小卡爾頓·B·尼科爾斯拒絕向美國國旗敬禮及唱愛國歌曲,這件事在全美的報章受到廣泛報導。

      為了解釋這件事,10月6日盧述福弟兄在電台發表了一個名為「論敬旗禮」的演講,他說:「對許多人來說,對國旗敬禮僅是一種沒有多大意義的儀式。可是,對那些衷誠按照聖經觀點去看這件事的人來說,敬禮的行動卻含有深長的意義。

      「國旗是代表顯形統治勢力的象徵。試圖奉法律之名迫使一個公民或其子女向任何物件作敬禮,或唱所謂的『愛國歌曲』,是完全不公平和不對的。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本是要制止人公然罔顧法紀,危害他人,而不是要用來強迫人民做違背良心的事;特別是人民的良心若受耶和華上帝的話語所指引的,強迫人違反良心就更不對了。

      「這個男孩拒絕向國旗敬禮,而是僅沉默地站立;這樣的行動根本不會危害任何人。一個人若衷誠相信上帝禁止人向國旗敬禮,別人若試圖強迫他違背上帝的話語,也違背他自己的良心,去向國旗敬禮,那就會對這個人造成極大傷害了。不論是否按法律來看,國家都無權使人民受到傷害。」

      與此同時,社方在1935年出版了一本名為Loyalty(《忠貞》)的冊子,其中也有解釋耶和華見證人所採取的立場是以什麼理由為根據的。冊子向讀者指出以下幾節經文:出埃及記20:3-7,這段經文吩咐人應當惟獨崇拜耶和華,上帝的僕人不可為天上地下的任何物體作像,向之下拜;路加福音20:25,基督耶穌吩咐人將凱撒的物還給凱撒,但同時必須將上帝之物歸給上帝;使徒行傳5:29,使徒們堅決聲明:「服從上帝過於服從人,是應當的。」(《新譯》)

      在美國,關於強迫人向國旗敬禮是否正當的問題,最後被呈交給法庭審理。1943年6月14日,美國最高法院推翻了本身的原判,在「西弗吉尼亞州教育部對巴尼特」一案中裁定,強迫人對國旗敬禮違反了國家憲法所保障的自由。b

      涉及國家主義儀式的爭論絕非僅限於在德國和美國發生。在南北美洲、歐洲、非洲及亞洲各地,耶和華見證人雖然在國旗敬禮或類似的儀式進行期間尊重地站立,他們仍然由於不肯參與其事而受到殘酷的逼迫。他們的子女遭人毒打,有許多被逐出校。呈上法庭的案子不勝枚舉。

      可是旁觀者不得不承認,一如在許多問題上,耶和華見證人所採取的立場與早期的基督徒十分相似。但正如《美國國民性》一書指出:「對圖拉真與普林尼來說,[羅馬帝國的]基督徒不肯向皇帝獻祭的理由令他們百思不解;對絕大多數的人來說……見證人的反對理由亦同樣令人費解。」這乃是意料中的事,因為像早期的基督徒一樣,耶和華見證人對各事的看法是以聖經原則而非以世俗觀點為根據的。

      清楚申明立場

      耶和華見證人為了嚴守基督徒的中立而忍受嚴峻考驗多年之後,《守望台》(英文)在1979年11月1日刊再次重申他們的立場。文章同時解釋個別的見證人採取立場的理由何在,說:「對上帝的話語作過一番勤懇、深入的研究之後,這些年輕的基督徒自行作出決定。這項決定並不是別人為他們作的。相反,他們根據自己那受過聖經薰陶的良心,作出一項個人的決定。他們所作的決定是,他們絕不會仇視或以暴力傷害異國的人類同胞。不錯,他們深信以賽亞所作的著名預言,並且決心要按之而行:『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以賽亞書2:4)這些來自萬國的青年人正在如此行。」

      在見證人為了緊守基督徒中立而飽受考驗的時期中,組織對羅馬書13:1-7有關『在上有權柄者』的經文作了一項重新檢討,從而能夠就見證人與世俗政府的關係作出更清晰的聲明。這項聲明刊載於1963年6月1日,6月15日及7月1日刊(英文版,1962年11月1日,11月15日及12月1日刊)的《守望台》中,後來在1990年12月1日刊(英文版,1990年11月1日刊)再次加以重申。這些文章強調耶和華乃是「至高者」,同時指出世俗統治者便是『在上有權柄者』。但世俗的統治者僅在與其他人類的關係上,而且只在上帝容許他們於現存事物制度中運作的範圍內,才操有『較高的權柄』。文章同時指出,基督徒必須本著良心尊榮這些世俗掌權者;在一切與上帝的律法和基督徒受過聖經薰陶的良心沒有抵觸的事上,他們都應當對這些統治者表現順服。——但以理書7:18;馬太福音22:21;使徒行傳5:29;羅馬書13:5。

      由於切實緊守聖經的標準,耶和華見證人以不附和世俗聞名於世。他們的立場使人想起早期基督徒所立的榜樣。

      世人慶祝節日之際

      除了摒棄一切源於異教的道理之外,耶和華見證人也不遵守許多受到異教污染的習俗。可是曾有一度,他們並沒有對某些節日作出所需的仔細考查。其中一個例子是聖誕節。

      甚至守望台社紐約布洛克林總部伯特利之家的成員,也曾一度每年慶祝這個節日。雖然曾有多年時間,他們已意識到12月25日其實並不是耶穌的生辰,但當時他們的想法是:這個日期久已被視為救主降生的日子;再者,在任何日子向別人行善都是對的。然而,在作過進一步的查考之後,總社的成員以及英國和瑞士分社的工作人員都決定停止慶祝聖誕節。因此,自1926年以來,他們便再沒有慶祝聖誕節了。

      總社的成員R.H.巴伯曾就聖誕節和各種有關習俗的起源,以及這個節日所產生的果子,作了一項深入詳盡的研究,後來更將研究結果在電台的廣播節目中加以陳述。這些資料也在1928年12月12日刊的《黃金時代》中刊登出來。文章把聖誕節那羞辱上帝的起源徹底揭發出來。自那時以來,聖誕節各種習俗的異教起源已成為眾所周知的事,但因此便願意改變生活方式的人實在寥寥無幾。在另一方面,耶和華見證人卻樂於作出所需的調整,以求成為耶和華手下更蒙悅納的僕人。

      當時顯明出來的事實包括:一般人對於慶祝耶穌的誕辰比對於他通過自己的死亡而提供的贖價感興趣得多;在節日期間,醉酒狂歡以及贈送禮物所反映的精神並沒有尊榮上帝;交換禮物的習俗據稱是仿效來朝見耶穌的三王的,但這些人其實是受鬼靈感示的占星家;父母講述聖誕老人的故事等於為兒女立下說謊的壞榜樣;研究者承認,所謂的「聖尼古拉」(即聖誕老人)乃是魔鬼本身的別名;不但如此,正如紐曼樞機主教在《基督教信仰發展史短論》一書中承認,教會所採納的這些節日原本都是「鬼魔崇拜的工具與附屬物」。耶和華見證人一旦獲悉這些事實,便迅速停止參與任何慶祝聖誕的活動。

      當然,耶和華見證人也與親友共度美好的時光。可是,他們卻不參加任何與異教神祇有關的節日和慶祝(諸如復活節、新年、五朔節、母親節等)。(哥林多後書6:14-17)像早期基督徒一樣,c他們甚至不慶祝生日。此外,他們懷著恭敬的態度拒絕參與一切紀念政治或軍事大事的慶典,也不參與對民族英雄的尊崇。為什麼呢?因為耶和華見證人不屬世界。

      致力於協助同胞

      對諸神的崇敬乃是羅馬帝國的社會及文化活動的中心。由於基督徒不肯參與任何受異教神祇所污染的事,人們便認為基督教公然侮辱他們的生活方式。據歷史家塔西佗報導,當時一般人認為基督徒仇視人類。米努齊烏斯·費利克斯在他的著作中也表達類似的感覺,他引述一個羅馬人對他的基督徒朋友說:「表演你不來觀看,巡遊你不來參加。……[你]恨惡這些神聖的慶典。」古羅馬世界的一般人都不了解基督徒。

      今天的情形也一樣。許多世人都不了解耶和華見證人。人們也許欽佩見證人緊守崇高的道德標準,但卻認為見證人應該多些參與周遭世界的各種活動,與世人同心協力創造一個更美好的世界。可是,那些真正認識耶和華見證人的人卻知道,他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有聖經理由的。

      耶和華見證人絕不是獨善其身、與世隔絕的人。相反,他們將一生貢獻出來,按照耶穌基督所立的榜樣協助同胞。他們幫助人認識造物主,也幫助人按照上帝在聖經裡提出的指導方針而生活,從而得以成功地應付生活上的種種難題。他們盡力將聖經的真理與鄰人分享,這些真理具有將人的整個人生觀改變過來的力量。他們信仰的核心便是,他們意識到「這世界……正在消逝」,上帝行將介入人類的事務,把現行的邪惡制度一舉消滅。因此,有一個光明的前途正等待著一切全心信賴上帝王國而不屬世界的人。——約翰一書2:17,《現譯》。

      [腳注]

      a 《守望台》(英文),1918年6月1日刊,174頁。

      b 詳情載於本書第30章,「為好消息辯護,及在法律上加以確立」。

      c 奧古斯塔斯·民安德所著的《最初三個世紀的基督教與教會歷史》,190頁。

      [第188頁的精選語句]

      他們並不離群索居,但卻不會採納世俗的生活方式

      [第189頁的精選語句]

      他們毅然脫離基督教國的各教會

      [第190頁的精選語句]

      「基督徒與國家保持分離」

      [第194頁的精選語句]

      基督徒的中立受到考驗

      [第198頁的精選語句]

      『這個決定絕不是別人為他們作的』

      [第199頁的精選語句]

      他們何以停止慶祝聖誕

      [第195頁的附欄]

      絕沒有對任何政府構成威脅

      ◆ 美國內布拉斯加奧馬哈的《世界先驅報》在社論中評述耶和華見證人在一個拉丁美洲國家所受到的待遇,說:「若要相信耶和華見證人會對任何政府構成威脅,便要有十分狹隘偏執的想像力才行;沒有任何宗教團體比他們更愛好和平,更不會圖謀顛覆政府;他們但求不受干預地以自己的方式奉行信仰而已。」

      ◆ 意大利的《的里雅斯特郵報》評論說:「我們應當對耶和華見證人的堅定不移和首尾一貫表示欽佩。與其他宗教相反,他們的團結合一使他們不致奉同一的基督之名對同一位上帝禱告,求他同時祝福一場戰爭中敵對的雙方,也不致為了國家元首或政黨的利益將政治與宗教混合起來。還有一個重要之點是,這些人寧死也不願違背……不可殺人這條誡命!」

      ◆ 耶和華見證人在捷克斯洛伐克忍受了長達40年的禁制之後,《新自由報》在1990年作了以下的報導:「耶和華見證人的信仰禁止他們用武器殺害同胞,為此他們若非被派到煤礦場工作,便是在牢獄中度過四年的時光。由此可見他們的確具有極大的道德力量。我們可以放心任用這些不自私的人擔任甚至最高的政治職位——可惜我們卻永遠無法令他們接受這些美事。……當然,他們承認政府的權威,可是他們相信,惟獨上帝的王國才能解決人類的一切難題。但是請留意——他們絕不是宗教狂。相反,他們是一心要造福人類的人。」

      [第200,201頁的附欄或圖片]

      一些被摒棄的習俗

      1926年在布洛克林伯特利舉行的聖誕節慶祝乃是最後一次。聖經研究者逐漸意識到,無論是這個節日的起源,還是有關的習俗,都沒有尊榮上帝

      有許多年之久,聖經研究者佩戴一個「十字架與王冠」,作為表示身分的胸章;再者,由1891年至1931年,《守望台》的封面均印有這個標誌。可是,《守望台》在1928年強調,將基督徒的身分標明出來的不是任何妝飾的記號,而是我們作為見證人所從事的活動。1936年,《守望台》指出,證據顯示基督其實死於一條直柱上,而非死於一個交叉的十字架上

      聖經研究者一度在“Daily Manna”(《每日嗎哪》)這本書中記下各人的生日。可是,他們一旦停止慶祝聖誕節,而且意識到慶祝生日其實給予受造物過度的尊榮(這正是早期基督徒從不慶祝生日的理由之一),便毅然摒棄了這個習俗

      有大約35年的時間,牧者羅素以為吉薩大金字塔便是上帝的石頭見證,從而證實了聖經所提及的各段時期。(以賽亞書19:19)可是,後來耶和華見證人看出,埃及的金字塔不可能與純真的崇拜扯上關係,於是便摒棄了這種看法。(可參閱《守望台》[英文],1928年11月15日及12月1日刊)

      [第189頁的圖片]

      他們將一千萬份單張分發出去

      [第191頁的圖片]

      有些人拿著槍走上戰場,也有些人像英國的A.P.休斯和意大利的R.坎米納特一樣,拒絕參與戰爭

      [第193頁的圖片]

      耶和華見證人拒絕承認國際聯盟或聯合國是出自上帝的;反之,他們惟獨宣講基督所統治的上帝王國

      [第197頁的圖片]

      卡爾頓·尼科爾斯和弗洛拉·尼科爾斯。他們的兒子拒絕向國旗敬禮,頓時成為全國的大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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