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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望台1987年 | 6月15日
    • 繼續行在上帝的光裡

      當小組研讀這篇以及接著的兩篇文章時,在時間容許範圍內,主持人應當請人將文章所引用的約翰一書的各部分讀出來。

      「上帝就是光。」——約翰一書1:5。

      1,2.約翰一書是在何時及何處寫成的?其中的話對誰適用?

      耶和華見證人很感激上帝賜給他們的光,他們決心要繼續行在這光裡。可是,這樣行並不容易,因為甚至耶穌基督的早期門徒也面對變節背教的威脅。但是耶穌的忠心使徒卻攔阻這種惡勢力的擴張,『發揮攔阻作用』的人之一是使徒約翰。(帖撒羅尼迦後書2:1-12)大約在公元98年,當時年紀已非常老邁的約翰住在以弗所或這城的附近,他寫成了他第一封受上帝感示的信。信中的勸告幫助第一世紀的基督徒繼續行在上帝的光裡。但我們又如何呢?

      2 約翰的話對20世紀的基督徒同樣大有幫助。因此,當你個人研讀這篇以及接著的兩篇文章時,要留意把文章引用約翰一書(但卻沒有將其錄出來)的各部分讀一次。在約翰的信及我們所作的評論中,「我們」這個代名詞主要是指耶穌的受膏門徒而言。但是與公義、愛心、信心等有關的基本原則也對懷持屬地希望的基督徒適用。

      帶來喜樂的相交

      3.有什麼證據表明上帝的兒子確曾降生為人,受苦和死去?為什麼聖經將他稱為「生命之道」?

      3 約翰首先談及一種喜樂的「相交」。(請讀約翰一書1:1-4。)「生命之道」耶穌既然是上帝最先創造的生物,「萬有都是靠他造的」,所以他「從起初」就與耶和華同在。(歌羅西書1:15,16)第一世紀的若干變節背教者聲稱自己是無罪的,他們否認基督在上帝的安排中所居的適當地位。但是耶穌的使徒們卻聽過他說話,仔細觀察過他和觸摸過他。他們深知上帝的大能通過耶穌發揮作用。因此我們有目擊見證人的證據表明耶穌是上帝的兒子,曾以人的身份在世上生活、受苦和死亡。他乃是「生命之道」,因為永生是藉著耶穌『顯現出來』的;藉著他,上帝提供了所需的贖價。——羅馬書6:23;提摩太後書1:9,10。

      4.受膏者的「相交」表示什麼?

      4 使徒們憑著所說和所寫的話為無罪的人耶穌基督「作見證」。約翰將這些事「傳給」別人,使受膏者能夠與其他承受王國的人「相交」,也與天父和他的兒子「相交」。這種「相交」表示團結,從而為他們帶來很大的喜樂。(詩篇133:1-3;約翰福音17:20,21)變節背教的人仇視以前與他們一同事奉耶和華的人,因此他們不再與上帝和基督享有這種交誼。

      上帝就是光

      5.使徒們從耶穌獲得什麼「信息」?這對耶和華見證人的行為有什麼影響?

      5 約翰接著提出使徒們從耶穌所獲得的一個「信息」。(請讀約翰一書1:5-7。)信息便是:「上帝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沒有任何不聖潔、不道德、不真實或邪惡的事]。」因此耶和華的見證人避開一切與黑暗有關的罪行。(約伯記24:14-16;約翰福音3:19-21;羅馬書13:11-14;哥林多後書6:14;帖撒羅尼迦前書5:6-9)既然有些變節背教者並不相信有所謂罪行,他們陷於屬靈的黑暗中。他們聲稱具有隱祕的知識,但上帝乃是光而非黑暗的隱祕。他將屬靈的光惟獨賜給他手下忠貞的見證人。——馬太福音5:14-16;彼得前書2:9。

      6.我們若「行真理」,便可以獲得什麼福分?

      6 我們若說我們與上帝「相交」,但卻繼續「在黑暗裡行」而過著一種有罪的生活,我們「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意即我們的生活與真理並不一致。但是我們若跟從一條與真理一致的途徑,我們就在光裡,正如上帝在光裡一般。我們與基督徒同工「相交」;所有這些基督徒在所信的道理、屬靈的看法、使人作基督門徒的工作和純真崇拜的其他方面均是團結一致的。

      7.為什麼耶穌的血能夠「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7 不像早期某些變節背教者一樣,我們這些『行在光裡』的人承認罪是不潔的。由於我們不再蓄意犯罪,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馬太福音12:31,32)我們的確十分感激上帝甚至對犯過但卻悔改的基督徒也表現慈悲。——詩篇103:8-14;彌迦書7:18,19。

      贖罪的基礎

      8,9.(甲)耶和華根據什麼寬恕我們?(乙)關於罪,有些變節背教者怎樣說?為什麼他們錯了?

      8 約翰接著指出將人的罪洗淨一事以什麼為基礎。(請讀約翰一書1:8-2:2。)我們若說「自己無罪」,我們就否認所有不完美的人都是罪人這件事實,於是「真理[就]不在我們心裡了。」(羅馬書5:12)但上帝是「信實的」,我們若懷著悔改的態度向他「認自己的罪」,並且決心不再犯過,上帝就會寬恕我們。(箴言28:13)上帝論及在新約裡的人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耶利米書31:31-34;希伯來書8:7-12)他對這個應許保持信實而寬恕他們。

      9 再者,上帝是「公義的」,他始終如一地緊守他的公義標準。藉著贖價,他滿足了公平的要求。只要我們對耶穌所獻的祭物懷具信心而承認自己有罪,上帝便能夠「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希伯來書9:11-15)彌賽亞藉著自己的死亡將人的罪帶走,正如以色列人在贖罪日將荷罪的山羊送到曠野裡一般。(利未記16:20-22;以賽亞書53:5,8,11,12;彼得前書2:24)有些變節背教者說,「我們並沒有犯罪,」這樣他們便『以耶和華為說謊的了』。但『上帝是不可能說謊的,』他的道表明所有不完美的人都有罪。(提多書1:2;傳道書7:20;羅馬書3:23)事實上,我們若聲稱自己「沒有犯過罪」,就意味到上帝的道「不在我們心裡了」!——可參閱希伯來書8:10。

      10.耶穌怎樣是個「贖罪祭」?

      10 約翰寫下關於罪、赦免和潔淨的「這些話」是要使我們不慣常犯罪。他的話應當感動我們懇切地力求不犯罪。(哥林多前書15:34)但我們若犯了『一次罪』而衷心悔改,我們『在父那裡有一個協助者』——「那義者耶穌基督」——他會在上帝面前為我們代求。(希伯來書7:26;可參閱約翰福音17:9,15,20。)耶穌是個「贖罪祭」(《新譯》)。他的死亡滿足了公平的要求,使上帝能夠向人類開恩,將屬靈的以色列人和『普天下的人』,包括「大群人」在內,的罪除去。(羅馬書6:23;加拉太書6:16;啟示錄7:4-14,《新譯》)我們多麼體會這個祭物!

      服從上帝,表現愛心

      11.我們憑著什麼證據知道我們與上帝「合而為一」?

      11 若要繼續行在上帝的光裡,我們就必須服從耶和華。(請讀約翰一書2:3-6。)我們意識到我們若繼續「遵守[上帝]的誡命,」我們就已「認識」上帝,明白他和他的各種美德。人若自稱認識耶和華,但卻不服從他,就是「說謊話的」。在另一方面,我們若遵守他的道,『愛上帝的心就成為完全了』。藉著提出服從和愛戴上帝的證據,我們知道自己『與他合而為一』。(《新世》)在使人作門徒的工作上,在我們與別人的關係以及其他的事上,我們有義務要行事像上帝的愛子一樣。

      12.基督徒獲得什麼「舊命令」?這命令怎樣也是「新」的?

      12 弟兄之間的愛心也十分重要。(請讀約翰一書2:7,8。)約翰談及一條「舊命令」,是信徒「從起初」,意即從他們成為基督徒以來,便接獲的。這條命令之所以稱為「舊」是因為耶穌在許多年前即已下了這條命令,當時他吩咐門徒『要彼此相愛,正如他愛他們一般』。(約翰福音13:34)可是這條命令也是「新」的,因為它超越律法所規定的愛鄰人之心,要求人甘願為信徒同工犧牲自己的生命。(利未記19:18;約翰福音15:12,13)既然我們那自我犧牲的愛心證明服從這條「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我們也是真的,黑暗就漸漸過去,真光已照耀在我們當中了。』

      13.據約翰一書2:9-11,誰「在光明中」?誰卻不是?

      13 可是,誰真正「在光明中」呢?(請讀約翰一書2:9-11。)「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屬靈的黑暗裡。但是「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這裡所用的希臘字暗示一個設有餌的陷阱,所指的是一件能夠使人落入罪裡的事。其實,自稱為基督徒但卻恨弟兄的人「不知道往那裡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馬太福音13:13-15)這項警告會促使你拒絕讓個人的不和、變節背教者的謊言或其他任何事將你對弟兄的愛心消滅無遺,以致令你落入屬靈的黑暗中嗎?

      信任的基礎

      14.約翰所說的「小子們」和「父老」是誰?

      14 約翰接著表示他信任「小子們」,看來是指整個教會而言。(請讀約翰一書2:12-14。)我們的罪已『靠著基督的名』獲得赦免,因為上帝唯獨藉著他使救恩成為可能。(使徒行傳4:12)受膏的基督徒「認識父」,因為他以他的靈生了他們。有些受膏者是「父老」——很可能是指較年長,經驗較豐富而在靈性上成熟的信徒。他們認識耶穌,而耶穌「從起初」即已存在,因為上帝在未造其他萬物之前即已創造了他。

      15.(甲)約翰所說的「少年人」是誰?他們怎樣「勝了那惡者」?(乙)請舉例說明我們可以怎樣在今日『戰勝』撒但。

      15 約翰所說的「少年人」可能是指年紀較輕、經驗較淺的基督徒。他們並沒有對撒但的「詭計」屈膝,藉此他們「勝了那惡者」。(哥林多後書2:11)例如,在今日這件事會包括避免不潔的娛樂、淫蕩的音樂和色情作品;這一切可以侵蝕基督徒的原則,結果使他們陷入性不道德之中。由於「少年人」在靈性上「剛強」,並且有「上帝的道」留在他們心裡,他們能夠戰勝撒但。讓我們都效法他們接受上帝的屬靈供應,抗拒變節背教的影響而繼續行在上帝的光裡。

      我們切不可具有的一種愛

      16.我們切不可懷有怎樣的愛?但我們若懷有俗世的觀點和野心,就會變成怎樣?

      16 無論我們是較年輕抑或較年長的基督徒,有一種愛是我們切不可具有的。(請讀約翰一書2:15-17。)我們不可『愛世界或任何屬世的事物』(《現譯》)。反之,我們必須避免受不公義的人類社會的種種腐敗所染污,也不可吸入這個世界的『精神』,以致受它那種有罪的思想態度所操縱。(以弗所書2:1,2;雅各書1:27)我們若懷有世俗的觀點和野心,「愛父的心」就不在我們裡面了。(雅各書4:4)這的確值得人嚴肅地自省一下,豈不是嗎?

      17.基督徒絕不可試圖滿足什麼屬世的慾望?

      17 『一切屬世的事物』都不是出於上帝的。這些事物包括「肉體的慾望」(《現譯》)在內。滿足這種慾望意味到滿足像不道德的性慾一類的有罪慾望。(哥林多前書6:15-20;加拉太書5:19-21)我們也必須避免的另一件事是對「眼目的慾望」(《現譯》)屈膝。看來可喜愛的禁果引誘了夏娃,大衛則在拔示巴出浴時窺看她而導致大罪。(創世記3:6;撒母耳記下11:2-17)因此,若要繼續行在上帝的光裡,我們就必須避免各種墮落的娛樂以及其他引起有罪的慾望而能夠腐化人心的事。——箴言2:10-22;4:20-27。

      18.為什麼「人的一切虛榮」是毫無意義的?這並不能帶來什麼?

      18 來自世界的另一件事是「人的一切虛榮」(《現譯》)。高傲的人可能誇耀自己的財富、服飾和類似的事,但這一切都是可以喪失的。他的「虛榮」可能贏得某些人的欽羨而帶來短暫的稱讚,但卻不會贏得上帝的嘉許。——馬太福音6:2,5,16,19-21;雅各書4:16。

      19.這個世界會有什麼遭遇?這件事實應當對我們有什麼影響?

      19 請記住『世界正在消逝,』(《現譯》)不久便會遭受毀滅了。(彼得後書3:6)種種屬世的慾望和憧憬均會與之一同消滅,愛世界的人亦然。可是約翰指出,「惟獨遵行上帝旨意的,是永遠常存。」因此讓我們緊緊注視著永生的希望,『除去一切屬世的私慾』(《現譯》)而繼續行在上帝的光裡。——提多書2:11-14。

      提防變節背教的影響

      20.聖經把『敵擋基督』的人稱為什麼?他們的出現證明什麼已經來到?

      20 接著約翰警告人務要提防敵基督者。(請讀約翰一書2:18,19。)他提醒信徒同工他們從使徒「聽見說,那敵基督的要來。」既然已有「好些敵基督的」出現,這證明當時已經是「末時」了,意即已達到使徒時代的最後階段。雖然『敵擋基督』的人共同形成一個集體的『敵基督者』,許多個別的敵基督者卻假裝敬拜上帝;但這些人其實「不是屬我們的」,因為他們捨棄了純真的基督教。我們很高興今日這些人已離開我們,從而使組織不致受到腐化。

      21.為什麼從靈而生的基督徒『具有知識』?他們知道什麼「真理」?

      21 從靈而生的忠貞基督徒棄絕變節背教者的見解。既然他們『從聖者耶和華所受的恩膏』幫助他們明白他的道,『他們所有人都具有知識。』(請讀約翰一書2:20,21。)他們無疑認識與耶穌基督有關的「真理」,但變節背教者卻對耶穌懷有錯誤的觀念。既然「沒有虛謊是從真理出來的,」所有愛戴耶和華的人均會棄絕這種謬誤的見解和鼓吹這種見解的人。

      22.當羅素的一個早期同工否認贖價的道理時,羅素毅然怎樣行?

      22 畢竟「誰是說謊話的呢?不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上帝的受膏者]的嗎?」(請讀約翰一書2:22-25。)事實上,『不認父與子的就是敵基督的』!令人感興趣的一點是,當聖經研究者查爾士·羅素的一個早期同工不再承認贖價的道理時,羅素便停止與他相交,轉而開始發行本刊。這本雜誌一向均宣揚與基督的起源、他所擔任的彌賽亞角色及他以「贖罪祭」(《新譯》)的身份所作的仁愛服務有關的真理。

      23.『承認子』對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以及我們的前途希望有什麼影響?

      23 否認基督的變節背教者無法與耶和華為友。(約翰福音5:23)但是我們這些公開『認子的人也有父』,意即與上帝享有一種蒙嘉許的關係。(馬太福音10:32,33)耶穌的早期忠貞門徒緊守他們「從起初」,意即從他們開始作基督徒以來,所聽到與上帝的兒子有關的真理。同一的真理若在我們心裡,我們就會與上帝和基督『保持合一』而獲得「主所應許我們的」永生。——約翰福音17:3。

      受耶和華上帝所教

      24.誰獲得聖靈的「恩膏」?為什麼他們「不用人教訓」他們?

      24 若要繼續行在上帝的光裡而不致被變節背教者引入歧途,我們需要受到適當的屬靈教導。(請讀約翰一書2:26-29。)從靈而生的人獲得聖靈的「恩膏」,他們認識上帝和他的兒子,因此「不用人[變節背教者]教訓」他們。藉著聖靈的恩膏,上帝「在凡事上教訓」屬靈的以色列人,使他們知道怎樣以蒙他嘉許的方式去敬拜他。(約翰福音4:23,24;6:45)身為耶和華見證人,我們很高興從上帝通過『忠心而有見識的僕人』獲得這種屬靈的教導。——馬太福音24:45-47。

      25,26.(甲)為什麼受膏者能夠「坦然無懼」?(乙)「行公義」是什麼意思?

      25 約翰鼓勵所有受到優良教導的受膏者與上帝『保持合一』。與耶和華『合而為一』的人也同樣與他的兒子保持合一。(約翰福音14:19-21,《新世》)聖經鼓勵人保持這種團結,「這樣,他[基督]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他來[「臨在」,派露西亞,《新世》]的時候,在他面前也不至於慚愧。」

      26 既然我們現今正生活在耶穌「臨在」(《新世》)的時候,我們怎樣才能肯定我們真正行在上帝的光中而沒有什麼令我們慚愧之處呢?藉著「行公義」。『我們若知道上帝是公義的,』約翰推理說,『我們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他所生的。』「行公義」意味到服從上帝的誡命,避免任何不義,並且努力從事例如使人作基督門徒及協助信徒同工的善工。(馬可福音13:10;腓立比書4:14-19;提摩太前書6:17,18)『由上帝所生』意味到經歷「重生」而成為他屬靈的兒女。——約翰福音3:3-8。

      27.使徒約翰接著向我們表明什麼?

      27 因此,約翰向我們表明怎樣繼續行在上帝光裡。然後他說明我們可以怎樣在生活上表明自己是上帝的兒女。這需要我們怎樣行呢?

  • 繼續在生活上表明自己是上帝的兒女
    守望台1987年 | 6月15日
    • 繼續在生活上表明自己是上帝的兒女

      「凡不行義的就不屬上帝,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約翰一書3:10。

      1,2.在我們對約翰一書所作的研究中,我們會接著考慮使徒的什麼勸告?

      耶和華有一個宇宙家庭,有些人現今已成為這個家庭的成員。他們是上帝的兒女。但是他們怎樣與別人不同呢?

      2 使徒約翰在他於上帝感示之下所寫的第一封信中指出這些享有殊榮的人是誰。他也提出勸告去幫助他們繼續在生活上表明自己是上帝的兒女。他所說的話對耶和華手下所有獻了身的見證人均有造益。

      上帝的愛多麼偉大!

      3.有些人怎樣被立為「上帝的兒女」?世界對他們懷有什麼看法?

      3 約翰提及受膏的基督徒所懷的盼望。(請讀約翰一書3:1-3。)耶和華顯示多麼偉大的愛心,將他們收納為屬靈的兒子,使他們得以成為「上帝的兒女」!(羅馬書5:8-10)他們那敬虔的精神、目標和盼望均與「世人」——不義的人類社會——所懷的截然不同。世上的一般人憎恨基督和他的跟從者,同時也憎恨天父。(約翰福音15:17-25)因此世人也許認識個別的受膏基督徒,但卻不知道他們是上帝的兒女,因為世界「未曾認識」耶和華。——哥林多前書2:14。

      4.凡是懷有屬天生命的希望的人都應當怎樣行?

      4 受膏的基督徒現今便是上帝的兒女。可是約翰說,「將來如何」,意即在他們至死保持忠心,復活成為靈體而享有屬天的生命之後,卻「還未顯明」。(腓立比書3:20,21)可是,當上帝「顯現」時,他們會「像他」,他們「必得見他的真體,」能夠看見「那靈耶和華」。(哥林多後書3:17,18,《新世》)凡是懷有屬天生命的「指望」的人均應受到感動去潔淨自己,「像他[耶和華]潔淨一樣」。雖然受膏者現今是不完美的,他們卻應當過著清白無瑕的生活而與他們所懷的希望——在天界看見純淨、聖潔的上帝——一致。——詩篇99:5,9;哥林多後書7:1。

      要行公義

      5,6.從上帝的觀點看來,凡是慣常犯罪的人都正在作怎樣的事?但在這方面,與耶穌基督「保持合一」的人怎樣行?

      5 在生活上作上帝的兒女也意味到行公義的事。(請讀約翰一書3:4,5。)從耶和華的觀點看來,「凡是犯罪的,就是作了不法的事」(《新譯》),因為犯罪者違反了耶和華的律法。(以賽亞書33:22;雅各書4:12)所有「罪就是不法,」(《新譯》)意即違反了上帝的律法。慣常犯罪是與基督徒的精神背道而馳的。我們很感激耶穌基督「顯現」「除掉人的罪」。既然「在他並沒有罪」,他遂能夠將惟一完全令人滿意的贖罪祭獻給上帝。——以賽亞書53:11,12;希伯來書7:26-28;彼得前書2:22-25。

      6 「凡是與他保持合一的人,就不會慣常犯罪。」(請讀約翰一書3:6,《新世》。)我們既是不完美的,便有時可能犯了一次罪。但是對一般與子保持合一,同時也與父保持合一的人來說,犯罪絕不是一件慣常的事。慣常犯罪的人並沒有憑著信心的眼「看見」耶穌;這些慣常犯罪的人,例如變節背教者,也不「認識」和體會基督是為人贖罪的「上帝的羔羊」。——約翰福音1:36。

      7,8.據約翰一書3:7,8透露,蓄意慣常犯罪的人屬於誰?但是上帝的兒子「顯現」是要在這方面怎樣行?

      7 約翰警告人務要提防被引入歧途。(請讀約翰一書3:7,8。)「不要被人誘惑,」使徒說,並且補充說:「行義的[藉著遵守上帝的律法]才是義人,正如主[耶穌基督]是義的一樣。」由於生來的罪性,我們無法像我們的偉大榜樣一樣公義。但是憑著耶和華的額外恩典,耶穌的受膏門徒能夠現今便在生活上表明自己是上帝的兒女。

      8 蓄意犯罪的人是「屬魔鬼」的,這個惡者「從起初」,意即從他開始反叛耶和華以來,就一直犯罪。但是上帝的兒子「顯現出來」是要「除滅」撒但那助長罪和邪惡的「作為」。這樣行包括以基督所獻的贖罪祭抵消亞當的死亡所生的影響,把一切在希屋爾(海地斯)裡的人復活過來以及擊傷撒但的頭。(創世記3:15;哥林多前書15:26)在等待這日子來到之際,我們——受膏的餘民和「大群人」——務要留意提防慣常犯罪及慣行不義。

      謹守上帝的律法

      9.在什麼意義上說來,凡從靈而生的基督徒「不能慣常犯罪」?為什麼?

      9 約翰接著將上帝的兒女和魔鬼的兒女辨明出來。(請讀約翰一書3:9-12。)「凡從上帝生的就不[繼續]犯罪」或習以為常地犯罪。耶和華的「生育種子」(《新世》),意即使人獲得『新生』而有屬天希望的聖靈,繼續與這人同在,除非他抗拒及使聖靈「擔憂」,以致上帝將聖靈收回。(彼得前書1:3,4,18,19,23;以弗所書4:30)若要繼續作上帝的兒女,從靈而生的基督徒就「不能慣常犯罪」。(《新世》)既是披上「新品格」的「新受造物」,他會竭力抗拒犯罪。他已「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因此他心裡絕不想成為習以為常的犯過者。——哥林多後書5:16,17,《新世》;歌羅西書3:5-11,《新世》;彼得後書1:4。

      10.分辨上帝的兒女和魔鬼的兒女的方法之一是什麼?

      10 辨明上帝的兒女和魔鬼的兒女的方法之一是:「凡不行義的就不屬上帝。」不義是魔鬼的兒女的一個顯著特徵,他們「若不行惡,不得睡覺;不使人跌倒,睡臥不安。」這正是變節背教者希望對忠貞的基督徒所做的事。——箴言4:14-16。

      11.(甲)有其他什麼方法可以認明那些不是上帝兒女的人?(乙)沉思該隱的途徑應當促使我們怎樣行?

      11 再者,「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不屬上帝]。」事實上,我們「從起初」,意即從成為耶和華見證人以來,所聽見的「信息」便是:「我們應當彼此相愛。」(約翰福音13:34)因此我們不「像該隱」,他既「殺了他的兄弟」,就表明自己是「屬那惡者」的;他殺弟兄的強暴方式正好是殺人者撒但的特徵。(創世記4:2-10;約翰福音8:44)該隱殺了亞伯,「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沉思該隱的途徑無疑應當促使我們留意提防對屬靈的弟兄懷有類似的仇恨。

      「在行動和真誠上」表現愛心

      12.我們怎麼知道我們「已經出死入生了」?這是什麼意思?

      12 我們若步該隱的後塵,就在靈性上死去了。(請讀約翰一書3:13-15。)他如此仇視自己的胞弟,以致將後者殺死。我們對於世人仇視我們並不感覺意外,因為耶穌曾預言過這件事。(馬可福音13:13)但是「我們因為愛弟兄[我們的耶和華見證人同工],就知道[或作自信]我們已經出[靈性上的]死入[永]生了。」(《新譯》)由於這種弟兄之間的愛心,連同對基督的信心,我們不再『死於』過犯和罪孽中,反之上帝已消除了我們被定罪的情況,將我們從靈性上的死亡中復活過來而賜給我們永生的希望。(約翰福音5:24;以弗所書2:1-7)沒有愛心的變節背教者並沒有這樣的希望,因為「沒有愛心的,仍住在[屬靈的]死中。」

      13.我們若仇視弟兄,為什麼我們應該在禱告中提及這件事?

      13 的確,「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這樣的人也許沒有實際將人殺死(像該隱由於嫉妒和仇恨而殺死亞伯一般),但是懷有仇恨的人卻希望見到自己的屬靈弟兄死去。既然耶和華鑑察人心,懷有仇恨的人逐被定罪。(箴言21:2;可參閱馬太福音5:21,22。)不肯悔改的『殺人者』或仇視信徒同工的人絕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因此我們若在暗中仇視任何見證人同工,我們豈不應當禱告求耶和華幫助我們將心態改變為對弟兄充滿愛心嗎?

      14.聖經要求我們表現弟兄之間的愛心達到什麼程度?

      14 我們若要繼續在生活上表明自己是上帝的兒女,就必須在行為和真誠上對弟兄表現友愛。(請讀約翰一書3:16-18。)這是我們可以做得到的事,因為「主[耶穌基督]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既然耶穌表現愛心到這個程度,我們也應當對信徒同工表現類似的基於原則的愛(希臘文a·gaʹpe,亞格配)。例如,在遭受逼迫的時候,「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正如百基拉和亞居拉曾「為了[保羅]的性命,置生死於度外」一般。——羅馬書16:3,4,《新譯》;約翰福音15:12,13。

      15.弟兄若缺乏衣食,而我們卻擁有「世上的財物」,愛心要求我們怎樣行?

      15 我們若甚至願意為弟兄捨命,就無疑應當願意為他們做些較容易的事。假設我們由於世界的緣故而擁有「世上財物」——金錢、食物、衣著等。我們也許「看見」一個弟兄有需要,不是偶然見到而是注視這樣的情勢。他的困境可能使我們那「憐憫的溫情」(意即最深的感情)之「門」打開。(《新世》)但是我們若容許自私心阻止我們向弟兄伸出援助之手,那又如何呢?若是如此,「愛上帝的心怎能存在[我們]裡面呢?」僅是高談愛弟兄是不夠的。身為上帝的兒女,我們要「在行動和真誠上」(《新世》)將愛心表現出來。例如,弟兄若飢餓,他所需要的是糧食而非空話。——雅各書2:14-17。

      不受我們的心所責備

      16.(甲)上帝怎樣「比我們的心大」?(乙)據約翰說,耶和華為什麼垂聽我們的禱告?

      16 約翰接著指出我們有肯確的憑據表明我們是耶和華的兒女。(請讀約翰一書3:19-24。)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不是受變節背教者所愚的受害者——由於我們對弟兄表現愛心。因此「我們的心在上帝面前可以安穩。」(詩篇119:11)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也許由於我們覺得自己沒有對信徒同工表現充分的愛心,要記住「上帝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他]沒有不知道的。」由於他深知我們懷有「無偽的弟兄之愛」,竭力抗拒罪及努力以取悅他的方式而生活,他對我們表現憐憫。(彼得前書1:22;詩篇103:10-14)「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因為我們的行為證明我們對弟兄懷有愛心,而且也沒有犯任何隱祕的罪,我們就可以在禱告中「向上帝坦然無懼」。(詩篇19:12)而他亦會垂聽我們的禱告,「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

      17.上帝的「命令」包括哪兩個條件?

      17 我們若希望禱告得蒙垂聽,就必須遵守牽涉到以下兩個條件的「命令」:(1)我們必須對耶穌的「名」懷具信心,接受他的贖價及承認上帝授予他的權柄。(腓立比書2:9-11)(2)我們也必須聽從耶穌的吩咐「彼此相愛」。(約翰福音15:12,17)但是對基督的名懷具信心的人無疑應當愛其他所有懷具同樣信心的人。

      18.我們怎麼知道耶和華「與我們保持合一」?

      18 謹守上帝命令的人便「與他保持合一」(《新世》),與耶和華團結一致。(可參閱約翰福音17:20,21。)但是我們怎麼「知道」上帝「與我們保持合一」呢?我們知道這件事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持有上帝的聖靈及表現聖靈的果子,包括愛弟兄之心在內,證明我們的確與耶和華合而為一。——加拉太書5:22,23。

      務要小心提防!

      19,20.為什麼要「試驗受感示的言論」?在這方面約翰向我們提供什麼幫助?

      19 約翰接著表明我們必須小心提防。(請讀約翰一書4:1。)我們不可隨便相信每一個靈或「受感示的言論」(《新世》),反之我們應當「試驗那些靈是出於上帝的不是。」為什麼呢?「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這些騙人的導師有些在當時正各處周遊與不同的小組交往,試圖「引誘門徒跟從他們」。(使徒行傳20:29,30;約翰二書7)因此忠心的基督徒必須小心提防。

      20 第一世紀有些基督徒具有「辨明受感示的言論的能力」(《新世》)。這是上帝的動力的神奇恩賜之一,看來使人能夠決定受感示的言論是否出於耶和華。(哥林多前書12:4,10)但是約翰所提出的勸告看來對一般基督徒均適用,在今日亦對我們有所幫助,因為變節背教者正試圖破壞耶和華見證人的信心。雖然『辨明受感示的言論』的聖靈恩賜已過去了,約翰的話卻向我們表明有什麼方法可以決定某些教師是受上帝的靈抑或受鬼魔的影響所推動。

      21.試驗「受感示的言論」的方法之一是什麼?

      21 請留意試驗的方法之一。(請讀約翰一書4:2,3。)「凡靈[「受感示的言論」,《新世》]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上帝的。」我們承認耶穌曾一度降世為人,也承認他是上帝的兒子。我們的信心促使我們向別人傳講這些真理。(馬太福音3:16,17;17:5;20:28;28:19,20)但是「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上帝。」反之「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是敵擋基督及與關於基督的聖經教訓背道而馳的。顯然約翰和其他的使徒曾警告人「敵基督者的靈」就要來了。(哥林多後書11:3,4;彼得後書2:1)既然當時的假導師對真正的基督徒形成威脅,約翰可以說,這靈「現在已經在世上了。」

      22.還有其他什麼方法可以試驗「受感示的言論」?

      22 試驗「受感示的言論」(《新世》)的另一個方法是留意誰聽從這些言論。(請讀約翰一書4:4-6。)身為耶和華的僕人,我們「勝了」假導師;他們雖然引誘我們偏離上帝的真理,但卻無法得逞。我們之能夠獲得這場屬靈的勝利是因為與忠貞的基督徒『合一』的上帝『大過與世界[不義的人類社會]合一的[魔鬼]』。(哥林多後書4:4)由於變節背教者『屬於世界』而具有世界的邪惡精神,他們「論世界的事,世人也聽從他們。」既然我們持有耶和華的靈,我們能夠察出他們那「受感示的言論」(《新世》)不符合聖經之處而加以棄絕。

      23.誰聽從我們及看出我們是受上帝的靈所引導的?

      23 但是我們知道「我們是屬上帝的,」因為「認識上帝的就聽從我們。」與綿羊相若的人意識到我們所傳的是基於上帝之道的真理。(可參閱約翰福音10:4,5,16,26,27。)當然,「不屬上帝的就不聽從我們。」假先知和假導師並不聽從約翰和其他「屬上帝」而負責傳授屬靈的健全訓示的人。「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我們這些構成耶和華的敬拜者大家庭的人所說的乃是「清潔的言語」,即上帝通過他的組織所提供的聖經真理。(西番雅書3:9)根據我們所說的話,與綿羊相若的人可以清楚看出我們是受上帝的聖靈所指引的。

      24.約翰接著指出什麼?

      24 至此約翰提出了一些我們若要繼續在生活上表明自己是上帝的兒女就必須符合的基本條件。接著他表明我們何以必須時刻表現愛心和信心。

  • 隨時隨地表現愛心與信心
    守望台1987年 | 6月15日
    • 隨時隨地表現愛心與信心

      「留在愛裡的,就與上帝保持合一。」「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約翰一書4:16,《新世》;5:4。

      1,2.約翰一書4:7-5:21特別強調什麼品質?

      耶和華可說是愛的化身,凡是渴望取悅他的人都必須表現這種敬虔的美德。使徒約翰在他受上帝感示所寫的第一封信的後部分很清楚地表明這點。

      2 真正的基督徒也必須表現信心。惟獨這樣他們才能夠戰勝世界而繼續蒙耶和華喜悅。當我們研究約翰的信的最後部分之際,讓我們嚴肅、認真地考慮一下表現愛心與信心的重要性。

      『我們要彼此相愛』

      3,4.表現愛心與我們認識上帝有什麼關係?

      3 約翰強調愛心的重要。(請讀約翰一書4:7,8。)他敦促「親愛的」基督徒弟兄『繼續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上帝而來的。』耶和華乃是愛的來源。「凡有愛心的,都是由上帝而生[成為從靈而生的人],並且認識上帝。」他們都熟悉耶和華的美德和旨意,以及他怎樣表現愛心。今日基督手下「大群」『另外的羊』也「認識上帝」。

      4 認識上帝意味到真正體會他的各種美德,全心全意愛戴他,以他為主宰而緊緊依附他。但是「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上帝。」沒有表現基督徒愛心的人並「不認識上帝,因為上帝就是愛。」不錯,愛是耶和華主要的美德,從他賜予人類的屬靈和物質供應可以充分看出來。

      5.什麼是表明「上帝就是愛」的最大證據?

      5 約翰接著舉出「上帝就是愛」的最大證據。(請讀約翰一書4:9,10。)約翰說:「上帝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上帝愛我們[這些死有餘辜的罪人]的心在此就顯明了。」耶穌是耶和華的「獨生子」,因為他是唯一由上帝直接創造的生物。(約翰福音1:1-3,14;歌羅西書1:13-16)耶穌『被差到世間來』成為一個人,公開執行他的傳道職分,然後犧牲生命作為祭物。(約翰福音11:27;12:46)若要「藉著他得生」,不論在天上抑或在地上,我們均需對他的贖價祭物懷具信心。

      6.當我們還是罪人而不愛上帝之際,上帝怎樣行?

      6 當我們還是不愛上帝的罪人之際,他已「愛我們,差遣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贖罪祭。」(《新譯》)基督的祭物使我們能夠與上帝恢復正當的關係。(羅馬書3:24,25;希伯來書2:17)你體會天父對我們表示愛心的這項最偉大的表現嗎?

      7.(甲)既然我們不能說我們愛耶和華是由於見過他,我們可以怎樣表明我們的確愛他?(乙)我們對弟兄表現愛心可以證明什麼?

      7 上帝對我們的愛應當影響到我們對別人的態度。(請讀約翰一書4:11-13。)既然他在我們仍是罪人之際便愛我們,「我們也當[「有義務」,《新世》]彼此相愛。」「從來沒有人見過上帝。」因此我們不能說我們愛耶和華是由於曾經見過他的緣故。(出埃及記33:20;約翰福音1:18;4:24)可是,藉著表現愛心,我們表明我們愛這種美德的來源。我們對弟兄所懷的愛心證明「上帝就住在我們裡面,愛他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意即完全表現出來。我們知道「我們與[耶和華]保持合一,因為他將他的靈賜給我們。」(《新世》)我們對弟兄表現愛心,就足以證明耶和華的靈作用在我們身上,因為愛是聖靈的果子之一。(加拉太書5:22,23)這表明我們認識上帝,並且蒙他嘉許。

      8.有什麼額外的證據表明我們「與上帝合一」?

      8 此外還有額外的證據表明我們「與上帝合一」(《新世》)。(請讀約翰一書4:14-16甲。)既然約翰曾「看見」耶穌在地上所行的事,見到他怎樣為人類受苦,他能夠『作證父差了兒子作有罪的人類世界的救主。』(約翰福音4:42;12:47)再者,我們若衷心承認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上帝就與我們保持合一,我們也與他保持合一。』這需要我們表現信心,公開作證耶穌是上帝的兒子。(約翰福音3:36;羅馬書10:10)我們深信「上帝愛我們」,由此提出進一步的證據表明,無論我們屬於受膏的餘民階級抑或屬於『另外的羊』階級,我們均與耶和華合而為一。

      9.(甲)在什麼意義上說來對上帝的愛可以『成為完全』?這會怎樣影響到我們與別人的關係?(乙)「完全」的愛會促進什麼?

      9 約翰接著表明愛能夠『成為完全』。(請讀約翰一書4:16乙,17。)約翰提醒我們「上帝就是愛。」因為我們『留在愛裡』,表現耶和華的靈的這種果子,我們『與上帝保持合一』。對耶和華的愛若「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對他徹底表現出來,我們就會愛信徒同工。(可參閱12節。)「完全」的愛也使我們現今在禱告中以及在與基督臨在有關的『審判日子』中對上帝「坦然無懼」。表現這種愛的人屆時不會有理由害怕上帝會對他們作出不利的判決。我們若表現愛心,在這種意義上「他[耶穌]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不錯,我們像耶穌一樣在這個與上帝疏遠的人類世界裡作上帝的兒女而蒙上帝的嘉許。

      10.愛已成為「完全」的人不會經歷什麼?

      10 愛得以「完全」的人不會經歷到對禱告有抑制作用的恐懼。(請讀約翰一書4:18,19。)「恐懼具有抑制的作用」(《新世》),從而會阻止我們坦然親近耶和華。因此我們若經歷到這樣的恐懼,『我們就在愛裡未得完全』。但是我們若已『在愛裡完全』,這種美德便會充滿我們的心,促使我們遵行上帝的旨意,並且感動我們在禱告中與天父保持親近。我們無疑有理由要愛耶和華及向他禱告,因為正如約翰說,「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

      11.為什麼我們服從「愛上帝的,也當愛弟兄」這條命令是很合理的?

      11 當然,僅是說我們愛上帝是不夠的。(請讀約翰一書4:20,21。)若有人說「我愛上帝」,但卻恨他的屬靈弟兄,這樣的人「就是說謊話的」。既然我們能夠看見我們的弟兄,觀察他的各種敬虔特徵,對他表現愛心應當容易過愛一位隱形的上帝。的確,「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上帝。」因此我們服從這條「命令」是十分合理的:「愛上帝的,也當愛弟兄。」

      誰勝過世界?

      12.既然我們愛上帝,上帝期望我們也懷有其他什麼愛心?

      12 約翰接著說明愛上帝實際是什麼意思。(請讀約翰一書5:1-5。)首先,使徒指出「凡信耶穌是基督(彌賽亞,耶和華的受膏者)的」都「從上帝而生」,意即由耶和華以靈生了他們。再者,凡是愛生他的上帝耶和華的,「也必愛從上帝生的」。不錯,上帝手下所有受膏的兒女都愛他,而且上帝期望他們彼此相愛。這種弟兄之間的友愛也是懷有屬地希望的「大群」『另外的羊』的特色。——約翰福音10:16;啟示錄7:9,《新譯》。

      13.(甲)為什麼上帝的命令在我們看來不是「難守的」?(乙)我們怎樣「勝過世界」?

      13 「我們若愛上帝,又遵守他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上帝的兒女。」事實上,「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既然我們愛上帝,也愛公義,我們很樂意遵守他的誡命。約翰說上帝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因為凡從上帝生的,就勝過世界。」「凡從上帝生的」這句話可能是指耶和華為了使我們「勝過世界」而賜給我們的能力;這使我們能夠勝過不義的人類社會及其中誘使人違反耶和華的命令的種種引誘。(約翰福音16:33)「使我們勝了世界的」乃是我們對上帝、對他的道和他兒子所懷的「信心」。我們若『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就會棄絕俗世的錯誤思想和不道德的行事方式,並且緊守上帝的命令而藉此「勝過世界」。

      14.(甲)耶穌怎樣『藉著水而來』?(乙)基督怎樣『以血』表明自己是上帝的兒子?(丙)聖靈怎樣為耶穌基督『作見證』?

      14 既然我們要成為「勝過世界」的人就必須對耶穌懷有信心,約翰提出證據有『三個為基督作見證的』。(請讀約翰一書5:6-8。)約翰首先說耶穌『藉著水而來』。當耶穌在水裡受浸以象徵他將自己呈交給上帝時,耶和華宣布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馬太福音3:17)基督也藉著犧牲生命,傾出他的「血」作為贖價而表明他是上帝的兒子。(提摩太前書2:5,6)再者約翰說,「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聖靈在耶穌受浸時降在他身上,由此證明他是上帝的兒子。(馬太福音3:16;約翰福音1:29-34)耶和華的靈使耶穌能夠執行任務,並且施行許多異能奇跡。(約翰福音10:37,38;使徒行傳10:38)耶穌逝世時,上帝以他的靈造成了異乎尋常的黑暗,使一場地震發生,並且將聖殿的帷幕撕裂為二,然後上帝以同一的靈將耶穌復活過來。——馬太福音27:45-54。

      15.『三個作見證者』是什麼?

      15 這樣,為耶穌是上帝的兒子這件事實『作見證的有三』。這三個便是(1)聖靈,(2)耶穌受浸的水和這件事所代表的意思(將自己呈交給耶和華),(3)耶穌死時流出作贖價的血。這三者「是一致的」(《新譯》)。它們一同提出證據證明耶穌是上帝的兒子,我們若要獲得永生就必須對他懷具真正的信心。——可參閱申命記19:15。

      上帝所作的見證

      16.耶和華怎樣為耶穌作見證?

      16 上帝親自為他的兒子作見證。(請讀約翰一書5:9-12。)『我們既領受[不完美的]人的見證[視之為真實,例如我們在談話中及在法庭上所為一般],上帝的見證就更大了。』(約翰福音8:17,18)既然『上帝是不可能說謊的,』我們能夠絕對相信『他為他的兒子所作的見證』。耶和華的確說耶穌基督是他的兒子。(提多書1:2;馬太福音3:17;17:5)再者,上帝全力支持『三個作見證者』,意即聖靈、耶穌受浸的水,及基督所流的血。

      17.得救的惟一方法是什麼?

      17 「信上帝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因為所有的見證使他深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但是「不信上帝的,」意即不相信上帝為他兒子所作的可靠見證的人,則把耶和華「當作說謊的」。當然,所作的見證的總意便是:「上帝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裡面。」人必須相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然後才有希望得救享永生。(約翰福音11:25,26;14:6;17:1-3)因此,人若相信耶穌而「有了上帝的兒子」,就可以獲得永生的恩賜。(約翰福音20:31)但是任何不相信耶穌是上帝兒子的人均不會有「這永生」。

      禱告發揮功效

      18.為什麼約翰將「這些話」寫下來?

      18 約翰接著透露他寫信的目的和討論禱告的問題。(請讀約翰一書5:13-15。)他寫「這些話」是要叫人知道『我們有永生』。由於我們相信上帝兒子的「名」,我們懷有這樣的信念。(可參閱約翰一書3:23)不屬於我們的變節背教者絕不能消滅這種信心。——約翰一書2:18,19。

      19.(甲)據約翰一書5:14,15說,我們對上帝懷有什麼「坦然無懼的心」?(乙)有些什麼事是我們可以為之而祈求的?

      19 我們對上帝懷有「坦然無懼的心」,無論我們「照他的旨意[在禱告中]求什麼,他就聽我們。」我們可以正當地為例如耶和華的名成聖,他的靈,敬虔的智慧和得救脫離那惡者之手等事而禱告。(馬太福音6:9,13;路加福音11:13;雅各書1:5-8)既然上帝是「聽禱告的主」,我們「知道他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他的,無不得著。」——詩篇65:2。

      20,21.(甲)什麼是「不至於死的罪」?(乙)為什麼我們為「至於死的罪」禱告是不對的?

      20 約翰接著談及禱告和兩種類型的罪。(請讀約翰一書5:16,17。)「不至於死的罪」不是蓄意的,因此我們禱告求上帝寬恕衷心悔改的犯過者並沒有什麼不對。(使徒行傳2:36-38;3:19;雅各書5:13-18)但是我們為「至於死的罪」而祈求就不對了,因為這是蓄意冒犯聖靈的罪,這樣的罪是不可能獲得赦免的。(馬太福音12:22-32;希伯來書6:4-6;10:26-31)這樣的罪人會到磯漢拿去而在「第二次的死」中遭受永遠的毀滅。(啟示錄21:8;馬太福音23:15)因此,雖然耶和華是最高的審判者,證據若顯示一個人犯了「至於死」的蓄意的罪,我們就不會為這樣的罪人代求以致令上帝不悅。

      21 由於這緣故,「人[特別是個受靈所膏的長老]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第二次的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上帝必將生命賜給[罪人],」使他不致永遠滅亡。當然,「凡不義的事都是罪,」意即未能達到上帝的公義標準。可是「也有不至於死的罪,」因為這種罪是我們的不完美所促成的;只要我們衷心悔改,罪就可以由基督的祭物加以抵消。

      約翰的信的要點

      22.誰『無法傷害』或『緊緊攫住』忠貞的基督徒?這樣的人可以滿懷信心地為什麼而祈求?

      22 接著約翰綜述他的信所含的基本論點。(請讀約翰一書5:18-21。)「凡從上帝生的」,意即受聖靈所膏的基督徒,「必不[慣常]犯罪」。耶穌基督,藉著聖靈「從上帝生的」那一位,「必保護他,那惡者[撒但]也就無法害[『緊緊攫住』,《新世》]他。」這樣的忠貞受膏基督徒可以滿懷信心地禱告求上帝拯救他脫離那惡者,並且能夠藉著『信心的盾牌』之助不致在靈性上被撒但的「火箭」所傷害。——馬太福音6:13;以弗所書6:16。

      23.「全世界」怎樣「臥在那惡者手下」?

      23 既然受膏的基督徒有證據表明他們是耶和華屬靈的兒子,他們能夠說,「我們知道我們是屬上帝的。」既然他們對基督懷有信心,並且不習以為常地犯罪,這件事實證明他們是上帝的兒女,撒但『無法害他們』。但是「全世界[不公義的人類社會]都臥在那惡者[魔鬼撒但]手下。」(以弗所書2:1,2;啟示錄12:9)世界對撒但的邪惡影響和控制屈膝,並不作出任何努力去擺脫撒但的捆綁以求遵行上帝的旨意。

      24.耶穌為了什麼目的「將智慧賜給我們」?

      24 有些假導師聲稱基督並沒有降世成為肉身。(約翰二書7)但是約翰的信所提出的證據使約翰能夠說,「我們也知道上帝的兒子已經來到。」(約翰一書1:1-4;5:5-8)再者,耶穌「將智慧[或「內心的洞察力」]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使我們逐漸了解上帝。(馬太福音11:27)因此「藉著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我們與那真實的一位[耶和華上帝]合而為一。」(《新世》)——可參閱約翰福音17:20,21。

      25.身為基督徒,我們可以怎樣將約翰一書5:21的勸告付諸實行?

      25 與真實的上帝耶和華合而為一的人,不論屬於受膏的餘民抑或『另外的羊』階級,都渴望在每一方面取悅他。但是在第一世紀人們受到偶像崇拜的引誘,今日亦然。因此約翰很適切地在信的末了提出慈父般的勸告:「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身為基督徒,我們絕不向偶像下拜。(出埃及記20:4-6)我們也知道將自我、享樂或其他任何事物置於上帝的地位是不對的。(提摩太後書3:1,2,4)我們對耶和華所作的獻身不容許我們崇拜政治性的「獸」或獸的「像」。(啟示錄13:14-18;14:9-12)因此,為了取悅天父而贏得永生的獎賞,讓我們決心避免一切形式的偶像崇拜,絕不容許這件事破壞我們藉著耶穌基督與耶和華所締結的寶貴關係。

      給我們的永久幫助

      26.約翰一書含有些什麼值得注意的要點?

      26 約翰在上帝感示之下所寫的第一封信曾幫助早期的基督徒避免偶像崇拜。這封信使他們能夠抵抗變節背教者的謊言,並且在今日也達成類似的目的。例如,這封信證明耶穌基督曾降世為人,並且已犧牲生命作「贖罪祭」(《新譯》)。這封信表明『敵基督者』是誰,並且清楚指出上帝的兒女和魔鬼的兒女之間的分別。它說明怎樣試驗各種受感示的言論(《新世》)以決定它們是否出自耶和華。再者,約翰的話便我們深信「上帝就是愛,」知道真正的信心能夠戰勝世界,也知道耶和華垂聽他手下忠貞的見證人的禱告。

      27.約翰在上帝感示下所寫的第一封信可以在什麼方面幫助我們?

      27 鑒於我們從俗世所受到的種種引誘,我們將約翰警告人不可愛世界的勸告緊記在心是多麼明智!個人方面的不和若使我們與某些信徒同工的關係受到影響,使徒的話應當提醒我們藉著表現對弟兄的愛心,我們可以證明自己愛上帝。憑著上帝的幫助及將約翰的勸告付諸實行,我們可以避免慣常犯罪,並且繼續持有能夠勝過世界的信心。因此,讓我們為上帝所感示的這封信對他表示感激,繼續行在上帝的光裡,在生活上表明自己是上帝的兒女,並且隨時隨地表現愛心、信心而為我們的天父耶和華增光。

  • 隨時隨地表現愛心與信心
    守望台1987年 | 6月15日
    • [第25頁的圖片]

      聖靈、耶穌受浸的水、他所流出的血與耶和華上帝本身一同作證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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