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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的第43本書——約翰福音「聖經全部都是上帝所感示而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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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有什麼外在和內在的證據證明(甲)這部福音書是真確的?(乙)執筆者是約翰?
3 第二世紀早期的基督徒均承認約翰是這項記載的執筆者,並且將這本福音視為受感示的聖經正典中一個毋庸置辯的部分。生活在第二世紀末及第三世紀初的亞歷山大的克雷芒、伊里奈烏斯、德爾圖良及奧利金等均一致同意約翰是這本福音的執筆者。此外,書中有許多內在證據證明約翰確是執筆人。顯然執筆者是猶太人,而且對猶太人的風土習俗耳熟能詳。(2:6;4:5;5:2;10:22,23)書中的記載精細入微,由此可見執筆者不單是使徒,而且必然是曾在一些特別場合陪伴耶穌的三人核心成員(彼得、雅各、約翰)之一。(太17:1;可5:37;14:33)在這三人中,我們無需考慮雅各(西庇太的兒子),因為他在這書寫成之前許久,大約公元44年,已被希律·亞基帕一世所殺而以身殉道。(徒12:2)執筆者也不可能是彼得,因為約翰福音21:20-24把彼得和執筆者自己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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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的第43本書——約翰福音「聖經全部都是上帝所感示而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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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賴蘭德斯紙莎草紙抄本第457號具有什麼重要性?
7 二十世紀一些重要手抄本的發現對於證實約翰福音的真確性有重要貢獻。其中之一是在埃及發現的約翰福音殘片,現稱為賴蘭德斯紙莎草紙抄本第457號(P52)。這份抄本載有約翰福音18:31-33,37,38,現藏於英國曼徹斯特的約翰·賴蘭德斯圖書館裡。b傳統的見解認為約翰於公元第一世紀末執筆寫成約翰福音。論到上述古抄本對此說的支持,已故的凱尼恩爵士在所著的《聖經與現代學識》(1949年)一書第21頁說:「抄本的篇幅雖然不大,卻足以證明有一份福音手抄本在大約公元130-150年間,很可能在發現地點——當時的埃及行省——內流傳。福音書由寫作地點流傳開來至少需要一段時間,即使作最低的估計,也會把寫作時間推至跟傳統所認定的日期,即公元第一世紀的最後十年,十分接近。故此,我們實在沒有任何理由要質疑傳統的見解是否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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