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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洞悉聖經(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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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3:1-3的記載進一步證實了上文提及的各個日期。這段經文說,施浸者約翰於「凱撒提比略在位第十五年」開始傳道和為人施浸。提比略在位第十五年是從公元28年的下半年延續到公元29年的8-9月間。(見提比略)約翰執行傳道職務期間,耶穌到他那裡受了浸。之後耶穌開始傳道,當時他「年約三十歲」。(路3:21-23)到了這個年紀(大衛登基的時候也是三十歲),耶穌已不再受世上的父母管束。(撒下5:4,5;對照路2:51)
根據民數記4:1-3,22,23,29,30,律法規定,到聖所供職的是「三十歲」以上的人。既然施浸者約翰是利未祭司的兒子,按理來說,他應該在這個年齡開始供職,但不是在聖殿裡,而是在民間執行耶和華委派給他的特殊任務。(路1:1-17,67,76-79)聖經曾兩次提及約翰和耶穌的年齡差別,提及耶和華的天使兩次顯現,分別宣布約翰和耶穌誕生的信息(路1章),證明約翰和耶穌開始執行傳道職務的年齡差不多。約翰(在耶穌前面先行為他預備道路)先開始為人施浸;大約六個月之後,耶穌開始向人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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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洞悉聖經(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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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括來說,既然耶穌死於春季的尼散月,而但以理書9:24-27的預言說,他的傳道職務開始於死前三年半,那他就必定是在秋季 的以他念月(9-10月間)開始傳道的。約翰的傳道職務(開始於提比略在位第15年)則必定是於公元29年春季 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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