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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是訂立契約的上帝守望台1998年 | 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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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新的契約
17.(甲)耶和華為什麼棄絕以色列南北方王國?(乙)上帝為了什麼緣故,終於捨棄猶太人?
17 話說回來,上帝特選的國族必須忠心,上帝的應許才能在他們身上完全實現。當然,有個別的以色列人保持忠心。(希伯來書11:32-12:1)可是,以色列人多次轉而崇拜異教的神,謀取物質利益。(耶利米書34:8-16;44:15-18)有個別的人曲解律法,甚至把律法完全置諸不理。(尼希米記5:1-5;以賽亞書59:2-8;瑪拉基書1:12-14)所羅門死後,以色列國分裂成北方王國和南方王國。後來北方王國徹底反叛上帝,於是耶和華宣布說:「你棄掉知識,我也必棄掉你,使你不再給我作祭司。」(何西阿書4:6)南方王國也因為違反契約而受到嚴厲的懲罰。(耶利米書5:29-31)猶太人竟還棄絕耶穌,不承認他是彌賽亞,於是耶和華也棄絕他們。(使徒行傳3:13-15;羅馬書9:31-10:4)最後,耶和華作了一個新安排,要徹底落實他跟亞伯拉罕的契約。——羅馬書3:20。
18,19.耶和華作了什麼新安排,讓亞伯拉罕契約能完全落實?
18 這個新安排就是新契約。耶和華曾預言到這個契約說:「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耶利米書31:31-33。
19 耶穌在公元33年尼散月14日提到的就是這個新契約。那一天,耶穌透露,聖經所預言的契約快要訂立了。這個契約是他的門徒跟耶和華立的,耶穌擔任居間者。(哥林多前書11:25;提摩太前書2:5;希伯來書12:24)通過這個新契約,耶和華向亞伯拉罕所作的應許將以更光輝、更持久的方式實現。下一篇文章會探討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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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契約帶來更大的福分守望台1998年 | 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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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契約帶來更大的福分
「耶穌……做了相應更好的契約的居間者。」——希伯來書8:6。
1.「女人的後裔」是誰?他怎樣被傷了「腳跟」?
亞當夏娃犯罪以後,耶和華向欺騙夏娃的撒但宣判刑罰說:「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世記3:15)公元29年,耶穌在約旦河受浸,上帝在伊甸園應許的苗裔終於出現了。公元33年,耶穌死在苦刑柱上,古代那個預言的另一部分又實現了。撒但果然傷了苗裔的「腳跟」。
2.耶穌自己的話說,他的死怎樣叫人類得益?
2 這個傷雖然極度痛苦,幸好還沒有造成永久的損害。耶穌從死人中復活,成為不死的靈體,升到天上他父親那裡,把自己所流出的寶血的價值獻給上帝,「作為換取許多人的贖價」。這就實現了耶穌自己說過的話:「人的兒子也必須照樣被舉起來,好叫凡相信他的人,都可以有永遠的生命。上帝深愛世界,甚至賜下自己獨生的兒子,好叫凡信從他的人都不致毀滅,反而有永遠的生命。」(馬太福音20:28;約翰福音3:14-16;希伯來書9:12-14)在實現耶穌的預言方面,新契約起著重要的作用。
新契約
3.新契約什麼時候開始明顯地發揮作用?
3 耶穌死前不久告訴門徒,他所流出的血是「[新]契約之血」。(馬太福音26:28;路加福音22:20)他升天之後十日,在耶路撒冷一個樓上房間裡,有大約一百二十個門徒聚集起來,聖靈傾澆在他們身上。這個時候,新契約明顯地發揮作用了。(使徒行傳1:15;2:1-4)既然這一百二十個門徒已經歸入新契約,顯然「前一個」契約已經過時了。——希伯來書8:13。
4.舊契約落空了嗎?請說明一下。
4 舊契約落空了嗎?絕對不是。當然,舊契約已經被取代了,所以血統上的以色列人再不是上帝特選的子民。(馬太福音23:38)可是,舊契約有這樣的結局,是由於以色列人忤逆上帝,棄絕耶和華的受膏者所致。(出埃及記19:5;使徒行傳2:22,23)不過,舊契約被取代之前,已經發揮了很大的作用。前後十多個世紀,這個契約一直提供親近上帝的途徑,而且保護人免受偽宗教蒙騙。舊契約的一些安排有新契約的影子。契約規定要不斷獻祭,正好說明人急需獲得救贖,擺脫罪和死。律法的確是「監護老師」,把人「引領到基督那裡」。(加拉太書3:19,24;羅馬書3:20;4:15;5:12;希伯來書10:1,2)可是,上帝應許賜給亞伯拉罕的福分,始終要通過新契約才完全實現。
眾國族因亞伯拉罕的苗裔得福
5,6.按基本的屬靈意義來說,亞伯拉罕的苗裔指的是誰?最先通過他得福的是哪一個國族?
5 耶和華應許亞伯拉罕說:「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創世記22:18)在舊契約下,許多謙虛的外族人因為歸附以色列,歸附擔任亞伯拉罕苗裔的國族,就得享福分。然而,亞伯拉罕的苗裔按基本的屬靈意義,指的是一個完美的人。保羅的話正好說明這一點:「各項應許原是對亞伯拉罕和他的苗裔說的。書上不是說『眾苗裔』,好像有許多似的,而是說『你那一個苗裔』,只有一個,就是基督。」——加拉太書3:16。
6 耶穌就是亞伯拉罕的苗裔。眾國族通過耶穌而得的福分,比血統上的以色列人所能享受的福分大得多。其實,最先得享這種福分的國族正是以色列人。公元33年五旬節過後不久,使徒彼得對一群猶太人說:「你們是預言者之子,也是契約之子;這個契約是上帝同你們眾父祖訂立的。當時上帝對亞伯拉罕說,『地上所有家族,都會因你的苗裔得蒙祝福。』上帝興起了他的僕人,就先差他到你們這裡來,使你們各人都轉離邪惡的行為,好祝福你們。」——使徒行傳3:25,26。
7.有哪些國族通過亞伯拉罕的苗裔耶穌得福?
7 過不多久,上帝讓別的國族得福,先是撒馬利亞人,後是外邦人。(使徒行傳8:14-17;10:34-48)大約在公元50年和52年之間,保羅寫信給小亞細亞加拉太的基督徒說:「經書既然預見上帝要叫眾國族的人由於信心而稱為正義,就事先向亞伯拉罕宣揚好消息說:『所有國族都會藉著你得蒙祝福。』所以,緊守信心的人,現在就跟忠信的亞伯拉罕同得祝福。」(加拉太書3:8,9;創世記12:3)雖然住在加拉太的基督徒有許多都是「眾國族的人」,可是他們因為有信心,就能通過耶穌得福。怎樣得福呢?
8.保羅時代的基督徒通過亞伯拉罕苗裔而得的福包括什麼事?
8 保羅告訴加拉太的基督徒,不管他們血統出身怎樣,「你們既然屬於基督,就真是亞伯拉罕的苗裔,是繼承應許的人了」。(加拉太書3:29)這些加拉太人通過亞伯拉罕苗裔而得的福,包括參與締結新契約,同時跟耶穌同做繼承人,跟耶穌共同組成亞伯拉罕的苗裔。古代以色列國的人口有多少,我們不得而知。我們只知道,人口「如同海邊的沙那樣多」。(列王紀上4:20)但是,我們知道跟耶穌共同組成屬靈苗裔的最終有多少人——14萬4000人。(啟示錄7:4;14:1)這14萬4000人來自「每個部族、語言、民族、國族」,而且有分把亞伯拉罕契約的福分賜給其他人。——啟示錄5:9。
預言實現
9.新契約裡的人怎樣有律法寫在他們心上?
9 耶利米預言到新契約的時候說:「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耶利米書31:33)新契約裡的人有一個特色:他們事奉耶和華是因為愛戴他。(約翰福音13:35;希伯來書1:9)耶和華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他們熱切渴望遵行他的旨意。當然,古代以色列也有些忠心人士深深愛慕耶和華的律法。(詩篇119:97)不過,有許多人雖然不那麼愛慕上帝的律法,卻還能保持國民身分。在新契約裡的人,要不是有上帝的律法寫在心上,就斷不能留在新契約裡。
10,11.對於新契約裡的人,耶和華怎樣「作他們的上帝」?他們又怎樣全都認識他?
10 關於在新契約裡的人,耶和華進一步說:「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耶利米書31:33)在古代的以色列,有許多人雖然崇拜外族的神,卻還能保持以色列國民身分。根據新契約,耶和華創立了一個屬靈的以色列國,取代血統上以色列的地位。這個國族稱為「上帝的以色列」。(加拉太書6:16;馬太福音21:43;羅馬書9:6-8)人如果不再惟獨崇拜耶和華,就不能保留自己在這個新屬靈國族裡的地位。
11 耶和華還說:「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耶利米書31:34)在以色列國,有許多人無視耶和華,好像說:「耶和華必不降福,也不降禍。」(西番雅書1:12)誰蔑視耶和華,或者污染純真的崇拜,誰就不能保持自己在上帝的以色列中的地位。(馬太福音6:24;歌羅西書3:5)屬靈的以色列人「認識上帝」。(但以理書11:32)他們喜歡吸收知識,認識獨一的真神和耶穌基督。(約翰福音17:3)認識耶穌,就能更深入認識上帝,因為耶穌把上帝「說明出來」。在這方面,耶穌是獨一無二的。——約翰福音1:18;14:9-11。
12,13.(甲)耶和華根據什麼安排寬恕新契約裡的人的罪?(乙)在赦罪方面,新契約怎樣比舊契約優勝?
12 最後一點,耶和華應許說:「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耶利米書31:34下)摩西律法上有數以百計的條例,都是以色列人必須遵守的。(申命記28:1,2,15)誰違反了律法,都要獻祭贖罪。(利未記4:1-7;16:1-31)於是有許多猶太人以為,靠著自己遵行律法的作為,就能達到正義的地位。基督徒卻不一樣。他們知道自己總不能靠著自己的作為賺得 正義的地位,總不能保證自己不犯罪。(羅馬書5:12)在新契約下,惟獨靠著耶穌的犧牲,人才能在上帝面前獲得正義的地位。不過,這樣的地位是一種恩賜,是上帝分外恩慈的表現。(羅馬書3:20,23,24)耶和華仍舊規定他的僕人要服從他的話。保羅說,新契約裡的人「對於基督,正是在律法之下」。——哥林多前書9:21。
13 所以,基督徒也有獻上犧牲贖罪的安排,可是這個安排就比律法契約上的種種祭牲貴重得多了。保羅說,按照律法契約,「凡祭司天天都要站在崗位上執行公務,常常獻上同樣的犧牲,因為這些犧牲永不能完全除罪。基督卻獻了一次永遠贖罪的犧牲,就在上帝的右邊坐下」。(希伯來書10:11,12)新契約裡的基督徒信靠耶穌的犧牲,於是耶和華把他們稱為正義,算做無罪,因此能受膏做上帝的屬靈兒子。(羅馬書5:1;8:33,34;希伯來書10:14-18)他們由於是不完美的人而犯罪,可以懇求耶和華寬恕,耶和華也就根據耶穌的犧牲寬恕他們。(約翰一書2:1,2)可是,他們要是刻意選擇犯罪,就喪失正義的地位,斷送自己參與締結新契約的殊榮了。——希伯來書2:2,3;6:4-8;10:26-31。
新舊契約的異同
14.律法契約規定人要受哪種割禮?新契約卻規定人要受哪種割禮?
14 在舊契約下,男丁要受割禮,象徵他們受律法管制。(利未記12:2,3;加拉太書5:3)基督徒會眾成立以後,有些人認為非猶太裔的基督徒也要受割禮。可是,耶路撒冷的使徒和長老在上帝話語和聖靈的指引下,看出受割禮是不必要的。(使徒行傳15:1,5,28,29)幾年後,保羅說:「表面是猶太人的,不是猶太人;肉體上表面的割禮,也不是割禮。內心做猶太人的,才是猶太人。他的割禮是心裡的,所根據的是靈,不是成文法典。」(羅馬書2:28,29)無論誰受肉身的割禮,在耶和華看來,也不再有屬靈價值,連血統上猶太人所受的割禮也一樣。新契約裡的人要接受的,不是肉身的割禮,而是內心的割禮。他們的思想、慾望、動機,大凡有什麼叫耶和華不悅的地方,或者有他看為不潔的成分,都必須割除。a今天有許多人都是活證,表明聖靈的確大有力量,能改造人的思想模式。——哥林多前書6:9-11;加拉太書5:22-24;以弗所書4:22-24。
15.在王權方面,血統上的以色列跟上帝的以色列有什麼異同?
15 在律法契約下,耶和華是以色列的王。到了後期,他通過在耶路撒冷即位的人間君王行使至高統治權。(以賽亞書33:22)耶和華也是上帝的以色列的王。從公元33年以來,他一直通過耶穌基督施行統治,因為「天上地上的權柄」全都賜給了耶穌。(馬太福音28:18;以弗所書1:19-23;歌羅西書1:13,14)今天,上帝的以色列承認耶穌就是上帝天上王國的君王。這個王國是在1914年成立的。耶穌比希西家、約西亞和古代以色列其他忠心的王還優勝。——希伯來書1:8,9;啟示錄11:15。
16.上帝的以色列組成怎樣的祭司團?
16 以色列不只是個王國,而且有受膏的祭司團。公元33年,上帝的以色列取代了血統上的以色列,成為耶和華的「僕人」,做他的「見證」。(以賽亞書43:10)從此以後,以賽亞書43:21和出埃及記19:5,6記載耶和華對以色列國所說的話,就對上帝屬靈的以色列適用了。現在,上帝的新屬靈國族就是「一族蒙揀選的人,是有王權的祭司團,是聖潔的國族,是上帝特別擁有的人民」,負責「把[上帝]的卓越德行廣為宣揚」。(彼得前書2:9)在上帝的以色列裡的所有人,不論男女,都共同組成祭司團。(加拉太書3:28,29)他們身為亞伯拉罕苗裔的附屬成員,彷彿發出呼籲說:「你們外邦人當與主的百姓一同歡呼。」(申命記32:43)屬靈以色列在世上的餘下分子組成「忠信睿智的奴隸」。(馬太福音24:45-47)人必須歸附他們,才能向上帝作神聖服務。
上帝王國實現的最終情況
17.新契約裡的人經歷怎樣的新生?
17 公元前1513年以後出世的以色列人,一出生就在律法契約裡。耶和華領進新契約的人也得出生——在屬靈意義上出生。耶穌向法利賽派的尼哥德慕提到這件事,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誰不重生,就不能看見上帝的王國。」(約翰福音3:3)在不完美的人類當中,最早經歷這場新生的,就是公元33年過五旬節的120個門徒。他們按照新契約被稱為正義,而且領受了聖靈。聖靈就是他們繼承產業作王之前的「信物」。(以弗所書1:14)他們「從靈而生」,成了上帝所收養的兒子,從而做了耶穌的弟兄,「跟基督同做繼承人」。(約翰福音3:6;羅馬書8:16,17)他們通過「重生」,邁向美好的前途。
18.新契約裡的人通過「重生」,邁向怎樣的美好前途?
18 耶穌不但是新契約的居間者,同時還跟他的跟隨者另外立了一個契約,說:「我父親同我訂立了契約,把王國賜給我,我也照樣同你們訂立契約,把王國賜給你們。」(路加福音22:29)這個王國契約為落實但以理書7:13,14,22,27記錄的壯觀異象鋪平了道路。但以理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從「亙古常在者」耶和華上帝那裡接掌王權。但以理又看見「聖民得國」。「像人子的」就是耶穌。他在1914年從耶和華上帝那裡接管天上的王國。跟耶穌一同得國的「聖民」,就是耶穌手下受靈膏立的門徒。(帖撒羅尼迦前書2:12)他們怎樣同得王國權柄呢?
19,20.(甲)對於新契約裡的人,耶和華向亞伯拉罕所作的應許最後會怎樣光輝實現?(乙)還有什麼問題要考慮?
19 這些受膏分子死後,像耶穌一樣,從死人中復活,成為不死的靈體,在天上跟耶穌一起做王做祭司。(哥林多前書15:50-53;啟示錄20:4,6)這是多麼光輝燦爛的希望啊!「他們將要作王,管轄大地」,不光是管轄迦南地。(啟示錄5:10)他們將要「得著仇敵的城門」嗎?(創世記22:17)是的,而且要徹底制勝。他們會看見不共戴天的宗教娼妓大巴比倫毀滅。已經復活的受膏分子會跟耶穌一起「用鐵杖牧管眾國族」,而且一起壓碎撒但的頭。這樣,他們有分實現創世記3:15的預言的最後一點細節。——啟示錄2:26,27;17:14;18:20,21;羅馬書16:20。
20 不過,我們也許提出疑問說,亞伯拉罕契約和新契約只涉及14萬4000個忠心的人嗎?不是的。另外還有人不直接在這些契約裡,卻要通過這些契約得福。下文自有分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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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的綿羊和新契約守望台1998年 | 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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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的綿羊和新契約
「還有那些……外邦人,……就是凡守安息日不干犯,又持守[我]約的人。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以賽亞書56:6,7。
1.(甲)根據約翰的異象,天使抓住上帝施行判決的風,同時有什麼工作完成?(乙)約翰看見什麼異乎尋常的人群?
在啟示錄的第四個異象裡,使徒約翰看見天使抓住上帝施行毀滅判決的風,直到「上帝的以色列」的所有成員都被蓋完了印為止。他們就是最先通過亞伯拉罕苗裔的主要成員耶穌得福的人。(加拉太書6:16;創世記22:18;啟示錄7:1-4)約翰又在那個異象裡,看見「有一大群人,沒有人能數過來,是從所有國族、部族、民族、語言來的,……不斷大聲叫喊說:『拯救出於坐在寶座上我們的上帝,也出於綿羊羔』」。(啟示錄7:9,10)這一大群人說,「拯救出於……綿羊羔」,可見他們也靠亞伯拉罕的苗裔得福。
2.大群人在什麼時候出現?他們有什麼別的身分?
2 這一大群人的身分早在1935年辨認出來。今天,他們的人數已經超過500萬了。他們有機會渡過大患難,在耶穌分別「綿羊」「山羊」的時候,被指定得享永遠的生命。屬於大群人的基督徒置身在耶穌所說的「羊圈」喻例中「另外的綿羊」裡。他們希望在樂園大地上永遠生活。——馬太福音25:31-46;約翰福音10:16;啟示錄21:3,4。
3.在新契約上,受膏基督徒跟另外的綿羊有什麼不同?
3 14萬4000人是通過新契約得享亞伯拉罕契約之福的。他們參與締結 新契約,既「在分外恩慈之下」,又「對於基督,正是在律法之下」。(羅馬書6:15;哥林多前書9:21)所以,只有上帝的以色列那14萬4000個成員才可以吃喝耶穌受難紀念儀式裡的象徵物。同時,耶穌也只跟他們訂立承受王國的契約。(路加福音22:19,20,29)大群人的分子並沒有參與締結新契約。可是,大群人歸附上帝的以色列,在他們的「地」上跟他們同住。(以賽亞書66:8,《新譯》)所以,如果說大群人也是在耶和華的分外恩慈之下,對於基督也是在律法之下,這個說法不無道理。他們不是新契約的參與者,卻是新契約的受惠者。
「外邦人」和「上帝的以色列」
4,5.(甲)以賽亞指出哪些人要事奉耶和華?(乙)以賽亞書56:6,7怎樣在大群人身上實現?
4 先知以賽亞說:「還有那些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要事奉他,要愛耶和華的名,要作他的僕人——就是凡守安息日不干犯,又持守[我]約的人。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禱告我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平安祭,在我壇上必蒙悅納。」(以賽亞書56:6,7)在以色列國,這段話的意思是說,非以色列族的「外邦人」也能崇拜耶和華——愛慕他的聖名,服從律法契約的規定,守安息日,在上帝的「禱告之家」獻上祭牲。——馬太福音21:13。
5 當今,「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就是大群人。他們歸附了上帝的以色列,為耶和華服務。(撒迦利亞書8:23)他們獻上的犧牲跟上帝的以色列所獻的一樣。(希伯來書13:15,16)他們在上帝的屬靈聖殿裡崇拜他,這個聖殿就是上帝的「禱告之家」。(參看啟示錄7:15。)他們每週一天守安息嗎?聖經並沒有吩咐受膏分子或另外的綿羊這樣做。(歌羅西書2:16,17)可是,保羅對受膏的希伯來裔基督徒說:「還有一個安息日的休息,留給上帝的人民。人進了上帝的休息,也就歇了自己的工作而休息,正如上帝歇了他的工作而休息一樣。」(希伯來書4:9,10)當日的希伯來人要是順服「上帝的正義」,不再靠遵守律法的作為自以為義,就可以進入這個「安息日的休息」。(羅馬書10:3,4)現在,受膏的外邦基督徒由於順服耶和華的正義,也能得享這種休息。大群人也跟他們一起得享休息。
6.今天另外的綿羊怎樣投靠新契約?
6 此外,另外的綿羊還投靠新契約,就像古代的外邦人投靠律法契約一樣。怎樣投靠呢?不是參與締結新契約,而是遵從新契約所定的律例,獲得新契約種種安排的好處。(參看耶利米書31:33,34。)另外的綿羊跟他們所追隨的受膏分子一樣,有耶和華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他們深深愛慕而且服從耶和華的誡命原則。(詩篇37:31;119:97)他們也像受膏的基督徒一樣認識耶和華。(約翰福音17:3)他們受割禮嗎?訂立新契約以前大約一千五百年,摩西呼籲以色列人說:「你們要給你們的心行割禮。」(申命記10:16,《新譯》;耶利米書4:4)律法廢除了以後,肉身割禮的規定也相應失效。可是,不管受膏分子還是另外的綿羊,都必須受內心的「割禮」。(歌羅西書2:11)最後一點,耶和華也根據耶穌所流出的「契約之血」,寬恕另外綿羊的過失。(馬太福音26:28;約翰一書1:9;2:2)上帝收納14萬4000人做他的屬靈兒子,卻並不收納另外的綿羊做兒子。不過,上帝也把另外的綿羊稱為正義,正如亞伯拉罕被稱為正義做上帝的朋友一樣。——馬太福音25:46;羅馬書4:2,3;雅各書2:23。
7.今天另外的綿羊有什麼希望?誰被稱為正義跟亞伯拉罕一樣?
7 那14萬4000人被稱為正義,就有希望在天上的王國裡跟耶穌共同執政。(羅馬書8:16,17;加拉太書2:16)另外的綿羊被稱為正義做上帝的朋友,就有希望在樂園大地永遠生活——途徑有兩條:有的加入大群人,渡過哈米吉多頓;有的成為「正義的人」,經歷「復活」。(使徒行傳24:15)能抱有這樣的希望,又能做宇宙至高主宰的朋友,「寄居[他]的帳幕」,是多大的光榮啊!(詩篇15:1,2)的確,無論是受膏分子還是另外的綿羊,都通過亞伯拉罕的苗裔耶穌得享無與倫比的福分。
更大的贖罪日
8.律法所規定在贖罪日獻祭的事預表什麼?
8 保羅論述新契約的時候,叫讀者回想律法契約下一年一度的贖罪日。在那一天,分別有兩種祭牲獻上:一種是為擔任祭司的利未部族獻的,一種是為12個不擔任祭司的部族獻的。這件事預示耶穌的偉大犧牲能同時造福懷有天上希望的14萬4000人和懷有地上希望的千千萬萬人。這個解釋由來已久。a保羅表示,在新契約下會有更大的贖罪日,到時耶穌的犧牲的益處會實施出來。這樣,贖罪日的原意就實現了。耶穌擔任這個更大贖罪日的大祭司。他獻出了自己的完美生命,作為贖罪的犧牲,好為人類取得「永遠的解救」。——希伯來書9:11-24。
9.希伯來裔的受膏基督徒因為在新契約裡,所以能領受什麼?
9 公元1世紀,有許多希伯來裔的基督徒仍舊「為[摩西]律法熱心」。(使徒行傳21:20)保羅這樣提醒他們是很恰當的:「基督做了新契約的居間者,正是要叫蒙召的人得著應許,可以繼承永遠的產業;因為藉著一個人的死,他們就能憑贖價獲得釋放,除去前一個契約下犯法的罪責。」(希伯來書9:15)舊契約暴露了希伯來人的罪責,新契約卻叫希伯來裔的基督徒擺脫舊契約。他們有了新契約,就可以領受「應許」,「繼承[天上]永遠的產業」。
10.受膏分子和另外的綿羊都可以為了什麼事感謝上帝?
10 所有「信從兒子的」人,都可以從贖價犧牲受惠。(約翰福音3:16,36)保羅說:「基督也只一次給獻上了,就擔當了許多人的罪。他第二次出現,跟罪無關,是要給懇切期望他帶來拯救的人看。」(希伯來書9:28)今天,懇切期望耶穌帶來拯救的人既包括屬於上帝的以色列仍然在世的受膏基督徒,也包括千千萬萬同樣有永恆產業而組成大群人的信徒。兩群人都感謝上帝創立新契約,而且欣幸得享新契約的種種福分,能獲得永生。其中一種福分,就是更大的贖罪日,以及大祭司耶穌在天上的至聖處所作的服務。
忙於神聖服務
11.受膏分子和另外的綿羊既然都憑耶穌的犧牲洗淨了良心,就可以快快樂樂怎樣做?
11 保羅在寫給希伯來人的信中再三指出,新契約下耶穌的犧牲,比舊契約下的贖罪祭牲價值大得多。(希伯來書9:13-15)耶穌的犧牲優勝,因為「更能潔淨我們的良心脫離死的作為,使我們對活的上帝作神聖服務」。對於希伯來裔基督徒來說,「死的作為」就是他們在「前一個契約下犯法」的事。對於現代的基督徒來說,「死的作為」就是他們以往所犯的罪——基督徒已經為這些事真心悔改,而且上帝也寬恕了他們。(哥林多前書6:9-11)受膏基督徒的良心既然已經潔淨,就能「對活的上帝作神聖服務」了。大群人的情形也一樣。他們的良心憑著「綿羊羔的血」已經洗淨,就能「日夜」在上帝的大屬靈聖殿裡「對他作神聖服務」。——啟示錄7:14,15。
12.我們可以怎樣表明自己「懷著滿有把握的信心」?
12 此外,保羅說:「我們就該懷著滿有把握的信心,真心上前靠近上帝,因為我們的心已經灑淨,不再有邪惡的良心,身體也用潔淨的水沐浴過了。」(希伯來書10:22)我們可以怎樣表明自己「懷著滿有把握的信心」呢?保羅勸勉希伯來裔基督徒說:「我們應該公開聲明我們[在天上]的希望,持定不放,毫不動搖,因為應許我們的那位是忠信的。我們應該彼此關注,激發愛心,促進優良的作為。不要放棄聚會,像有些人習慣了一樣,倒要彼此鼓勵,既然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要這樣做。」(希伯來書10:23-25)如果我們的信心是活的,我們也不會「放棄聚會」。我們應該樂於跟弟兄彼此激發愛心,促進優良的作為,加強力量執行公開聲明自己希望的工作,不論我們的希望是在地上的還是在天上的。——約翰福音13:35。
「永遠契約」
13,14.為什麼新契約是永遠的?
13 那14萬4000人全都實現了天上的希望以後怎麼樣呢?新契約就不再有效嗎?到了那個時候,地上就不再有上帝的以色列國民剩下來了。所有參與締結新契約的人都「在[耶穌]父親的王國裡」跟耶穌在一起。(馬太福音26:29)可是,我們沒有忘了保羅給希伯來人信上的話:「上帝把我們的主耶穌,就是綿羊的偉大牧人,連同永遠契約 的血,從死人中帶了上來。」(希伯來書13:20;以賽亞書55:3)為什麼新契約是永遠的呢?
14 第一,新契約跟律法契約不同,並不會被取代。第二,新契約發揮作用的成果是永存的,就像耶穌的王權一樣。(比較路加福音1:33和哥林多前書15:27,28。)天上的王國在耶和華旨意中的地位是永恆的。(啟示錄22:5)第三,另外的綿羊以後還會從新契約的安排受惠。在基督的千年統治期內,忠心的人會繼續「日夜在[耶和華]的殿宇裡對他作神聖服務」,跟現在沒有兩樣。耶和華以往根據耶穌的「契約之血」,寬恕了他們的罪,將來也不會回頭追究。他們會繼續享有正義的地位,做耶和華的朋友。上帝的律法還是寫在他們的心上。
15.請描述在新世界裡,耶和華跟他在地上的崇拜者之間有什麼關係?
15 到時,對於這些人間的僕人,耶和華可以說,「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嗎?可以了。「他會同人住在一起,他們會做他的人民。上帝會親自同他們在一起。」(啟示錄21:3)他們將成為「聖民的營」,在地上代表耶穌基督天上的新娘,也就是「蒙愛的城」。(啟示錄14:1;20:9;21:2)這一切事能發生,全因為他們信靠耶穌所流出的「契約之血」,並且順服天上的君王兼祭司。這些君王兼祭司在地上的時候,就是上帝的以色列。——啟示錄5:10。
16.(甲)在地上復活的人有什麼機會?(乙)千年期結束的時候有什麼福樂?
16 在地上復活的死人又怎樣呢?(約翰福音5:28,29)他們也有機會靠著亞伯拉罕的苗裔耶穌而「得福」。(創世記22:18)他們也要愛慕耶和華的名,事奉上帝,獻上可悅納的犧牲,在上帝的禱告之家對他作神聖服務。他們這樣做,就能進入上帝的休息。(以賽亞書56:6,7)千年期結束的時候,所有忠心分子靠著耶穌基督和其餘14萬4000位祭司,都已經身心完美了。到時,他們不是僅僅稱為正義 做上帝的朋友,而是實際上 成為正義。他們將「獲得生命」,完全擺脫從亞當遺傳而來的罪和死。(啟示錄20:5;22:2)那是多豐盛的福分啊!從目前的觀點看,到時耶穌和14萬4000人的祭司職務就好像大功告成了。更大贖罪日的所有福分都實現了。接下來,耶穌就「把王國交給自己的上帝和父親」。(哥林多前書15:24)人類要受最後試驗,然後撒但和他的邪靈就永遠毀滅。——啟示錄20:7,10。
17.我們前頭既然有這樣的福樂,每一個人都應該決心怎樣做?
17 從那時起,令人振奮的紀元就開始了。「永遠契約」在這個新紀元裡要起什麼作用嗎?我們不得而知。到目前為止,耶和華所啟示的事已夠我們用,而且叫我們嘆為觀止。想想看,我們能構成「新天新地」,得享永生,是多大的福氣啊!(彼得後書3:13)千萬別讓什麼事情削弱我們繼承這個應許的願望。要站立得穩並不容易。保羅說:「你們需要忍耐,好叫你們行完了上帝的旨意,就能得著所應許的。」(希伯來書10:36)可是,別忘記,不管要克服多大的困難,要應付多大的反對,跟將來的福樂相比,真是微不足道。(哥林多後書4:17)所以,但願我們誰都不是「退縮以致遭受毀滅的人」,倒是「有信心而使魂得以存活的人」。(希伯來書10:39)願我們所有人都全心信賴訂立契約的上帝耶和華,最終人人都得享永恆的福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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