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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離婚和愛護孩子的教訓有史以來最偉大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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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離婚和愛護孩子的教訓
耶穌和門徒正在上耶路撒冷參加公元33年的逾越節慶祝。他們渡過約旦河,取道比利亞前往耶路撒冷。耶穌曾在數星期前到過比利亞,但卻因為他的朋友拉撒路病倒而倉猝被召前往猶太。耶穌上次在比利亞時對法利賽人談及過有關離婚的問題,如今他們又再舊事重提。
法利賽人對離婚一事有幾派不同的見解。摩西曾說,婦人若「行為不檢」,丈夫就可以跟她離婚。有些法利賽人認為「行為不檢」僅是指妻子的不貞;但另一些人則認為這也包括十分細微的過失在內。法利賽人想藉此試探耶穌,於是問道:「人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他們肯定不論耶穌怎樣回答,他都會與法利賽人發生衝突,因為他們對這問題懷有不同的意見。
耶穌以巧妙的方式處理這個問題。他沒有訴諸任何屬人的意見,而是重申婚姻的原意。他問道:「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耶穌表明,上帝原定的旨意是要夫婦長相廝守而非以離婚收場。但法利賽人反駁說:「這樣,摩西為什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
耶穌回答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不錯,上帝原本在伊甸園裡設立正確的婚姻標準時,他並沒有訂出任何離婚的安排。
耶穌接著告訴法利賽人說:「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來自希臘文por·neiʹa, 波尼亞]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由此耶穌表明,波尼亞——嚴重的性不道德——乃是惟一受上帝認可的離婚理由。
門徒獲悉婚姻應當是一項永久的結合,惟獨基於上述理由才可以離婚之後,他們有感而發地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人若打算結婚,就無疑應當嚴肅地考慮到婚姻關係的永久性。
耶穌接著談到獨身問題。他解釋有些男子生來就是閹人,由於沒有性能力而不能結婚。另一些是被人閹的,他們被人以殘忍的方式使他們在性方面殘缺不全。最後,有些人則為了使自己能夠在與天國有關的事上作出更大貢獻而壓抑自己結婚及享受性關係的慾望。因此耶穌作出結論說:「這話[保持獨身]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
這時,有人帶著自己的孩子來見耶穌。可是,門徒卻責備這些孩子,並試圖將他們遣走。無疑他們這樣行是想耶穌免受不必要的打擾。但耶穌卻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上帝國的,正是這樣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上帝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耶穌藉此給我們一些多麼優良的教訓!我們若要承受上帝的王國,就必須仿效小孩子的謙卑可教才行。然而,耶穌的榜樣也表明,特別是身為父母的人,花時間與孩子在一起是多麼重要的事。耶穌於是抱著小孩子,給他們祝福,由此表明他對小孩子的確呵護備至。馬太福音19:1-15;申命記24:1,當代;路加福音16:18;馬可福音10:1-16;路加福音18: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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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與富有的青年官長有史以來最偉大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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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與富有的青年官長
耶穌繼續向耶路撒冷進發,途經比利亞一帶,有一個青年男子跑上前跪在他面前。別人稱他為官長,可能是由於他在當地的會堂裡居於顯要地位,或甚至是猶太公會的成員。再者,這人十分富有。他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當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耶穌回答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上帝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這個青年男子很可能以「良善」一詞作為頭銜去尊稱耶穌,因此耶穌向他指出這樣的頭銜是惟獨屬於上帝的。
耶穌繼續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那人問道:「什麼誡命?」
耶穌回答時將十誡中的五條誡命列舉出來:「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他還加上一條甚至更重要的誡命,說:「又當愛人如己。」
那人誠懇地回答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還缺少什麼呢?」
耶穌聽見這人熱切、真摯的請求,就憐愛他。但耶穌察覺這人非常喜愛物質資財,於是指出他所需採取的途徑:「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這人聽見耶穌的話之後,就站起來,垂頭喪氣地帶著沉重的心情離去。耶穌望著這人,無疑對他深表同情。這人被自己的財富蒙蔽了心眼,使他看不出真正財寶的價值。耶穌慨嘆說:「有錢財的人進上帝的國是何等地難哪!」
耶穌的話使門徒大吃一驚,但他接著提出的通則卻更令他們感到詫異:「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上帝的國還容易呢!」
門徒想知道:「這樣誰能得救呢?」
耶穌望著他們,回答說:「在人是不能,在上帝卻不然,因為上帝凡事都能。」
彼得指出他們作了一項與富有的青年官長截然不同的選擇,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因此他問道:「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
耶穌應許說:「到復興[「重新創造」,《新世》]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不錯,耶穌表明地上的情形將會經歷一場重新創造,屆時萬物會恢復原本在伊甸園裡的情況。彼得和其他門徒均會獲得獎賞與基督一同統治普世樂園。這個偉大的獎賞無疑值得人為之作出任何犧牲!
然而,耶穌肯確地表示,他們甚至在現今便可以獲得獎賞:「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
正如耶穌的應許表明,無論門徒到世上的什麼地方,他們都會與信徒同工享有一種比與自己的親屬更親密、更寶貴的關係。富有的青年官長看來不但喪失了這項獎賞,還失去了在上帝的屬天王國裡享永生的賞賜。
後來耶穌補充說:「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居首位的」,《新世》],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他的話究竟是什麼意思呢?
耶穌的意思是,許多在所享的宗教特權方面「居首位」的人——例如富有的青年官長——並不會進入上帝的王國。他們會退居『末後』。但有許多人,包括耶穌那些卑微的門徒,雖然被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所蔑視,把他們列為『末後的』——稱之為土地之民或安·哈阿雷特斯——卻會被擢升到「首位」。這意味到他們會有特權與基督一同在王國裡施行統治。馬可福音10:17-31;馬太福音19:16-30;路加福音18: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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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園裡的工人有史以來最偉大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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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園裡的工人
「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耶穌說完這句話之後,接著講述一個故事去解釋這話的意思,他說:「天國好像家主清早去雇人進他的葡萄園做工。」
耶穌繼續說:「[家主]和工人講定一天一錢銀子,就打發他們進葡萄園去。約在巳初出去,看見市上還有閒站的人,就對他們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所當給的,我必給你們。』他們也進去了。約在午正和申初又出去,也是這樣行。約在酉初出去,看見還有人站在那裡,就問他們說:『你們為什麼整天在這裡閒站呢?』他們說:『因為沒有人雇我們。』他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
家主或葡萄園的園主就是耶和華上帝,葡萄園則代表以色列國。葡萄園裡的工人是指被帶進律法之約裡的人,特別是指生活在使徒日子的猶太人。家主惟獨與那些全日工作的工人定了工資的合約。工資是一日一錢銀子。既然「巳初」是指早上九時正,那麼在巳初、午正、申初及酉初出去雇請的工人就分別只作工9小時,6小時、3小時及1小時而已。
工作12小時的全日工人代表那些一向擔當宗教職務的猶太領袖。他們與耶穌的門徒不同,後者一生的大部分時間都用來從事打魚或其他的世俗工作。直至公元29年秋季,「家主」才差遣耶穌將這些人召集起來成為基督的門徒。這樣,他們便成為「在後的」,意即在酉初才雇請的工人。
最後,象徵性的工作日隨著耶穌的死亡而結束,發薪給工人的時候也到了。家主按照一種異乎尋常的次序發薪給工人,最後雇請的工人反而最先獲得薪酬,正如耶穌解釋說:「到了晚上,園主對管事的說:『叫工人都來,給他們工錢,從後來的起,到先來的為止。約在酉初雇的人來了,各人得了一錢銀子。及至那先雇的來了,他們以為必要多得;誰知也是各得一錢。他們得了,就埋怨家主說:『我們整天勞苦受熱,那後來的只做了一小時,你竟叫他們和我們一樣嗎?』家主回答其中的一人說:『朋友,我不虧負你,你與我講定的不是一錢銀子嗎?拿你的走吧!我給那後來的和給你一樣,這是我願意的。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因為我作好人,你就紅了眼嗎?』」耶穌在結論中複述他在較早時候所提出的論點,說:「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
工人不是在耶穌去世的時候而是在公元33年的五旬節領取應得的銀子。當時『管家』基督將聖靈傾澆在門徒身上。耶穌的這些門徒好像「在後的」,意即在酉初才雇請的工人。但銀子並不是預表聖靈的恩賜本身,而是指一些可以讓門徒在地上運用的東西——一些可以維持他們的生命,使他們永遠活下去的東西。那就是成為屬靈的以色列人,受膏去傳講上帝王國的特權。
不久,最先受雇的工人留意到耶穌的門徒已獲得薪酬,也看見門徒運用象徵性的銀子。但他們卻想獲得比聖靈及與王國有關的各種特權更多的東西。他們憤懣不平,於是著手逼迫基督的門徒,亦即在葡萄園裡『最後』受雇的工人。
耶穌的比喻只在第一世紀獲得應驗嗎?不。在這20世紀,基督教國的教士由於所持有的地位和責任,好像『首先』被上帝雇用在他那象徵性的葡萄園裡工作一般。他們認為守望台聖經書社屬下獻了身的傳道員在上帝的工作上是『最後』受到有效任命的人。但在實際上,這些受教士們瞧不起的人卻得著了銀子——以上帝屬天王國的受膏大使身分服務的光榮特權。馬太福音19:3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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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徒在耶穌死前不久發生爭執有史以來最偉大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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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和門徒正在約旦河附近,打算從比利亞一帶地方渡河到猶太去。有許多人與他們同行,前往參加大約在一星期後舉行的逾越節慶祝。當時是公元3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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