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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識原則,顯示成熟守望台1997年 |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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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的交往會破壞有益的習慣。人撒播的是什麼,收割的也是什麼。(哥林多前書15:33;加拉太書6:7)不管從實際的角度還是屬靈的意義上來說,這兩句話都是基本的真理,都是原則,都可以作為規則的根據。規則可能是短暫的,一般都很明確具體。原則卻廣闊得多,而且可以是永久的。所以,上帝的話語鼓勵我們盡可能考慮原則。
《英漢辭海》為原則所下的定義是:「普遍的或基本的真理:普遍的或基本的規律、學說或論斷;其他規律、學說或論斷以此為基礎或由此派生。」舉個例:人也許給孩子一條規則:「不可觸摸爐子。」可是,對成人只是說「爐子很燙」,就已經夠了。請留意,後一句話陳述一件較基本的事實。由於這件事實可以支配人的動作,例如煮、烤、熄掉爐子等,它就在某種意義上成了一個原則。
當然,人生最重要的基本原則是屬靈的;這些原則支配著我們對上帝的崇拜和我們一生的快樂。可是,有些人卻覺得,根據原則去推理太吃力了。他們作決定的時候寧可按規則辦事。這樣做是不明智的,跟聖經時代的忠心古人所立的榜樣大相逕庭。——羅馬書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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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識原則,顯示成熟守望台1997年 |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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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視律法背後的原則
律法在基督徒的生活上舉足輕重。律法彷彿守衛一樣保護我們,而律法所根據的,是許多重要的原則。我們要是看不出這些原則,我們對律法的愛就會很容易消減了。古代以色列國的事例可以說明這點。
上帝賜下十誡給以色列人。第一條誡命規定,除了耶和華,他們不可拜別的神。耶和華創造了萬物,這就是第一條誡命背後的基本真理。(出埃及記20:3-5)以色列國民有沒有按照這個原則而生活呢?耶和華自己回答說:「[以色列人]向木頭說:你是我的父;向石頭說:你是生我的。他們以背向我[耶和華],不以面向我。」(耶利米書2:27)以色列人頑梗不化,不守原則,的確是多麼愚昧!他們實在傷透了耶和華的心!——詩篇78:40,41;以賽亞書63:9,10。
基督徒也要守上帝的律法,例如不可拜偶像,不可犯性不道德,也不可濫用血。(使徒行傳15:28,29)我們仔細想想,就不難看出這些律法所含的原則,例如:我們理應對上帝作專一的效忠;我們必須忠於配偶;我們的生命是耶和華所賜的。(創世記2:24;出埃及記20:5;詩篇36:9)我們要是看出這些命令背後的原則,同時深深賞識這些原則的價值,就會明白這些原則都是對我們有益的。(以賽亞書48:17)對我們來說,上帝的「誡命並不是重擔」。——約翰一書5:3。
以色列人以往一度漠視上帝的誡命,可是到了耶穌的日子,他們的「經學家」(抄經士)卻走到另一個極端。他們設立了巨量的規條和傳統;這些繁文縟節妨礙人從事純真的崇拜,叫敬神的原則變得隱晦不明。(馬太福音23:2,《新譯》)當時的人迫於無奈,只好忍受種種挫折、絕望和偽善。(馬太福音15:3-9)這些人為規條很多都是不近人情的。有一次,耶穌打算醫好一個手枯萎了的人,於是問在場的法利賽派:「在安息日哪一樣是可以做的呢?行善還是行惡?」他們都默不作聲,耶穌「因他們的心麻木不仁,就深感憂愁」。(馬可福音3:1-6)在安息日,法利賽派也許願意拯救一隻陷於困境或受了傷的家畜(一項經濟投資),卻不願伸手救助一個人,除非對方有生命危險。不錯,法利賽派全神貫注在人所立的規條和法律細則之上,對敬神的原則卻視而不見;情形就彷彿螞蟻在一幅畫上四處亂爬,根本看不見整幅圖畫是怎樣的。——馬太福音23: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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