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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守望台2020年(研讀版) | 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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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
耶穌在什麼時候成為大祭司?新約在什麼時候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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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守望台2020年(研讀版) | 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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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回到天上,請求上帝接納他獻出的完美生命時,使新約生效(開始有法律效力)的步驟就開始了。新約生效的過程具體包含哪些步驟呢?
首先,耶穌來到耶和華面前。其次,耶穌請求上帝接納他獻出的生命。第三,耶和華接受了。這三個步驟都完成以後,新約才生效。
聖經沒有具體說明耶和華在哪個時間點接受了贖價,因此我們不能具體地說新約在什麼時候生效。不過我們知道,耶穌在五旬節前十天回到天上,在這十天內的某個時候,耶穌把贖價獻給耶和華,耶和華也接受了。(使徒行傳1:3;希伯來書9:12)公元33年五旬節,當時的人親眼看到明顯的證據,知道新約已經生效了。(使徒行傳2:1-4,32,33)
總而言之,耶和華接受贖價,並把他選擇的基督徒帶進新約後,這個約就開始生效了。大祭司耶穌就是新約的居間人。(希伯來書7:25;8:1-3,6;9: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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