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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耶穌死亡的爭論守望台1991年 |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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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耶穌死亡的爭論
公元33年逾越節那天,有三個人遭受處決,三個被定罪的人給人驅趕到耶路撒冷城牆外的一個地方,受死的方式是最痛苦、最屈辱的方式之一:釘在直立的木柱上。在羅馬時代,這種處決十分常見,因此人也許認為現在的人早已忘記這幾宗逾越節死刑。可是,其中一個被殺的人是耶穌基督。他的死亡引起重大的宗教轉變和爭論。
自從這件事發生以來,差不多兩千年已經過去了,因此你也許很容易認為這只是古代歷史而已。可是,你意識到引起的爭論還沒有解決嗎?
正如你也許知道,億萬人認為耶穌為他們而死。他們熱心相信基督的死亡是得蒙救贖、罪得寬恕的關鍵,並且相信對基督死亡的信仰是得救的方法。然而,叫人吃驚的是,《安立甘宗神學評論》裡的一篇文章報導,這項受人珍視的信條正「遇到麻煩」。「麻煩」來自宗教領袖方面。
《安立甘宗神學評論》解釋道:「基督徒思想裡的贖罪教義正遇到麻煩,因為這項教義的聖經根據是有問題的,教義的公式也有太多轉瞬即逝的[短暫]見解……,在一般人靈性上,這項教義所取的形式是個人感情主義和未經批判的自以為義。」的確,對於耶穌基督死亡的含義(如果基督的死亡有含義的話),基督新教和天主教的神學家都無法達致任何一致結論。
你也許覺得這只是少數神學專家的爭論而已,和你的生活無關。但請想想這點:倘若耶穌的死亡真的與你在上帝面前的地位有關,與你(在天上或任何地方)永遠存在的前途有關,你就需要考慮這項爭論了。
為什麼神學家仍然對這件事爭論不休呢?例如,請想想羅馬天主教會。天主教對靈魂不死和三位一體有經過仔細界定的教義。然而,對於藉基督死亡而得的救贖,教會卻出奇地猶豫不決。《新天主教百科全書》承認道:「在解釋人怎樣從罪的邪惡中得到拯救,復得恩寵,有許多系統已經發展出來,而且彼此歧異。……但這些系統沒有一個完全成功。……救贖的神學有一部分尚未完成,而且繼續是神學上的難題。」
所以,你不應感到奇怪,在億萬熱心吟誦『耶穌為我們而死』的人之中,大部分對基督死亡的確實含義只有模糊不清的觀念。正如《安立甘宗神學評論》承認說:「受到壓力的時候,……信主的基督徒往往不能夠引錄這項教義的聖經來源,或者解釋贖價怎樣生效。」這個主張是各教會崇拜者不能明白,也不能解釋的重擔,因此他們正陷於困境,看不出基督的死亡怎樣和他們的生活有關。
基督教國無法清晰界定關於救贖的明確教義,也使基督教國在打動猶太教徒、印度教徒、佛教徒和其他宗教人士方面白費工夫,顯揚不到基督徒的信息。儘管許多宗教人士欽佩、尊敬耶穌的許多教訓,環繞基督死亡及其含義的混亂主張卻成了一道信仰的障礙。
基督死亡的意義其實是個奧祕——是人所不能理解的嗎?抑或有一個合理、基於聖經的解釋?這些問題值得你思索,因為聖經提出這項關於基督的驚人聲稱:「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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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價——基督教國失傳了的教義守望台1991年 |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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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價——基督教國失傳了的教義
贖價——相信耶穌死去以換取有罪人類的信仰——對真正的基督教至為重要。然而,長久以來,這項教義都受到基督教國的神學家所批評和嘲笑。
為什麼會這樣呢?耶穌自己豈不是在馬可福音10:45說:「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嗎?
有些人聲稱耶穌從沒有說過以上的話,認為這些話是在使徒保羅影響之下杜撰的。其他人則主張這裡的「贖價」是修辭手法,或者說贖價的教義來自希臘神話!因此,贖價實際上已從教會的主張中消失了。
然而,你也許覺得很奇怪,早期基督徒怎麼會明白耶穌死亡的意義。保羅在哥林多後書5:14,15告訴我們,說:「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這個教義多麼簡單而有說服力——完全沒有後來教會神學家所造成的那種複雜改變。
這個教義有可能是由保羅始創的嗎?沒有可能,因為他在哥林多前書15:3解釋道:「我當日所領受 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明顯的是,在保羅寫各封書信之前許久,基督徒已經明白耶穌的死亡是獻祭式的真代價,是用來救贖有罪人類的贖價。此外,正如保羅指出,他們明白基督的死亡應驗「聖經」,也就是說,應驗希伯來文聖經裡(即「舊約」)詩篇第22篇和以賽亞書第53章一類的預言。
尚未解答的問題
如果你選擇自己探索事實,就會發覺叛道主張在使徒的日子混進基督教裡。(使徒行傳20:29,30;提摩太後書4:3,4)然而,關於基督贖價祭物的信仰仍然存留下來,正如早期教會元老的寫作表明一樣。可是,後來有些神學家鑽研贖價教義,遇到一些棘手問題,例如:贖價付給誰呢?為什麼必須付出這樣的代價?
公元第4世紀,尼斯的格列高利和其他人闡述贖價付給撒但魔鬼的觀點!他們認為,撒但擁有人類,因此贖價要付給他,以求釋放人類。可是,當代有一個人名叫納西昂的格列高利,看到這個理論的漏洞。這個理論暗示上帝得倚靠魔鬼——簡直荒謬!但贖價付給魔鬼的觀念卻大受歡迎,流傳了多個世紀。
贖價能夠付給上帝自己嗎?納西昂的格列高利覺得他也看見這個觀念的難題。既然『我們不是受[上帝]奴役』,為什麼要有一項贖價付給他呢?此外,天父能夠要求贖價,『喜悅自己兒子死亡』嗎?這個表面的棘手問題看來使人懷疑贖價本身。
贖價的死亡
若要探究這個問題,便需把你帶到12世紀初。坎特伯雷大主教安塞姆試圖在自己所著的《為什麼上帝成為人》(Cur Deus Homo)裡解答這些問題。這本書主張基督的死亡是滿足上帝公正的方法,卻不是贖價。安塞姆認為藉贖價寬恕罪,卻沒有滿足公正要求,就等於沒有糾正罪。安塞姆說:「但上帝無法容許任何弊病在自己的王國裡不受到糾正。」那末,上帝怎樣糾正各事呢?
安塞姆認為『罪羞辱上帝』,「單是恢復被[亞當的罪]取去的東西」並不足夠。既然上帝受到羞辱,贖價——即使是完美的人的祭物——也不足以補償。這個教士推想道:「鑑於造成的羞辱,所償還的,必須超過 被取去的。」[楷書本刊自排。]安塞姆認為這要求一個「又是神,又是人」的個體死去!
不論你對安塞姆的主張有什麼反應,這些主張都已經贏得了他當代的人,並且繼續發揮影響力,直到我們的日子。安塞姆可謂一箭雙雕,既鞏固了三位一體的教義,又給予贖價致命一擊——至少在基督教國裡是這樣!「滿足」成了神學家的口頭禪,「贖價」一詞卻漸漸湮沒無聞。可是,安塞姆的理論幾乎完全基於似是而非的邏輯,而不是基於聖經。隨著時間過去,托馬斯·阿奎那一類的學者也開始用自己的巧妙邏輯找出安塞姆「滿足」理論的漏洞。猜測於是蔚然成風。救贖理論不斷增多,辯論進一步遠離聖經,深陷於人為推想、哲學、神祕主義的泥淖裡。
宗教改革與贖價
且讓我們進到與我們時代近一點的日子。16世紀,基督新教宗教改革的狂飆爆發,當時產生了稱為索齊尼派的激進團體。a他們否認耶穌的死亡以任何方式「拯救我們」,說這種信仰「荒謬、錯誤、非常有害,……和聖經、理智都有抵觸」。(The Racovian Catechisme)既然上帝白白寬恕人,根本就無需滿足什麼公平。他們聲稱,基督死亡所救贖的,是感動人效法他的完美榜樣。
由於受這些教派和其他異端攻擊,天主教會發動反擊,召開特倫托會議(公元1545至1563年)。但對許多教義爭論採取立場的時候,事實證明會議對救贖的態度模稜兩可、含糊其詞。會議提及『耶穌基督的功勞』,並且運用「滿足」一詞,卻小心避免「贖價」一詞。結果,教會老遠就停下來,沒有進一步闡明自己有任何明確聖經立場。猜測之門仍然大開。
為什麼宗教領袖失敗
自從特倫托會議以來,天主教和基督新教神學家都發展出無數救贖理論。(參看第7頁的附框。)然而,關於基督死亡意義的觀點看來仍然莫衷一是。只有一點是神學家同意的:就是他們都不屑提及聖經中「贖價」一詞,寧可不理這詞,故意貶低這詞,或者解釋過去了事。他們解釋基督死亡意義的時候運用難懂的術語、錯綜複雜的謬誤邏輯,以及動聽的字眼,例如「道德影響力」和「代表實際滿足」等。基督教國的教士非但沒有幫助人建立對基督死亡的信仰,反而使基督的苦刑柱成了叫人摸不著頭腦的絆腳石。
什麼是這種極度失敗的基本原因呢?天主教神學家博尼費斯·A·威廉斯把這件事歸咎於神學家「在嚴密監管的孤立情況中受教育」——太過遠離人的真正需要。b你豈不同意這個評論嗎?可是,耶利米書8:9甚至更進一步,指出這個難題的真正根源:「他們棄掉耶和華的話,心裡還有什麼智慧呢?」
誠然,贖價這個教義也許引起一些棘手問題。(彼得後書3:16)但神學家非但沒有考查聖經以求尋得答案,反而運用屬人智慧和邏輯。(哥林多前書1:19,20;2:13)他們預先假定要拒絕任何不合自己心意——或理論——的聖經部分。(提摩太後書3:16)他們助長一些並非出自聖經的主張,例如三位一體教義。(約翰福音14:28)他們最大的失敗就是,把人的得救視作最重要的事,卻不理會牽涉到上帝聖名和王國的更大爭論。——馬太福音6: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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