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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崇拜自由上帝的王國統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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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普麗爾·卡多雷(見第21-24段)
21-24.(甲)關於未成年人輸血問題,加拿大最高法院作出了什麼意義重大的裁決?(乙)事奉耶和華的年輕人怎樣從這宗案件得到鼓勵?
21 加拿大 一般來說,法院承認父母有權決定什麼療法對孩子最好。有時候,法院甚至會判定一個心智成熟的未成年人所作的醫療決定應當受到尊重。阿普麗爾·卡多雷就是個例子。她14歲時因嚴重內出血被送進醫院。此前幾個月,她已經填好了《預先簽署的醫療指示》卡,並注明自己不接受輸血,在緊急情況下也不例外。主治醫生無視阿普麗爾的明確意願,請法院頒令,讓醫生給她輸血。醫生強行給她輸了血。阿普麗爾後來描述,自己就像被人強姦了。
22 阿普麗爾和父母向法院起訴,希望可以討回公道。兩年後,案件提到了加拿大最高法院。阿普麗爾聲明現存的有關法例侵犯了她的權利,不過最高法院裁定該法例合乎憲法。雖然這樣,法院卻作出對她有利的裁決,判她獲賠訴訟費,她和其他心智成熟的未成年人也有權決定自己接受什麼療法。法院指出:「在醫療方面,未滿16歲的人也該獲准就某個醫療決定表明自己能獨立思考和心智成熟。」
23 這宗案件意義重大,因為最高法院就心智成熟的未成年人在憲法上的權利給予了肯定。裁決前,加拿大法院可以授權醫院對未滿16歲的人採用某種療法,只要法院認為該療法對病人是最好的。裁決後,法院如果沒有給未滿16歲的人機會表明自己心智成熟,能自己作決定,就不可授權醫院採用任何違反病人意願的療法。
「知道自己能獻出綿力,為上帝的名增光,證明撒但說謊,我心裡真的很高興」
24 歷時三年的訴訟值得嗎?阿普麗爾說:「當然值得!」她現在是個正規先驅,健康良好。她說:「知道自己能獻出綿力,為上帝的名增光,證明撒但說謊,我心裡真的很高興。」我們從阿普麗爾的經歷看出,年輕人也能勇敢地堅守立場,證明自己的確是上帝王國的公民。(馬太福音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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