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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性關係又如何?青年人所提出的問題——有實效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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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患
甚至在聖經時代也有些人在婚前發生性關係。不道德的婦人也許邀請青年男子放縱情慾,說:「你來,我們可以飽享愛情,直到早晨,我們可以彼此親愛歡樂。」(箴言7:18)可是,聖經提出警告,今日的歡樂可以成為明日的痛苦。所羅門評論說:「因為淫婦的嘴滴下蜂蜜;她的口比油更滑。」可是,他繼續說:「至終卻苦似茵蔯,快如兩刃的刀。」——箴言5:3,4。
可能發生的後患之一是染上性傳染病。請想像一下人在多年之後才發覺一次性經驗造成了無可挽救的損害,也許是不育或嚴重的健康難題!正如箴言5:11警告說:「終久,你皮肉和身體消毀,你就悲嘆。」婚前性交也可以導致私生兒女(請參看184-5頁)、墮胎或太早結婚——每一樣都有其痛苦的後果。不錯,婚前發生性關係的人的確「得罪自己的身子」。——哥林多前書6:18。
鑑於這種種危險,李(Richard Lee)醫生在《耶魯生物學與醫學雜誌》中寫道:「我們向年輕人誇耀我們在避孕和處理性病方面的大突破,但是卻把預防懷孕和性病最可靠、有效、廉宜和無毒的方法——古老、榮譽、甚至有益健康的守身如玉方法——視若無睹。」
罪咎感和失望
許多青年人進一步發現婚前性交令人大感失望。結果如何?懷有罪咎感和喪失自尊心。23歲的丹尼斯承認說:「我大感失望。我並沒有經歷到幸福之感和愛的溫馨,反而深感到行差踏錯的罪咎。我為自己缺乏自制大感羞愧。」一個青年女子承認:「我懷著沉重的心情返回現實世界。……派對終止了,我感到的是作嘔、輕賤和污穢。他的話使我很難過,我聽到他說,『在我們無法自拔之前,你為什麼不及時制止我們呢?』」
據西格爾(Jay Segal)博士透露,這樣的反應並非罕見。對2436個大專學生的性活動作過調查之後,他的結論是:「對初次[性交]感到不滿和失望的人差不多以二對一的比率多於感到滿足和興奮的人。不論男女,在回憶時都感到大為失望。」當然,即使是夫婦,有時也會在性方面有難題。可是在婚姻生活中,只要雙方付出真愛和承擔,這樣的難題通常是可以解決的。
性雜交的代價
有些青年人對於性關係毫不感到罪咎,於是從事性雜交而極力追求肉慾的滿足。研究家索倫森(Robert Sorensen)研究過青少年的性活動之後指出,這類青年為性雜交付出高昂代價。索倫森寫道:「在我們所作的個別訪問中,許多[雜交青年]透露……他們認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既沒有什麼目的,也不自覺滿足。」有百分之46的青少年同意以下的說法:「我現時的生活方式把我的大部分能力浪費了。」索倫森進一步發現,這些雜交青年承認缺乏「自信和自尊」。
情形正如箴言5:9所說:犯性不道德的人「將[自己的]尊榮給別人」。
事後的早晨
男女一旦發生了性關係,就往往對於對方產生了不同的看法。男子也許發現自己對女孩的感情不像以前一般強烈,甚至覺得她的魅力大減。另一方面,女子也許自覺吃了大虧。聖經記載青年男子暗嫩曾瘋狂地愛上處女她瑪。但在姦污了她之後,「暗嫩極其恨她。」——撒母耳記下13:15。
一個名叫馬利亞的少女有過類似的經驗。在與人發生性關係之後,她承認說:「我憎恨自己[因為自己軟弱],也憎恨我的男友。事實上,我們以為會使雙方更親密的性關係竟然結束了我們的關係。我甚至不想再見他。」不錯,一對男女若在性方面越軌,就永不能恢復原狀了!
在研究家庭生活方面備受尊重的研究家蘭迪斯(Paul H. Landis)評論說:「[婚前性交的]暫時後果也許能加強彼此的關係,但長遠的後果卻可能大為不同。」的確,有過性關係的男女比沒有發生關係的更容易反臉!原因何在?因為非法的性關係會產生嫉妒和互不信任。一個青年承認說:「有些男子在性交之後會想道,『她肯和我發生關係,可能也肯和別人發生關係。』事實上,我感到……極端嫉妒、懷疑和猜忌。」
真愛與這種情形多麼不同!「愛不嫉妒,……不做不規矩的事,不求自己的利益。」(哥林多前書13:4,5,《新世》)建立恆久關係的愛並不是基於盲目激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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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性關係又如何?青年人所提出的問題——有實效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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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185頁的附欄或圖片]
『事情不可能發生在我身上!』——少女懷孕的難題
「每年有十分之一以上的10餘歲少女懷孕,而且這個比率正在增加。如果增加的比率不變,那麼每10個少婦當中便會有4人在10餘歲時至少懷孕一次。」《少女懷孕:仍未消逝的難題》一書如此報導說。懷孕的是哪一類型的少女呢?《青春期》雜誌說:「學齡少女懷孕的事件發生於所有社會經濟階層,……所有種族、所有宗教、國內所有部分,不論市區或鄉村。」
很少女孩實際想懷孕。小弗斯頓伯格(Frank Furstenberg Jr.)在以400多名懷孕少女為對象所作的劃時代調查中指出,「在接受訪問時,大部分少女均再三聲稱,『我從沒有想到這件事會發生在我身上。』」
由於看到有些女友享受性關係而沒有懷孕,有些少女便以為她們也可以同樣行。費斯頓伯格也說:「有些女孩說她們以為自己不可能『立刻』懷孕。其他的則認為她們若只是『偶爾』性交一次,就不會懷孕。……她們與人發生關係而不懷孕的時間越久,就越可能甘願冒更大的險。」
但事情的真相是,在任何時刻發生性關係,都有懷孕的可能。(在一群544名的少女當中,『開始性交之後6個月內便懷孕的人佔全數五分之一。』)不少女孩——例如未婚母親蘿賓——故意選擇不用避孕方法。像許多少女一樣,蘿賓害怕服用避孕丸會損害健康。她進一步承認說:「若要實行節育,我就必須對自己承認所做的事是不對的。我不能這樣行。於是我只把自己所做的事置諸腦後,並希望沒有什麼麻煩發生。」
這樣的想法在未婚母親當中非常普遍。據費斯頓伯格的調查透露,「將近半數的少女聲稱,女孩等到結婚才開始有性關係是十分重要的事。……無可否認,她們言行並不一致。她們獲知一套準則,但卻學會按著另一套準則而生活。」感情上的矛盾「使這些少女特別難於以合乎現實的方式應付性行為的後果」。
甚至使用節育方法也不能保證女孩能夠逃脫成為未婚媽媽的命運。《孩子有了孩子》一書提醒我們說:「每種方法都有本身的失敗率。……即使未婚少女一貫地使用各種避孕方法,……[美國]每年仍有50萬少女懷孕。」該書引述一個名叫帕蒂的16歲未婚母親說:「我曾一絲不苟地服用[避孕丸],確信沒有走漏過一天。」
「不要自欺,」聖經警告說。「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拉太書6:7)懷孕只是從淫行所收的痛苦果實之一而已。可慶幸的是,未婚母親也像其他在道德上行差踏錯的人一樣可以改弦易轍,歸向上帝。她們可以效法大衛王的懺悔態度,他禱告說:「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詩篇51:2)上帝會祝福這些悔改者的努力,幫助她們「以耶和華的管教和思想調整」教養兒女成人。——以弗所書6:4,《新世》。
但更好的做法是,避免婚前的性關係!千萬不要被那些說你「不會有事」的人所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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