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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行竊——刺激遊戲還是嚴重罪行?警醒!2005年 |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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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行竊——刺激遊戲還是嚴重罪行?
試想像以下情景。一家百貨商店的正門打開,有兩個打扮入時的少女進來,向著化妝品部走過去。一個穿著制服的保安員跟在她們後面,在距離十米左右的地方停下來,把手放在背後,監視著她們。她們若無其事地撥動陳列架上的唇膏和睫毛膏。
她們瞥了瞥那個注視著她們的保安員,頓時心跳加速。其中一個就走到另一個陳列架去,拿起幾瓶指甲油,皺著眉頭,裝模作樣,好像在想究竟哪種紅色指甲油較好。她把一瓶放下,又拿起另一瓶顏色較深的。
這時,保安員轉移了視線,看到別的方向去。她們二話不說,立刻把唇膏和指甲油偷偷放進自己的手提袋裡。雖然外表從容自若,她們心裡卻緊張得怦怦直跳。她們多留幾分鐘,一個看指甲銼,一個看眉筆。
之後,她們使個眼色,示意對方準備步向商店正門。保安員給她們讓路,她們經過他時還報以微笑。來到付款處對面的手機配件部時,她們隨意看看陳列的貨品,談論著手機的皮套,然後向出口走去。
她們每走一步,緊張刺激的情緒就越高漲。步出商店那一刻,她們簡直興奮得想大叫,但還是緊閉嘴唇,不動聲色。走出商店後,興奮的情緒都湧上心頭,她們滿面通紅,好像塗了胭脂一樣。沒多久心情平復了,她們終於鬆一口氣。兩個少女疾步離去,忍不住吃吃地笑,心裡想:真險啊!
以上的故事雖然純屬虛構,但類似的事卻時有所聞。單在美國,估計每天發生的商店失竊案約一百萬宗,而這是個全球性的問題。我們接著會看看商店行竊(店鋪盜竊)怎樣造成巨量損失。可是,大部分犯案者都不關心他們的行為所造成的破壞。更甚的是,有些人付得起錢,也選擇去偷。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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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以身試法?警醒!2005年 |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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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以身試法?
「我不認為在商店裡順手牽羊等於偷東西,在我看來,這樣的行為只是把物資重新分配,而我們的社會正急需這樣做。」——英國聖公會一位牧師。
在英國,民間流傳一些關於羅賓漢劫富濟貧的傳說。要是真有其人,那麼,傳說中的羅賓漢就認為偷盜他人財物是名正言順的義行了。上述牧師也相信貧窮的人偷竊是無可厚非的。他論到在商店偷竊的人說:「我十分同情他們。事實上,我認為他們的行為是絕對可以原諒的。」他建議大型商店每年開放一天,讓窮人免費拿取店內的貨品。
可是,很多人都不是由於貧窮而偷竊的。在日本,兩個警員由於在店內行竊被警方拘捕。在美國,一家非牟利食品公司的董事在屬下商店偷竊被捕。另外,有些青少年即使有錢,也常常在商店偷東西,而他們偷的都是不需要的東西。究竟什麼驅使這些人到商店偷竊?
「好好玩」
真是驚險刺激!棒極了!有些人就像上文提到的兩個少女一樣,從偷竊得到強烈的快感。由於追求這種刺激快感,他們就一偷再偷,欲罷不能。一個女子在頭一次犯案後說:「我覺得很興奮啊!偷了東西又能脫身,真的很刺激。」她偷了不只一次之後,這樣評論:「我覺得很羞恥,但同時又覺得偷東西很刺激。整個人好像有了生氣。能夠把東西偷到手,又沒給抓到,覺得自己很棒。」
年輕的赫克托說,雖然他幾個月沒有偷竊,但仍然很有衝動再偷。a「我一直有偷東西的衝動,好像上了癮一樣。如果我逛百貨商場時看見櫥窗有一部收音機,就會想:要偷這個東西簡直易如反掌。我一定能夠逃過耳目,把這個東西拿到手。」
有些人在商店偷竊只是為了尋求刺激快感,根本不想要那件東西。一份印度報章指出:「心理學家說,這些人覺得做違法的事為他們帶來快感。……有些人甚至把偷來的東西放回貨架。」
其他原因
全球有千百萬人受抑鬱症折磨。有時,患抑鬱的人會藉著壞行為,例如商店行竊,把情緒發泄出來。
一個十四歲的少女家境富裕,家庭和睦。儘管生活條件不錯,但她心裡卻被絕望的感覺籠罩。她說:「我擺脫不了這種感覺。」她開始縱酒吸毒。有一天,她在商店偷竊被捕,之後更兩度企圖自殺。
要是一個年輕人向來很聽話,突然有偷竊的行為,父母就該留意,因為孩子的情緒可能出了問題。對青少年健康問題很有研究的理查德·麥肯齊醫生說:「要是孩子有任何 不尋常的行為,在未證實有其他原因之前,父母就該認為這個孩子患了抑鬱症。」
有些年輕人由於同輩壓力而在商店偷竊,以博取朋友的認同。也有一些純粹為了解悶。更有些職業竊賊,以偷竊商店貨品為生。不管原因何在,商店每天被竊貨品估值數百萬美元。這樣嚴重的虧損,一定要有人來補償。
[腳注]
a 這系列文章裡的一些名字不是真名。
[第5頁的附欄]
盜竊癖
馬麗亞說:「我十幾歲已經開始在商店偷東西。我越偷越想偷,後來每天偷的東西總值500多美元。
「我心裡知道偷東西是不對的,但實在抵受不住強烈的慾望。我真的很想改過。」馬麗亞偷竊的衝動十分強烈,達到失控的地步,她懷疑自己患上盜竊癖。
盜竊癖是指人「沒有經濟需要而持續偷竊的神經衝動」。這不是一種癖好那麼簡單,而是根深蒂固的嚴重情緒問題。
有偷竊習慣的人很多時被誤稱為患上盜竊癖,其實醫生認為只有極少數的人會患上這種病。美國精神病學協會指出,到商店偷竊的人當中,只有少於百分之5的人患上盜竊癖。因此,我們不該輕易把那些習慣在商店行竊的人判斷為患了盜竊癖。他們偷竊也許有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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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行竊——代價由誰付?警醒!2005年 |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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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行竊——代價由誰付?
日本一個商店老闆抓住一個在店內行竊的男孩,於是打電話報警。警察來到時,男孩拔腳逃跑,警察就急忙追趕。當男孩衝過鐵軌時,不幸被火車撞倒,傷重身亡。
這則新聞引起了哄動,有些人責怪店主,認為他不該報警。由於公憤難平,店主惟有暫時停業,好讓眾人的怒氣消退。商店重開後,又頻頻被小偷光顧。可是,店主還未忘記最近的痛苦經歷,不敢跟小偷正面衝突。小偷知道在這家商店偷東西易如反掌,就更橫行無忌。沒多久,商店被迫倒閉。
誠然,上述事件是個極端的例子,但說明了一個重要的事實:商店行竊代價高昂,許多人都蒙受重大損失。怎會這樣?讓我們細看一下。
商店蒙受虧損
每年,世界各地的商人由於失竊而虧損億萬美元。據估計,僅在美國,虧損已超過400億美元。面對龐大的虧損,試問哪個老闆不擔心呢?商店行竊問題嚴重,許多老闆都不知怎樣應付才好。小偷一旦入侵店鋪,老闆辛苦經營大半生的生意就可能會倒閉。
盧克在紐約市經營一家商店,他說:「除了要應付同業的競爭外,還要擔心貨品失竊,我真不知道生意還能支撐多久。」電子防盜系統太昂貴了,他實在買不起。至於誰會來店裡偷東西,他說:「任何人都會,連我的熟客也會。」
有些人認為盧克的問題並不嚴重。他們說:「做生意的人賺大錢,就算我偷一點點,也不算什麼。」可是,開商店真的利潤豐厚嗎?
有些老闆為貨物定的零售價,是在批發價上再加百分之30、40或50,但這並非全都是利潤。老闆要支付各樣的開支,如租金、稅款、員工薪金和福利、管理費、維修、保險、水電、燃料、電話和防盜系統。扣除開支後,他的淨利潤可能只有百分之2、3。如果商店失竊,做老闆的就會蒙受經濟損失。
小偷小摸無傷大雅?
一個小男孩跟媽媽到店鋪買東西。他走到擺放糖果的貨架,打開一包糖果,偷偷地把一塊放進口袋裡。既然偷的東西所值無幾,商店會蒙受損失嗎?
美國小企業管理出版的《防止員工和顧客行竊》說:「有些人偶爾在這兒偷一枝原子筆,在那兒偷一個袖珍計算器,他們也許覺得小偷小摸不是什麼嚴重罪行。但對於掙扎求存的小店主來說,這簡直是要了他們的命。」由於利潤不多,假如一家商店在一年內因失竊而虧損1000美元,店主要補償這個損失,就得每天 多賣900包糖果,或380罐罐裝湯。如果許多孩子都偷糖果的話,店主就會損失慘重。由此可見,商店行竊之所以成為嚴重問題,就是因為許多人都這樣做。
到超市和商店偷竊的人數以千萬計,當中有老有少,有富人有窮人,什麼種族、出身都有。這帶來什麼結果?美國全國防止罪行委員會報導,美國差不多三分之一的生意之所以倒閉,都拜商店行竊所賜。其他國家的商人無疑也面對同樣的威脅。
顧客被連累
商店行竊令貨品價格上漲。在一些地方,商店行竊令消費者每年多付300美元。換句話說,假如你每天的工資是60美元,每年你就要把一個星期的工資用來補償商店行竊所造成的損失。這項開銷,你付得起嗎?對於僅靠退休金糊口的人,或為了養家而奔波的單親媽媽來說,少了一個星期的收入可能叫他們吃不消。但商店行竊還帶來其他惡果。
區內一家小商店倒閉,整個社區的居民也可能受到連累。在美國一個社區,街坊鄰里關係密切。最近,區內一家藥房因失竊而結業。許多年老體弱的人要到兩公里半外的藥房買藥。一個官員說:「你試試用輪椅走這段路,就知道多艱難!」
父母心傷
布魯斯為人正直、道德高尚,他教導兒女做人要誠實。一天,他的女兒偷竊被捕。布魯斯說:「我接到電話,知道女兒偷東西被人捉住了。消息猶如晴天霹靂,你可以想像我是多麼痛心。我們花了多少年日,教女兒要做個好人。我們做夢也沒想到她竟然會偷東西。」
布魯斯為女兒的事非常擔心,又憂慮女兒的前途。他辭退了教導會眾的職責。「我怎能面對台下的基督徒會眾?我能良心無愧地教導別人養育兒女嗎?我覺得自己不配。」他的女兒似乎沒有想過她的罪行會傷透父親的心。
自作自受
以往,商店經理抓到小偷,一般都是厲聲警告幾句就放他走。今天,就算小偷只是初犯,店主也會報警。小偷這時才知道偷竊的後果這麼嚴重。一個名叫納塔莉的少女親身學到這個沉痛的教訓。
納塔莉說:「我越偷就越有自信。我認為就算被捉住,大不了支付律師費和法庭費,這筆錢比買下名貴時髦的衣服還要便宜呢。」但納塔莉看錯了。
一次她偷了一條連身裙,人贓俱獲。警察給她帶上手銬,押返警察局,取了指印後,就把她關起來。她跟其他罪犯關在一起,呆了很多個鐘頭,等候父母保釋她出去。
對那些有偷竊念頭的人,納塔莉有這樣的忠告:「聽我說,你想偷那條裙子或牛仔褲,不如掏腰包買吧。」她也說,如果你選擇偷,「就會抱恨終生」。
人一旦有犯罪記錄,就會追悔莫及。竊賊發覺自己的罪行沒有隨著時間的過去而被遺忘,令他們悔恨不已。犯罪記錄就好像裙子或襯衫上頑固的污垢,除也除不掉。他們申請大學時可能要如實填報犯罪記錄。曾犯案的人要是想從事某些如醫學、牙科、或建築學等專業,可能會遭到拒絕。他們也可能不會得到大公司雇用。即使他們已受到法律制裁,再沒有偷竊,但以上的問題仍然會出現。
上文提及的赫克托明白到,即使到商店行竊能逍遙法外,仍要付出沉重的代價。赫克托說:「我每次都能脫身,從未曾被抓到。」即使這樣,他仍要承擔後果。他回憶說:「我認為年輕人應該知道,做壞事一定會自食其果。就算你能逃過法網,仍要承擔後果。」
商店行竊絕非無傷大雅的罪行,人人都要為此付出沉重的代價。那些習慣在商店行竊的人最好迷途知返,不再偷竊。但他們怎樣有力量去痛改前非呢?商店行竊會有一天絕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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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行竊——絕跡在望警醒!2005年 |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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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行竊——絕跡在望
「減少店內失竊不光是你們商店老闆關注的問題,也是整個社會該正視的問題。偷竊罪行一日能夠肅清,人人都能夠受惠。」——《防止商店失竊手冊,店主必備》。
商店行竊像其他惡習一樣,往往能影響思想,使人替自己的惡行辯護。所有想停止偷竊的人必須根絕壞思想,正如園丁會把雜草連根拔起一樣。聖經的羅馬書12:2勸教我們「更新思想」。彼得前書1:14也提出忠告:「不要再受以往無知的時候所懷的慾望所支配」。以下五點也許能夠幫助商店竊賊糾正自己的思想。
更新思想
◼ 第一,商店行竊是犯法的。即使在社區裡偷竊很普遍,而偷竊的人也沒有被抓到,但偷竊終究是違法的。(羅馬書13:1)
要是許多人都不守法,會有什麼後果?聖經說:「律法廢弛」。(哈巴谷書1:3,4)換句話說,法律失去約束力,法紀蕩然無存。每次有人在商店偷竊,法治社會的基礎就會被削弱,使人人受害。
◼ 第二,商店行竊會破壞誠信。這種不誠實的行為會破壞人際關係,使人難以互相諒解,彼此無法公平對待。(箴言16:28)
「我犯了最大的錯誤,就是太容易相信人。」這個時裝店老闆娘由於商店頻頻失竊,被迫破產。她一直信任顧客和員工,認為他們不會順手牽羊。但現在她知道這些人都不值得信任。
一個人說謊也許會名譽掃地,受損的是自己。但商店小偷卻把所有顧客都牽連在內。他們使誠實的人也被店主懷疑是小偷。試問誰有權這樣做呢?
◼ 第三,在商店偷竊會令人犯更嚴重的罪行。商店小偷也許會變本加厲,冒更大的險,犯更大的案。(提摩太後書3:13)
商店行竊快要絕跡
◼ 第四,最重要的是,人在商店偷竊等於跟全能的上帝作對。上帝的話語吩咐「偷竊的,不要再偷」,也提出警告,所有藐視上帝律法的人都會遭受審判。(以弗所書4:28;詩篇37:9,17,20)但偷竊的人如果洗心革面,也會得蒙耶和華的寬恕,從上帝那裡得享安寧。(箴言1:33)
◼ 第五,跟其他罪行一樣,商店偷竊的行為很快絕跡。聖經應許上帝的王國全權統治大地時,人人都會道德高尚,以誠相待。這樣,商店行竊帶來的巨大損失就從此絕跡。(箴言2:21,22;彌迦書4:4)
[第10頁的附欄或圖片]
低成本防盜措施
有些做小買賣的店主也許買不起昂貴的防盜系統。但這並不表示這些店主對於商店竊賊束手無策。店主只要採取一些簡單措施,就能防止失竊。
邁克爾·布拉夫和德雷克·布朗都是偵探,他們合著了一本書,內容強調店主必須注意他們的顧客。「要留意每個顧客。……你和售貨員就是預防盜竊的主要防線。」他們建議店主和店員,如果懷疑一個人正在打貨品的主意,就上前說:「你找到想要的東西了嗎?先把這些放在收銀處,待會兒再付錢吧。」「要我幫你包起來嗎?」「這件毛衣大小合適嗎?」「要不要我給你一個籃子?」作者說:「無論對普通顧客還是小偷來說,這些問題都能夠讓他們知道你正留意他們,也關注他們的動靜。」
他們論到擺放貨品的方式說:「貨架缺貨就要補充,貨品要整齊擺放。要常常檢查貨架,就會知道架上擺放了什麼貨品。貨品擺放整齊,就更容易知道貨品是否給碰亂或拿去。」——《防止商店失竊手冊,店主必備》。
偵探羅素·賓利夫建議:「店內的通道要暢通,貨架常常補充,這樣,顧客的舉動,店員也能觀察。如果店員發現一個顧客有可疑,可以走到顧客附近巡視一下,看看有沒有貨品不見了,然後裝作檢查貨架,趁機看看他的購物車或購物籃……如果顧客是竊賊,他自然知道店員的意思;但清白的顧客不會意識到店員正注視著他。」他說:「店內的設計應該讓店員和[店主]能夠清楚觀察顧客的動態。」——《商業防盜措施:301妙法,讓你以廉價或不用分文,防止自己的辦公室、商店或公司失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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