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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至1990年 「帶領很多人歸義」——但以理書12:3(第二部分)2014耶和華見證人年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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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上帝所賜的婚姻安排
威廉·努希的工作開始上軌道後,發現有些傳道員並沒有遵守耶和華就婚姻所定的標準。有些人只是同居,並沒有到民政部門註冊結婚;有些人則跟從當地的習俗,待女方懷孕,確保能生孩子之後才去註冊。
因此,1953年5月,分部辦事處寫信給各群會眾,清楚解釋聖經就婚姻所定的標準。(創世記2:24;羅馬書13:1;希伯來書13:4)分部鼓勵同居的人在某個時間之前註冊,否則就有可能被會眾開除。(哥林多前書5:11,13)
大部分傳道員都很願意接受糾正,但有些人卻認為沒有必要作出調整,依然故我。兩群會眾有過半數的人停止跟耶和華的組織交往,但忠於上帝的人反而更熱心傳道,這清楚表明耶和華正賜福給他們。
後來,經過弟兄們一番努力,弗里敦的王國聚會所成為政府認可舉行婚禮的場所。1954年9月3日,受政府認可的婚禮首次在聚會所舉行,之後政府還授權一些合資格的弟兄在全國七個區域主持婚禮。結果,有更多對聖經感興趣的人註冊結婚,符合資格做傳道員,傳講聖經的好消息。
在王國聚會所舉行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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