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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是獲致快樂的惟一要訣嗎?
    守望台1992年 | 5月15日
    • 婚姻是獲致快樂的惟一要訣嗎?

      「她就可以自由的嫁給她願意嫁的人,只是要嫁給主裡的人。然而照我的意見,倘若她能守節,就更有福了。」——哥林多前書7:39,40,《新譯》。

      1.聖經怎樣描述耶和華?他為受造的眾生做了些什麼事?

      耶和華是「快樂的上帝」。(提摩太前書1:11,《新世》)身為『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全備的獎賞』的慷慨賜予者,他賦予他所造的聰慧生物——人和靈體——所需的一切,使他們能夠在他的工作上保持快樂。(雅各書1:17)此外,歌唱的雀鳥、嬉戲的小狗或頑皮的海豚均表明,耶和華創造各種動物,是要牠們在個別的居住環境中享受生活的樂趣。詩篇的執筆者甚至以帶有詩意的口吻說,「魁梧奇偉的樹、永恆主所栽種的利巴嫩香柏樹、都得了飽足。」——詩篇104:16,《呂譯》。

      2.(甲)什麼表明耶穌從遵行天父的旨意尋得快樂?(乙)耶穌的門徒具有什麼令他們快樂的理由?

      2 耶穌基督是「上帝本體的真像」。(希伯來書1:3)既然如此,聖經將耶穌稱為「那快樂的、惟一的權能者」並不令我們感到意外。(提摩太前書6:15,《新世》)他為我們立下極佳的榜樣,表明遵行耶和華的旨意能夠比食物更令人心滿意足,同時為人帶來極大的喜樂。耶穌也表明,憑著敬畏上帝的心行事,意即對他懷有深切的崇敬,以健康的方式畏懼令他不悅,便可以為我們帶來喜樂。(詩篇40:8;以賽亞書11:3;約翰福音4:34)有一次,耶穌的70個門徒奉派到各地宣揚王國,完成任務之後「歡歡喜喜地」回來,當時耶穌自己「被聖靈感動就歡樂」。他在禱告中向天父表達自己的喜樂之後,轉過來對門徒說:「看見你們所看見的,那眼睛就[快樂]了。我告訴你們,從前有許多先知和君王要看你們所看的,卻沒有看見,要聽你們所聽的,卻沒有聽見。」——路加福音10:17-24。

      快樂的理由

      3.我們有些什麼理由要快樂?

      3 我們既然看出,在現今這末世發生的許多事應驗了耶和華的話語和旨意,我們的 眼睛豈不是快樂的嗎?我們能夠明白古代許多忠信的先知和君王,例如以賽亞、但以理和大衛,均無法了解的預言,我們豈不應當為此而歡欣嗎?我們能夠在快樂的權能者,我們的君王耶穌基督,領導之下事奉快樂的上帝耶和華,這豈不令我們快樂嗎?當然!

      4,5.(甲)我們若要在耶和華的工作上保持快樂,就必須留意避免什麼?(乙)有些什麼東西可以帶來快樂?這引起了什麼問題?

      4 可是,我們若要在耶和華的工作上保持快樂,就不可根據世俗的見解去定出什麼是獲致快樂的必需條件。這些見解可以混淆我們的思想,因為它們把物質財富、奢侈的生活方式等包括在內。任何基於這些東西之上的「快樂」都會仿如煙雲過眼一般,因為這個世界很快就要消逝了。——約翰一書2:15-17。

      5 耶和華手下大部分獻了身的僕人都意識到,達到世俗的目標並不會帶來真正的快樂。惟獨我們的天父才能夠在靈性上和物質上把促成真正快樂的東西賜給他的僕人。我們多麼感激他透過「忠信審慎的奴隸」供應給我們豐富的靈糧!(馬太福音24:45-47,《新世》)我們也從上帝仁愛的手獲得物質糧食和其他東西而深深感激他。此外,我們也享有婚姻的恩賜和家庭生活的種種幸福。難怪拿俄米表示,她對寡居的媳婦所懷的衷誠願望是:「願耶和華恩待 你們。……願耶和華使你們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路得記1:8,9)因此,婚姻好像一條鑰匙,能夠打開一道通往莫大快樂的門。但婚姻是惟一能夠向人打開幸福之門的鑰匙嗎?青年人特別需要嚴肅地查考清楚事情的真相。

      6.據創世記說,婚姻安排的首要目的是什麼?

      6 論到婚姻安排的起源,聖經說:「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上帝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創世記1:27,28)藉著設立婚姻制度,耶和華用亞當去產生更多人類,從而使地上的人類數目日增。但婚姻的目的絕非僅限於生兒育女。

      『只限於主裡的人』

      7.一位忠信的族長作了很大的努力以求在婚姻方面符合什麼條件?

      7 既然耶和華是婚姻安排的始創者,我們自然期望他為這件事定立適當的標準,使他的僕人能夠從這項安排獲得快樂。在族長時代,與不敬拜耶和華的人通婚一事受到大力勸阻。亞伯拉罕要他的僕人以利以謝指著耶和華起誓,他不會為族長的兒子以撒娶迦南的女子為妻。以利以謝於是長途跋涉,小心翼翼地跟從亞伯拉罕的訓示,以求尋得『耶和華給他主人兒子所預定的妻』。(創世記24:3,44)結果以撒娶了利百加為妻。後來他們的兒子以掃娶了信奉異教的赫人女子為妻,這些女子「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裡愁煩」。——創世記26:34,35;27:46;28:1,8。

      8.律法的約在婚姻方面定下什麼限制?為什麼?

      8 在律法的約之下,上帝禁止以色列人與屬於某些迦南民族的男女通婚。耶和華吩咐他的子民說:「[你們]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地將你們滅絕。」——申命記7:3,4。

      9.在婚姻方面,聖經對基督徒提出什麼勸告?

      9 不可與不敬拜耶和華的人通婚的禁令在基督徒會眾裡也適用,這並不令我們感覺意外。使徒保羅勸戒他的信徒同工說:「你們和不信的人不可共負一軛,義和不法有什麼相同呢?光明和黑暗怎能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怎能和諧呢?信的和不信的有什麼聯繫呢?」(哥林多後書6:14,15,《新譯》)我們可以將這項勸告應用在各方面,對婚姻更無疑適用。保羅對耶和華手下所有獻了身的僕人提出的訓示十分明確:他們的婚姻對象應當惟獨限於「主裡的人」。——哥林多前書7:39,《新譯》。

      沒有機會與「主裡的人」結婚

      10.許多未婚的基督徒正怎樣行?這引起了什麼問題?

      10 許多獨身的基督徒選擇跟從耶穌的榜樣,刻意培養獨身的恩賜。此外,許多忠貞的基督徒由於目前未能尋得敬畏上帝的配偶而與「主裡的人」結婚,於是將事情交託在耶和華手裡,寧願繼續獨身也不願與不信者通婚。上帝的靈幫助他們在心裡養成諸如喜樂、和平、信心、自制一類的果子,使他們能夠保持貞潔的獨身。(加拉太書5:22,23)為要保持貞潔,他們對上帝的忠誠受到考驗。在成功地面對這項考驗的人當中,有相當多是我們的基督徒姊妹;我們的確對她們懷有最深的敬意。在世界各國,她們的數目一般都超過弟兄,因此傳道工作大部分均由姊妹擔任。的確,「主[耶和華]發命令,傳好信息的婦女成了大群。」(詩篇68:11)上帝手下有許多未婚的男女僕人正緊守忠誠,因為他們『專心仰賴耶和華,他便指引他們的路』。(箴言3:5,6)但那些在目前沒有機會與「主裡的人」結婚的人,是否必然會不快樂呢?

      11.為了尊重聖經原則而保持獨身的基督徒可以確信什麼?

      11 我們應當記住,我們是快樂的上帝耶和華的僕人,並且在快樂的權能者耶穌基督手下服務。假如我們為了尊重聖經清楚定下的限制,由於無法尋得「主裡」的配偶而毅然保持獨身;那麼,認為上帝和基督竟會任由我們不快樂,這個想法合乎邏輯嗎?當然不合邏輯。因此,必然的結論是,基督徒在獨身的情形下是可以快樂的。不論我們已婚抑或獨身,耶和華都能夠使我們真正快樂。

      獲致真正快樂的要訣

      12.關於婚姻,忤逆的天使的事例顯示什麼?

      12 對上帝的所有僕人來說,婚姻並不是獲致快樂的惟一要訣。且以天使為例。洪水之前,有些天使形成了一些反常的慾望;對靈體來說,這樣的慾望是違反自然的。他們對於天使不能婚嫁一事感到不滿,於是披上血肉的軀體,以便娶地上的女子為妻。由於這些天使「不守本位」,上帝「用鎖鏈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的審判」。(猶大書6;創世記6:1,2)上帝顯然從沒有安排讓天使們婚嫁。既然如此,婚姻自然不可能是他們獲致快樂的要訣。

      13.為什麼聖潔的天使十分快樂?對上帝的所有僕人來說,這顯示什麼?

      13 可是,忠心的天使都十分快樂。耶和華奠定大地的根基時,「晨星一同歌唱;上帝的[天使]眾子也都歡呼。」(約伯記38:7)天使為什麼快樂呢?因為他們常常侍立在耶和華上帝面前,『聽從他的命令』而謹守遵行。他們以「行他所喜悅的」為樂。(詩篇103:20,21)不錯,天使們的喜樂來自忠心地事奉耶和華。對人來說,這也是獲致真正快樂的要訣。已婚的受膏基督徒現今快樂地事奉上帝,他們復活成為靈體後並不會婚嫁,可是他們卻會快樂地以靈體的身分繼續執行上帝的旨意。因此,不論已婚抑或獨身,耶和華手下所有的忠僕都能夠快樂,因為快樂的真正基礎乃是忠信地事奉造物主。

      『比兒女更美的東西』

      14.上帝對古代以色列敬虔的太監提出什麼預言性的應許?為什麼這件事也許看來奇怪?

      14 即使一個忠貞的基督徒終身不婚,上帝仍然能夠使這個人快樂。這樣的人能夠從上帝對古代以色列國的太監所說的一個預言獲得很大安慰:「耶和華如此說:那些謹守我的安息日,揀選我所喜悅的事,持守我約的太監,我必使他們在我殿中,在我牆內,有記念,有名號,比有兒女的更美。我必賜他們永遠的名,不能剪除。」(以賽亞書56:4,5)人也許以為上帝會應許賜給這些人妻子兒女,使他們的名得以存留。但是上帝卻應許賜給他們一些『比兒女更美的東西』——在耶和華的殿裡持有永遠的名。

      15.關於以賽亞書56:4,5的應驗,我們可以說些什麼?

      15 我們若認為這些太監形成一個與「上帝的以色列」有關的預言性先模,他們便代表在耶和華屬靈的殿裡贏得一席永久地位的受膏者。(加拉太書6:16)但無可置疑的是,這個預言會在古代以色列的敬虔太監復活時實際對他們適用。他們若接受基督的贖價祭物,『繼續揀選耶和華所喜悅的事』,他們就會在上帝的新世界裡獲得「永遠的名」。在這末世,有些屬於『另外的羊』階級的人為要更專心從事耶和華的工作,便自願放棄了結婚和生兒育女的機會。(約翰福音10:16)這些人當中有些可能尚未結婚便死去,因此根本沒有兒女。但他們只要保持忠心,就會在復活的時候獲得『比兒女更美的東西』——在新事物制度裡一個「不能剪除」的名。

      婚姻並非獲致快樂的惟一要訣

      16.為什麼我們可以說,婚姻並非總是帶來快樂?

      16 有些人覺得快樂與婚姻有密切不可分的關係。可是我們必須承認,甚至在今日耶和華的僕人當中,婚姻並不總是帶來快樂。婚姻能夠解決若干難題,但也時常造成其他難題;有時這些難題甚至比獨身的人所經歷的難題更難應付。保羅說婚姻可以帶來『肉身的苦難』。(哥林多前書7:28)有時已婚的人會有種種「掛慮」和「分心」的事。他們時常發覺自己很難『殷勤服事主而沒有分心』。——哥林多前書7:33-35。

      17,18.(甲)有些周遊監督報導有什麼情形存在?(乙)保羅提出什麼勸告?為什麼聽從他的勸告是有益的?

      17 獨身和婚姻都是上帝的恩賜。(路得記1:9;馬太福音19:10-12)可是,若要在任何一方面獲致成功,就必須懷著虔誠的態度深思熟慮才行。周遊監督報導有許多見證人結婚時年紀太輕,時常尚未有能力負起父母的責任就有兒女了。有些這樣的婚姻終於破裂。其他的夫婦雖然還能應付難題,婚姻卻沒有為他們帶來快樂。正如英國戲劇作家威廉·康格里夫寫道,匆匆結婚的人「可能會長久後悔」。

      18 環務監督也報導,有些年輕的弟兄不願申請加入伯特利服務或接受服事訓練學校的課程,因為這樣行的人需要保持獨身一段時期。但是保羅勸人不要在「青春發動期」尚未過去之前便匆匆結婚。使徒的勸告是,要等到初期的性慾衝動緩和下來之後才考慮結婚。(哥林多前書7:36-38,《新世》)成年人在獨身的歲月中有機會獲得寶貴的經驗和洞察力,從而較有能力選擇一個適當的配偶,或者在經過仔細考慮之後決定保持獨身。

      19.我們若並非真正需要結婚,便可以對事情懷有什麼看法?

      19 我們當中有些人已經過了性慾強烈的青春期。我們也許偶爾想到婚姻的種種幸福,但在實際上卻享有獨身的恩賜。耶和華可能看出,我們保持獨身能夠有效地為他服務,而且我們也沒有結婚的逼切需要。再者,我們若結婚,就可能要放棄若干服務特權了。如果婚姻不是我們個人的需要,我們也沒有配偶,上帝就可能為我們預備了其他的福分。因此,我們應當堅信上帝必然會把我們所需的東西賜給我們。最大的快樂來自謙卑地接受上帝看來為我們所定的旨意,正如古代猶太的弟兄們一旦意識到上帝已經將悔改的機會賜給外邦人,使後者可以得永生,他們就『默然同意,榮耀上帝』。——使徒行傳11:1-18,《新譯》。

      20.(甲)關於獨身,有什麼勸告向年輕的基督徒提出?(乙)關於快樂,什麼基本的道理是確切不移的?

      20 因此,婚姻可以是獲致快樂的要訣,但也能夠帶來種種難題。有一件事是肯定的:婚姻絕不是通往快樂的惟一 途徑。考慮過所有因素之後,特別是年輕的基督徒,如果能夠過幾年的獨身生活,無疑是明智之舉。他們可以好好地運用這些歲月去事奉耶和華及在靈性上力求進步。可是,不論人的年齡或靈性進度如何,對所有毫無保留地獻了身給上帝的人來說,這個基本道理是確切不移的:真正的快樂來自忠心地事奉耶和華。

  • 真正的快樂在於事奉耶和華
    守望台1992年 | 5月15日
    • 真正的快樂在於事奉耶和華

      「以雅各的上帝為幫助、仰望耶和華——他上帝的,這人便為[快樂]!」——詩篇146:5。

      1,2.關於快樂的定義,曾有人怎樣說?對今日許多人來說,快樂意味到什麼?

      快樂是什麼?許多世紀以來,詞典編纂者、哲學家和神學家一直試圖為此定出界說,但卻未能找出一個受到普遍接納的定義。《大英百科全書》承認:「『快樂』是最難捉摸的字詞之一。」視乎人們的人生觀而定,看來快樂對不同的人意味到不同的事。

      2 在許多人看來,快樂意味到享有良好的健康、物質資財和愉快的友伴。可是,有些人享有這一切東西,但卻仍然不快樂。關於快樂,聖經向一切獻了身給耶和華上帝的男女所提出的觀念與一般人的看法大異其趣。

      對快樂的不同看法

      3,4.(甲)耶穌說什麼人是快樂的?(乙)關於耶穌所提及的快樂因素,我們留意到什麼?

      3 在登山寶訓裡,耶穌基督並沒有說快樂有賴於健康、財富或諸如此類的東西。相反,他說「認識自己的靈性需要的人」和「渴慕公義的人」是真正快樂的。耶穌接著說了一句看來自相矛盾的話,這句話其實與上述真正快樂的兩個因素有關:「悲傷的人快樂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馬太福音5:3-6,《新世》)耶穌顯然並不是說,失去親者的人會自動感到快樂。反之,他所談及的是那些為自己的有罪情況及其後果感覺憂傷的人。

      4 使徒保羅曾談及人類在罪的重擔之下呻吟,但卻有希望「脫離敗壞的奴役」。(羅馬書8:21,22,《新譯》)人若接受耶和華透過基督的贖價祭物所作的赦罪安排,並且切實遵行上帝的旨意,就會獲得真正的安慰和快樂。(羅馬書4:6-8)耶穌在登山寶訓裡也宣告,「性情溫和的人」、「富於憐憫的人」、「心地純潔的人」、「促進和平的人」都快樂了。他提出保證,這些謙卑的人即使受人逼迫,也不會失去他們的快樂。(馬太福音5:5-11,《新世》)饒有趣味的一點是,這些崇高的快樂因素將富人和窮人置於平等的地位。

      真正快樂的基礎

      5.對上帝手下獻了身的僕人來說,快樂的基礎是什麼?

      5 真正快樂的來源並不在於物質財富。睿智的所羅門王說:「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並不加上憂慮。」(箴言10:22)對一切承認耶和華的宇宙至高統治權的受造物來說,快樂與上帝的祝福有密切不可分的關係。獻了身而享有 及體驗到 耶和華的祝福的人是真正快樂的。從聖經看來,快樂牽涉到知足和滿足之感,以及在耶和華的工作上的成就感。

      6.耶和華的子民必須怎樣才能真正快樂?

      6 真正的快樂有賴於與耶和華保持適當的關係。這種快樂基於對上帝的愛戴和對他的忠誠。耶和華手下獻了身的僕人衷心同意保羅的話:「我們沒有一個人僅為自己活。……我們若活著,是為耶和華而活。……我們都屬於耶和華。」(羅馬書14:7,8,《新世》)所以,人若不服從耶和華,欣然順服他的旨意,就無法獲致真正的快樂。耶穌說:『聽見上帝的道而遵守的人快樂了!』——路加福音11:28。

      可變的快樂因素

      7,8.(甲)我們可以怎樣將快樂因素加以類別?(乙)關於婚姻和生育兒女,我們可以說些什麼?

      7 上述的快樂因素可以稱為「基本」或「常數」,因為它們永遠都對耶和華手下獻了身的僕人適用。除此之外,有些因素可以稱為變數,因為這些因素有時帶來快樂,有時卻沒有什麼功效。在族長時代和基督教之前的時代,人們認為婚姻和生育兒女是快樂所不可或缺的因素。這種觀點從拉結對雅各提出的強烈懇求足以見之:「你給我孩子,不然我就死了。」(創世記30:1)對生兒育女所懷的這種態度正好適合耶和華在該段時期的旨意。——創世記13:14-16;22:17。

      8 在耶和華的早期百姓當中,人們把婚姻和兒女視為上帝所賜的福分。可是,在他們歷史上的災難時期中,這些事和其他環境卻成為艱辛痛苦的因由。(可將詩篇127、128篇與耶利米書6:12;11:22;耶利米哀歌2:19;4:4,5作一比較。)因此,顯然婚姻和生兒育女並不是永久的快樂因素。

      以往不結婚卻得享快樂的事例

      9.耶弗他的女兒為什麼每年受到稱讚?

      9 上帝有許多僕人雖然終身不婚,卻尋得真正的快樂。由於尊重父親所發的誓,耶弗他的女兒終身不嫁。她和同伴為這件事哀哭了一段時候。可是,她得以全時在耶和華的會幕裡服務,也許在「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中間。這為她帶來了多大的喜樂!(出埃及記38:8)由於這緣故,她每年受到國人的稱讚。——士師記11:37-40。

      10.耶和華要耶利米怎樣行?看來耶利米是否由於這樣行而一生不快樂?

      10 鑑於耶利米先知生活在戲劇性的時代,上帝要他不結婚生子。(耶利米書16:1-4)但耶利米憑著親身的經歷體驗到上帝的話的確所言不虛:「倚靠耶和華、以耶和華為可靠的,那人[快樂]了!」(耶利米書17:7)耶利米作先知達40多年之久,他始終以獨身的身分忠心地事奉上帝。據我們所知,他從沒有結婚,也沒有任何兒女。可是,耶利米卻是快樂的,誰會懷疑這件事呢?像聖經論及忠心的猶太餘民一樣,他們都「因[耶和華]賜的美物而容光煥發」。——耶利米書31:12,《呂譯》。

      11.聖經有些什麼例子表明,耶和華的忠僕即使沒有配偶也能夠快樂?

      11 還有許多人雖然是獨身、寡婦或鰥夫而沒有配偶,卻喜樂地事奉耶和華。這些人包括女先知亞拿,很可能也包括多加(大比大)、使徒保羅,以及最偉大的榜樣——耶穌基督。

      今日獨身但卻快樂的人

      12.耶和華手下有些獻了身的快樂僕人在今日選擇怎樣行?為什麼?

      12 今日,有數以萬計的耶和華見證人忠心地事奉上帝,但卻沒有配偶。有些人能夠接受耶穌的邀請:「這話[獨身的恩賜]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他們「為天國的緣故」這樣行。(馬太福音19:11,12)他們獻出更多時間和精力去推廣王國的事務,以求盡量善用上帝賦予他們的自由。他們當中有許多人正以先驅或海外傳道員的身分服務,或在守望台社的世界總部或分社作伯特利之家的成員。

      13.什麼例證表明基督徒能夠保持獨身而同時快樂?

      13 一位親愛的年老姊妹撰文敘述自己一生的故事,文章的題目是「以先驅的身分保持獨身和快樂」。(《守望台》,1985年11月1日刊,26-30頁)另一位獨身姊妹在伯特利服務已逾50年,她說:「我對自己的一生和工作深感滿足。我在我所深愛的工作上比以前更忙碌。我沒有任何遺憾。我若從頭再活一次,我也會作出同樣的決定。」——《守望台》,1982年12月15日刊,15頁。

      14,15.(甲)據使徒保羅說,人必須怎樣才能保持獨身?(乙)為什麼保羅說獨身的人做得「更好」,也『更為快樂』?

      14 請留意「決定」這個字詞。保羅寫道:「如果有人心裡打定了主意,沒有任何必需,對自己的心意能夠作主,並且在心裡作了決定,要保持童貞,他會做得好。因此,獻出自己的童貞而結婚的人做得好,但是保持童貞而不結婚的人就做得更好。」(哥林多前書7:37,38,《新世》)何以「更好」呢?保羅解釋說:「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哥林多前書7:32-35。

      15 「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以求「叫主喜悅」,這樣行與快樂有關嗎?保羅顯然認為有關。他論及身為寡婦的基督徒說:「她就可以自由的嫁給她願意嫁的人,只是要嫁給主裡的人。然而照我的意見,倘若她能守節,就更[快樂]了。我想我這話也是上帝的靈感動的。」——哥林多前書7:39,40,《新譯》。

      不結婚的好處

      16.未婚的耶和華見證人享有一些什麼好處?

      16 不論基督徒不結婚是由於個人的決定抑或由於環境所迫,獨身生活是可以帶來許多個人裨益的。獨身的人通常有較多時間去研讀上帝的話語和沉思其中的教訓。他們若好好利用這種環境,他們的靈性便會加強。許多獨身的人由於沒有配偶去分擔他們的難題,遂學會更全心倚賴耶和華,凡事都尋求他的指引。(詩篇37:5)這有助於使人與耶和華關係更親密。

      17,18.(甲)耶和華手下未婚的僕人有些什麼機會擴大自己的服務範圍?(乙)耶和華手下有些未婚的僕人怎樣描述他們的快樂?

      17 獨身的人有機會擴大自己的服務範圍而為耶和華帶來讚美。目前社方在服事訓練學校所提供的特別訓練惟有獨身或喪偶的弟兄才能參與。獨身的姊妹也有較大的自由在上帝的工作上追求各種服務特權。我們在較早時候提及的年老姊妹自告奮勇到一個非洲國家服務。正如她自己說,當時她是個「年逾半百的弱質女流」,但她緊守崗位。雖然政府一度禁止傳道工作進行,將所有海外傳道員驅逐出境,她卻毅然留下來。現今她已80多歲,仍然在當地作先驅。她快樂嗎?她在敘述自己一生的文章中寫道:「我能夠利用獨身生活給我的額外自由和靈活性,在傳道工作上保持忙碌。這為我帶來了很大的快樂。……這些年來,我與耶和華的關係不斷加深。作為一個僑居非洲的獨身女子,我體會到他的確是我的保護者。」

      18 一位在守望台社總部服務有數十年之久的弟兄的自白也值得注意。雖然他從沒有結婚,而且懷有屬天的希望而永不會結婚,他卻十分快樂。他在79歲的高齡寫道:「我天天禱告求親愛的天父賜給我幫助和智慧,使我在靈性和身體上都保持健康,能夠繼續遵行他的神聖旨意。回顧過去我為耶和華服務的四十九年間,我的確享有一種充滿快樂、祝福而報酬豐富的生活方式。憑著耶和華的恩典,我期望繼續為他服務,藉此榮耀讚美他和造益他的百姓。……從耶和華而得的喜樂幫助我繼續為信心奮鬥;我熱切期待日子來到,耶和華的仇敵都歸於無有,全地都充滿他的榮耀。」——民數記14:21;尼希米記8:10;《守望台》,1969年6月1日刊,347-50頁。

      真正的快樂有賴於什麼?

      19.我們的快樂永遠都有賴於什麼?

      19 我們與耶和華的寶貴關係、他的嘉許和祝福——這些才是永遠為我們帶來真正快樂的因素。由於對究竟什麼才促成真正快樂的問題懷有這種正確觀點,甚至已婚的上帝僕人也意識到婚姻並不是他們生活上最重要的事。他們聽從使徒保羅的勸勉:「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哥林多前書7:29)這並不是說丈夫應當忽略妻子。成熟的基督徒丈夫把他們對耶和華的服務置於首位,他們那敬虔、仁愛而全力支持丈夫的妻子也懷有同樣的態度,有些甚至與丈夫結伴從事全時服務。——箴言31:10-12,28;馬太福音6:33。

      20.許多基督徒對婚姻的特權懷有什麼正當的態度?

      20 作周遊監督、伯特利志願工作人員、會眾長老的已婚弟兄——事實上,所有將王國事務置於首位的已婚基督徒——都不『盡情享受世上的東西』;他們設法使婚姻的各項特權與他們獻了身為耶和華服務的生活並行不悖。(哥林多前書7:31,《現譯》)可是,他們卻十分快樂。為什麼呢?因為令他們快樂的最大原因並不是他們的婚姻而是他們對耶和華的事奉。許多忠信的夫妻——不錯,他們的兒女也一樣——都對他們的現狀深感滿足。

      21,22.(甲)根據耶利米書9:23,24所說,什麼應當使我們充滿快樂?(乙)箴言3:13-18提及什麼促成快樂的因素?

      21 耶利米先知寫道:「耶和華如此說:『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誇口的卻因他有[洞察力],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利米書9:23,24。

      22 不論我們是獨身還是已婚,對我們來說,快樂的最大來源應當是因為我們認識耶和華,並且深信我們由於努力遵行他的旨意而享有他的祝福。我們得以洞察真正的價值標準,知道什麼是耶和華所喜悅的。這也為我們帶來很大快樂。曾結婚多次的所羅門並沒有把婚姻視為快樂的惟一要訣。他說:「得智慧,得聰明的,這人便為有福。因為得智慧勝過得銀子,其利益強如精金,比珍珠寶貴;你一切所喜愛的,都不足與比較。她右手有長壽,左手有富貴。她的道是安樂;她的路全是平安。她與持守她的作生命樹;持定她的,俱各[快樂]。」——箴言3:13-18。

      23,24.為什麼我們能夠肯定耶和華所有的忠僕都會在新事物制度裡永享快樂?

      23 願我們當中已婚的人從遵行上帝的旨意尋得永遠的喜樂。我們有許多親愛的弟兄姊妹由於自願或環境所迫而獨身,願他們能夠忍受種種試煉,忠貞地事奉耶和華,在現今和永遠都尋得快樂、滿足。(路加福音18:29,30;彼得後書3:11-13)在上帝那將臨的事物制度裡會有「書卷」打開。(啟示錄20:12,《新世》)這些書卷會載有令人振奮的新命令和規條,它們會使順服的人類更加快樂。上帝向我們提出保證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啟示錄21:5。

      24 我們無疑能夠堅信,「快樂的上帝」為我們預備了許多奇妙的美事,使我們能夠得享完全的快樂。(提摩太前書1:11,《新世》)上帝會繼續『張手,使眾生都隨願飽足』。(詩篇145:16)因此,只要我們事奉耶和華,就可以在現今和永遠都尋得真正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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