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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羅馬歷史學個教訓守望台2002年 |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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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3世紀的作家德爾圖良指出,觀眾這個喜好「跟正確宗教並不相容,也不是真正服從上帝的人應有的行為」。他認為觀看這些比賽的人,可說是實際參與搏鬥的人的從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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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羅馬歷史學個教訓守望台2002年 |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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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頁的附欄]
「安撫死者」
關於格鬥比賽的起源,公元3世紀的作家德爾圖良寫道:「古人認為,他們只要在殘酷的格鬥表演中加點文化色彩,就可透過這方式來供奉死者。在古代,人們相信人血可以用來安撫死者的靈魂,於是就把俘虜或買來的老弱奴隸殺死,在喪禮上獻給死者做祭物。後來,他們發覺,只要把這些習俗當作娛樂,就可以掩飾他們的惡行了。自此以後,這些奴隸就受訓使用當時的武器,進行拼死搏鬥。其實,他們正是學習怎樣被殺!最後,他們會在喪禮舉行的指定日期,在墓穴前被殺,獻為祭物。因此,當時的人實際上是靠殺人來安撫死者。這就是『米尤尼亞』的起源。過了一段時間,這些表演的文化意義竟然跟殘忍行為『平起平坐』。對他們來說,要是看不到兇猛的飢餓野獸把人的身體撕開,他們的假期就像欠缺了什麼似的。這樣,以人為祭就成了喪禮中一個重要的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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