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觀點
什一捐——是必需的嗎?
英國教會南非教區的祕書表示憂慮。他的教會陷入經濟困境之中,以致難於發薪給教士們。他採取的解決方法是:向教區中的信徒強調什一捐。
什一捐是什麼?有人聲稱它便是把你「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捐出作為宗教用途。雖然十分之一的計算方法因宗教而異,但許多教士卻認為有提倡什一捐的必要。非洲的一位天主教教士說:「我們不曾大力強調什一捐是極之可惜的事。」上帝的普世教會在雜誌中登出一篇文章,論及人可以怎樣成為上帝的夥伴以避免貧窮;文章說:「若要與上帝建立關係,首先要服從什一捐的上帝律法。」文章並且說,沒有這樣行的人便是「偷竊上帝之物」。
但是,上帝有要求你繳什一捐嗎?聖經對這件事的主張也許會令你感覺意外。
什一捐與摩西律法
什一捐乃是上帝通過摩西賜給以色列人的律法的一部分。律法要求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去支持第十三個支派,作祭司的利未人,因為利未人沒有承受土地。這樣行可使利未人專心照料該國的屬靈事務。(民數記18:21-24)以色列人以務農為生,他們的十分之一捐不必以現金支付。相反地,捐獻的東西是從地裡的出產和牲畜的增加而來。倘若以色列人要以金錢贖回所捐的十分之一產品,就要比產品的價值多付百分之20。——利未記27:30-33。
上帝所頒的什一捐的命令是一件嚴肅的事。倘若以色列人誤把當獻的什一捐撥作己用,就要作出賠償。怎樣賠償?要多付百分之20,並要獻上牲畜作為贖愆祭。(利未記5:14-16)雖然並非每個以色列人都可允任祭司,但每人都能藉著什一捐去支持祭司的服務。這一切都包括在有關什一捐的上帝律法之內。因此,這項措施適合古代的人。但它是否適合今日人們的環境呢?更重要的是,基督徒有接獲命令要獻上什一捐嗎?
律法更改了
耶穌復活之後數年,未受過割禮的非猶太人開始歸信基督教。有些猶太籍的基督徒辯稱:「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使徒行傳15:5)其他的人表示不同意。因此耶穌的使徒和其他經驗豐富的基督徒聚集在耶路撒冷討論這項問題。他們希望明白上帝的旨意。上帝有要求基督的跟從者遵守摩西律法,包括什一捐在內嗎?他們所述說的經驗表明上帝對待非猶太人的方式已改變了,上帝的道的預言亦證實這件事。(使徒行傳15:6-21)當時他們作了什麼決定呢?
會中各人作出一致的結論。基督徒不必負起摩西律法的重擔。可是,有幾件「不可少的事」是必須服從的。什一捐包括在其中嗎?受上帝感示的決定宣布說:「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使徒行傳15:25,28,29)令人感興趣的是,關於什一捐的上帝律法並沒有被列入基督徒「不可少的幾件事」之中。
後來,使徒保羅解釋上帝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已隨著耶穌的死而作廢。他說:「[上帝]塗抹了那含有許多規例……的字據;他已把它釘在受苦柱上而將其取消。」(歌羅西書2:14,《新世》)但這並非意味到基督徒沒有律法可守。反之,律法已經改變了,如今要守的乃是「基督的律法」。——加拉太書6:2;希伯來書7:12。
使徒保羅按照這改變了的律法而生活。他雖然辛勤工作,相繼成立多個小組,但卻從沒有要求以什一捐的方式獲取報酬。反之他願意以部分的時間從事織造帳棚的工作以維持自己的生活。(使徒行傳18:3,4)因此他能夠忠實地說:「我這兩隻手常供給我和同人的需用。」——使徒行傳20:34。
那麼,基督徒在捐獻的事上以什麼為指南呢?你應該捐獻多少呢?
基督徒的捐獻方式
耶穌基督是世上最慷慨的人。他的榜樣曾經感動許多人作出慷慨的施與。「你們要給人,」他說,「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路加福音6:38)此說含有任何規限嗎?沒有。它只是鼓勵基督徒慷慨捐輸,在能力所及時甚至不只十分之一。——路加福音18:22;使徒行傳20:35。
另一方面,在遇到意外或疾病時,基督徒也許突然需錢急用。在這種環境之下,捐出薪水的十分之一就可能剝削家庭成員的生活必需品。這樣就不是基督徒的所為了。——馬太福音15:5-9;提摩太前書5:8。
基督徒的捐獻是出於自願的。值得考慮的是,每個人的生活環境不同。聖經說:「人若有願作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哥林多後書8:12。
那麼,你應該捐獻多少呢?這個問題必須由你自己決定。你對上帝的衷心感激程度——不是什一捐的規定——會決定你捐獻多少。正如聖經鼓勵我們說:「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上帝所喜愛的。」(哥林多後書9:7)什一捐是摩西律法的約的安排,目的是要維持以色列的聖殿和祭司。對今日的基督徒說來,它既非規定,也非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