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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從事翻譯三十年警醒!2009年 | 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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祕密從事翻譯三十年
奧娜·莫茨庫特自述
1961年10月,我被蘇聯政府逮捕,罪名是從事宗教活動,反抗政府。次年4月,我在立陶宛克萊佩達市的法庭遭受審訊。當時法庭裡擠滿了人,我被控危害社會安全。讓我解釋一下,自己怎麼會為了翻譯耶和華見證人的書刊而被捕,甚至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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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從事翻譯三十年警醒!2009年 | 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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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祕密翻譯
那時候,立陶宛只有很少見證人,大多數的見證人不是被監禁就是被放逐到西伯利亞。1959年,有兩個見證人從西伯利亞回來,並提議我把聖經書刊翻譯為立陶宛語。我欣然接受這個富於挑戰的工作,視之為一項殊榮。
1960年3月,我開始了翻譯工作。同年7月,我在杜貝薩河受浸,浸禮是祕密進行的。因為見證人受到國安會(蘇聯國家安全委員會)迫害,我找不到工作維持生計,所以在父母家居住,他們不反對我的信仰。我幫父親和鄰居看牛,一邊看牛,一邊翻譯。一片綠油油的草坪墊在我的腳下,頭頂是一個藍湛湛的天空,樹墩是椅子,膝蓋是書桌。這個優美的環境就是我的辦公室!
可是,我發覺在這個「露天辦公室」工作不是很安全,因為很容易會被國安會的特務(KGB),或為他們提供情報的人發現。所以,當我找到安全的地方可以祕密做翻譯時,我就搬走,不再住在父親家了。有時候,我在牲口棚裡工作,我跟家畜各據一方。牠們被圈在一邊,我就在另一邊埋頭打字。
牲口棚沒有電燈,我只能在白天工作。為了掩飾打字機發出的「答答」響聲,有一架風車建在棚子外面,發出「呼呼」的聲音。天黑時,我會到屋裡吃飯,然後再回到牲口棚睡覺,睡在一堆乾草上。
1961年10月,當局發現我從事宗教的活動,逮捕了我和兩個弟兄。結果就如文章一開始說的那樣,1962年我在法庭受審。法庭向公眾開放,我們很高興能向很多旁聽的人作見證。(馬可福音13:9)我的判刑是三年有期徒刑,我在愛沙尼亞的塔林市一所監獄裡服刑。據我所知,那時我是監獄裡惟一因信仰而被囚的人。每當市政府的官員來到我的牢房,我都會向他們作見證。
恢復翻譯工作
我在1964年出獄,從愛沙尼亞返回立陶宛。我繼續從事翻譯聖經書刊的工作,主要把俄語翻成立陶宛語。工作量很大,雖然有其他人手,但只有我是全時做立陶宛語的翻譯工作。我一星期工作七天,每天從天亮到天黑。如果不是耶和華賜予力量,我肯定做不來。
我知道這件工作很重要,所以時刻都提高警覺。弟兄姊妹和他們的家人不但時常冒險收留我,也給我食物,保護我。我和弟兄姊妹因此享有很親密的關係。我做翻譯工作的時候,我寄宿的家庭就會把風,看看有沒有可疑的人走近。一有發現,他們就會響起「警報」:用一塊鐵敲打暖水管兩次。我聽到信號,就會馬上把所有翻譯工具藏起來,不留痕跡。
如果我寄宿的家庭被人監視,我就會迅速搬到另一個地方。沒有得到政府批准而私自擁有打字機是嚴重的罪行,所以有人會幫我把打字機帶到新地點。通常我會在晚上搬去新的地方。
耶和華的確給我很大的保護。儘管政府官員知道我在做什麼,但他們拿不出證據來。舉例說,1973年有八個耶和華見證人被告上法庭,檢控官傳喚我來接受盤問,他直截地問:「莫茨庫特,那麼多年,你出版了多少聖經書刊?」我說我回答不了這個問題。
然後他說,「那你可以回答什麼問題?」
「跟這個工作沒有關係的問題,」我說。
政局變更
20世紀80年代快要結束時,立陶宛的政治局勢開始改變。我們不用再躲避政府的特務了。1990年,其他人開始參加翻譯工作。1992年9月1日,克萊佩達建立了一個翻譯事務處,我最後也在這城市安頓下來。
回顧以往,我從事翻譯工作30年,搬了16個地方。雖然我沒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家,但看到立陶宛的見證工作取得可喜的成果,我感到非常欣慰!現在,立陶宛大概有三千個耶和華見證人。以前我要躲在牲口棚和閣樓裡做翻譯,今天翻譯員在舒適的立陶宛分部辦事處工作。分部就在考納蘇市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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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從事翻譯三十年警醒!2009年 | 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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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5頁的圖片]
我冒著失去自由的風險,翻譯這些聖經書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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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從事翻譯三十年警醒!2009年 | 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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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頁的圖片]
禁制期間,我使用這台打字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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