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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萬民恨惡』耶和華見證人——上帝王國的宣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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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納粹統治的早期,德國有1200名見證人由於拒絕作納粹式的敬禮及不願違反基督徒的中立而被投入獄中。在此之後,美國有數以千計的見證人由於不願對美國國旗敬禮而受到毆打虐待。在1935年11月4日的一週,賓雪法尼亞州卡農斯堡的若干學童由於不願向國旗敬禮而被帶到學校的鍋爐房遭人鞭打。為了同一理由,該校的教師格蕾斯·埃斯特普被學校當局解雇。11月6日,威廉和莉蓮·戈比塔斯(法庭誤將他們的姓寫為戈比蒂斯)拒絕向國旗敬禮,結果被賓雪法尼亞州邁納斯維爾的學校開除。他們的父親向法庭上訴,要求學校讓他的兒女恢復學籍。聯邦地方法院和巡迴上訴法庭都在這宗案件上作出對耶和華見證人有利的判決。可是在1940年,當美國行將投入大戰之際,美國最高法院在「邁納斯維爾學區對戈比蒂斯」案中,竟以8對1之比裁定,在公立學校裡強迫人對國旗敬禮是合法的。這項決定頓時在全國各地掀起了對耶和華見證人肆意行兇的浪潮。
當時,以暴力攻擊耶和華見證人的事件紛紛發生,以致艾蓮娜·羅斯福夫人(羅斯福總統的妻子)籲請大眾人士停止這樣的暴行。1940年6月16日,美國司法部長弗朗西斯·比德爾在一項全國無線電廣播中特別提及向見證人行兇的事件,並且聲稱政府絕不會容忍這樣的事發生。但這項呼籲並未能夠制止逼迫的浪潮。
在可以想像得到的各種環境下——在街上、在工作的地方、在見證人上門探訪時——人們將國旗放在他們面前,要求他們向國旗敬禮——不然就得大吃苦頭!在1940年年尾,《耶和華見證人年鑑》報導說:「教廷和美國退伍軍人協會利用暴民私行治罪,以暴力造成了難以形容的破壞。耶和華見證人受到襲擊、毆打、劫持、逐出市鎮和州郡、被人塗上柏油、黏上羽毛、被迫喝下蓖麻油、綁在一起像牲畜般在街上被人追逐、被閹割和傷殘、被有如鬼附身一般的群眾嘲笑和侮辱,有數以百計的見證人未經起訴便被囚禁,不准與外界聯絡,也不准與親友或律師商討。其他數以百計的人則被投入獄中,受到所謂的『保護拘禁』;有些在晚間被人槍擊;有些受到威脅要將他們吊死,並且被毆打至不省人事。有各種各式、難以勝數的暴民行兇事件發生。有許多見證人的衣服被人撕破,聖經和其他書刊被奪去而公開焚毀;他們的汽車、活動房屋、住宅和聚會地方被搗毀和焚燒。……當審訊在一些受暴民控制的社區中舉行時,律師和證人在出庭時受暴民襲擊和毆打。差不多每次有暴民行兇的事件發生,官員都袖手旁觀,拒絕提供任何保護;在許多事例上,執法官員竟與暴民攜手行兇,有時實際率領暴民。」從1940年至1944年,在美國有超過2500宗暴民襲擊耶和華見證人的事件發生。
由於有大量耶和華見證人的兒女被學校開除,在1930年代晚期和1940年代早期,有一個時候見證人不得不在美國和加拿大自行設立學校以便為兒女提供教育。這些安排稱為王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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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萬民恨惡』耶和華見證人——上帝王國的宣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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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良心的理由,見證人懷著尊重的態度不參與愛國儀式,結果時常為此受到猛烈的逼迫。但不是人人都同意以這種暴虐手段對待見證人。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南加州分部所出版的《公開論壇》週刊在1941年說:「在對國旗敬禮這件事上,現今是我們恢復理智的時候了。耶和華見證人並不是對國家不忠的美國人。……他們並非犯法之徒,相反,他們奉公守法、道德清白,對大眾福利有良好貢獻。」1976年,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先驅報》的一位專欄作家坦率地指出,「有些人認為愛國的表現主要是在乎揮舞國旗和高唱國歌,並不牽涉到心靈;惟獨對這些人來說,見證人的信仰才是惹人反感的。」他補充說:「希特勒和史太林覺得無法容忍[見證人],因此對他們極盡虐待之能事。其他許多不容異己的獨裁者也試圖遏制他們。但這些人都失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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