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戰爭洞悉聖經(下冊)
-
-
關於攻佔城鎮的律法 耶和華指示以色列人攻佔迦南地的步驟。申命記7:1,2指名提到的七個迦南民族要一概滅盡,連婦孺也一個不留。他們的城要徹底滅盡。(申20:15-17)至於別的城,根據申命記20:10-15的記載,以色列人要先警告,並且提出和議的條件。假若這些城投降,居民就可以存活,但要服勞役。以色列人讓這些城有機會投降,並且保證居民可以存活,婦女不會被強姦或淫辱,是要遊說這些城停止對抗,減少傷亡。假若這些城不肯投降,就要殺盡所有男丁,杜絕日後的叛變。「婦女、小孩」可以存活,這裡說的「婦女」,根據申命記21:10-14記載,該指處女,因為經文說以色列人從戰俘中挑來做妻子的婦女為父母而不是為丈夫哀哭。另外,在以色列人打敗米甸人一事上,聖經明確地記述只有處女 才能存活。這樣一來,以色列人就得到保護,不致被錯誤宗教蒙騙,顯然也不致染上性病。(民31:7,17,18)(上帝下令處決迦南人,這個做法怎樣符合公正的原則,見迦南,迦南人條下的「以色列人征服迦南」)
-
-
戰爭洞悉聖經(下冊)
-
-
時移世易,戰略也隨之改變。一般而言,以色列人並沒有集中於發展攻擊性的武器,而是致力於鞏固防衛設施。烏西雅王以製造「技師發明的軍械」見稱,但這些軍械主要是用來加強耶路撒冷的防衛。(代下26:14,15)為了攻擊城牆較高和較脆弱的部分,亞述和巴比倫的軍隊都會築起圍牆和土壘。這些土壘會用作斜坡,讓士兵把裝上撞城錘的塔樓推上斜坡,然後弓箭手和投石手會攀登塔樓,向城發動進攻。除了撞城錘之外,還有其他圍城的器械,包括大型的投石器。(王下19:32;耶32:24;結4:2;路19:43)與此同時,城牆上的守衛會放箭投石,試圖遏制對方的攻勢,其他士兵也從城牆和塔樓或從城中的火箭投射器擲出火把還擊。(撒下11:21,24;代下26:15;32:5)假若城有堅固的城牆,攻城的士兵就會首先想辦法堵塞城的水源,守城的士兵則常常斷絕城四周的水源,使敵軍缺水。(代下32:2-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