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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守望台1986年 | 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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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當日並沒有與任何猶太教派攜手合作。當日的猶太教派聲稱他們相信創造主上帝和希伯來文聖經,特別是摩西的律法。然而,耶穌卻吩咐門徒「要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教訓。」(馬太福音16:11,12;23:15)請也留意使徒保羅如何大力強調這件事:「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然後保羅將這段話覆述一次以強調其重要性。——加拉太書1:8,9。
提倡彼此抵觸或衝突的主張是與真正的基督教背道而馳的。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10清楚表明這點說:「弟兄們,我憑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勸你們大家要同心,在你們中間不要分黨,只要在同一的心思、同一的意念上團結起來。」(《新譯》)保羅在以弗所書4:3-6進一步指出,基督徒應當「以和睦相聯繫,竭力持守聖靈所賜的合一。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就像你們蒙召只是藉著一個盼望。主只有一位、信仰只有一個、洗禮只有一種;上帝只有一位,就是萬有的父。」(《新譯》)
各人若獨自查考聖經,作出結論,然後加以提倡,他們能獲致和保持這種團結嗎?絕不能!為了達成團結的目的,耶和華上帝通過耶穌基督設立「有作使徒的,……有作傳福音的,也有作牧養和教導的,……直到我們眾人對上帝的兒子都有一致的信仰和認識,可以長大成人。」事實上,藉著這些傳道員的幫助,組織的團結——一致的信仰和活動——是可以獲致的。——以弗所書4:11-13,《新譯》。
顯然,人若要獲得認可與耶和華見證人交往,事情不能僅是基於當事人相信上帝、聖經和耶穌基督等而已。羅馬天主教的教皇和英國聖公會的坎特伯雷大主教均自稱具有這些信仰,然而他們轄下的教友卻彼此有別。類似地,僅是聲稱具有這些信仰並不足以使人有權自稱為耶和華見證人。
人若要獲得認可與耶和華見證人交往,就必須接受聖經的全部純正道理,包括唯獨耶和華見證人才緊守的聖經教訓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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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守望台1986年 | 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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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採取這樣嚴謹的立場方面,我們有任何聖經先例可援嗎?的確有!保羅論及他當日的某些人說:「他們的話如同毒瘡,越爛越大;其中有許米乃和腓理徒,他們偏離了真道,說復活的事已過,就敗壞好些人的信心。」(提摩太後書2:17,18;也可參閱馬太福音18:6。)保羅所說的話並沒有暗示這些人不相信上帝、聖經或基督的贖價祭物。可是,僅在一個基本的教訓上,他們對於復活發生的時候主張與真理不符,已足以使保羅將他們判定為變節背教者,因此忠貞的基督徒不會與他們交往。
類似地,使徒約翰把那些不相信耶穌曾成為肉身的人稱為敵基督者。這些人也許相信上帝、相信希伯來文聖經,也相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等。但唯獨在耶穌曾實際成了肉身降生為人這一件事上,他們持有異議,他們遂被稱為「敵基督者」。關於這些持有不同見解的人,約翰繼續說:「若有人到你們那裡,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裡,也不要問他的安;因為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約翰二書7,10,11。
按照聖經所立的這項模式,一個聲稱相信上帝、聖經和耶穌的基督徒若執迷不悟地提倡謬誤的道理,小組就可能必須把他開除。(可參看提多書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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