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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享有溫暖的姻親關係
    警醒!1990年 | 9月8日
    • 認識新的連繫

      聖經清楚說明婚姻的安排。上帝創造了第一對男女,讓他們結為夫婦之後制定了以下的原則:「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2:24)因此新婚的夫婦必須承認他們已進入一種新的關係之中。他們即使不得不與姻親同住,也必須意識到夫妻是一個獨立的單位,需要互相扶持地廝守下去。

      可是,離開父母並非意味到兒女一結婚就背棄雙親,不再孝敬他們。聖經教訓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她。」(箴言23:22)不過,既結了婚,關係就必須作出調整。只要家中每個成員都將這件事緊記在心,年輕夫婦就能從父母的經驗和智慧得益。

  • 享有溫暖的姻親關係
    警醒!1990年 | 9月8日
    • 那末,在促進家庭和睦方面,丈夫怎樣才能擔任積極的角色呢?光春聲稱他應用聖經原則對家庭很有幫助。他承認,「母子之間的關係非常鞏固,即使兒子已長大成人也不例外。因此兒子必須作出自覺的努力去『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他應用這項原則的方法是,只和妻子討論關於教養和訓練孩子的問題,在家務方面避免把妻子和母親比較。他繼續說:「如今,我們和父母互相尊重。我們各人都知道,什麼干預會導致憤恨,什麼幫助和合作會受到賞識。」

      除了「與妻子連合」之外,丈夫還須在母親和妻子之間作中間人。(創世記2:24)他要敏於聆聽,讓她們傾心吐意。(箴言20:5)一位學會了機巧地處理事態的丈夫首先探知妻子的感受。然後,他在妻子面前和母親談論所引起的問題。藉著扮演締造和平的人,兒子可以在他所愛的兩個婦人之間促成愉快的家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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