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詛咒洞悉聖經(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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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含有咒罵或求神降禍的意思。約翰說法利賽派把跟從耶穌的平民百姓視為不認識律法、「被咒詛」的人(約7:49),他用的是相關詞語e·paʹra·tos(埃帕拉托斯)。另一方面,保羅指出,靠著基督的死(死在苦刑柱上),替所有 猶太人成了受詛咒的,他們才得以脫離律法的詛咒。(加3:10,13)在加拉太書3:10,保羅用希臘語詞「埃皮卡塔拉托斯」去翻譯申命記27:26中的希伯來語詞「阿拉爾」(即本文論述的第一個希伯來語詞);又在加拉太書3:13用同一個詞去翻譯申命記21:23中的希伯來語詞qela·lahʹ凱拉拉(意即「受詛咒的;詛咒」)。「凱拉拉」取自動詞詞根qa·lalʹ(卡拉),字面意思是「減輕」,用於比喻義可指「咒詛」「藐視」(出18:22;利20:9;撒下19:43),在聖經裡常跟「祝福」一詞作對比(創27:12,13;申11:26-29;亞8:13)。大衛對嘲笑他的妻子米甲說,他還要讓自己受到更大的「輕蔑」,用的就是「凱拉拉」這個詞。(撒下6:20-22)洪水過後,耶和華上帝說他決不再「因為人而咒詛大地」,用的也是「凱拉拉」一詞。(創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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詛咒洞悉聖經(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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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詛咒 耶和華可以決定是否解除某個詛咒,但先決條件是:這樣做必須完全符合他的公正原則。上帝降下洪水,把地上的壞人壞事清除後,對大地宣布的詛咒看來就解除了。(創8:21)由於未能遵守律法之約,整個以色列國都受到詛咒,就算那些誠心(但無法十足地)按照律法行事的人也不例外。使徒保羅說,基督耶穌之所以死在苦刑柱上,就是為了拯救這些人。(加3:10-13)耶穌自己十全十美地遵守了律法,但他卻甘願成為受詛咒的,好救贖以色列人脫離律法的詛咒。申命記21:23說:「因為掛在木柱上的人,是上帝所咒詛的[字面意思是:是一個詛咒]。」耶穌被猶太宗教法庭(不公正地)判處死刑,以罪犯的身份被掛在柱上時,成了「一個詛咒」。後來,耶穌在天上把自己生命的價值呈在上帝面前,摩西律法就作廢了。上帝一旦接納耶穌所獻的祭物,就彷彿把摩西律法釘在柱上,正式解除了律法的詛咒。(西2:14)正因為猶太人視耶穌的遺體為「一個詛咒」,加上律法規定,安息日是不容玷污的,所以耶穌和其他罪犯的屍體當天就被拿走,沒有留在柱上。(申21:23;約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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