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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讀者來函
    守望台2004年 | 3月15日
    • 當時,摩西正帶著妻兒前往埃及;摩西的妻子叫西坡拉,兩個兒子叫革舜和以利以謝。其間,「在路上住宿的地方,耶和華遇見他,想要殺他。西坡拉就拿火石割下兒子的包皮,丟在那位的腳上,說:『你是我的血新郎。』於是上帝放過他。當時西坡拉說『血新郎』,是因為割禮而說的」。(出埃及記4:20,24-26)這段經文的意思相當含糊。雖然我們無法完全確定經文的含意,但其他經文卻提供了一些線索。

  • 讀者來函
    守望台2004年 | 3月15日
    • 西坡拉救子心切,馬上割下兒子的包皮,丟在「那位」的腳上。「那位」是誰呢?既然耶和華授權天使處決西坡拉那未受割禮的兒子,「那位」自然就是天使。西坡拉把兒子的包皮丟在天使的腳上,好讓他知道兒子已符合律法的要求。

      西坡拉說:「你是我的血新郎。」這句話的確耐人尋味。西坡拉想表示什麼呢?西坡拉遵守耶和華的約,替兒子行了割禮,藉此承認自己跟耶和華立了約。後來,耶和華跟以色列人定立律法的約;在這個約裡,耶和華把自己比作丈夫,把以色列人比作妻子。(耶利米書31:32)這樣看來,西坡拉稱呼天使所代表的耶和華為「血新郎」,是表示她願意服從割禮的約,承認耶和華上帝是「丈夫」,自己是「妻子」。無論如何,可以肯定的是:西坡拉當機立斷,採取行動符合上帝的要求,她兒子才得保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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