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台線上書庫
守望台
線上書庫
中文繁體(國語)
  • 聖經
  • 出版物
  • 聚會
  • 讀者來函
    守望台2000年 | 10月15日
    • 我們的生命來自耶和華,他嚴令吩咐人不可吃血。(創世記9:3,4)在向古代以色列人頒布的法典裡,上帝規定血只可供指定的用途,因為血代表生命。他宣告說:「動物的生命就在血裡。我把血賜給你們,讓你們用在祭壇上為自己贖罪。」那麼,人宰殺動物作食物又怎樣呢?上帝說,要「把[動物]的血放出來,用泥土掩蓋」。a(利未記17:11,13)耶和華再三複述這個命令。(申命記12:16,24;15:23)一部猶太聖經譯本(The Soncino Chumash)說:「不得儲存血,要把它視為不適合食用而倒在地上。」以色列人不得擅自取用、儲存和使用另一個活物 的血,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屬於上帝的。

  • 讀者來函
    守望台2000年 | 10月15日
    • 有時,醫生會勸病人在手術前幾個星期預先儲存自己的血液(稱為手術前自體血液儲存法),到有急切需要時,就可以把自己預先儲存的血液輸進體內了。可是,這樣收集、儲存和輸入血液,也直接違反了上帝在利未記和申命記的吩咐。聖經吩咐我們不該儲存血,而是要把血放出來,彷彿把它還給上帝一般。就算摩西法典現已不再生效,耶和華見證人仍然尊重上帝包含在法典裡的原則。他們決心要「禁戒血」。因此,我們不捐血,也不將血儲存起來供輸血之用,因為血是應當「放出來」的。收集、儲存和輸入血液都是違反上帝法律的。

  • 讀者來函
    守望台2000年 | 10月15日
    • a 弗蘭克·戈爾曼教授寫道:「把血倒出來,最可能的意思是,用以表明自己尊重動物生命的崇敬舉動。人這樣做可以表明自己尊重創造這動物及維持其生命的上帝。」

中文繁體(國語)出版物(1956-2025)
登出
登入
  • 中文繁體(國語)
  • 分享
  • 設定
  • Copyright © 2025 Watch Tower Bible and Tract Society of Pennsylvania
  • 使用條款
  • 隱私權政策
  • 隱私設定
  • JW.ORG
  • 登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