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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當滅的,永遠奉獻的
    洞悉聖經(上冊)
    • 上帝頒布律法時,首次發出「撥出來當滅的」這個命令。我們在出埃及記22:20讀到:「誰獻祭給別神,不專一獻祭給耶和華,就必須滅絕[cha·ramʹ『哈蘭』的一個形態]。」上帝也大公無私地向以色列人執行這個命令,例如以色列人在什亭就有2萬4000人因拜偶像而被處死。(民25:1-9)人若擁有「當滅的東西」,也可以成為「當滅的」。因此,上帝警告以色列人不可擁有迦南各族的宗教偶像,說:「凡可憎的偶像,你不可帶進家裡,免得你成為當滅的[cheʹrem『赫倫』]。你倒要對偶像深惡痛絕,因為這是當滅的東西。」(申7:25,26)

  • 當滅的,永遠奉獻的
    洞悉聖經(上冊)
    • 在約旦河以西,耶利哥是第一個「撥出來當滅的」城;除了可供聖殿使用的金屬器皿之外,什麼也不可保存下來。喇合和她一家由於對上帝有信心,不用成為「當滅的」。約書亞曾經嚴厲警告同胞不可私拿「當滅的東西」,若違抗命令,就會連累整個民族成為「當滅的」。雖然如此,亞干仍擅取了一些「當滅的東西」,結果使自己和家人都成為「當滅的」。惟獨處死亞干一家,以色列人才不致全族人被撥出來成為「當滅的」。(書6:17-19;7:10-15,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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