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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哪裡去,我也要到哪裡去」守望台2012年 |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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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俄米和路得在伯利恆安頓下來之後,路得開始想:怎樣才能養活自己和婆婆呢?她知道,在耶和華給他子民以色列人的律法中,有些規定是為了照顧窮人而設的,其中一個規定是窮人可以在收割的時候,拾取收割的人遺下的穀物,以及長在田邊和農田角落裡的莊稼。c(利未記19:9,10;申命記24:19-21)
那時是收割大麥的時候,按照現代的曆法,很可能是四月左右。路得到田裡去,看看誰會讓她拾取遺下的莊稼。她碰巧來到一個叫波阿斯的人的田裡,波阿斯是一個很有錢的地主,也是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親屬。根據律法,路得有權利拾取遺下的莊稼,但她並沒有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反而先問准了監督收割的年輕人。那人同意了,路得就馬上開始工作。(路得記1:2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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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哪裡去,我也要到哪裡去」守望台2012年 |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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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這麼有愛心的律法,肯定是路得在家鄉時連聽也沒聽過的。在當時的近東地區,寡婦沒有得到什麼照顧。一本參考書說:「一般女子在丈夫死後,要靠兒子供養,如果沒有兒子,她也許要賣身為奴,要不就淪為妓女或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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