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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從心裡寬恕人
    守望台1999年 | 10月15日
    • 15,16.(甲)彌迦怎樣描述耶和華?(乙)上帝「不追究……過犯」是什麼意思?

      15 不要忘記,在敏於寬恕方面,上帝是我們的典範。(以弗所書4:32-5:1)彌迦先知指出,上帝不追究我們的過錯,給我們立下了楷模。他寫道:「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不追究產業之餘民的過犯呢?他不永遠懷怒,因為他喜愛憐憫。」——彌迦書7:18,《新譯》。

      16 聖經說耶和華「不追究……過犯」,意思並不是他記不起人的過犯,彷彿患了失憶症一般。請想想參孫和大衛的事例,他們兩人都有過嚴重的過失。在事情發生之後很久,上帝仍然記得他們所犯的錯。由於耶和華命人把事情記錄在聖經裡,連我們也知道他們犯了一些什麼罪。即使這樣,上帝仍然寬大為懷,恩待他們,甚至把他們立為信心的榜樣,給我們效法。——希伯來書11:32;12:1。

      17.(甲)什麼想法能夠幫助我們不追究別人的過失或冒犯?(乙)我們不計較別人的過犯,怎樣就是效法耶和華了?(參看腳注。)

      17 不錯,耶和華願意「不追究」a過犯;大衛就曾屢次懇求上帝這樣做。(撒母耳記下12:13;24:10)我們能夠在這方面效法上帝嗎?我們的信徒同工既是不完美的,自然免不了會得罪冒犯我們。我們願意不追究他們的過失嗎?試想像你坐在一架噴射機裡,飛機正在跑道上急駛,準備升空。你望出窗外,看見一個相識的女子正伸出舌頭作鬼臉。你知道她曾生你的氣,她的鬼臉也許是朝著你作的。但她也可能根本沒有想到你。無論如何,隨著飛機逐漸升高,打個圈子,你再次看這個女子,但她現在看來只是地上的一個小點罷了。一小時之後,你已飛到幾百里之外,把她那令人不快的鬼臉遠遠拋下了。同樣,我們只要努力效法耶和華,明智地不再計較別人的過犯,寬恕人就容易多了。(箴言19:11)十年之後,或者千禧年開始了之後二百年,別人的過犯豈不是看來微不足道嗎?何不現在就不再追究呢?

  • 要從心裡寬恕人
    守望台1999年 | 10月15日
    • a 一個學者說,彌迦書7:18所用的希伯來語隱喻,「相當於一個行人對路旁的一件東西視而不見,因為他根本不想加以留意。隱喻所表達的意思是,上帝並不是看不見罪,也不是認為罪無關重要;而是在某些事上寧願不予追究,決定加以寬恕而非施行懲罰」。——士師記3:26;撒母耳記上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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