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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離婚——聖經的真正主張如何?
    守望台1988年 | 8月15日
    • 以上所引耶穌的聲明,其實是他給法利賽人的答案的一部分。當時他們問耶穌說:「人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麼?」(馬太福音19:3-6)由於不滿耶穌的答覆,法利賽人繼續問道:「這樣,摩西為什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於是耶穌答道:「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接著,他補充說:「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馬太福音19:7-9。

  • 離婚——聖經的真正主張如何?
    守望台1988年 | 8月15日
    • 人一墮落犯罪,變得不完美,婚姻制度亦同時出現問題。(羅馬書5:12)由於人不再完美,人際關係遂受到自私、貪婪、自利之心所污染而變得緊張。這便是耶穌所謂的「心硬」。為此,摩西律法容許人有離婚的餘地。然而耶穌提醒法利賽人,說:「起初並不是這樣。」現在,既然情形不再完美,夫婦雙方就該作出所需的努力去解決各種困難和難題。他們不該以此作為解除婚姻關係的托詞或藉口。但耶穌卻指出有一個例外,那便是淫亂。夫妻間的不忠可以成為解除婚姻關係的理由。

  • 離婚——聖經的真正主張如何?
    守望台1988年 | 8月15日
    • 從以上的討論我們可以清楚看出,聖經並沒有說所有婚姻關係都必須永久維持而不容許人為了任何緣故離婚。另一方面,聖經規定只有一個認可的離婚理由,就是「為淫亂的緣故」。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

      雖然聖經容許人以一個理由離婚,但聖經有鼓勵人這樣做嗎?婚姻有因此而變得淺薄或失去尊嚴嗎?抑或由於聖經只容許一個離婚理由,以致把不合理的重擔加諸結婚的人身上?

      其實剛相反。聖經說婚姻是人所享有的最親密關係之一。創世記記載第一宗婚姻,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2:24)夫妻該好好保持這種「一體」的關係,如同保護珍貴的寶物一樣才對。聖經勸告道:「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希伯來書13:4。

      常常有人說,恆久而快樂的婚姻是基於不自私的愛而非浪漫戀情。這個說法剛好跟聖經不謀而合。聖經說:「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妻子也當敬重他的丈夫。」(以弗所書5:28-33)聖經也給人率直的勸告,說:「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虧負。」——哥林多前書7:3-5。

      假若夫婦二人都願意遵守這些明智的勸告,婚姻就絕少會惡化到發生婚外情的程度,以致破壞了「一體」的關係。縱使夫婦中的一方並不接納這些聖經的原則,信主的配偶仍可以充滿信心,相信上帝的方法是最好的,許多婚姻問題均能藉此得以解決和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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