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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靠口頭傳統而得的正義
    守望台1990年 | 11月1日
    • 12.(甲)耶穌在登山寶訓裡對他平常引用希伯來文聖經的方式作出什麼改變?為什麼?(乙)我們從他運用第六個『有話說』的方式獲悉什麼?

      12 耶穌從前引用希伯來文聖經的時候,說:「經上記著說。」(馬太福音4:4,7,10)但在登山寶訓裡,耶穌六次用以下的話提出一些聽來好像來自希伯來文聖經的字句:『有話說。』(馬太福音5:21,27,31,33,38,43)為什麼呢?因為他當時所指的是法利賽人根據傳統去解釋的經文,而這些傳統是和上帝的誡命抵觸的。(申命記4:2;馬太福音15:3)在這一連串的話裡,耶穌第六次,也就是最後一次,引用以上一句話的時候,這點就很明顯了:「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但根本沒有一條摩西律法說:「[要]恨你的仇敵。」這樣說的是文士和法利賽人。這就是他們對「愛你的鄰舍」這條律法的解釋——單愛你的猶太鄰舍,不要愛其他人。

  • 不靠口頭傳統而得的正義
    守望台1990年 | 11月1日
    • 17.耶穌教導人採取什麼比「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更好的做法?

      17 耶穌接著說:「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馬太福音5:38-42)耶穌在這裡所指的不是蓄意傷人的毆打,而是為了侮辱人而用手背掌摑人。你無需還以顏色,侮辱對方而降低自己的人格。不要以惡報惡。相反,要還以良善,「繼續以善勝惡」。——羅馬書12:17-21,《新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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