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說犯罪的懲罰就是死亡,而不是在烈火熊熊的地獄裡受折磨。上帝告訴第一個男人亞當,他要是觸犯上帝的法律,後果就是死亡。(創世記2:17)上帝並沒有說亞當會在地獄裡永遠受折磨。後來,亞當觸犯了上帝法律,上帝宣判對他的懲罰:「你是塵土,將來也要歸回塵土。」也就是亞當將不復存在。(創世記3:19)要是亞當的懲罰是去烈火熊熊的地獄,那麼上帝就會清楚告訴他這個判決,而不是說他會「歸回塵土」。上帝的判決從未改變。亞當死後多年,上帝還是在聖經裡說:「罪給人的報酬是死亡。」(羅馬書6:23)既然人死了,罪就一筆勾銷,不會再有額外的懲罰。聖經也說:「人死了就不再有罪責了。」(羅馬書6:7及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