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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望台1988年 | 11月1日
    • 最明確的評論之一載於猶大書第七節。猶大剛談論過(1)以色列人因缺乏信心而遭受毀滅,(2)犯了罪的天使給「主用鎖鏈把他們永遠拘留……,等候大日的審判」。然後猶大寫道:「又如所多瑪、蛾摩拉……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鑑戒。」以往我們將這節經文應用在實際的所多瑪和蛾摩拉城之上,認為遭受永遠毀滅的是這兩個城市而非其中的居民。可是,鑒於猶大書第5、6節所說的話,很可能大部分人會將第7節視為指個別的人所遭受的刑罰。(照樣,我們明白馬太福音11:20-24所批評的是人而非石頭或建築物。)有鑒於此,猶大書第7節的意思便是指所多瑪、蛾摩拉城中的惡人已受過審判而被永遠毀滅了。a

      至於其他經文,我們發覺值得注意的一點是:聖經不只一次將洪水與所多瑪、蛾摩拉相提並論。在什麼經文中?

      門徒向耶穌問及「事物制度的終結」時,耶穌預告將臨的「末了」以及一場「大患難,是從世界開始直到如今從未有過的」。(馬太福音24:3,14,21,《新世》)耶穌接著舉出「挪亞的日子」與「羅得的日子」所發生的事作為例子,說明人怎樣毫不理會毀滅將臨的警告。耶穌補充說:「人子顯現的日子也要這樣。」(路加福音17:26-30;可參閱馬太福音24:36-39,《新世》。)當時耶穌僅在說明人的態度,抑或他採用這些例子的上、下文顯示事情涉及永遠的判決?

      後來,彼得在他的書信中談及上帝的審判和懲罰那些罪有應得的人。接著,他採用三個事例:犯罪的天使、挪亞日子的古代世界以及所多瑪、蛾摩拉城中被消滅的人。彼得說這兩個城的人『成為後世不敬虔之人的鑑戒』。(彼得後書2:4-9)然後,彼得將人在洪水中遭受的毀滅與不敬虔的人在將臨「審判的日子」所遭受的毀滅作一比較。這件事會在應許的新天新地臨到之前發生。——彼得後書3:5-13。

      照樣,在現今這個邪惡制度的末了,受上帝處決的人是否已遭受最後的判決?帖撒羅尼迦後書1:6-9表示答案是肯定的:「上帝既是公義的,就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

      饒有趣味的是,這段描述所用的措詞與猶大論及所多瑪的遭遇時所用的措詞頗相似。除此之外,馬太福音25:31-46(《新世》)及啟示錄19:11-21表明,在上帝將臨的大戰中被剪除的「山羊」會在「火湖」裡受到「永遠的剪除」。「火湖」則代表永遠的滅絕。b——啟示錄20:10,14。

      因此,除了猶大書第七節所說的話之外,聖經運用所多瑪、蛾摩拉和洪水作為現今的邪惡制度遭受毀滅的先模。既然如此,在以往這幾場審判中被上帝所處決的人顯然已遭受無法改變的毀滅。當然,我們每個人都可以藉著在現今對耶和華緊守忠貞而親自證實這件事。這樣,我們便會有資格在新世界裡活著,從而看見究竟什麼人會復活和什麼人不會。我們深知上帝的判決是完美無瑕的。以利戶向我們提出保證說:「上帝必不作惡,全能者也不偏離公平。」——約伯記34:10,12

  • 讀者來函
    守望台1988年 | 11月1日
    • a 以西結書16:53-55論及「所多瑪和[她]的眾女」時與復活一事無關,反之,只是以比喻的方式談論耶路撒冷和她的眾女。(可參看啟示錄11:8。)也可參看《守望台》1952年6月1日刊(英文版),第337頁。

      b 可參看《守望台》1980年2月1日刊第30、31頁『讀者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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