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台線上書庫
守望台
線上書庫
中文繁體(國語)
  • 聖經
  • 出版物
  • 聚會
  • 《新約》——歷史抑或神話?
    聖經——上帝的話語抑或人的話語?
    • 第5章

      《新約》——歷史抑或神話?

      「今日我們可以說『新約』是世界文學上受到最徹底查考的書。」孔格(Hans Küng)在他所著的《論作基督徒》一書中如此說。他說得不錯。在過去300年間,基督教希臘文聖經不僅受人查考,它們比其他任何著作受到更詳盡的研究和更仔細的分析。

      1,2.(包括引言。)(甲)在過去300年來,基督教希臘文聖經受到怎樣的對待?(乙)有些查考聖經的人獲得什麼奇怪的結論?

      有些查考者所獲得結論相當怪誕。早在19世紀,德國的諾亞克(Ludwig Noack)認為約翰福音是在公元60年由耶穌的心愛門徒——據諾亞克說是猶大——寫成的!法國人雷南(Joseph Ernest Renan)聲稱拉撒路的復活很可能是由拉撒路自己所安排的騙局,目的是要支持耶穌說自己能夠施行奇跡的聲稱。德國神學家沃爾克馬(Gustav Volkmar)則堅稱歷史上的耶穌不可能提出自己是彌賽亞的聲稱。1

      2 在另一方面,鮑爾(Bruno Bauer)斷定耶穌實無其人!「他主張早期基督教幕後真正的推動力是腓羅、辛尼加和諾斯替教徒。最後他聲稱歷史上從未有過耶穌這個人物,……基督教是在第二世紀從一種受斯多亞派支配的猶太教產生的。」2

      3.許多人對聖經仍然懷有什麼意見?

      3 今日很少人懷有這麼極端的見解。但是你若閱讀現代學者的著作,你會發覺許多人仍然相信基督教希臘文聖經含有傳說、神話和誇張。這是真的嗎?

      各書在何時寫成?

      4.(甲)為什麼知道基督教希臘文聖經的各書在什麼時候寫成十分重要?(乙)關於基督教希臘文聖經的寫作時間,學者有些什麼意見?

      4 神話和傳說是需要相當時間才能形成的。因此『新約』的各書在何時寫成這個問題十分重要。歷史家格蘭特(Michael Grant)說,基督教希臘文聖經的歷史寫作開始於「耶穌死後三十至四十年」。4 聖經考古學家奧爾布賴特引用托里(C. C. Torrey)的意見,認為「所有福音均在公元70年之前寫成,其中的內容沒有任何部分不能在耶穌釘十字架之後的二十年間寫成」。奧爾布賴特自己的意見則認為這幾本書寫成的時期「不會遲過大約公元80年」。其他人的估計稍有差別,但大部分學者均同意『新約』的寫作到第1世紀末了已經完成了。

      5,6.既然基督教希臘文聖經是在其中所載的事件發生之後不久寫成的,我們應當從這項事實獲得什麼結論?

      5 這意味到什麼?奧爾布賴特所作的結論是:「我們能夠斷言,二十至五十年這麼短的一段時間實在無法容許耶穌的言談的大致內容和甚至措詞受到任何可以察覺的更改。」5 哈伯馬斯(Gary Habermas)教授補充說:「四福音很接近它們所記錄的時代,但古代歷史卻時常描述一些在許多世紀之前發生的事。即使如此,現代歷史家仍能夠推知甚至在這些遠古時期所發生的事。」6

      6 換言之,基督教希臘文聖經的歷史部分的可信程度至少不下於世俗歷史。早期基督教的事件和它們被記錄下來的時間相隔僅幾十年,這段時期無疑不足以讓神話傳說形成而受到普遍接納。

      目擊見證人的作證

      7,8.(甲)基督教希臘文聖經正在撰寫及流通時,誰仍然在世?(乙)鑑於布魯斯教授的評論,我們必須作出什麼結論?

      7 特別鑑於有許多記載談及目擊見證人的作證,杜撰的可能性更微乎其微。約翰福音的執筆者說:「為這些事作見證,並且記載這些事的就是這門徒[耶穌所愛的門徒]。」(約翰福音21:24)路加福音的執筆者則說:「有好些人提筆作書,述說在我們中間所成就的事,是照傳道的人從起初親眼看見又傳給我們的。」(路加福音1:2)使徒保羅談及那些曾目擊耶穌復活的人說:「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在死裡]睡了的。」——哥林多前書15:6。

      8 在這方面,布魯斯(F. F. Bruce)教授作了一項頗有見地的評論:「在早期的日子,耶穌有許多門徒在世,能夠記得曾有什麼事發生和什麼事沒有發生,因此要杜撰耶穌的言行絕不像有些作家看來想像的那麼容易。……門徒不敢冒險說不確的話(蓄意歪曲事實更不用說了),因為這些錯誤會立即被一些敏於挑錯的人揭發出來。相反,當初使徒們傳道的長處之一是能夠充滿信心地訴諸聽者所知道的事實;他們不是僅說,『我們是這些事的見證人,』同時也說,『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使徒行傳2:22)。」7

      經文可靠嗎?

      9,10.關於基督教希臘文聖經,什麼是我們可以肯定的?

      9 這些目擊見證人的證言可能準確地記錄下來,但後來卻有訛誤攙雜其中嗎?換言之,在原本的寫作完成了之後,有神話和傳說滲入其中嗎?我們已經見到,基督教希臘文聖經本文的狀態比其他任何古代作品更佳。研究聖經希臘經文的學者庫爾特及巴巴拉·阿蘭特(Kurt and Barbara Aland)列出差不多5,000部抄本從古代流傳到今日,其中有些早至公元第2世紀。8 這大量證據表明經文在大致上說來是正確無誤的。除此之外還有許多古代譯本——最早的完成於大約公元180年——有助於證明經文是正確的。9

      10因此,從任何方面去看,我們都能夠肯定傳說和神話並沒有在原本的執筆者寫成他們的作品之後滲進基督教希臘文聖經裡。我們所擁有的經文在大致上是與原執筆者所寫的作品相同的。既然同時代的基督徒均加以接納,這足以證明經文的準確性。那末,我們能夠將聖經與其他古代歷史比較而確立其真實性嗎?至若干程度我們可以這樣行。

      文件證據

      11.外在的文件證據對基督教希臘文聖經的歷史記載支持到什麼程度?

      11 事實上,關於耶穌和使徒一生中的事件,除了聖經之外,文件證據相當有限。這是意料中的事,因為在第1世紀,基督徒是一個比較細小的群體,而且絕不參與政治。可是,世俗歷史所提供的證據卻與我們在聖經裡所讀到的資料一致。

      12.關於施浸者約翰,約塞夫告訴我們什麼?

      12 例如,希律·安提帕在軍事上經歷一次慘敗之後,猶太歷史家約塞夫(Josephus)在公元93年寫道:「在有些猶太人看來,希律全軍覆沒乃是上帝所施的報應。鑑於他對待稱為施浸者的約翰的方式,這項報應無疑是公平的。因為雖然約翰是個好人,勸戒猶太人要過正直的生活,對同胞秉公行義及虔信上帝,希律卻將他處死。」10 這樣,約塞夫證實了聖經的記載,因為聖經說施浸者約翰是個義人,他促請人悔改,但卻被希律所處決。——馬太福音3:1-12;14:11。

      13.約塞夫怎樣支持雅各和耶穌本人的歷史真實性?

      13 約塞夫也提及耶穌的同母異父弟雅各。聖經告訴我們,雅各起初並沒有跟從耶穌,後來卻成為耶路撒冷一位顯要的長老。(約翰福音7:3-5;加拉太書1:18,19)約塞夫報導雅各被捕一事說:「[大祭司亞拿]召集猶太公會的法官們,將一個名叫雅各的人——那稱為基督的耶穌之弟——和其他某些人帶到他們面前受審。」11約塞夫的這段話進一步證實「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是個真實的歷史人物。

      14,15.塔西佗給予聖經記載什麼支持?

      14 其他早期作家也提及希臘文聖經所載的事。例如,福音書告訴我們耶穌在巴勒斯坦各地傳道時引起廣泛的反應。他被本丟·彼拉多處死之後,他的門徒大感惶惑和灰心。不久之後,這些門徒卻勇敢地將他們的主已經復活的信息傳遍耶路撒冷。僅在數年之間,基督教傳遍了羅馬帝國各地。——馬太福音4:25;26:31;27:24-26;使徒行傳2:23,24,36;5:28;17:6。

      15 證實這些報導的佐證來自羅馬歷史家塔西佗(Tacitus)。這人對基督教絕無好感。他在公元100年之後不久撰文論及尼羅對基督徒所發動的殘忍迫害,並且補充說:「這個教派的創立人基督在提比留在位期間被太守本丟·彼拉多判處死刑而處決。這種有害的迷信暫時受到遏止,但後來再度爆發,不僅在疾病的發源地猶太,同時也在首都[羅馬]出現。」12

      16.聖經所提及的什麼歷史事件,蘇托尼厄斯也曾提及?

      16 聖經執筆者在使徒行傳18:2提及「[羅馬皇帝]克勞第命猶太人都離開羅馬」。第2世紀的羅馬歷史家蘇托尼厄斯(Suetonius)也提及這件事。這位歷史家在他所著的《被奉為神的克勞第》(The Deified Claudius)一書中說:「既然猶太人不斷受克列斯蒂(Chrestus)所慫恿而騷亂不安,他[克勞第]遂將他們逐出羅馬。」13這裡所說的克列斯蒂若是指耶穌基督(Jesus Christ)而言,而羅馬所發生的事件與在其他城市發生的類似,暴動就其實並非受基督意即基督的跟從者)所慫恿而發生的。反之,這些暴動其實是由於猶太人猛烈反對基督徒忠信的傳道活動而引起的。

      17.在第2世紀,殉道者游斯丁可以獲得的什麼資料來源支持聖經中關於耶穌施行奇跡和他的死亡的記載?

      17 在公元第2世紀中期寫作的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論及耶穌之死說:「這些事確曾發生,你可以從《本丟·彼拉多行傳》獲知。」14 據殉道者游斯丁說,這些記錄也提及耶穌所施行的奇跡;他論及這件事說:「他的確行過這些事,你可以從《本丟·彼拉多行傳》探知。」15 誠然,這些《行傳》或官方紀錄已不再存在了。但看來在第2世紀確曾有這樣的書存在,因此殉道者游斯丁能夠自信地促請讀者查閱一下這些書以證實他所說的是真話。

      考古學的證據

      18.考古學提出什麼證據證明本丟·彼拉多實有其人?

      18 考古學的發現也說明或證實了我們在希臘文聖經中所讀到的記載。例如在1961年,有人在凱撒利亞一間羅馬劇院的廢墟中發現一塊銘刻,其上刻有本丟·彼拉多這個名字。16 在這項發現之前,除了聖經本身之外,顯示這位羅馬統治者確曾存在的證據十分有限。

      19,20.考古學證實了路加(在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所提及的什麼聖經人物?

      19 我們在路加福音讀到施浸者約翰開始傳道時,「呂撒聶作亞比利尼分封的王。」(路加福音3:1)約塞夫提及有一位呂撒聶在亞比利尼統治,但這人卻於公元前34年,在約翰誕生之前很久,便死去了,於是有些人遂懷疑聖經的話。可是,考古學家在亞比利尼發現了一塊銘刻,提及另一位呂撒聶在提比留掌政期間作分封王(地方統治者),而約翰開始傳道時,提比留正在羅馬以凱撒的身分施行統治。17 這很可能就是路加所提及的呂撒聶。

      20 我們在使徒行傳讀到,保羅和巴拿巴被派往塞浦路斯從事海外傳道工作,在那裡遇見一位名叫士求·保羅的省長,這人是個「聰明人」。(使徒行傳13:7,《新譯》)19世紀中期,在塞浦路斯進行的發掘發現了一塊成於公元55年的銘刻,其上提及士求·保羅這個人。考古學家賴特(G. Ernest Wright)論及這件事說:「這是聖經之外唯一提及這位省長的文物;令人感興趣的是,路加正確地提及他的名字和頭銜。」18

      21,22.考古學的發現證實了聖經記載所提的什麼宗教習俗?

      21 保羅在雅典時說他見到一個獻給「未識之神」的祭壇。(使徒行傳17:23)在羅馬帝國領域的各處均有人發現用拉丁文注明獻給無名之神的祭壇。其中一個在別迦摩;像雅典的祭壇一樣,其上的銘刻是用希臘文寫的。

      22 後來保羅在以弗所受到銀匠的猛烈反對,這些銀匠的收入來自製造亞底米女神的神龕和肖像。聖經將以弗所稱為「看守大亞底米的廟」之城。(使徒行傳19:35)與此一致的是,在古以弗所的故址上有若干赤陶和大理石的亞底米雕像出土。在上一個世紀,考古學家發掘了這間龐大廟宇的遺址。

      真理的特色

      23,24.(甲)關於基督教希臘文聖經的寫作的真實性,我們在什麼地方找著最有力的證據?(乙)聖經記載的什麼內在特質證明它是真確的?請舉證說明。

      23 因此,歷史和考古學有助於闡明——而且到某個程度證實了——希臘文聖經的歷史成分。但證明這些寫作的確真實可靠的最有力證據乃是聖經各書本身。你讀過它們之後不會覺得它們聽來像神話。反之它們具有真理的特色。

      24 這些書的一個特色是內容十分坦率。請想想關於彼得的記載。聖經詳細描述令他十分尷尬的一件事:他無法繼續在水上行走。後來耶穌對這位大受尊敬的使徒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馬太福音14:28-31;16:23)除此之外,雖然彼得極力辯稱即使其他所有人都捨棄耶穌,他絕不會這樣行,可是他卻在守夜時睡著了,然後三次不認他的主。——馬太福音26:31-35,37-45,73-75。

      25.聖經執筆者坦白地揭露使徒們的什麼弱點?

      25 但不是只有彼得的弱點才被揭露出來。坦率的記載並沒有掩飾使徒們為了他們當中誰最大的問題而爭執。(馬太福音18:1;馬可福音9:34;路加福音22:24)記載也沒有忽略告訴我們使徒雅各和約翰的母親請耶穌把王國裡最顯赫的地位賜給她的兩個兒子。(馬太福音20:20-23)記載也忠實地提及巴拿巴和保羅曾「劇烈地爭執」。——使徒行傳15:36-39,《現譯》。

      26.關於耶穌復活的什麼細節,唯獨實有其事才會被包括在聖經的記載裡?

      26 另一件值得注意的事實是,路加福音告訴我們最先獲悉耶穌復活的乃是「那些從加利利和耶穌同來的婦女」。在第1世紀受男性支配的社會裡,這樣的細節的確極不尋常。事實上,據記載透露,使徒們以為這些婦人所說的話「是胡言」。(路加福音23:55-24:11)希臘文聖經中的歷史若並不真實,就必然是杜撰的了。但為什麼要杜撰一些報導,直言無諱地指出備受尊重的人物的缺點來呢?唯獨因為這些細節是事實,所以才會被收容在記載裡。

      耶穌——一位實在的人物

      27.一位歷史家怎樣為耶穌是個實際存在的歷史人物一書作證?

      27 許多人把聖經所描述的耶穌視為一個理想化的虛構人物。但是歷史家格蘭特評論說:「若把應用在其他含有歷史資料的古代著作之上的同一標準應用在『新約』之上——這是我們理應做的事——我們就無法否認耶穌的存在,正如我們並不否認許多異教人物的存在一般;從來沒有人懷疑過這些人是否真正的歷史人物。」19

      28,29.為什麼四福音對耶穌的品格提出一個完整劃一的概念這件事深具重要性?

      28 透過聖經的描述,我們不但可以看出耶穌確有其人,而且是個有血有肉的性情中人。要虛構一個異乎尋常的人物,然後在整本書中作出一項首尾一貫的描述絕非易事。一個角色若其實純屬虛構,要由四位不同的執筆者去描述同一個人而首尾一貫地繪出一幅和諧一致的圖像,差不多是不可能的事。四福音所描述的耶穌顯然是同一個人,這無疑是證明福音書的確真實可靠的有力證據。

      29 格蘭特引用一個非常適切的問題:「所有的福音傳統毫無例外地以十分生動的筆觸描繪出一個動人的青年男子,在各種各式的婦女當中往來,包括一些顯然聲名狼藉的女子在內,卻絲毫沒有表現任何溺於感情、矯揉造作或假正經,反而隨時隨地保持單純、忠貞的品格,這怎麼可能呢?」20 唯一的答案便是,這樣的一個男子確曾存在,並且行事為人正如聖經所說一般。

      何以他們不相信

      30,31.為什麼許多人雖見到充分證據,卻仍不願承認基督教希臘文聖經的歷史記載是正確的?

      30 既然我們有肯確的證據說希臘文聖經是真實的歷史,何以有些人卻認為不是呢?為什麼有許多人雖然承認這些聖經中有一部分是真實的,卻不願接受它們的全部內容呢?主要是因為聖經載有一些事是現代知識分子所不願相信的。例如聖經說耶穌不但說預言,同時也應驗了許多預言。聖經也說耶穌施行奇跡,並且在死後復活。

      31 在凡事懷疑的20世紀,這些事是人們無法置信的。論到奇跡,古爾德(Ezra P. Gould)教授評論說:「有些批評家覺得他們有理由作一項保留,……即認定奇跡是不會發生的。」21 有些人承認耶穌可能施行過若干治療,但僅屬於「身心相關、心理影響生理」的類型。至於其他奇跡,大部分批評家聲稱這些若非虛構便是真實的事件受到歪曲的報導。

      32,33.有些人怎樣試圖辯解耶穌施行奇跡餵飽一大群人一事?為什麼這種說法並不合邏輯?

      32 為了舉例說明這件事,請考慮一下耶穌有一次僅用幾塊餅和兩條魚餵飽了5,000多人。(馬太福音14:14-22)19世紀的學者保羅斯(Heinrich Paulus)認為事情的實際經過如下:耶穌和使徒發覺跟著他們的大群民眾餓了。於是耶穌決定為群眾當中富有的人立下一個好榜樣。他把自己和使徒所自備的小量糧食拿出來與群眾分享。不久其他帶備食物的人也跟從他的榜樣而將食物與別人分享。最後整群人都得以吃飽。22

      33 事情的實際經過若是如此,就可說是表明優良榜樣如何具有感人力量的傑出例證了。何以這麼富於趣味和意義的事情要受到歪曲而使之聽起來像超自然的奇跡呢?的確,人們試圖為奇跡辯解,認為這些事其實並非奇跡,結果這樣行所造成的難題甚至多過所解決的。這些見解都基於一個錯誤的前提。它們都假設奇跡是不可能發生的。但有什麼理由要認定奇跡是不可能的呢?

      34.聖經若真正含有準確的預言和真實的奇跡記載,這足以證明什麼?

      34 根據最合理的標準,希伯來文聖經和希臘文聖經都是真確的歷史,可是兩者均含有預言和奇跡的例證。(可參閱列王紀下4:42-44。)那末,預言若是真確的又如何?奇跡若曾實際發生又如何?這樣,上帝就的確是指揮聖經寫作的力量了。聖經的確是他的話語而非人的話語。在以後一章,我們會討論預言的問題,但先讓我們考慮一下奇跡。在這20世紀,相信在較早世紀曾有奇跡發生是合理的想法嗎?

      [第66頁的精選語句]

      如果事情沒有實際發生,為什麼聖經報導說耶穌的復活最初是由這些婦女發現的呢?

      [第56頁的附欄]

      現代批評缺乏根據

      現代聖經批評的性質極不穩定。為了舉例說明這件事,請考慮一下布朗(Raymond E. Brown)對約翰福音所作的以下評論:「在上個世紀末和本世紀早期,學者們對這本福音經歷一段極端懷疑的時期。他們將約翰福音寫成的日期定得很遲,甚至遲至第2世紀的後半期。他們認為這本書希臘世界的產品,因此毫無歷史價值,與拿撒勒耶穌時代的巴勒斯坦也毫無關係。……

      後來學者們在考古學、文件和經文方面作了一系列出乎意料之外的發現,以致上述見解中的每一個均受到影響。這些發現使我們能夠對一些差不多成為正統主張的批評見解提出理智的挑戰,並且看出對約翰福音所作的高度批評分析基礎其實十分脆弱。……

      現在學者已將福音的撰寫時期再次定為第1世紀末了或甚至更早的時期。……也許最奇怪的是,有些學者竟敢再次認為西庇太的兒子約翰可能與福音書有若干關係!」3

      傳統一向認為約翰福音是約翰所寫的,為什麼相信他實際寫成這本書看來是這麼奇怪的事呢?唯獨因為這樣的見解與批評家的成見有所抵觸的緣故。

      [第70頁的附欄]

      僅是對聖經的另一項攻擊而已

      韋伯(Timothy P. Weber)寫道:「聖經批評的主張迫使許多普通信徒懷疑自己是否有能力了解[聖經的]任何事。……皮爾遜(A. T. Pierson)將許多佈道者所感覺的挫折表達出來;他指出,『像羅馬天主教一樣,[聖經批評]實際將上帝的話語從平民當中除去,因為它假設唯獨學者才能解釋聖經;羅馬將教士置於人和上帝的話語之間,聖經批評則將一個飽受教育的注釋者置於信徒和聖經之間。』」23 由此看來,現代的聖經批評僅是對聖經的另一項攻擊而已。

      [第62頁的圖片]

      別迦摩的這個祭壇看來是獻給「未識之神」的

      [第63頁的圖片]

      以弗所人引以為榮的亞底米神廟一度十分宏偉華美,現今只餘下一片廢墟

      [第64頁的圖片]

      聖經忠實地報導彼得曾不認耶穌

      [第67頁的圖片]

      聖經坦率地報導保羅和巴拿巴曾發生『劇烈爭執』

      [第68頁的圖片]

      四福音對耶穌作了一項首尾一貫的描繪,這件事本身便是證明福音的記載真實可靠的有力證據

      [第69頁的圖片]

      大部分現代批評家均認為,奇跡從未發生過乃是理所當然的事

  • 奇跡——發生過嗎?
    聖經——上帝的話語抑或人的話語?
    • 第6章

      奇跡——發生過嗎?

      公元31年的一天,耶穌和門徒正前往巴勒斯坦北部的拿因城。他們行近城門,遇到一隊送殯的行列。死者是個青年男子。他的母親是寡婦,只有他這個兒子,如今她在世上孤苦無靠了。據聖經報導,耶穌「就憐憫她,對她說:『不要哭!』於是進前按著槓,抬的人就站住了。耶穌說:『少年人,我吩咐你,起來!』那死人就坐起,並且說話。」——路加福音7:11-15。

      1.(包括引言。)(甲)耶穌在拿因城附近施行了什麼奇跡?(乙)奇跡在聖經裡有多重要?可是所有人都相信奇跡確曾發生嗎?

      這是個感人的故事,但真的是實事嗎?許多人覺得難以相信這樣的事曾實際發生過。可是,奇跡是聖經記載的一個必要部分。相信聖經便意味到相信曾有奇跡發生。事實上,聖經真理的整個模式有賴於一個非常重要的奇跡:耶穌基督的復活。

      何以有些人不相信

      2,3.為了證明奇跡實無其事,蘇格蘭哲學家休謨所提出的理由之一是什麼?

      2 你相信奇跡嗎?抑或你覺得在這個科學時代,相信奇跡——意即異乎尋常而顯明有超人力量參與其事的事件——是不合邏輯的?你若不相信,你並非第一個懷有這種態度的人。兩個世紀之前,蘇格蘭哲學家休謨(David Hume)便有同一的難題。也許你不相信的理由與他的類似。

      3 休謨對奇跡所提出的異議包括三個要點。1 首先,他寫道:「奇跡違反了自然。」人自古以來便倚賴自然界的律則。他知道將一件東西擲下,它就會墜落在地,太陽每天早上會升起,每天晚上會落下等。人憑著本能知道事情總是會按照這些熟悉的模式而發生。違反自然律的事是從不會發生的。休謨覺得這個『證據』「像任何來自經驗的論據一般完全」否定了奇跡發生的可能性。

      4,5.休謨也提出其他兩個什麼理由去表明奇跡不可能發生?

      4 他所提出的第二個論據是,人很容易受騙。有些人想相信神跡和奇事,尤其在與宗教有關的方面;許多所謂的奇跡其實只是假冒的。第三個論據是,奇跡通常在愚昧無知的時代受到報導。一般人的教育程度越高,便越少關於奇跡的報導。正如休謨說,「這樣的奇事在我們的日子從未發生過。」因此他覺得這便足以證明奇跡從未發生過。

      5 直至今日,大部分反對奇跡的論據均基於這幾個通則,因此讓我們把休謨所提出的異議逐一加以考慮。

      違反自然律?

      6.為什麼認為奇跡『與自然律有抵觸』便對奇跡表示異議,其實是不合邏輯的?

      6 認為奇跡違反自然律而不可能發生的異議又如何?從表面上看來,這個論據也許不無理由;但請分析一下這句話的真正意思。通常,奇跡的定義可說是:一件發生於正常的自然律以外的事。a所發生的事如此出乎意料之外,以致旁觀者堅信他們曾目擊超人力量的顯現。因此,異議的真正意思其實是:『由於奇跡是神奇的事件,所以就不可能!』何不先考慮一下證據,然後才作出這樣的結論呢?

      7,8.(甲)關於我們所知的自然律,科學家對於什麼事可能發生和什麼事不可能發生,怎樣已有較開明的想法?(乙)我們若相信上帝,那末對於他有能力行異乎尋常的事,我們也應當相信什麼?

      7 事實的真相是,今日受過教育的人已不再像休謨那麼敏於堅稱人所知的自然律在任何地點和任何時間均適用。現在科學家願意猜測在宇宙中並非只有我們所熟知的三度空間——長度、寬度、高度——而是有其他許多空間。2 他們提出理論,認為有黑洞存在。這些是由巨大的星體自我倒塌而形成的,其中的密度差不多達到無限的地步。在黑洞附近,空間的結構據稱受到如此巨大的扭曲,以致時間本身亦停頓下來。3 科學家們甚至辯論在某些情況之下時間是否會倒流而非向前進!4

      8 劍橋大學的數學教授霍金(Stephen W.Hawking)在討論宇宙怎樣開始時說:「根據典型的相對論,……宇宙的開始必然是一種具有無限密度和空間時間屈曲的奇特狀態。在這種情形之下,一切已知的物理法則均不會產生作用。」5 因此,現在的科學家並不同意僅因為某件事與正常的自然律相反就永不可能發生。在異乎尋常的情況下,異乎尋常的事是可以發生的。我們若相信有一位全能的上帝,無疑我們應當承認他有能力在適合他的旨意時使異乎尋常的——神奇的——事件發生。——出埃及記15:6-10;以賽亞書40:13,15。

      假冒的奇跡又如何?

      9.有些奇跡其實是假冒的嗎?請解釋你的答案。

      9 沒有任何通情達理的人會否認有些奇跡是假冒的。例如,有些人聲稱能夠以神奇的信仰治療醫好病人。諾倫(William A.Nolan)醫生曾對這樣的治療作過一項特別調查。他仔細調查過美國福音派的信仰治療和亞洲所謂的通靈外科醫生聲稱施行過的許多治療。結果如何?他所發現的事例均屬於令人失望和假冒的一類。6

      10.既然事實證明有些奇跡是假冒的,你覺得這就足以證明所有奇跡都不足信嗎?

      10 這些假冒的事例意味到真正的奇跡從來未發生過嗎?未必然。有時我們聽聞有偽鈔在市面流通,但這並不意味到所有錢幣都是偽造的。有些生病的人十分相信庸醫和江湖郎中,並且給這些人騙了不少錢。但這並不意味到所有醫生都是冒充內行的庸醫。有些畫家擅長於偽造「藝術大師」的油畫。但這並不意味到所有圖畫都是贋品。因此,雖然有些聲稱是奇跡的事件顯然是假冒的,這絕不意味到真正的奇跡不可能發生。

      『現在沒有奇跡發生』

      11.休謨對奇跡所提出的第三個異議是什麼?

      11 第三個異議由以下的話總括起來:「這樣的奇事從沒有在我們的日子發生過。」休謨從未見過奇跡,因此他拒絕相信奇跡可以發生。可是,這樣的想法是首尾不一貫的。任何有思想的人都必須承認,在這位蘇格蘭哲學家的日子以前曾有些在他一生中沒有再次發生的「奇事」發生過。什麼奇事呢?

      12.以往曾有些什麼奇妙的事件發生,是無法以今日發揮作用的自然律去解釋的?

      12 奇事之一是,生物在地上開始。然後,某些形式的生物被賦予知覺。最後人出現了,而人同時具有智慧、想像力、愛心和良心作用。沒有任何科學家能夠根據今日運行的自然律解釋這些異乎尋常的事是怎樣發生的。可是我們卻有許多活的證據表明這些事確曾發生過。

      13,14.今日有些什麼普通的事在休謨看來會好像奇跡一般?

      13 自休謨的日子以來所發生的許多「奇事」又如何?假設我們能夠時光倒流,把今日世界的情形告訴休謨。試想像向他解釋漢堡的一個商人能夠甚至不用提高聲線便對數千哩外在東京的人說話;西班牙的足球隊能夠在球賽進行之際被環球各地的人看見;比休謨的日子航行海上的船隻大得多的交通工具竟然能夠從地面升起,攜帶差不多500個乘客穿越空中,在數小時後航行到數千哩外。你能夠想像他的反應嗎?『絕不可能!這樣的奇事在我們的日子從未發生過!』

      14 可是這些「奇事」的確在我們的日子發生。為什麼呢?因為人運用休謨對之一無所知的科學原則學會製造電話、電視機和飛機。因此,認為以往上帝能夠以我們仍不了解的方式成就一些在我們看來是奇跡的事,是否真的這麼難以相信呢?

      我們怎能知道?

      15,16.奇跡若確曾發生,我們唯獨憑著什麼方法才得以獲知?請舉例說明你的答案。

      15 當然,說奇跡可以發生並不意味到有奇跡曾實際發生。我們在這20世紀怎能知道在聖經時代上帝是否透過他在地上的僕人行過一些真正的奇跡呢?對於這樣的事,你會期望怎樣的證據?試想像一個原始部落的土著從所居的森林被帶到一個大城市觀光。他回家時怎能向族人描述文明的種種奇觀呢?他無法解釋汽車怎樣行走或音樂怎樣從手提收音機中發出。他無法製造一台電腦去證明確有這樣的東西存在。他所能夠做的只是將他所看見的事照直告訴人。

      16 我們的處境像部落中其他的人一樣。上帝若真正行過奇跡,我們能夠獲悉這些事的唯一方法便是閱讀目擊見證人所作的報導。目擊見證人無法解釋奇跡怎樣發生,也不能使之再次發生。他們只能夠將所看見的事告訴我們。顯然,目擊見證人可以受騙。他們也可以很容易誇大其詞而誤導人。那末,我們若要相信他們的話,就需要確知這些目擊見證人為人忠實,道德高尚,並已證明自己懷有純正的動機。

      證據最充分的奇跡

      17.(甲)聖經裡證據最足的奇跡是什麼?(乙)導致耶穌死亡的環境如何?

      17 聖經裡證據最足的奇跡是耶穌基督的復活,因此,何不以這件事作為判例呢。首先,請考慮一下聖經所報導的事實:耶穌在尼散月14日晚上被捕——根據我們現代計算一週的時間,這個日子是星期四晚。b他被帶到猶太人的領袖面前,後者指控他犯了褻瀆之罪,決定將他判處死刑。然後猶太領袖們把耶穌帶到羅馬總督本丟·彼拉多面前,彼拉多對他們的壓力屈膝,於是將耶穌交出來行刑。星期五下午——按照猶太曆仍然是尼散月14日——他被釘在一條苦刑柱上,數小時後便死去了。——馬可福音14:43-65;15:1-39。

      18.據聖經報導,關於耶穌已復活的消息怎樣開始流傳?

      18 後來一個羅馬兵士用槍刺耶穌的肋旁以便肯定他確已死去,然後他的屍體被葬在一個新的墳墓裡。次日,尼散月15日(星期五/星期六)是個安息日。但在尼散月16日的早上——星期日早上——有些門徒前往墳墓,發覺墓已空了。不久之後,消息開始傳出,說有人看見耶穌活過來了。人們對這些消息的反應正好和今日的人會有的反應一樣:無法置信。甚至使徒們也不願相信。但是當他們親眼看見活著的耶穌時,他們便不得不承認他確已從死裡復活過來了。——約翰福音19:31-20:29;路加福音24:11。

      空墓

      19-21.(甲)據殉道者游斯丁說,猶太人對於基督徒宣揚耶穌復活一事提出什麼對策?(乙)關於耶穌的墳墓在尼散月16日的情形,什麼是我們可以肯定的?

      19 耶穌真的已復活過來,抑或這一切只是杜撰而已?當時的人很可能提出的問題是:耶穌的屍體仍然在墳墓裡嗎?反對者若能夠提出證據證明耶穌並沒有復活,因為他的屍體仍然在墳墓裡,耶穌的門徒就會面對極大的障礙了。可是,沒有任何記載表示反對者曾如此行。相反,據聖經報導,仇敵們用錢買通奉派把守墳墓的兵士,告訴他們說:「你們要這樣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他的門徒來,把他偷去了。』」(馬太福音28:11-13)我們也有聖經以外的證據表明猶太領袖們確曾如此行。

      20 耶穌死後大約一個世紀,殉道者游斯丁寫了一本稱為《與特里福的對話》(Dialogue with Trypho)的書。他在書中說:「你們[猶太人]叫人到世界各地宣布有一項無神的不法異端從加利利一個稱為耶穌的騙子發出。我們將這人釘死,但是他的門徒卻在夜間把他的屍體從墓中竊去。」7

      21 特里福是個猶太人,而游斯丁寫《與特里福的對話》一書是要駁斥猶太教的攻擊而為基督教辯護。因此,如果猶太人沒有提出以上的聲稱,殉道者游斯丁就很少可能會說出他所說的一番話——猶太人指控基督徒將耶穌的屍體從墳墓中竊去。不然,敵人就可以很容易證明他說謊了。唯獨猶太人真的曾派人四處散播這種謠言,殉道者游斯丁才會說出這番話來。唯獨墳墓在公元33年尼散月16日真的空了,而且敵人無法指出耶穌的屍體仍在墳墓裡以證明他沒有復活,他們才會散布這樣的謠言。因此,既然墳墓空了,究竟有什麼事發生呢?門徒真的將屍體竊去嗎?抑或上帝施行奇跡把耶穌的屍體除去,藉此證明耶穌確已復活了?

      路加醫生的結論

      22,23.第1世紀有一個什麼飽受教育的人曾詳細查考耶穌的復活?當時有些什麼資料來源可以供他運用?

      22 第1世紀有一個受過高深教育的人曾仔細考慮過事情的證據,這個人便是路加醫生。(歌羅西書4:14)路加寫了兩本書,後來成為聖經的一部分:一本是福音,意即耶穌傳道工作的歷史,另一本稱為使徒行傳,內容敘述基督教在耶穌死後的數十年間的擴展歷史。

      23 路加在福音的引言中提及多項在他當時可以獲得,但今日已不再存在的證據。他談及他所參考過的耶穌生平記載。他也透露他與一些曾親眼目擊耶穌在地上生活、死亡和復活的人交談過。然後他說:「我已經將一切的事準確地從頭查考過。」(路加福音1:1-3,《新世》)顯然路加作過詳盡的研究。他是個優良的歷史家嗎?

      24,25.關於路加作為歷史家的資格,許多人懷有什麼看法?

      24 許多人曾作證他的確是。早在1913年,拉姆齊(William Ramsay)爵士在一個演講中論及路加的寫作的歷史性。他的結論如何?「路加是個一流的歷史家;他所陳述的事實不但翔實可信,他也具有真正的歷史感。」8 較新近的研究者也獲致同一的結論。《活道評註》(The Living Word Commentary)在介紹其中對路加福音所作的評估時說:「路加是歷史家(並且是個準確的歷史家),同時也是神學家。」

      25 北愛爾蘭的前任『舊約』希臘文教授古丁(David Gooding)博士聲稱,路加是個「按照『舊約』歷史家的傳統以及修西的底斯[Thucydides,古代世界最受推崇的歷史家之一]的傳統的歷史家。像他們一樣,他在查考資料來源,選擇資料及處理資料方面均一絲不苟。……修西的底斯一方面採用這個方法,同時也對歷史的準確性十分專注:我們沒有理由認為路加在這方面有所遜色。」9

      26.(甲)關於耶穌的復活,路加作出什麼結論?(乙)什麼可能加強他對這個結論的信念?

      26 關於耶穌的墓何以在尼散月16日空了,這位資深的歷史家獲得什麼結論呢?路加在福音書和使徒行傳中均報導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乃是一件事實。(路加福音24:1-52;使徒行傳1:3)他對此毫無疑問。也許他對復活奇跡的信念受到他的個人經驗所強化。雖然他看來並沒有目擊復活,他卻報導自己曾目擊使徒保羅所施行的多項奇跡。——使徒行傳14:8-10;20:7-12;28:8,9。

      他們見過復活了的耶穌

      27.有些什麼人聲稱曾見過復活後的耶穌?

      27 根據傳統,有兩本福音書的執筆者是與耶穌相識的,他們曾目擊他死亡,並且聲稱在他復活後曾實際見過他。這兩位便是作過稅吏的使徒馬太以及耶穌的心愛使徒約翰。另一位聖經執筆者,使徒保羅,也聲稱見過復活後的基督。除此之外,保羅更指名列出一些曾在耶穌復活後見過他的人,並且說有一次耶穌向『五百多位弟兄』顯現。——哥林多前書15:3-8。

      28.耶穌的復活對彼得有什麼影響?

      28 保羅所提及的目擊見證人之一是耶穌的同母弟雅各;雅各必然自幼便認識耶穌。另一個人是使徒彼得;歷史家路加曾報導彼得在耶穌死後僅幾個星期便就耶穌的復活作了一個無畏的見證。(使徒行傳2:23,24)按照傳統,聖經裡有兩本書據稱是彼得所寫的。彼得在第一封信裡表明,甚至在耶穌復活之後許多年,他對這件事的信仰仍然對他操有強大影響。他寫道:「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彼得前書1:3。

      29.雖然我們無法與目擊見證人交談,我們卻可以獲得什麼有力的證據?

      29 因此,正如路加能夠與一些聲稱曾在耶穌死後見過他及與他談話的人交談,我們則能夠讀到若干這樣的人所寫的話。我們可以自行判斷這些人是否受了騙,他們是否試圖欺騙我們,抑或他們真的見過復活了的基督。老實說,他們絕不可能受騙。他們當中有好幾個是耶穌生前的密友。他們當中有些曾目擊他在苦刑柱上飽受折磨。他們看見兵士用槍刺耶穌時,有血和水從他肋旁流出。兵士知道,他們也知道,耶穌確已死去。他們說後來他們看見耶穌已活過來,並且曾實際與他們交談。不,他們不可能受騙。那末,他們說耶穌已復活過來是否要試圖欺騙我們呢?——約翰福音19:32-35;21:4,15-24。

      30.為什麼早期目擊耶穌復活的人不可能在這件事上作偽?

      30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只需問問自己:他們本身相信他們所說的話嗎?不錯,毫無疑問。對基督徒來說,包括那些自稱是目擊見證人的門徒在內,耶穌的復活乃是信仰的整個基礎。使徒保羅說:「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哥林多前書15:14,17)這段話聽起來像是一個偽稱自己曾見過基督復活的人說的嗎?

      31,32.早期基督徒作出什麼犧牲?這何以是個有力的證據表明基督徒說耶穌已復活乃是說真話?

      31 請想想在當時作基督徒意味到什麼。這樣行並不會帶來任何聲望、權力和財富。剛相反,有許多早期基督徒為了信仰的緣故「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希伯來書10:34)基督教需要人過一種自我犧牲的生活和飽受逼迫,許多時這種逼迫最後導致基督徒殺身成仁而經歷屈辱、痛苦的死亡。

      32 有些基督徒來自富有的家庭,例如使徒約翰的父親看來在加利利享有頗為成功的打漁事業。許多人有很好的事業前途,例如保羅在接受基督教時出身於著名的律法師迦瑪列門下,並且開始在猶太的統治者們眼中嶄露頭角。(使徒行傳9:1,2;22:3;加拉太書1:14)可是,所有這些人都撇下世界向他們提供的利益,以求宣揚一個基於耶穌已從死裡復活這項事實的信息。(歌羅西書1:23,28)他們若明知自己所傳的信息是基於謊言的,他們會作出這麼大的犧牲嗎?答案是,當然不會。但他們明知所傳的信息是基於真理的,所以才甘願為之受苦和犧牲生命。

      奇跡真的發生

      33,34.既然復活確曾發生,關於聖經的其他奇跡,我們可以說些什麼?

      33 的確,證明這件事的證據是絕對可信的。耶穌的確在公元33年尼散月16日從死裡復活。既然這場復活確曾發生,聖經所載的其他所有奇跡都是可能的——關於這些奇跡,我們也有充分的目擊證據。使耶穌從死裡復活的同一力量也使耶穌有能力將拿因寡婦的兒子復活過來。他也使耶穌有能力施行較小——但仍然十分奇妙——的醫病奇跡。他使耶穌有能力神奇地餵飽大群民眾,也能在水上行走。——路加福音7:11-15;馬太福音11:4-6;14:14-21,23-31。

      34 因此,雖然聖經報導曾有奇跡發生,我們絕沒有理由因此便懷疑聖經記載的真確性。剛相反,在聖經時代曾有奇跡發生這件事實乃是證明聖經真的是上帝話語的有力證據。但是聖經還受到另一項指控。許多人說這本書自相矛盾,因此不可能是上帝的話語。這是真的嗎?

      [腳注]

      a 我們說「通常」,因為聖經裡有些奇跡可能牽涉到自然界的現象,例如地震或山泥傾瀉等。可是我們仍然將這些事視為奇跡,因為它們正好發生在需要它們的時候,因此顯然是受上帝所指揮的。——約書亞記3:15,16;6:20。

      b 猶太曆的日子大約開始於傍晚六時,延續至次日傍晚六時。

      [第81頁的精選語句]

      基督教的仇敵說門徒偷去了耶穌的屍體。若是這樣,為什麼基督徒甘願為了基於耶穌復活的信仰而犧牲生命?

      [第85頁的附欄]

      何以今日沒有奇跡發生?

      有時有人提出一個問題:「為什麼聖經所載的那種奇跡從沒有在今日發生呢?」答案是,奇跡在古代達成了它們的目的,但今日上帝卻要我們憑信心而生活。——哈巴谷書2:2-4;希伯來書10:37-39。

      在摩西的日子曾有奇跡發生去確立摩西的身分。這些奇跡表明耶和華正任用他,也證明律法的約的確是源於上帝的,因此以色列人是上帝的選民。——出埃及記4:1-9,30,31;申命記4:33,34。

      在第1世紀,奇跡有助於確立耶穌的身分,並且在他升天之後進一步確立新組成的基督徒會眾的地位。它們有助於表明耶穌是應許的彌賽亞;在他死後,基督徒會眾已取代了血統上的以色列人成為上帝的特別子民,因此摩西律法已不再對人具有約束性了。——使徒行傳19:11-20;希伯來書2:3,4。

      在使徒的日子之後,施行奇跡的時代已過去了。使徒保羅解釋說:「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講的也有限,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哥林多前書13:8-10。

      今日我們擁有整本聖經,內容將上帝的全部啟示和勸告均包括在內。我們見到預言的應驗,並且對上帝的旨意具有高度的了解。因此我們毋須再有奇跡發生。可是,使奇跡成為可能的同一位上帝的靈仍然存在和產生效果,這對於上帝的力量提出同樣有力的證據。我們在以後一章會見到這方面更多的證據。

      [第75頁的圖片]

      許多人把自然律的可靠性,例如太陽每日早上升起這件事實,視為證明奇跡不可能發生的證據

      [第77頁的圖片]

      創造地球作為各種活物的居所是只發生過一次的「奇事」

      [第78頁的圖片]

      你會怎樣向一個生活在200年前的人解釋現代科學的種種奇觀?

  • 聖經自相矛盾嗎?
    聖經——上帝的話語抑或人的話語?
    • 第7章

      聖經自相矛盾嗎?

      時常有人聲稱聖經自相矛盾。作這項指控的人通常並沒有親自讀過聖經;他們只是人云亦云而已。可是有些人卻發現一些看來真正自相矛盾的地方而感覺不安。

      1,2.(包括引言。)(甲)時常有人對聖經提出什麼指控?(乙)我們將不同的聖經經文加以比較時應當記住什麼事實?(丙)有些什麼理由可以解釋,當兩位聖經執筆者報導同一宗事件時,何以有時會有若干差異?

      聖經若真的是上帝的話語,就應當和諧一致而非自相矛盾。既然如此,為什麼有些經文看來與其他經文彼此衝突呢?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需要記住,雖然聖經是上帝的話語,這本書卻是由好些人在一段長達十多個世紀的時期中寫成的。這些執筆者具有不同的背景、寫作風格和才幹,而這一切差異均在他們的寫作上反映出來。

      2 再者,若有兩個或更多執筆者論及同一宗事件,一位的陳述可能包括若干細節,另一位卻將其刪去。除此之外,不同的執筆者可能以不同的方式陳述同一個題目。一位可能按照各事發生的先後次序去陳述,另一位卻採用不同的安排。我們在這章裡會提出聖經中若干所謂的自相矛盾,然後根據以上提及的因素去考慮一下怎樣使這些記載協調一致。

      獨立的見證人

      3,4.關於手下有個僕人病了的軍官,馬太和路加的記載看來彼此有什麼差異?我們可以怎樣使這兩項記載協調一致?

      3 有些「矛盾」是由於聖經對同一件事作了兩項或更多的記載而引起的。例如我們在馬太福音8:5讀到,耶穌進入迦百農城時,「有一個百夫長進前來,」求耶穌醫好他的僕人。但我們在路加福音7:3讀到,這位軍官「託猶太人的幾個長老去求耶穌來救他的僕人」。究竟軍官自己對耶穌說話,抑或他託長老代他說項?

      4 答案顯然是,這人託猶太人的長老去代他說項。那末,為什麼馬太說這人自己央求耶穌呢?因為這人在實際上透過猶太人的長老去求耶穌。長老們權充他的代言人。

      5.為什麼聖經說所羅門建造聖殿,但實際的工程顯然是由別人擔任的?

      5 為了舉例說明這點,我們在歷代志下3:1讀到:「所羅門就在耶路撒冷……開工建造耶和華的殿。」後來我們讀到:「所羅門造成了耶和華[的]殿。」(歷代志下7:11)所羅門由始至終親自將殿建成嗎?當然不是。實際的建築工程是由許多技工和工人執行的。但所羅門是負責組織工作的人。因此聖經說他建造了聖殿。照樣,馬太福音告訴我們軍隊司令去見耶穌。但路加卻補充細節,透露他其實透過猶太人的長老向耶穌提出請求。

      6,7.關於西庇太的兒子提出請求一事,我們可以怎樣使兩項不同的福音記載協調一致?

      6 這裡有一個類似的例子。我們在馬太福音20:20,21讀到:「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她兩個兒子上前來拜耶穌,求他一件事。」她所求的是要耶穌來到王國裡時讓她的兩個兒子居於最有利的地位。在馬可就同一件事所作的報導中,我們讀到:「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約翰進前來,對耶穌說:『夫子,我們無論求你什麼,願你給我們做。』」(馬可福音10:35-37)向耶穌提出請求的是西庇太的兩個兒子抑或是他們的母親?

      7 顯然,正如馬可所說,提出請求的是西庇太的兩個兒子。但是他們透過母親如此行。母親是兒子的代言人。這個結論受到馬太的報導所支持,因為他說當其他使徒聽聞西庇太兩個兒子的母親所行的事時,他們所惱怒的不是母親而是「他們弟兄二人」。——馬太福音20:24。

      8.關於同一件事的兩項不同記載怎可能彼此有異,但兩者均同樣真實?

      8 你曾聽過兩個人描述一件兩者均曾目擊的事嗎?若然,你留意到每個人均強調一些使他獲得深刻印象的細節嗎?一個人可能遺漏了另一個人所提及的事,可是兩個人所說的均是真話。四福音就耶穌的傳道工作所寫的記載,以及聖經中由超過一位執筆者去報導的其他歷史事件,情形也一樣。每位執筆者均寫下準確的資料,即使一位提及若干細節是另一位所遺漏的。藉著考慮所有的記載,我們能夠對所發生的事獲得更全面的了解。這樣的差異證明聖經的記載是各自獨立的。它們彼此之間一般的和諧證明它們是真實的記載。

      查閱上下文

      9,10.上下文可以怎樣幫助我們看出該隱從哪裡獲得妻子?

      9 時常,我們只需看看上下文便可以解決表面上的矛盾。例如請考慮一下時常有人提出的難題——關於該隱的妻子。我們在創世記4:1,2讀到:「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又生了該隱的[弟]弟亞伯。」如所周知,該隱殺了亞伯;但在此之後,我們讀到該隱有妻子和兒女。(創世記4:17)亞當夏娃若只有兩個兒子,該隱又在什麼地方獲得妻子呢?

      10 解答在於亞當夏娃還有其他兒女這件事實。據上下文透露,他們有不少兒女。我們在創世記5:3讀到亞當生了另一個兒子,名叫塞特,然後接著的經文說:「[他]生兒養女。」(創世記5:4)因此該隱可以娶了他的一個妹妹或甚至姪女為妻。在人類歷史上這麼早的時期,人類很接近完美的地步,因此這樣的近親結合在所產生的兒女方面並不會牽涉到今日近親通婚的那種危險。

      11.有些人認為雅各和使徒保羅有什麼意見不同之處?

      11 考慮上下文也可以幫助我們明白有些人聲稱在使徒保羅和門徒雅各之間的意見衝突。保羅在以弗所書2:8,9說,基督徒得救是憑著信心而非憑著行為。他說:「得救是……因著信;……不是出於行為。」可是雅各堅稱行為十分重要。他寫道:「正如身體沒有氣息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各書2:26,《現譯》)我們怎能使這兩句話協調一致呢?

      12,13.雅各和使徒保羅所說的話怎樣非但沒有彼此衝突,反而互為補足?

      12 我們若考慮一下保羅的話的上下文,便會發覺兩者其實是互為補足的。使徒保羅所說的「行為」是指猶太人試圖墨守摩西律法一事。猶太人相信他們若遵守律法的一切細節,便會成為正義。保羅指出這是不可能的。我們不能憑著自己的行為就成為正義——以致有資格得救——因為我們生來便是罪人。我們唯獨憑著對耶穌的贖價祭物懷具信心才能得救。——羅馬書5:18。

      13 可是雅各卻補充一個要點,那便是,信心若沒有行為去支持,信心本身並沒有什麼價值。人若聲稱對耶穌有信心,就應當以所行的事加以證明。不活躍的信心是死的,並不會使人得救。

      14.保羅在什麼經文表示他完全同意活的信心必須以行為表現出來這項原則?

      14 使徒保羅完全同意這個見解;他也時常提及基督徒應當以怎樣的行為將信仰表達出來。例如他對羅馬人寫道:「人以心懷具信仰而成義,但以口作公開聲明而得救。」作「公開聲明」——將自己的信仰與別人分享——乃是得救的必需條件。(羅馬書10:10,《新世》;也可參看哥林多前書15:58;以弗所書5:15,21-33;6:15;提摩太前書4:16;提摩太後書4:5;希伯來書10:23-25。)可是,基督徒無論有什麼行為,均無法為自己賺得永生的權利,拘守摩西律法無疑更屬徒然。永生乃是上帝賦予懷具信心之人的「恩賜」。——羅馬書6:23;約翰福音3:16。

      不同的觀點

      15,16.摩西和約書亞一個說約但河之東是在河的「這邊」,另一個則說是在河的「那邊」,他們兩人怎可能同時都說得對?

      15 有時聖經執筆者從不同的觀點去報導同一件事,或者以不同的方式撰寫他們的報導。我們若考慮到這些差異,就可以很容易消除其他看來的矛盾了。這方面的一個例子見於民數記35:14(《新世》)。摩西在這節經文裡把約但河以東的地區稱為「約但河這邊」。可是約書亞在談及約但河以東的地區時卻將其稱為「約但河那邊」。(約書亞記22:4,《新世》)哪一種說法才對呢?

      16 事實上兩者都對。根據民數記的記載,以色列人當時尚未渡過約但河進入應許之地,因此對他們來說,約但河之東是「這邊」。但約書亞卻已經渡過約但河。當時他實際站在河西的迦南地。因此對他來說,約但河之東便成了「河那邊」。

      17.(甲)有些人認為創世記最初兩章含有什麼自相矛盾的地方?(乙)造成這種表面差異的基本理由是什麼?

      17 除此之外,一項敘述的結構可以形成表面上的矛盾。聖經在創世記1:24-26表示動物是在人以先被造的。但在創世記2:7,19,20,看來聖經說人在動物之前受造。為什麼有這項差異呢?因為兩項創世記載從兩個不同的觀點去討論這件事。第一項記載描述上帝創造天地和其中萬物的經過。(創世記1:1-2:4)第二項記載則將注意集中於創造人類及人墮落犯罪一事之上。——創世記2:5-4:26。

      18.創世記最初幾章所含的兩項創造記載看來自相矛盾,我們可以怎樣加以解釋?

      18 第一項記載是按照時間先後排列的,內容分為六個相繼的「日」。第二項記載則按照題目的重要性而編排。作過簡短的序言之後,記載以合乎邏輯的方式直接提及創造亞當一事,因為他和他的家人是跟著的記載所論及的題目。(創世記2:7)然後記載按照需要引入其他資料。我們獲知亞當被造之後要住在伊甸的一個園子裡。因此記載提及設立伊甸園一事。(創世記2:8,9,15)耶和華吩咐亞當為「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起名。於是記載提及「耶和華上帝用土造成」這一切生物,雖然牠們其實在亞當露面之前很久便受造了。——創世記2:19;1:20,24,26。

      仔細閱讀記載

      19.關於征服耶路撒冷的聖經記載,有些什麼看來令人混淆不清的地方?

      19 有時,為了解決看來的矛盾,我們只需仔細閱讀記載,然後根據其中所提供的資料作一番推理便行了。以色列人征服耶路撒冷的經過便是個例子。聖經把耶路撒冷列為便雅憫的產業的一部分,但是我們讀到便雅憫支派無法將其征服。(約書亞記18:28;士師記1:21)我們也讀到猶大無法征服耶路撒冷——彷彿這城是猶大支派的產業似的。最後,猶大擊敗了耶路撒冷而將其付之一炬。(約書亞記15:63;士師記1:8)可是,數百年後據報大衛也征服耶路撒冷。——撒母耳記下5:5-9。

      20,21.藉著仔細查考一切有關的細節,我們可以看出希伯來人接管耶路撒冷城的經過如何?

      20 乍看起來,這些記載似乎莫衷一是,但它們其實並非自相矛盾。事實上,便雅憫的產業與猶大的產業沿著欣嫩谷接壤而穿過耶路撒冷的古城。後來稱為大衛城的部分其實位於便雅憫的地區內,正如約書亞記18:28所說一般。但很可能耶布斯人所佔據的耶路撒冷城則越過欣嫩谷而伸展到猶大的地區內,因此猶大也不得不與城中的迦南居民作戰。

      21 便雅憫無法征服這城。有一次,猶大卻攻陷耶路撒冷而將其付之一炬。(士師記1:8,9)但猶大的軍隊看來繼續推進,於是有些原本的居民遂再次佔領這城。後來他們形成一股反抗勢力,猶大和便雅憫均無法將其除去。這樣,耶布斯人遂繼續佔據耶路撒冷,直至大衛在數百年後將城攻下為止。

      22,23.誰把耶穌的苦刑柱背負到行刑的地方?

      22 第二個例子見於福音書裡。論到耶穌被人帶到行刑的地方,我們在約翰福音讀到:「耶穌背著自己的[苦刑柱]出來。」(約翰福音19:17)可是我們在路加福音卻讀到:「帶耶穌去的時候,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從鄉下來;他們就抓住他,把[苦刑柱]擱在他身上,叫他背著跟隨耶穌。」(路加福音23:26)耶穌親自背負他的行刑工具嗎?抑或西門代他背負?

      23 看來起初耶穌的確親自背負苦刑柱,正如約翰所說一般。但後來卻由古利奈人西門替耶穌把柱背負到行刑的地方,正如馬太、馬可和路加所報導一般。

      證據顯示各自獨立報導

      24.雖然我們在聖經裡發覺若干看來自相矛盾的地方,為什麼這並不使我們感覺意外?但我們不應當對此遽下什麼結論?

      24 誠然,聖經裡有些看來前後不符的地方頗難解釋。但我們不應當就此以為它們是實際自相矛盾。時常這僅是由於缺乏全部資料而已。聖經提供足夠的知識去滿足我們的靈性需要。但它若要將書中提及的每件事的所有細節都提供給我們,這本書就會成為一本笨重的巨冊而不像我們今日所擁有的聖經那麼易於攜帶了。

      25.約翰怎樣論及關於耶穌的傳道工作的記載?這怎樣幫助我們明白何以聖經並沒有向我們提供每一件事的所有細節?

      25 論到耶穌的傳道工作,使徒約翰有理由用誇大的口吻說:「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地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約翰福音21:25)若將上帝的子民從族長時代至第1世紀基督徒會眾的悠長歷史的一切細節都記錄下來,就更不可能了!

      26.聖經含有足夠的資料使我們確知什麼重要的事實?

      26 以節縮的技巧而言,其實聖經可說是個奇跡。它含有足夠資料使我們能夠看出這本書並非僅是人的著作。書中所含的若干差異足以證明各執筆者的確是獨立報導的見證人。在另一方面,聖經內容所表現的卓越的和諧——我們會在以後一章較詳細討論這件事——無可置疑地證明它實在是出於上帝的。它乃是上帝的話語而非人的話語。

      [第89頁的精選語句]

      聖經裡表面上的差異證明執筆者真正是獨立的見證人

      [第91頁的精選語句]

      考慮上下文時常可以幫助我們消除所謂的自相矛盾

      [第93頁的附欄]

      「差異」未必是矛盾

      神學家坎撒爾(Kenneth S. Kantzer)有一次舉例說明同一件事的兩項報導可以看來有矛盾但卻同時是真實的。他寫道:「不久之前一位密友的母親在意外中喪生。我們最初從一位大家都信任的朋友獲知她的死訊,後者說我們朋友的母親站在街頭等候公共汽車,被另一輛經過的公共汽車撞倒而受了致命傷,幾分鐘之後便死去了。」

      「此後不久,他聽到一項完全不同的報導。他說:「我們從死者的孫兒獲知她被牽涉在一宗撞車事件中,從車中被拋出而立即喪生。孩子很肯定這是實情。

      「許久之後,……我們查詢事情的真相。我們獲悉孩子的祖母在等候公共汽車之際被另一輛公共汽車撞倒而身受重傷。一輛經過的汽車將她接去趕往醫院,但載她往醫院的汽車在匆忙中與另一輛車相撞,她從車中被拋出而立即死去。」

      不錯,同一件事的兩項記載即使看來彼此不一致,但卻可能同時是真實的。聖經的情形有時也是這樣。獨立的見證人可能描述同一件事的不同細節。可是,他們所寫的記載並非自相矛盾而是互為補足的。我們若考慮到所有的記載,便會對實際發生的事了解得更清楚。

中文繁體(國語)出版物(1956-2025)
登出
登入
  • 中文繁體(國語)
  • 分享
  • 設定
  • Copyright © 2025 Watch Tower Bible and Tract Society of Pennsylvania
  • 使用條款
  • 隱私權政策
  • 隱私設定
  • JW.ORG
  • 登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