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在布隆迪慘遭迫害——政府違反宗教自由的承諾!
宗教自由在許多西方國家均被視作理所當然。可是,在非洲布隆迪國內發生的宗教迫害足以說明自由多麼容易受剝奪。事實上,只要有任何一群人的基本人權被踏在腳下,人人的應有權利都受到威脅。因此,我們呼籲廣大讀者了解目前在布隆迪發生的事情。
一九八九年二月十六日,黑暗時代的陰影籠罩著非洲的布隆迪。當天布隆迪共和國的總統皮埃爾·拜約雅(Pierre Buyoya)與各省的省長舉行會議。會議結束後,一連串針對耶和華見證人的宗教迫害隨即廣泛和惡毒地在全國展開。不久男、女、甚至孩童均被非法逮捕、毆打、折磨和斷食。
如此殘暴不仁的行為竟然在這個時代肆行無忌,實在令人感到可恥。然而,布隆迪迫害基督徒卻特別令人反感。為什麼?因為這樣行違背了政府就宗教自由所作的承諾。
政府當局背信棄義
布隆迪是一個僻遠的非洲國家,位於赤道以南,但由於四面群山環抱,故氣候涼爽宜人。(見圖。)環球各地很少人認識布隆迪。直至一九八八年八月,布隆迪在各地報章以頭條新聞出現,才引起廣大人士的注意。當時布隆迪的兩個主要種族,圖西族(Tutsi)和胡圖族(Hutu),發生了流血衝突。這件事無疑給許多人留下不良的印象。
可是,關於這個改進中的國家,其實也有許多優點值得一提。布隆迪人工作勤懇。《紐約時報雜誌》(The New York Times Magazine)的一篇文章進一步報導說:『在訪客看來,布隆迪雖然貧窮,國家的操作卻搞得不錯。熱爾韋(Maurice Gervais),世界銀行(World Bank)駐該國代表,認為布隆迪是個表現出色的國家。』
布隆迪的宗教情況卻損害到人們對它所懷有的良好印象。在這個國家裡,約有百分之八十的人自稱是基督徒,其他大部分人信奉羅馬天主教。儘管如此,歷屆政權卻在宗教方面建立了一種不容異己、令人不安的模式。一九八五年十月十六日,《基督教世紀周報》(The Christian Century)報導說:『在過去一年來,布隆迪政府採取了一連串的行動,旨在削弱教會的力量……公眾或私人的崇拜和禱告受到嚴厲的壓制。有些教會屬下的教堂全被關閉,並且活動受到禁止……上百的基督徒被投進監牢,有些甚至受到苦刑折磨……他們遭遇這些事只是由於他們行使從事宗教活動的權利而已。』
一九八七年九月拜約雅上台,人民對由他所領導組成的新政府寄予厚望。這位新上任的總統承諾賦予人民宗教的自由,他亦很快採取行動,實踐許下的諾言。美國國務院的一份報告透露:『拜約雅總統執政的第一年,在對宗教團體的政策方面作了徹底的改變。他把[上屆]政府壓抑宗教自由的政策扭轉過來。拜約雅亦釋放所有宗教囚犯,開放一度關閉的教堂;發還給政府沒收的教會財產。』這些開明的行動為拜約雅總統贏得了世界各地愛好自由的人士的尊敬。
但是,為什麼近來耶和華見證人成為宗教壓迫的對象呢?
耶和華見證人——努力爭取認可
過去幾十年來,天主教教會『漸漸演變為一股強大的經濟及政治勢力。』《紐約時報》報導說。獨立前的布隆迪『實際上受教會所統治,教會在提供保健和教育方面擔任重大角色。』因此,難怪政府感到受有組織的宗教所威脅。
可是,自一九六三年耶和華見證人在布隆迪公開宣揚福音以來,他們從未干預過國家的事務。相反,他們的工作僅限於傳講『這王國的好消息』。(馬太福音24:14,《新世》)鑑於聖經說真正的基督徒必須『不屬世界』,耶和華見證人在政治上嚴守中立,世界各地的見證人都持有同一的立場。——約翰福音17:16。
見證人小心謹慎地避免參加任何政黨或喊叫政黨口號。許多政府時常將這種中立的立場視為缺乏愛國精神或甚至認為這含有顛覆政府的意思。但事實絕非如此。耶和華見證人在普世均以奉公守法、堪作模範為人所知。他們認真聽從聖經的吩咐,對世俗政府表現順服的態度。(羅馬書13:1)雖然見證人不會向國家象徵物致敬或以任何方式對之表示尊崇,他們卻並沒有對這些國家標誌表示不敬。——出埃及記20:4,5。
一九七五年,耶和華見證人曾請求有關當局認可他們的工作。可是,一九七六年的一場軍事政變把政府推翻,巴格薩總統(Jean-Baptiste Bagaza)上台執政。他答應給予人民崇拜自由。然而,一九七七年三月,耶和華見證人卻正式被禁制!普世的耶和華見證人努力向巴格薩政府的官員澄清他們的立場;可是,雖然他們寄出許多信件,與駐法國和比利時的布隆迪大使館會商,以至與布隆迪的當地官員會談,均得不到什麼成果。一九八七年,布隆迪約有八十位見證人——有男有女——被投進監牢裡達數月之久,其中一位甚至死於獄中。
其後,一九八七年另一場政變發生,拜約雅少校上台。他對宗教採取容忍態度使天主教徒和基督新教徒均得益不淺——但見證人卻沒有受到同樣的對待。
宗教迫害爆發
一九八九年二月十六日,拜約雅總統與各省省長開會後,當局通過無線電台作出宣布,聲稱目前布隆迪必須應付的重大難題之一就是耶和華見證人的激增。彷彿按照指點行事似的,內陸各省份的省長帶頭發起一場逼迫見證人的運動。雖然資料仍很粗略,以下的報導可以幫助讀者大致了解在布隆迪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
基特加省:省長米納尼(Yves Minani)下令警察和群眾要動員起來,逮捕所有耶和華見證人。數名隸屬保安局的祕密警察闖進一位特別先驅傳福音者,埃德蒙(Ntibata-mabi Edmond)的寓所,將他加以拘捕。他在監禁期間不准進食。由於過度飢餓,他曾多次暈倒。埃德蒙更遭受苦刑折磨,目的是要迫使他證實一個關於耶和華見證人的謠言——說他們喝人血。一個多麼惡毒的謊言!
埃德蒙被捕後,艾倫(Ntikarahera Aaron)和普賴恩(Ntimpirangeza Prime)——他們也是耶和華見證人——亦被逮捕,關進基特加省的監獄內。他們也受到與埃德蒙相似的殘暴對待。
夏洛特(Nijimbere Charlotte),一位環務監督的妻子(環務監督是周遊探訪各群基督徒會眾的傳道員),獲悉她的基督徒弟兄正處於困境。她試圖把食物帶進監獄,卻於一九八九年三月十六日被捕。當局更將她當作人質,企圖藉此抓住她的丈夫。
穆拉姆維亞省:省長巴札(Antoine Baza)向所有見證人發出傳票,召他們跟他會面以回答若干問題。三月四日,一群見證人應邀與他會面。雖然見證人恭敬地回答省長的問題,他們卻拒絕喊叫政黨口號。
省長於是煽動當地的群眾攻擊耶和華見證人。三月十六日警察進入所知的見證人家裡,並且因為他們不肯喊叫黨派口號而毆打他們。一位見證人的店鋪被充公關閉——剝奪了這個家庭賴以為生的謀生工具。
三月十七日,有四名婦女被毆打,理由是她們拒絕放棄自己的信仰。她們被關進一個缺乏通風設備的監牢裡,雖然其中一位婦人是一個才二十日大的嬰孩的母親。
三月二十日,一群暴民手持木棍和火炬,闖進幾位見證人婦女的寓所。她們被毆打和趕離自己的家園。受襲擊的婦女包括一位七十五歲的女士,她正跟見證人研讀聖經;此外,若干個年紀不及十四歲的年輕人也被毆打!
奈亞比漢格(Nyabihanga)的小學校長坎瓦(Pierre Kibina-Kanwa)試圖迫使見證人的學童向國旗敬禮。他的嘗試未能得逞,於是把學童開除。此外,有二十二名見證人被逼逃離市鎮,撇下一切屬於他們的東西。至於被拘捕的人,他們包括利奧尼達斯(Ndayisenga Leonidas),倫納德(Kanyambo Leanard)、阿德尼戈(Ntahorwamamiye Abednego)、班卡古默林迪(Bankangumurindi P.)、格雷戈里(Kashi Grégoire)和撒迪(Mbonihankuye Thadée)。
布瓊布拉省:穆浩他(Muhuta)自治區的行政官梅卡爾(Nahimana Macaire)傳召文森特(Kavunzo Vincent)、西爾威斯特(Ndabazaniye Sylvestre)和納贊里伊(Ndizwe-Nzaniye)——出席一個會議——他們都是耶和華見證人。梅卡爾在會上指控見證人與一九八八年八月發生的一宗種族衝突事件有關。雖然耶和華見證人顯然沒有參與其事,他們卻隨後被毆打和逮捕。
布班扎省:兩名見證人僅由於擁有聖經書刊便被拘捕。他們拒絕向黨致敬,省長巴爾撒讓(Kimbusa Balthazar)於是將他們關進一個軍營裡。在那裡他們受到苦刑折磨,手指給壓碎了。
你可以做什麼?
大部分的虐待事件發生在內陸地區而不為外人所知。但是,本篇文章會以一百零五種文字印行超過一千三百萬份,派發到世界各地去。布隆迪的殘暴行為將不再是祕密了。愛好自由的人士一定會對如此明目張膽地侵犯人權的惡行感到震驚——這些權利正是千千萬萬的非洲人所竭力爭取的。
布隆迪違背了允許宗教自由的承諾可以為自己招致很大損失。這可能把它一直努力建立的良好名聲破壞無遺,以致它不再被視為有進取、有幹勁的國家。布隆迪希望被視為一個狂熱的宗教逼害者嗎?我們認為它一定不會希望有這樣的臭名。我們只能假設拜約雅總統一直受到他的顧問所誤導,以致未能明白真相。
對見證人所作的指控是荒謬無稽的。這些指控旨在煽動群眾無理性的忿怒。耶和華見證人對布隆迪政府及其他國家均不會構成治安上的威脅。他們愛好和平、奉公守法,並且尊重國家的象徵物。與謠傳剛相反,他們堅決拒絕以任何形式把血液注入身體內——即使生命受到威脅也不會動搖。——使徒行傳15:28,29。
因此,全球各地真正的基督徒會一致為布隆迪的弟兄禱告。(提摩太前書2:1,2)許多讀者也會受到感動,直接去函拜約雅總統,尊敬地向他提出請求,一方面終止國內的宗教迫害,同時給予耶和華見證人官方的認可而視之為一個業已確立的宗教。布隆迪若希望恢復它在國際間的聲譽,就必須在這件事上作出理智的回應。
His Excellency Major Pierre Buyoya
President of the Republic of Burundi
Bujumbura
REPUBLIC OF BURUNDI
[第29頁的地圖]
(排版後的式樣,見出版物)
盧旺達
扎伊爾
布隆迪
坦桑尼亞
坦噶尼喀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