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家庭受什麼制度所管理?
管理一個家庭和管理一個國家可能看來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後者看來比前者複雜得多。但是我們若作進一步的觀察,便會看出兩者之間其實有許多類似之處。畢竟國家原本是由家族擴展而成的。(創世記10:5)今日許多流行的政府制度與現代的家庭有許多相似之處。將這些相似之處的一部份查考一下無疑是一件有益的事。
大部份西方國家均自稱奉行民主制度:由人民管理人民。在這種統治之下,個人的自由頗受重視。為了爭取言論自由和享有他們所想得的東西的自由,有些人發動抗議遊行和罷工,以致令別人的生活受到干擾。在有些家庭裡情形與此頗類似,家庭每一分子均堅持要『自行其是』,若覺得自己未能享有應得的權利便大聲抗議。
這聽起來耳熟能詳嗎?若然,你也許留意到這種情形並不會帶來快樂或鞏固家庭的關係。但是顧慮到家庭整體的福利和為此付出努力則會為個人帶來最大的快樂。
許多民主國家有所謂的聯合政府。由於最大的政黨未能獲得大多數票數,遂不得不為了權宜之計而與一個較小的政黨組成聯盟。這使較小的聯合政黨在實際上獲得否決的權力。若得不著它的認可,法案就無法通過。較小的政黨也有能力藉著投票支持反對黨而將統治的政黨推翻。
有些婚姻的情形與此頗相似。丈夫擁有最大的決定權,但妻子則利用自己的地位否決她所不喜歡的任何事。丈夫若打算採取一項不受歡迎的措施,妻子和兒女便可能聯合起來一同反對。這使家庭的結構大受削弱,以致丈夫可能決定『得過且過』便算了。在這種情形之下,妻子可能留意到丈夫沒有負起若干責任,例如管教兒女,但妻子卻不意識到她對這種情形其實要負很大責任。基督徒妻子不會行事削弱丈夫的權威,反之她會甘心順服丈夫;丈夫則應當繼續愛妻子而非對妻子發怒。(歌羅西書3:18,19)這樣行所導致的穩定會使家庭的所有分子得益。
在另一方面,妻子可以很容易扮演反對黨的角色:指出丈夫所應做的一切事,例如修補屋頂,髹漆房屋,修理汽車,割平草地等。當然,她知道丈夫並不期望她做這些事。她若進一步指出丈夫的一切過錯和弱點,她便會使丈夫深信她對他毫不信任了。可是,婚姻這種微妙的關係是不能以這種方式去對待的。在家庭裡,每一分子都必須對別人表示信任。我們有許多建設性的事可做,所以根本無需彼此挑剔對方的微小過失,而且這樣行亦非仁愛之舉。你若要找尋過失,最好找尋一些你能夠設法補救的過失——你自己的。——箴言14:1。
我們是否應當認為丈夫操有絕對的權力,因此可以任意而為呢?絕不然,這並不是聖經的教訓。聖經的確說丈夫是一家之主。(以弗所書5:22,23)但這有如今日若干統治者所試圖施行的溫和獨裁制度嗎?不然,因為丈夫只擁有有限的權柄。基督徒丈夫需要順服當地和國家的政府,順服小組的長老和最重要的是順服上帝和基督。(哥林多前書11:3;提多書3:1;希伯來書13:17)除此之外,聖經規定作丈夫和父親的基督徒必須憑著愛心行使首領的權柄。——以弗所書5:25-30,33;6:4。
在現代社會裡,許多婦女對於順服懷有反感。但是平衡的看法可以改變這種觀點。掌權的人負有較大的責任,因此所要應付的難題也比他轄下的人為多。孩子需要順服父母,但對孩子來說這並不是苦事。可是,他的父母卻必須負責供給他的衣食所需和供他讀書。因此孩子的順服實際增加了他的自由。掌權的人受到許多要求所約束。母親有權管理孩子。但是孩子病了而不停啼哭時,母親便受孩子的需要和要求所約束了。丈夫是一家之主。可是他也受到許多艱難的環境和義務所約束。當然,丈夫永不應當把為妻子兒女做事視為對自己的權威有損。反之,強者必須扶助弱者才對。——羅馬書15:1,2。
在家庭、國家或國際水平上,最好的政府安排乃是神治政府:受上帝所管理在上帝的王國未執掌全權統治地球之前,基督徒會對統治他們所居住的地區的政府,無論屬於什麼形式,作相對的順服。他們不會試圖鼓吹改革或試圖取代這樣的統治。(羅馬書13:1,2)類似地,即使在基督徒所隸屬的家庭裡一家之主並不遵從聖經的教訓,基督徒亦不應當擔任一個破壞的角色。基督徒妻子和兒女會在一切沒有違反上帝律法的事上保持順服。(使徒行傳5:29;彼得前書3:1)他們耐心地保持謙卑和對家主作相對的順服是與上帝的旨意一致的。而他們謹守上帝授予他們的角色則表明他們對上帝衷心信賴。除此之外,丈夫們則會憑愛心行使首領的權柄以表明他們對上帝的順服。
因此,你的家庭受什麼制度所管理呢?「小型的獨裁」抑或人人都「自行其是」?一家之主有以仁愛的方式履行上帝授予他的職位嗎?家庭的其他分子與家主通力合作而對之表現適當的尊重嗎?你個人跟從基督和他的教會所立的榜樣嗎?這是無可置疑的:以上帝的方式行事會為你的家庭帶來最大的團結和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