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讀什麼書刊是要緊的事嗎?青年人所提出的問題——有實效的答案
-
-
第35章
我讀什麼書刊是要緊的事嗎?
所羅門王警告說:「著書多,沒有窮盡;讀書多,身體疲倦。」(傳道書12:12)所羅門並非勸人不要讀書,他只是勸你在讀物方面要善加選擇而已。
17世紀的法國哲學家笛卡兒(René Descartes)說:「閱讀好書就恍如跟以往有教養的人交談一般。我們甚至可以稱之為有選擇的交談,因為作者只將自己最崇高的思想表達出來。」可是,並非所有作家都值得人跟他們「交談」,他們的思想也不全是真正「崇高」。
在此,我們可以再次應用常被人引述的聖經原則:「不良的交往會破壞有用的習慣。」(哥林多前書15:33,《新世》)不錯,你與之交往的人可以模鑄你的品格。你試過跟某個朋友相處一段日子之後,發覺自己的做事方式、說話,甚至想法都開始跟朋友相似嗎?事實上,閱讀一本書就彷彿花數小時與書的作者交談一般。
由於這緣故,耶穌在馬太福音24:15所申述的原則十分適當:「讀者要運用辨識力。」(《新世》)要學會分析及衡量你所讀的資料。人人都受到若干偏見所影響,在所描述的事實方面也並非總是完全忠實。因此,切勿對你所讀或所聽見的事毫無疑問地全盤接受:「愚蒙人是話都信;通達人步步謹慎。」——箴言14:15。
對於闡述人生觀的任何讀物,你應當特別謹慎。例如,青少年雜誌就各事——從約會至婚前性關係不等——向人提出林林總總的勸告,但這些勸告卻不都是基督徒所應當採納的。深入研討重大哲學問題的書刊又如何?
聖經警告說:「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不照著基督,而照著人的傳統,……藉著哲學和騙人的空談,把你們擄去。」(歌羅西書2:8,《新譯》)聖經及以聖經為根據的刊物——例如本刊——所提供的勸告其實優良得多。——提摩太後書3:16。
愛情小說——是無害的讀物嗎?
僅在美國一地就有2000萬人閱讀愛情小說成癖。當然,上帝賦予男人和女人戀愛和結婚的慾望。(創世記1:27,28;2:23,24)因此,大多數小說均以愛情為主題是不足為奇的。小說以愛情為主題並非一定不好,有些愛情小說甚至踞於優秀文學作品之列。可是,既然較老式的小說以現代標準來衡量被視為不夠刺激,近年來作家們紛紛撰寫新潮愛情小說而獲利甚豐。有些作家仍然採用歷史或中世紀的背景以增加小說的戲劇性和氣氛效果。其他作家則採用現代的風格和背景。可是,除了少數細微的不同之外,現代愛情小說大都脫離不了預想得到的公式:男女主角的愛情在萌芽時遭受威脅,但終於克服了如山的障礙。
典型的男主角是個氣宇軒昂、帶點傲慢、揚揚自得的人。另一方面,女主角卻嬌柔荏弱,大多數比男主角小10歲至15歲。他雖然時常輕蔑地對待她,她依然無可抗拒地受他所吸引。
許多時有另一位情敵向女主角追求。這人雖然仁慈體貼,但卻不能使她興奮或心醉。女主角於是以她迷人的魅力去改造那無情的男主角,把百煉鋼化為繞指柔,最後男主角也公開表示相愛不渝。以前所有的疑慮都一掃而空,於是兩人不咎既往,有情人終成眷屬……。
愛情真的像愛情故事一般嗎?
閱讀這類充滿幻想的故事可能蒙蔽你對現實的看法嗎?16歲就開始閱讀愛情小說的波妮回憶說:「我所找尋的對象是高大、黧黑、英俊的青年男子;富於刺激而性格專制。」她承認說:「和我約會的男孩子若不想接吻和觸摸,即使他仁慈體貼,我也覺得他枯燥無味。我要的是在小說裡讀到的興奮刺激。」
波妮在婚後繼續閱讀這類愛情小說,她說:「我有個很好的住宅和家庭,但總是未感滿足。……我要的是小說描述得如此誘人的冒險、興奮和刺激。我感到自己的婚姻有點不對勁。」可是,聖經幫助波妮體會到,丈夫提供給妻子的不能僅是魅力或「興奮」而已。聖經說:「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以弗所書5:28,29。
愛情小說時常描述雙方的歧見很易化解,最後獲得皆大歡喜的結局。這樣的主題又如何?它們完全不合現實。波妮回憶說:「每逢我跟丈夫意見不合,與其跟他開誠布公地討論,我寧願仿效女主角所用的策略。如果丈夫沒有作出像男主角一般的反應,我就繃著臉生氣。」聖經吩咐妻子們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的勸告豈不更合乎現實和切實可行嗎?——歌羅西書3:18。
性愛的成分
耐人尋味的是,露骨地描寫性愛的小說——在若干城市的公共圖書館可以借到——最受青少年歡迎。這類小說有害嗎?18歲的嘉蓮解釋:「愛情小說的確引起我的性衝動和好奇心。男女主角幽會時那種陶醉感和幸福感使我感到如飢如渴。因此在約會時,」她繼續說,「我企圖重溫那種激情。結果我犯了姦淫。」但她的經驗是否和她在小說裡讀到及在腦海中幻想女主角所經歷的一樣呢?嘉蓮發現:「那些感覺是作者構想出來的。它們並不真實。」
引起性的幻想的確是有些作家的意圖。請想想一位出版家給愛情小說作者的指示:「在兩性親熱的場合,應該集中描述男主角的接吻和愛撫怎樣挑起對方的熱情和性慾。」作家們進一步受到鼓勵,撰寫愛情小說「應當喚起讀者內心的興奮、緊張、深刻感情和官能反應」。顯然,閱讀這樣的書刊無法幫助人聽從聖經的教訓去「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歌羅西書3:5。
要慎加選擇
鑑於以上所述,最好避免一些會喚起不道德的感情或產生不切實際的期待的小說。何不擴闊口味,試試閱讀別種書籍,例如歷史或科學書籍呢?這並不是說小說就不應當看,因為有些小說作品不獨富於趣味,且也含有教育性。但一本小說若刻意描繪性愛、無意識的暴力、玄秘術,或描述一些拈花惹草、冷酷無情或貪得無厭的「男主角」,你應當浪費時間閱讀它嗎?
因此,要慎加選擇。閱讀一本書之前,先查看它的封面和封套;看看有沒有什麼不妥之處。即使經過小心選擇,你若仍然發現書的內容有不健康的地方,就要毅然把書放下不看。
與此迥異的是,閱讀聖經及與聖經有關的書刊會對你有百利而無一害。例如,一位日本少女說,閱讀聖經幫助她將性愛——許多時是少年人的煩惱——排出腦外。她說:「我總是把聖經放在臥床附近,並且留意在臨睡前閱讀它。每逢我獨自一人、無所事事(例如睡覺前),我的腦海就不期然想到性愛。閱讀聖經的確對我有很大的幫助!」不錯,與聖經所載的忠信人物「交談」可以給你真正的道德力量,同時為你帶來莫大的快樂。——羅馬書15:4。
供討論的問題
◻ 為什麼你必須對所閱讀的資料慎加選擇?
◻ 為什麼許多年輕人深受愛情小說所吸引?但這些讀物有什麼危險?
◻ 你可以怎樣揀選適當的讀物?
◻ 閱讀聖經和以聖經為根據的刊物有些什麼裨益?
[第287頁的精選語句]
「我有個很好的住宅和家庭,但總是未感滿足。……我要的是小說描述得如此誘人的冒險、興奮和刺激。我感到自己的婚姻有點不對勁」
[第283頁的圖片]
既然可以讀到的書刊車載斗量,你必須慎加選擇
[第285頁的圖片]
愛情小說也許讀起來趣味盎然,但它們幫助人對愛情和婚姻懷有健全的看法嗎?
-
-
我怎樣才能控制看電視的癖好?青年人所提出的問題——有實效的答案
-
-
第36章
我怎樣才能控制看電視的癖好?
對許多人來說——不論老幼——看電視已成為與毒癖無異。調查透露,一般美國青年到18歲可能已看了1萬5000小時的電視!電視迷若試試戒除看電視的癖好,就可以看出自己的癮有多深了。
「我發覺電視差不多是無可抗拒的。電視機一旦開了,我就無法視而不見。我無法把它關上。……每逢我伸出手來要把它關掉,氣力就從雙臂消失。於是,我一小時復一小時的坐在那裡。」這段話來自一個幼稚的年輕人嗎?不,說這話的人是大學的英語系講師!可是,年輕人也可以成為電視毒癖的受害者。請留意以下幾個參與「一週不看電視」計劃的年輕人的反應:
「我一直處於沮喪狀態。……我快要瘋了。」——12歲的蘇珊說。
「我相信我是無法戒除這個癖好的。我太喜愛電視了。」——13歲的琳達說。
「壓力十分厲害。我不斷受到催逼。最難過的時刻是晚上8至10時之間。」——11歲的路易斯說。
難怪大部分參與「一週不看電視」計劃的年輕人在該週結束時興高采烈、爭先恐後地奔到電視機前。但這絕不是可以一笑置之的事。電視毒癖其實可以帶來許多難題。請考慮其中幾個:
成績低落:美國國立精神衛生研究院的報告指出,過度觀看電視可以導致「學校成績低落,尤以閱讀能力為然」。《識字能力的騙局》一書進一步聲稱:「由於電視的影響,兒童期望讀書應該是容易的、被動的和富於娛樂性的。」因此電視迷可能發覺讀書是件苦事。
養成不良的閱讀習慣:你上次拿起書來將整本書讀完是在什麼時候?西德書商協會一位發言人嘆息說:「我們這個國家的人現在習慣了下班回家之後坐在電視機前睡著了。我們已越來越少看書了。」來自澳洲的報告也同樣說:「一般澳洲兒童在讀書方面每花一小時,就可能已經看了7小時的電視。」
減少家庭生活:一位基督徒女子寫道:「由於過度觀看電視,……我感到十分寂寞和孤立。家中成員好像全是陌生人。」你是否同樣發覺由於看電視,你與家人共聚的時間大減?
怠惰:有些人認為電視的被動性「可能使[青年人]期望不用努力便能滿足[自己的]需要,從而對人生採取消極的態度」。
暴露在不健康的影響之下:若干有線電視網將色情影片帶進家庭裡。一般電視節目通常含有撞車、爆炸、刺戳、槍戰、空手道打鬥等暴力鏡頭。一項估計顯示,在美國,兒童到14歲已在電視幕上看見1萬8000人被殺,鬥毆和破壞財物的行動就更不用說了。
英國研究家貝爾森(William Belson)發現,喜歡看暴力電視劇的男孩具有「參與嚴重暴力行為」的強烈傾向。他也聲稱,電視暴力可以促使人「咒罵和說粗言穢語,在運動或遊戲方面暴戾蠻橫,以暴力恐嚇其他男孩,在牆上塗鴉[和]搗毀窗門」。你也許認為自己不會受到這樣的影響,但貝爾森的調查發現,暴露在電視暴力之下並不會「改變男孩對暴力所懷的有意識態度」。可是,長期觀看暴力電視節目看來卻會削弱人在潛意識中對暴力的抗拒。
然而,更令人關注的是,觀看電視暴力的毒癖可以影響人與上帝的關係,因為上帝『恨惡喜愛強暴的人』。——詩篇11:5。
我怎樣才能控制看電視的習慣?
這毋須意味到我們必須把電視本身視為罪惡。作家帕卡德(Vance Packard)指出:「美國的電視其實含有許多有價值的節目……電視台在黃昏較早時候播放不少在攝影技術方面有偉大成就的自然界動態——從蝙蝠、海獺、野牛至河豚的活動不等。大眾電視則有出色的芭蕾舞、歌劇和室樂等。電視對重大事件作出優良的報導……電視有時也有精彩的戲劇播出。」
雖然如此,過多的好東西也可以成為有害。(可參看箴言25:27。)你若發現自己缺乏自制,無法關掉正在播放的有害節目,就最好記住使徒保羅所說的話:「我不要受任何一件事的奴役。」(哥林多前書6:12,《現譯》)那末,你可以怎樣擺脫電視的奴役,控制自己看電視的時間呢?
作家尼爾森(Linda Nielsen)說:「自制始於學會定下目標。」首先,要分析一下你目前的習慣。把你在一週中所看的節目和你每天花在電視機前的時間記錄下來。你是否一回家便扭開電視機?你何時把它關掉?有多少節目是你每週「非看不可」的?結果也許令你大感震驚。
接著,仔細檢討一下你所看的節目。聖經問道:「耳朵豈不試驗言語,正如上膛嘗食物嗎?」(約伯記12:11)要運用辨識力(連同父母給你的勸告)去決定什麼節目值得看。有些人預先決定他們會看什麼節目,然後到時才扭開電視機只看那些節目!其他的人則採取較嚴厲的措施,訂下規則週中上學的日子不可看電視或每天只看一小時。
沒有扭開的電視機若構成太大的引誘,那又如何?一個家庭以這樣的方法解決難題:「我們把電視機放在地下室裡,在視線以外。……把電視機放在地下室裡使你不致受到引誘一進屋子就扭開它。你必須特別走到地下室去才能看電視。」把電視機放在櫥子裡或僅是拔去插頭也可以有同樣的效果。
令人感興趣的是,參與「一週不看電視」計劃的年輕人在『叫苦連天』之餘也找到一些積極的方法去代替看電視。一位少女回憶說:「我跟母親交談。在我看來,她成為一個比以前有趣得多的人,因為我對她的注意沒有分了一半給電視機。」另一位少女嘗試以烹飪打發時間。名叫賈森的男孩甚至發現,「不看電視而到公園去,」或者釣魚、閱讀、到海灘去等,都可以其樂陶陶。
懷因的經驗(可參看題名為「我曾經是個電視迷」的附錄)表明,控制看電視的另一個要訣是「多作主工。」(哥林多前書15:58)你也會發現:親近上帝,藉著現今可以獲得的許多優良書刊之助閱讀聖經,並在上帝的工作上保持忙碌等,都可以幫助你克服沉迷於電視的毒癖。(雅各書4:8)不錯,限制看電視的時間意味到你會錯過若干你所喜愛的節目。但你何必一定要盡情享用電視,像奴隸般每個節目都要看呢?(可參看哥林多前書7:29,31。)較佳的途徑是好像使徒保羅一樣對自己『嚴格』一點。保羅曾說:「我要克制自己的身體,叫身體服我。」(哥林多前書9:27,《新譯》)這豈不是比作電視機的奴隸好得多嗎?
供討論的問題
◻ 為什麼對有些年輕人來說,看電視可以稱為毒癖?
◻ 過度觀看電視可以有些什麼有害影響?
◻ 有些什麼方法可以幫助人控制看電視?
◻ 你可以做些什麼事去取代看電視的癖好?
[第295頁的精選語句]
「我一直處於沮喪狀態。……我快要瘋了。」——12歲的蘇珊說,她曾參與「一週不看電視」的計劃
[第292,293頁的附欄]
『我曾經是個電視迷』——訪問
訪問者:你是在幾歲迷上電視的?
懷因:10歲左右。那時,我一放學回家就立刻扭開電視機。起初看的是卡通片和兒童節目。隨著是新聞節目,……我入廚房找點東西吃。吃完了又回去看電視,直至想睡覺為止。
訪問者:你哪裡有時間和朋友一起?
懷因:電視就是我的朋友。
訪問者:那麼,你豈不是完全沒有時間遊戲或運動?
懷因:[笑起來]我根本沒有運動的能力。因為我不停看電視,從來沒有養成這種能力。我玩籃球的技術很差。上體育課分組時我總是最後才被選上。可是現在我但願曾稍為發展自己的運動能力,並不是想以此向人誇耀,只是希望至少可以享受一點運動的樂趣。
訪問者:你的功課成績如何?
懷因:在小學和初中成績平平。我很晚才睡覺,等到最後一分鐘才做家課。到了高中就較為困難,因為我已養成了不良的讀書習慣。
訪問者:不停地看電視對你有影響嗎?
懷因:肯定有。有時我和朋友一起,我發覺自己只是看著他們——好像看電視劇的對話一般——而沒有參加談話。我但願跟別人有較佳的關係就好了。
訪問者:不過,這次交談你卻說得很好。顯然你已經克服了你的電視癖好。
懷因:我上高中後就開始擺脫電視機。……我採取主動,跟年輕的見證人多點交往,結果在靈性上開始有進步。
訪問者:但這件事與你看電視有什麼關係?
懷因:隨著我對屬靈的事物體會日增,我明白到自己以前慣常觀看的許多電視節目其實並不適宜基督徒觀看。我感到需要更勤於研讀聖經及為基督徒聚會作準備。這意味到我要減去大部分看電視的時間。這樣行絕不容易。我向來喜歡看星期六早上的卡通片。但會眾裡的一位基督徒弟兄卻邀請我在星期六早上跟他一起從事逐戶傳道。這樣行打破了我在星期六早上看電視的習慣。結果,我真的學會了不再沉迷於電視。
訪問者:今日又如何?
懷因:今日我若扭開了電視機,就仍有難題存在,我會什麼都做不成。所以我大部分時間都不開電視機。事實上,我的電視機在幾個月前壞了,我至今還沒有修好它。
[第291頁的圖片]
對有些人來說,看電視是嚴重的毒癖
[第294頁的圖片]
電視機若放在不方便的地方,你就不致受到那麼多的引誘要扭開它
-
-
偶爾享受一段好時光有什麼不對嗎?青年人所提出的問題——有實效的答案
-
-
第37章
偶爾享受一段好時光有什麼不對嗎?
星期五晚上,寶蓮a的習慣是參加基督徒的聚會。雖然她很喜歡在聚會中所聽見的聖經討論,但有時卻感覺不高興,因為這時同學們正在玩得開心。
聚會完畢之後,寶蓮在回家途中會經過當地青年人聚集的地方。她回憶說:「我被那響亮的音樂和忽明忽滅的燈光所吸引,不禁在經過時把鼻子湊近窗門,不勝羨慕地想像他們在裡面必然十分快活。」後來,她想和朋友們一同作樂的慾望變成了她生活上最重要的事。
像寶蓮一樣,你有時也許覺得由於自己是基督徒,你錯過了很多樂趣。你想看朋友們都在討論的電視節目,但父母卻說其中有太多暴力。你想到購物中心去和同學一起消磨時間,但父母卻稱之為「不良的交往」。(哥林多前書15:33,《新世》)你想參加所有同學都會出席的派對,但父母卻不許。
你的同學看來可以隨意出入,參加音樂會或派對至通宵達旦,父母也毫不干涉。你也許發現自己羨慕他們所享的自由。你並不是要做什麼壞事,只是想偶爾享受一段好時光而已。
消遣——上帝的看法
你可以放心,想享受一下生活樂趣並沒有什麼不對。畢竟,耶和華是「快樂的上帝」。(提摩太前書1:11,《新世》)他通過睿智的所羅門說:「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時當快樂。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歡暢,行你心所願行的。」但所羅門接著提出警告說:「卻要知道,為這一切的事,上帝必審問你。」——傳道書11:9,10。
知道上帝要你對自己的行動負責使你對娛樂有截然不同的看法。上帝並不反對人享受一段好時光,但他卻不喜歡人『愛享樂』——僅為了下一段好時光而活。(提摩太後書3:1,4,《新世》)何以故呢?請想想所羅門王。他擁有巨量的貨物資財,嘗盡人生種種可以想像的享樂。他說:「凡我眼所求的,我沒有留下不給它的;我心所樂的,我沒有禁止不享受的。」結果如何?「誰知都是虛空,都是捕風。」(傳道書2:10,11)不錯,上帝知道你若一生追求享樂,最後只會為你帶來空虛和挫折而已。
上帝也要求你避免各種不潔的行為,例如吸毒和婚前性關係。(哥林多後書7:1)可是,青少年為了尋歡作樂而做的許多事情可以把他們引入網羅。例如,一位少女參加沒有成年人在場監管的同學聯歡會。她回憶說:「唱機傳出強勁的音樂,各人縱情跳舞,享受可口的點心和飲品,大家喧嘩大笑。」然後,「有人拿出大麻來。接著大家縱情痛飲,逐漸進入瘋狂狀態。」結果她犯了性不道德。少女承認說:「自此之後,我一直感到痛苦沮喪。」既沒有成年人在場監管,這些集會很容易變成「狂野的派對」或狂歡作樂的場合!——加拉太書5:21。
難怪你的父母對於你怎樣消磨空閒時間十分關注,也許禁止你到某些場所或與某些人交往。他們懷有什麼動機?為要幫助你聽從上帝的警告:「你當從心中除掉愁煩,從肉體克去邪惡;因為一生的開端和幼年之時,都是虛空的。」——傳道書11:10。
你羨慕縱情作樂的人嗎?
青年人很容易忘記這一切而開始羨慕有些同輩看來享有的自由。後來寶蓮停止參加基督徒的聚會,轉而跟一群縱情作樂的人來往。她回憶說:「我發現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正是我曾經受過警告不可以做的。」她尋歡作樂的結果使她被捕送入問題少女懲教所!
許久之前,詩篇第73篇的執筆者曾經有過寶蓮的想法。他承認說:「我見惡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懷不平。」他甚至開始懷疑按照正義原則而生活是否有價值。他說:「我實在徒然潔淨了我的心,徒然洗手表明無辜。」但後來他卻醒悟過來而清楚看出:惡人其實『站在滑地』,行將陷入災禍中!——詩篇73:3,13,18。
寶蓮吃過苦頭才學得這個教訓。她沉迷於世俗的享樂一段時期之後,毅然在生活上作出急劇轉變以期復得上帝的嘉許。你毋須經歷逮捕,染上性傳染病或忍受毒癮發作的痛苦之後,才意識到享受一段『好時光』可能要你付出極為高昂的代價。青年人有許多富於造就的有益方法去享受生活樂趣而毋須冒這樣的危險。有些什麼方法?
有益的好時光
對美國青年所作的一項調查顯示,年輕人「喜歡偶爾全家一起旅行和活動」。全家一起做事不但饒有趣味,而且可以使家庭更團結。
這並不是說僅一起看電視而已。派多魯賓杜(Anthony Pietropinto)博士說:「看電視的難題是,雖然與別人一起觀看,但基本上說來其實是單獨的活動。……然而,其他消遣如戶內遊戲、戶外運動、弄菜娛客、手藝工作和朗誦等,卻能提供較大的機會去彼此溝通、合作和增加知識;這些活動遠勝於現代家庭只是被動地一味看電視。」身為7位兒女之父的約翰說:『只要全家人一起做,甚至清潔庭院或粉刷房屋也可以是樂趣。』
如果你的家人尚未一起做這些事,你大可以主動向父母提出建議。試想出一些富於趣味和令人興奮的活動,例如家庭旅行或計劃等。
可是,你毋須總是跟別人一起才有樂趣。一位名叫瑪麗的少女很小心留意自己的交往,並且學會了享受獨處的樂趣。她說:「我彈鋼琴和拉小提琴,花點時間練習音樂。」另一位名叫梅莉莎的少女則說:「我有時以寫故事或寫詩自娛。」你也可以學會善用時間,培養例如讀書、做木工、彈奏樂器等有益技能。這些都是富於成果的活動。
基督徒的聚集交往
不時與朋友聚集交往也是賞心樂事。在許多地方,有為數不少的有益活動可以享受。在北美洲,玩保齡球、溜冰、騎腳踏車、打棒球和玩籃球等都是深受歡迎的活動。你也可以擴大活動範圍,到博物館或動物園去參觀。不錯,僅是與基督徒青年同工聚集一起,聽聽唱片或觀看有益的電視節目也是樂趣。
你甚至可以請父母幫助你計劃一個較正式的集會。你可以安排各種不同的活動——例如集體遊戲和合唱詩歌等——使場合生動有趣。你若有些朋友懂得彈奏樂器,你也許能夠說服他們表演一下。可口的食物會使集會生色不少。但毋須過於精緻或昂貴。有時來賓可以帶點食物來。
附近有公園或戶外場地可供球類或游泳等活動嗎?何不計劃一次野餐?照樣,各個家庭可以自攜食物而不致在經濟上使任何人負擔過重。
適中乃是活動的要訣。音樂不必震耳欲聾才算是享受;跳舞也不必狂野或性感才是樂趣。照樣,戶外遊戲也毋須彼此劇烈競爭才玩得開心。可是,一位家長報導說:「有時,有些孩子彼此爭辯,甚至幾乎動武。」因此要聽從聖經的勸告避免『彼此爭競』,這樣各種消遣活動才會繼續為你帶來樂趣。——加拉太書5:26。
應該邀請什麼人參加呢?聖經說:「要對整個弟兄團體有愛心。」(彼得前書2:17,《新世》)何必只限於和同輩交往呢?要擴寬你的交往範圍。(可參看哥林多後書6:13,《新世》。)一位家長評論說:「年長的人雖然未必能夠參與某些活動,但卻樂於在場旁觀。」許多時,有成年人在場可以防止場面失去控制。可是,集會自然無法邀請「整個弟兄團體」參加。再者,人數較少的聚集會較易於控制。
基督徒的集會也使人有機會在靈性上彼此造就。誠然,有些青年認為加入屬靈的事會減少集會的樂趣。一位基督徒男孩埋怨說:「我們的集會老是,『坐下來,拿出聖經,玩聖經遊戲。』」可是,詩篇執筆者說:「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這人便為[快樂]。」(詩篇1:1,2)因此,以聖經為中心的討論——甚或遊戲——可以予人頗大的樂趣。也許你只需增加自己的聖經知識便能夠更充分地參與。
另一個好主意是請幾個人敘述他們成為基督徒的經過。或者請人講述一些幽默的軼事以資助興。我們時常可以從這些軼事學得寶貴的教訓。聚集交往時,你甚至可以根據本書的幾章作有趣的集體討論。
在消遣方面保持平衡!
耶穌基督無疑知道怎樣偶爾享受一段好時光。聖經報導他曾在迦拿參加婚筵。宴會中有佳肴、音樂、舞蹈和富於造就的交往。耶穌甚至施行奇跡供應美酒助興!——約翰福音2:3-11。
但耶穌的生活絕不是一連串無休止的宴樂。他將大部分時間用來從事屬靈的工作,教導人認識上帝的旨意。他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做成他的工。」(約翰福音4:34)遵行上帝的旨意比暫時的消遣為耶穌帶來長久得多的樂趣。今日,『在主裡還有許多工作要做。』(哥林多前書15:58;馬太福音24:14)可是,如果你有時感到需要娛樂,就應當以平衡、有益的方式去享受。正如一位作家說:「人生不能老是充滿活動和興奮——這樣會使你筋疲力竭!」
[腳注]
a 並非真名。
供討論的問題
◻ 何以有些基督徒青年羨慕世俗的青年?你曾有這樣的感覺嗎?
◻ 關於行為,上帝向青年人提出什麼警告?這件事應當對他們所選擇的消遣有什麼影響?
◻ 為什麼羨慕那些行事與上帝的律法和原則相背的青年人是愚蠢的?
◻ 有些什麼方法可以(1)與家人,(2)獨自,(3)與基督徒同工,享受有益的消遣?
◻ 在消遣方面,耶穌基督怎樣立下平衡的榜樣?
[第297頁的精選語句]
「我被那響亮的音樂和忽明忽滅的燈光所吸引,不禁在經過時把鼻子湊近窗門,不勝羨慕地想像他們在裡面必然十分快活」
[第302頁的精選語句]
「有人拿出大麻來。接著大家縱情痛飲,逐漸進入瘋狂狀態」
[第299頁的圖片]
跟從聖經原則的青年人真的錯過了一段好時光嗎?
[第300頁的圖片]
培養一種嗜好乃是消磨空閒時間的有益方法之一
[第301頁的圖片]
你若安排各種活動及邀請不同年紀的人參加,基督徒的集會便會更有樂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