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獻身表明我們順服耶和華
「我們知道我們是屬上帝的,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使徒約翰的這句話確立了一項對大部分人說來均不受歡迎的真理,那便是,整個世界都臥在「惡者」撒但的權下。可是,撒但卻『不能轄制』那些屬於真實的上帝耶和華的人。因此,全人類若非受撒但所統治便是受耶和華所統治。這是每個人必須作出的選擇。你願意順服誰呢?順服撒但抑或順服耶和華?——約翰一書5:18-20。
現在,我們每個人比以往更急需作出選擇。(路加福音21:31,32)耶穌表明在這件事上是沒有中立或騎牆餘地的。他宣布說,「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馬太福音12:30)我們怎能夠肯定我們『與基督收聚』呢?今日有這麼多彼此分歧的教派以基督徒自居,稱聲他們已經「得救」和「重生」,以致這兩個名詞變成了沒有很大意義。(馬太福音19:16-26;約翰福音3:3;10:9)指標是:我們相信和宣揚耶穌所相信和宣揚的道理嗎?身為一個猶太人,他無疑沒有提倡令人大惑不解的三位一體道理以圖榮耀自己。(約翰福音14:28;17:1-5)反之他宣揚一個明確的信息,關於上帝王國的信息。耶穌深深體會到自己的任務,說:「我也必須在別城傳上帝國的福音,因我奉差原是為此。」——路加福音4:43。
「你暫且許我」
在開始公開向人宣揚上帝的王國之前,耶穌首先採取了一個重要步驟而為所有像他一樣順服天父的人立下榜樣。馬太的記載告訴我們:「當下耶穌從加利利來到約但河,見了約翰,要受他的洗。」約翰表示其實他自己才應當受耶穌的洗,於是耶穌回答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馬太福音3:13-15。
既然耶穌在約但河裡受了浸而在「盡諸般的義」方面親自立下榜樣,他能夠後來吩咐門徒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馬太福音28:19,20)除了其他事之外,浸禮的步驟公開表明當事人選擇要順服真實的上帝耶和華而不再順服撒但。在過去的服務年度,(1983年9月—1984年8月)普世各地差不多有18萬人以浸禮表明他們所作的選擇。他們表明他們選擇順服耶和華的至高統治權而非撒但的統治。——箴言27:11。
根據聖經作出決定
同樣地,今年會有數以千計的人打算在普世各地舉行的許多「緊守忠誠者」大會中採取受浸的步驟。在達到受浸的階段之前,所有打算這樣行的人均與小組的長老仔細地翻溫過聖經中的主要道理和基督徒的行為準則以求肯定他們真正具備受浸的資格。因此受浸的決定絕不是突然的感情衝動。反之,每個受浸者均已「向自己驗明上帝那美好、可嘉和完善的旨意,」並且願意順服這項旨意。——羅馬書12:2,《新世》。
在大會的浸禮演講的末了,打算受浸的人能夠懷著深刻的了解和衷心的體會回答兩個簡單的問題以證實他們清楚認識跟從基督的榜樣含有什麼意思。第一個問題是:
根據耶穌基督所獻的祭物,你是否已對自己的罪衷誠悔悟,並且將自己呈獻給耶和華以遵行他的旨意?
第二個問題是:
你明白你的獻身和受浸公開表明你已成為受上帝的靈所指引的組織屬下的耶和華見證人嗎?
對這兩個問題回答「是」之後,當事人便具備接受基督徒水浸禮的適當心態了。
合宜的舉止
有時有人對於受浸者的適當衣著提出疑問。受浸者所穿的泳衣無疑應當端莊。這樣行在今日十分重要,因為時裝設計家看來想極力強調性感而差不多使人完全裸體。需要考慮的另一個因素是有些泳衣在乾燥時可能看來端莊,但濕了之後卻有點問題。在像受浸這麼嚴肅的場合,受浸者無疑不想使人分心或跌倒。——腓立比書1:10。
在以往,有些人會趨於極端,贈送昂貴的禮物給新近受浸的人及為他們舉行盛大的宴會。浸禮是個可以與人一同喜樂的場合,但是在這方面我們應當小心。聖經說:「事情的終局強如事情的起頭。」(傳道書7:8)浸禮是個開始——基督徒踏上永生賽程的開始。當事人無疑尚未立下悠長的忠心記錄。既然如此,何必使新近歸信的人過分感到自己的重要呢?——可參閱提摩太前書3:6。
有三千人在公元33年的五旬節受浸之後,聖經的記載怎樣說呢?「他們繼續專注於使徒的教訓,彼此相交,一同進食和禱告。」他們將注意力集中於屬靈的事上,並且彼此以慷慨相待。(使徒行傳2:41,42,《新世》)受浸是沉思和深省的時候。我們很高興見到聖經學生採取這個重要步驟。我們在受浸地點的舉止應當對旁觀者表明我們作了一項重大決定——順服上帝而以他為宇宙主宰,而且身為耶和華的見證人,我們不再屬於「臥在那惡者手下」的世界了。——約翰一書5:19;馬太福音4:10。
[第30頁的精選語句]
自1984年6月以來,耶和華見證人在環球各地總共舉行了808個「王國的擴展」大會。根據報告,參加的人數共達500萬零2,684人。總共有6萬3,556人受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