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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上帝的律法嗎?警醒!1975年 |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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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才行。誤殺者須坐牢,但必須做些有用的工作以造益自己和別人。——民數記35:9-34。
耶和華賜給以色列人的律法也要求將妄顧法紀和從事某些惡行使人在身體、精神和靈性上受到嚴重傷害的人處以極刑。上帝藉此表示他對一般民眾的關懷。以色列人若謹守他的典章,以色列國便會遠優於所有沉緬於許多敗行如亂倫、雞姦、獸姦的異教國家。(出埃及記21:29;利未記18:6-30;20:10-23)極刑的處分可以在世上除去窮凶極惡的人,以免他們誘使別人相率效尤而墮落。再者,處決任意殺人者能阻止他們繼續濫殺無辜。
也許有入會問,「死刑真的能阻止犯罪嗎?」深知人性的上帝說是的。關於變節不忠的人,上帝吩咐說:「要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耶和華你的上帝。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申命記13:6-11。
有時屬人的權威為了稍微惡行而不公地將人處死。對於這件事,俗世政府必須向「審判全地的主」負責。(創世記18:25)此外,有時無辜者會被枉殺。例如,以色列王后設謀誣捏拿伯咒詛上帝和國王。結果拿伯遂無辜地被處死。(列王紀上21:1-16)可是上帝公平的律法卻要求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去對待陷害人的見證。若以正確的眼光去看,耶和華所訂的以命償命的律則並沒有輕視人命,反之它其實強調上帝對人命的重視。——申命記19:15-21。
枉屈公義,置人於死的事件,並不能歸咎於耶和華,因為他是絕對公平的。(申命記32:4;以賽亞書40:14)再者,他能復活那些在屬人權威之下含冤受屈而死的人。(使徒行傳24:15)羅馬人將兩個強盜與耶穌基督一同在受苦柱上釘死。雖然根據摩西律法,偷盜本身並不是死罪,其中一個強盜卻承認說,「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這個強盜請求耶穌在王國掌權的時候紀念他,耶穌應許說,「你會和我一同在樂園裡。」他保證這個犯人將會在地上的樂園裡復活。(路加福音23:32-43,《新世》;馬太福音27:38)當然耶和華會決定古往今來許多遭受死刑處分的人是否會復活。
因此,我們無法不承認,將故意殺人者處死乃是上帝向全人類頒布的律法之一。在古代的以色列國中,當人們謹守上帝的律例之際,對某些重犯科以死刑並不是出於一位不仁之神的冷酷、殘忍的奇想。死刑確有阻遏犯罪和保護民眾之效。我們也知道耶和華對任何屬人權威的濫用死刑並非矇然不覺或無動於衷。值得慶幸地,基督徒能夠仰望這位仁愛慈悲的上帝為地球帶來一種沒有死亡——以及沒有施行死刑的必要——的情況。——以賽亞書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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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人的美元警醒!1975年 |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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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人的美元
◆ 一個人若僅看報上的新聞,他可能以為美元的價值正在上升,但這只是與其他大受近來的經濟發展所打擊的紙幣比較才是如此。美元的購買力其實正在下降。在1973年十月到1974年一月的四個月期間,美元的價值與金比較降低了百分之29,與銀比較降了百分之31,與汽油比較降了百分之26,與燕麥比較降了百分之25。在1974年一月,一塊美元既能買到的棉花僅及一年以前之半。芝加哥的《太陽時報》說:「美元正在崩潰而不是回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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