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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世界,燦爛迷人警醒!1993年 |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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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世界,燦爛迷人
好萊塢!無論你生活在哪裡,這個名字準會使你想起電影和娛樂來。這個坐落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的郊區,享有世界娛樂之都和浮華鎮等美譽;世上再沒有別的地方像它那麼富於代表性,儼然是表演業的象徵。它看來的確是個富麗堂皇、充滿魅力的世界中心。一位作家評論:「好萊塢已在普世豎立了編造電影綺夢的製作人形象。」
娛樂業——一門大生意
可是,「好萊塢」不僅給人一個普世的形象,它還是一門遍及全球的大出口生意。事實上,據《時代》週刊報導,娛樂業是美國第二大出口貿易,僅次於航空器械工業。娛樂業每年賺取千億美元的利潤,其中有相當大的部分——百分之20左右——來自其他國家。
美國的娛樂收入佔了世界書銷市場百分之35,唱片銷路百分之50,電影和家庭錄像帶進項的百分之55,電視收益的百分之75至85。
為了獲得這大筆財富,好萊塢負起娛樂世界的責任。可是,世界並沒有對它總是表示賞識。不只一個國家抱怨美國進行文化侵略,因為年輕一輩紛紛捨棄本土的文化,對美國的奢華風尚推崇備至。但這並不是說只有美國才推銷娛樂業。許多國家也有自己的娛樂業,諸如電影、電視、唱片、書刊、運動等。
娛樂——今日俯拾即是
不管誰會或誰該娛樂世人,娛樂令人驚訝之處是它的流行程度。今日的娛樂種類紛繁,情勢與前大為不同。舉個例說:如果你生活在一百年前,你有多大機會欣賞受過專業訓練的天才藝員的表演呢?即使你住在世上最富裕的國家地區,你仍可能置身於被今日許多人視為娛樂荒的情況裡。例如,你可能要舟車勞頓,才能欣賞到一齣歌劇或出席一個交響樂演奏會。今天,我們只需按按手提式收音機的一個按鈕,就能夠聽到各式各樣的音樂;或者倒身在家裡的長沙發上,按一按鈕,就能夠享受到差不多任何想有的娛樂表演。
在發達的國家,你發現很多家庭至少擁有一台電視機、一台錄像機、一台激光唱機或盒帶唱機,以至其他許多電子器械。在有些家庭裡,電視熒光屏有如鏡子一般尋常,孩童就在這樣的環境裡成長。在較落後的國家,很多鄉村以及鄰近一帶的地方都有個電視中心,居民多在晚間聚集起來觀看電視。人類已給電視迷住了。一般人的空閒時間正被越來越多、花樣百出的娛樂所佔去。
這有什麼不妥嗎?現代的娛樂有什麼害處嗎?今日的娛樂種類紛繁,對人的影響是否僅限於數量過多,令人難以選擇而已?我們且從一個平衡的角度去看看燦爛迷人的娛樂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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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娛樂保持平衡的看法警醒!1993年 |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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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娛樂保持平衡的看法
「只有工作,沒有玩樂,伶俐孩兒也變呆。」這句西方諺語,今天聽來耳熟能詳,但人很少想到它究竟有多真實。事實上,「只有工作,沒有玩樂」,可能導致比呆滯更糟的後果。這件事可以使人變成不顧一切的工作狂。
例如,請考慮最近日本出現的一個難題。這個國家向來重視職業道德,這是人所共知的。雇員往往要在晚間或週末加班。加拿大的《麥克萊恩雜誌》透露,日本工人每年平均工作2088小時。比較起來,加拿大工人每年平均僅工作1654小時。但這份雜誌同時指出:「日本公司要應付另一種難題:雇員因超時工作而暴卒。據日本報章報導,有好幾個40來歲的男子連續工作了100天,一天也沒有休息,結果心臟病發或中風。」日本勞動省甚至要發起宣傳運動,包括使用容易上口的廣告短歌來鼓勵人在週末放假,以便鬆弛一下身心。這與一些西方國家的作風多麼大異其趣!在這些西方國家裡,雇員必須受到勸誘才肯工作一整週。
玩樂的益處
很適當地,一般專家認為,工作狂熱是病態而不是美德。人需要玩樂——不僅限於孩童時期;成人和孩童都有這樣的需要。為什麼呢?人可以從消閒玩樂獲得什麼好處?一本討論這個題目的教科書列出以下各樣好處:「自我表現,有人作伴,身心健全,身體健康,從緊迫的工作變換一下生活節奏,休息和鬆弛一下,有機會嘗試新事物並結交新朋友,與人建立良好關係,鞏固家庭,接觸及認識大自然,……無需尋根究底而感到舒暢。這些都是人從消閒玩樂獲得的種種裨益。」
社會學家用了很多篇幅討論消閒玩樂。他們一致認為消閒對個人和社會都同樣重要。但無疑沒有人比人類的創造主更了解人性。對於這個題目,創造主有什麼看法呢?
與有些人的想法截然不同的是,聖經並不反對人消遣、開心。相反,聖經告訴我們,耶和華是個快樂的上帝,他期望手下的僕人也快樂。(詩篇144:15乙;提摩太前書1:11,《新世》)我們在傳道書3:1-4獲悉,「凡事都有定期,……笑有時;……跳舞有時」。在這節經文裡,「笑」這個希伯來字詞與「玩樂」一詞有關。同一本聖經書告訴我們:「人莫強如吃喝,且在勞碌中享福。」——傳道書2:24。
今日,一種較流行的消閒方法是娛樂——輕輕鬆鬆地觀賞別人的才藝表演。這其實並不是什麼新事。聖經指出,數千年來,人一直從觀看別人載歌載舞、彈奏樂器,或作體育競技尋得歡樂。
作為一種消遣,娛樂可以對我們十分有益。有誰不欣賞一個優秀運動員的出色表演?一個芭蕾舞員輕盈、優雅的舞姿?一部有益健康的電影裡曲折懸疑、引人入勝的驚險情節?或者音樂停了後仍然縈繞耳際的優美旋律?我們大部分人無疑也喜歡在閒暇看書。我們全神貫注於一本好書的精彩內容時,每每越看越起勁。
這些娛樂不但能使我們鬆弛身心,也許甚至還能令我們精神振奮,使我們的心大受感動,令我們忍俊不禁——甚至給我們一點啟迪。例如,文學作品可以使我們更了解人性,莎士比亞的作品就是個顯著例子。
娛樂的害處
可是,我們若要對今日的娛樂懷有平衡的看法,就必須承認娛樂有益處,也有害處。曾有很多人談及娛樂對人所操的腐化影響。以一般而言,娛樂的害處可分為兩大類:質和量,意即娛樂的內容和種類的繁多。我們就首先考慮一下質吧。
今日,我們生活在一段黑暗時期;這便是聖經所謂的「難以應付的危難時期」。(提摩太後書3:1,《新世》)不足為奇的是,今日的娛樂正好把我們的時代淋漓盡致地反映出來,而且所反映的往往是它最醜陋的一方面。變態的暴力、明目張膽的性不道德,以至人性最卑下的表現(例如種族偏見),都一一滲入時下流行的娛樂中,或多或少地把它污染了。許多時,所謂娛樂只不過是色情作品和精神垃圾而已。請考慮以下一些例子。
電影:去年,在好萊塢最高榮譽獎——奧斯卡金像獎——的提名單上,三位獲提名競選「最佳男主角」獎的演員都是扮演變態殺手的角色,三人都在銀幕上公然殺人。據報導,其中一個角色在強姦一名婦女期間,甚至把女子的面咬去一大塊。全年最賣座的影片之一是一部稱為《本能》的電影。從影評看來,這個片名實在過於含蓄。影片以一個露骨的性愛鏡頭開始,當其時女子用碎冰錐向她那被捆住的情人連刺多下,以致對方的血濺滿了她自己一身。
音樂:最近,由於內容有類似的問題,吟快板音樂與重金屬電子搖滾樂同遭輿論抨擊,而且所受的指責越來越嚴厲。吟快板音樂與重金屬電子搖滾樂唱片所含的歌曲,大都歌頌墮落的性愛和虐待婦女,鼓吹暴力和煽動人向不同種族的人及警察發泄仇恨。這些音樂甚至提倡撒但崇拜。在有些地區,法律規定如果唱片的內容這麼露骨,就必須附有標籤警告購買的人。但正如吟快板歌手冰T承認,他刻意把令人震驚的歌詞放在他的歌曲裡,以求贏得這樣的標籤,因為這樣的標籤肯定會引起顧客的好奇。搖滾樂巨星王子曾演唱歌頌兄妹亂倫的歌曲。音樂錄像帶往往為這些傷風敗俗的歌曲繪影繪聲。流行樂巨星麥當娜的錄像帶《為愛辯護》以描繪性虐待和同性戀行為醜聲遠播。美國一個電視台(MTV)時常毫無顧忌地播放描繪不道德的錄像帶,但甚至這個電視台也不敢播放上述麥當娜的錄像帶。
書刊:請考慮一下採自最近書評的幾個例子。《美國人心理分析》一書詳細描述一名殺手接二連三地殺人的可怖過程。這個殺手表現的駭人聽聞的行為(例如吃受害人的身體)簡直是筆墨難以形容的。《呼聲》一書集中於描述一段冗長的電話交談,交談的男女雙方素未謀面,卻以猥褻、色情的言談互相挑逗,激發彼此的性慾。《猛禽》一書敘述兩個第六世紀的陰陽人(即具有雌雄兩性特徵的人)的反常性愛經歷。一般浪漫小說都標榜通姦和淫亂的事,並刻意加以美化。一度對兒童無害的連環漫畫冊,今天所強調的主題卻往往包括露骨的性愛、暴力和通靈術。
運動:社會人士繼續呼籲禁制拳擊比賽。有進一步的證據表明,拳手擊昏對手的每一重拳都會對對手的腦部造成無法彌補的創傷。雖然如此,由於拳擊比賽帶來巨額的金錢進帳,加上能夠吸引千百萬人觀賞,所以拳手依然被誘為利賣命。實際有數以百計的拳手被擊斃。
可是,其他一些運動甚至造成更高的死亡率。在球場上或觀眾當中爆發的暴力事件絕非罕見。由國家主義或受誤導的「團隊精神」引發的暴亂,曾在普世各地的球場造成數以百計的人死亡。最近,鬥牛在西班牙和法國南部大為流行。然而,德國的《時代》週刊把鬥牛稱為「迄今人類所能容忍的最獸性的運動」。著名的鬥牛勇士,21歲的何塞·庫韋羅,給牛角貫穿心臟而死。稍後,他的棺木在1萬5000名如痴如醉的觀眾的歡呼喝彩聲中,給人抬著環繞馬德里鬥牛場一週。西班牙電視台還把他遇害的錄像帶一次復一次地播放。
誠然,這些都是極端的事例。但這並不表示,所有屬於這些不同種類的娛樂都是有害的。但人若對娛樂懷有平衡的看法,就必須承認,這些極端的情形是存在的,而且還相當流行。為什麼呢?你可曾留意到,數年前被人視作極端的事,今天已被人視為平平無奇了嗎?大多數人已不知不覺接受了從前的極端事物而視之為尋常了。你會把什麼事也視為尋常呢?
量的問題
即使一切娛樂都是完全清潔的,但仍然有量的問題要考慮。娛樂業製造了大量產品;例如在美國,僅在1991年就有逾11萬本各種各類的書籍出版。假如你能夠在一天內看完一本書,也得花300多年才能讀完在一年內出版的書!美國的電影公司一年製作逾400部電影。不少國家一面購入這些電影,一面製作自己的影片。印度的電影公司每年製作數以百計的當地電影。何況每年還有不計其數的音樂唱片、激光唱片和錄音帶等製品?此外,還有電視。
在某些發達國家,電視廣播有數十條頻道供人選擇——包括有線電視、衛星轉播和無線電視等。這意味到每天24小時都固定有娛樂節目播送到市民家裡。運動、音樂、戲劇、喜劇、科幻小說、清談節目、電影,通通一按鈕就可以欣賞到。有了盒帶錄像機,人就可以欣賞到成千上萬的電影、無數教人怎樣做事的錄像帶、音樂錄像帶,甚至與自然、歷史和科學有關的教育錄像帶。
但人怎會有時間享受這一切娛樂呢?科技能夠神奇地為我們帶來即時的娛樂。請想想,如果莫扎特聽見自己的一首交響樂曲從手提式收音機播送出來,這會令他多麼目瞪口呆!可是,科技卻無法製造時間,讓人能夠沉迷在這一切娛樂中。事實上,在科技高度發達的國家,時下的趨勢是,人的空閒時間正越來越少,不是越來越多。
因此,如果我們容許事情發展下去,娛樂就會很容易佔去我們一切空閒時間。我們應該記住,娛樂只不過是消遣的一種形式而已,而且這種消遣方式通常是被動的。我們大多數人都需要到戶外走走,多做點較主動的事,作出參與而非僅是坐下來享受娛樂。我們需要散步,與友好作伴,有點體育活動。
如果讓娛樂佔去我們一切空閒時間尚且不對,容許它奪去我們本應用來履行較崇高義務的時間,就更是大錯特錯了!我們對創造主、對家庭、對工作和朋友都有若干需要履行的義務。所以,對娛樂懷有平衡的看法是絕對必需的!我們怎樣決定什麼娛樂對我們有害,以及到什麼程度便可算是過分呢?
[第7頁的圖片]
有些娛樂能夠打動人心,予人啟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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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選擇什麼娛樂?警醒!1993年 |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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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選擇什麼娛樂?
對娛樂懷有平衡的看法是一回事,在選擇娛樂的時候保持平衡卻是另一回事。我們不難看出,娛樂有其適當地位;但是娛樂有頗大部分是毫無益處的,只是浪費時間而已。所以,對於娛樂,我們每天都要作出明智的決定——這樣做並非總是很容易。
正如我們在以上見到,娛樂業並沒有使人較容易作決定。我們面對一大堆選擇,令人眼花繚亂。但數千年來,聖經一直為心地忠實的人提供所需的指南。現代科技並沒有使聖經的原則成為過時。剛相反,在今日這個動盪不安的時代,聖經的原則比以往更有實效,也更為人所需。我們現在且看看怎樣把這些原則實行出來,以期應付娛樂的兩大危險:娛樂的內容和所花的時間。
聖經提供什麼指引?
一名年輕人自殺了。人後來發現,這個年輕人生前曾深深迷醉於「重金屬」電子搖滾樂,而這種搖滾樂刻意助長人的自殺心理。一名14歲女孩用大棍棒連連擊打母親,結果把母親打死。原來這個女孩也對重金屬音樂著了迷。一名15歲男孩殺了一個婦人。男孩的律師為他辯護說,男孩是受了兇殘冷血的恐怖電影所影響。一部描述匪幫暴力的電影上映期間,在電影院裡以及在外面輪候入場的年輕人竟然打鬥起來。
顯然,娛樂的內容對我們有相當影響。當然,有些專家可能把以上事例僅視為偶然發生而不足為鑑。但聖經的原則卻就這個難題給我們明確的指示。例如,請考慮以下意味深長的話:「與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和愚昧人作伴的,必受虧損。」(箴言13:20)有些娛樂豈不相當於與愚昧人(沒有道德感的人)同行作伴嗎?同樣,哥林多前書15:33說:「不要受騙;不良的交往會破壞有益的習慣。」(《新世》)這段話絕非模稜兩可的欺人之談,也不是一些意見相左的專家彼此間的爭辯而已。反之,這是人性的簡單定律。如果我們經常與道德墮落的人交往,我們的習慣必會受到不良影響。
就崇拜運動界、電影、電視和音樂界的明星來說,這些原則也同樣有益。雖然不少明星時常在表演裡和私生活上都頌揚暴力或不道德,但迷上他們的人,尤其是年輕人,卻看來依然對他們百般崇拜。《歐洲人》報最近評論說:「社會學家指出,在社會越來越趨於世俗化的情況下,看來大受歡迎的明星已取代了往日宗教的地位,在很多年輕人的生活上擔任重大角色。」但是請留意詩篇146:3的話:「你們不要倚靠君王,不要倚靠世人;他一點不能幫助。」箴言3:31則說:「不可嫉妒強暴的人,也不可選擇他所行的路。」
另一項重要原則是:基督徒作決定時,不僅要考慮到事情對自己的影響,也要考慮到事情對基督徒會眾其他成員(包括那些良心較敏銳的人)的影響。(哥林多前書10:23-33)從積極方面說來,聖經原則可以幫助我們為娛樂釐定標準,從而作出健全的選擇。使徒保羅勸告說:「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什麼德行,若有什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腓立比書4:8。
古往今來,上帝的子民一直受這些原則所指引。古羅馬的基督徒無需聖經有明文規定,才曉得格鬥的遊戲(包括一切殺戮和殘暴的行為)絕不是適當的娛樂。他們僅是把上述各項原則應用出來,就已經能夠保護自己、家人和會眾了。
怎樣選擇
今日,真正的基督徒也同樣行。他們選擇娛樂的時候,會首先查探一下娛樂的內容,看看它的道德標準如何。怎樣查探呢?例如,他們購買一張唱片之前,會先看看封套。唱片所含的音樂以什麼做宣傳?它提倡卑下的價值標準嗎?它鼓吹仇恨、反叛、憤怒、性愛和誘惑嗎?有時,唱片附有歌詞可供查閱。照樣,書籍的封面很多時載有內容摘要,有時還載有書評。至於電影,本地的報章和雜誌往往載有影評。有些國家甚至設有電影評級制度,為人提供指南。的確,如果今日道德墮落的世界尚且覺得某些娛樂含有過多色情、不道德或暴力,何況基督徒呢?我們很難想像基督徒會把標準定得更低,甘願讓自己的頭腦和心靈受到腐化。
另一方面,睿智的所羅門王有一次警告說:「不要行義過分,也不要過於自逞智慧,何必自取敗亡呢?」(傳道書7:16)對於娛樂,人可以很容易落入自以為義的陷阱裡。我們仔細而嚴肅地衡量過若干聖經原則後,可能對某種娛樂懷有強烈的反感。可是,我們也許發覺其他按照同樣原則生活的人,卻作了不同的決定。不要讓這種情形奪去你的喜樂。我們人人都必須對自己所作的選擇負責。——加拉太書6:4。
怎樣才算是過分?
從人釐定消閒的優先次序看來,世界的價值標準已大大受到歪曲。舉個例說,貿易雜誌《公園與消遣》最近的一篇社論竟把消遣稱為「生活的精髓」。照樣,《紐約時報雜誌》最近談及星期六晚(最多人享受消遣娛樂的時間)說:「如果你把日子加起來,我們一生的工作日遠比星期六晚多,但星期六晚才是我們活得最有意思的時刻。」有些社會學家甚至辯稱,在世上較富裕的國家裡,目前的社會是以消閒為基礎的,甚至宗教本身也只是另一項消閒活動而已。
基督徒對這些反常的優先次序並不感到意外。聖經在很久以前早已預言,在「末世」這段難以應付的日子,「人要專顧自己……愛宴樂、不愛上帝」。(提摩太後書3:1-4)聖經原則幫助我們定出正確的優先次序來。耶穌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耶和華]——你的上帝。」(馬可福音12:30)因此,對上帝的子民來說,對上帝的愛是在一切之先的。他們絕不會把基督徒的服事職務看作消閒活動。相反,服事職務乃是基督徒生活上的首務。其實,基督徒從事世俗工作也只為了支持這項重要的首務。——馬太福音6:33。
所以,對於娛樂,基督徒必須計算代價,以便決定要在這件事上花多少時間,以及值得花多少時間。(路加福音14:28)如果娛樂使人忽略了重要的事務,例如個人或家人的聖經研究、與信徒同工交往、基督徒的服事職務,或重要的家庭責任等,這樣的代價就不值得了。
所作的選擇顯示你的為人
我們花在消遣娛樂方面的時間足以顯示我們把什麼事置於首位。照樣,我們所揀選的娛樂也把我們的道德情況,以及我們事奉上帝的誠意,充分顯示出來。我們所作的選擇會告訴社區裡的人,我們的為人如何以及具有怎樣的價值標準。我們的選擇會使我們的朋友、家人和會眾知道,我們的態度平衡還是死板,首尾一貫抑或口是心非,公義正直抑或自以為義。
要讓你的決定把你和你家人的信仰及價值標準反映出來,因為你要站在創造主面前,而他是鑑察所有人的內心和動機的。希伯來書4:13說:「被造的在上帝面前沒有一樣不是顯明的,萬有在他的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我們必須向他交帳。」(《新譯》)事情的核心是:我們真的在生活的每方面都受上帝的原則所指引嗎?惟有上帝才能清楚看出這個問題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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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揀選的娛樂把你的為人和家庭狀況顯示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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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自己所看、所聽和所讀的資料有小心留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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