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與的較大快樂——你經歷過嗎?
宴會廳的燈光昏暗下來。音樂的聲音減弱了。舞者停步。這時聚光燈的一線光芒正射向一批包裝華麗的盒子,盒子作金字塔式的堆疊。其中有大有小、有方有圓、包裝有粉紅或粉藍,有銀色或金色。上面配著彩帶和蝴蝶結。心情興奮的新娘小心翼翼地把盒子逐個解開,害羞的新郎靜默地從旁協助。
展開的禮物之中有廚房用的麵包烘爐和攪拌機;餐廳用的全套桌布與餐巾。還有各式各樣的毛巾、洗碟布,終生足用的床單與枕袋。時鐘多到可以擺設住宅的每個房間,所有烹飪書的菜譜可以滿足每個老饕的口味有餘。
禮物打開時,新婚夫婦禁不住興奮地發出驚訝之聲及表示衷心的感激。他們經歷到接受的快樂,送禮者則深知施與的喜樂。
在婚禮、周年紀念、聖誕節、生日和許多其他慶典當中,期望有人送禮已成為儀式的一部分。可是,由於在許多國家中,送禮被人視為理所當然的事,這時常令送禮者難於應付,以致施與的喜樂亦大打折扣。可是,有些饋贈是出於自動的,這種饋贈時常出乎受者意料之外。禮物不論大小,均能使接受者感到愉快,使施與者感到最大快樂。
無可否認,較富有的人有能力作較巨量的施與。例如,十九世紀的美國工業家卡內基(Andrew Carnegie)本可以成為美國第一位億萬富豪。然而,他在18年內捐出了百分之90的財產。有一次祕書提醒卡內基他個人的資財行將散盡了,他愉快地答道,「我很高興聽到這句話,再接再厲吧。」在同一時代,世界首富之一的洛克菲勒(John Rockefeller)在一生中曾捐出7億5000萬美元。據說歌星皮禮士利(Elvis Presley)「曾把十多輛卡地拉名貴汽車送給人,」而且十分樂意這樣行。
並非新習俗
送禮這件事幾乎與人類本身一樣古老。從遠古以來,它在世人的生活上擔任一個重要角色。亞伯拉罕的老僕見到證據表明利百加是耶和華為以撒所選的妻子之後,就把金器、銀器送給利百加,又「將寶物送給[她]哥哥和母親。」(創世記24:13-22,50-53)約伯苦盡甘來之後,他的兄弟姊妹和先前所認識的人都來見他——「每人也送他一塊銀子和一個金環。」——約伯記42:10,11。
聖經沒有題名的示巴女王前往耶路撒冷謁見所羅門王;她深受上帝賜給王的智慧所感動,便聲稱王的臣僕得以在他面前聆聽他的智慧之言確是有福的。示巴女王也將120他連得金子(價值5000萬美元左右)以及許多寶石與貴重香料送給所羅門王。她的小國竟然送出如此巨量的禮物,也許已傾盡了一國的財富,但她無疑享有施與的喜樂。所羅門同時也經歷到施與的喜樂,因為他所還贈的禮物顯然超過她所送的。——歷代志下9:12。
早期基督徒常為了弟兄們有需要而作出饋贈或捐助。使徒保羅在信中提及馬其頓人和亞該亞人,他們雖然貧窮,卻對猶大地的弟兄們作出超乎自己能力範圍的捐助。保羅說:「這……是他們樂意的。」——羅馬書15:26,27。
送禮「寄意」
今日,贈送禮物顯然仍是人用來鞏固愛情和友情的基本方法之一,藉此使人知道送禮者的關注。
夫婦之間也彼此贈送禮物以表達愛意——也許僅是贈送一盒糖果或一束花球。兒女也送禮給父母。有什麼慈愛的父母不時常送禮給兒女呢?此外,送禮也可以用來安慰傷心的人,說聲「願你快點痊癒,」鼓勵沮喪的人,對別人的仁慈慷慨表示感激或僅是說句,「謝謝給我一段歡樂的時光。」
我們也贈送禮物給窮人或素未謀面的災禍受害者,這樣行可能並不會收到他們所表示的謝意。送一籃水果給病人,送一些盆栽植物給不能出外的人,送一點珠寶飾物給密友——這一切都可說是物輕情重。這是出自喜樂之心的施與,時常是最受人賞識的。
在所有送禮的場合中,普世流行和煌然大觀的毋過於聖誕節。聖誕節的送禮習俗由來已久。許多人對這個場合怕得要死,也有人熱切期望它來臨。這可能意味到經濟打擊和大有所獲之間的區別。即使朋友之間互相交換禮物,這種習俗可能使朋友更加親密,也可能使之疏遠。聖誕節送禮的矛盾之處將在下一篇文章加以討論。
[第2頁的圖片]
玩具可能很有趣,但你自己卻是給兒女的最佳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