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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望台2004年 | 6月15日
    • 珍視生命的恩賜

      基督的血能使我們的良心清白,擺脫死的行為,使我們可以敬奉永活的上帝。——希伯來書9:14

      1.什麼足以表明人人都珍視生命?

      如果有人問,你認為自己的生命有多寶貴,你會怎樣回答呢?生命當然非常寶貴,自己的生命很寶貴,別人的生命也一樣。我們會找醫生治病或者定期檢查身體,可見人人都珍視生命。我們很想活下去,而且想活得健健康康。即使是年老力衰或有殘疾的人也大都不想死,仍然想活下去。

      2,3.(甲)箴言23:22指出,人有什麼應盡的義務?(乙)按照這節經文的原則,我們對上帝有什麼義務?為什麼?

      2 你怎樣看待生命,直接影響你怎樣看待別人。舉個例吧。上帝的話語聖經吩咐我們:「生你的父親,你要聽從;母親老了,也不可輕看。」(箴言23:22)正如經文指出,我們不但要「聽」,還要「從」,就是要服從的意思。(出埃及記15:26;申命記7:12;13:18;15:5;約書亞記22:2;詩篇81:13)為什麼要聽從父母呢?主要不是因為父母年紀比你大,人生經驗比你多,而是因為他們是「生你的」。其他語言的一些譯本把這節經文譯成:「父親給你生命,要聽從他」。我們要是看重自己的生命,那麼生命是誰給的,我們就會覺得對誰有應盡的義務。

      3 真基督徒當然承認,生命歸根結底源自耶和華。全賴上帝,我們才能「活著」;才能有意識地「行動」;才能「存在」,瞻望和計劃未來,憧憬永生。(使徒行傳17:28;詩篇36:9;傳道書3:11)因此,按照箴言23:22的原則,我們應該「聽從」上帝,渴望了解他對生命的看法,樂意按他的看法行事,棄絕一切相悖的觀點。

      要尊重生命

      4.在人類歷史早期,什麼事件令尊重生命的問題受到關注?

      4 在人類歷史早期,耶和華已清楚表示,人無權決定怎樣看待生命,無權糟蹋生命。該隱滿心忌恨,竟殺了弟弟亞伯,白白奪去了一條人命。你認為該隱有權這樣看待別人的生命嗎?上帝顯然認為沒有,所以向該隱追究責任,說:「你做了什麼事呢?聽啊!你弟弟的血從地裡向我呼喊。」(創世記4:10)值得留意的是,亞伯遭毒手後,代表他生命的血從地裡呼喊,求上帝為他伸冤報仇。(希伯來書12:24)

      5.(甲)在挪亞的日子,上帝頒下什麼禁令?誰必須遵守?(乙)從什麼方面來說,這個禁令是重要的一步?

      5 大洪水過後,劫後餘生的八個人展開了歷史新的一頁。當時,上帝進一步闡明他對生命和血的看法,頒下了全人類都得遵守的命令。按照這個命令,人可以吃動物的肉,但必須遵守以下的規定:「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做你們的食物。我把這一切都賜給你們,就像青菜一樣。惟獨帶生命的肉,就是帶血的肉,你們不可吃。」(創世記9:3,4)有些猶太人誤解了經文,認為只是仍然活著的動物的肉和血不可吃,但上帝後來就血所說的話清楚表明,他是禁止人吃血來維持生命。此外,上帝通過挪亞頒布這個禁令,是實現他旨意的重要一步。這個崇高的旨意跟血有關,是要讓人得享永遠的生命。

      6.上帝對挪亞所說的話,顯示他對生命有什麼看法?

      6 上帝接著說:「凡殺害你們的,我都要向他追討血債。什麼活物殺害人,我就向什麼活物追討血債。殺人的是人,是人自己的弟兄,我也要他以命償命。誰殺人流血,都要被人殺掉流血,因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創世記9:5,6)上帝向全人類頒布的這個法令顯示了他的看法:血代表生命。由血代表的生命是創造主賜給人的,誰都無權奪走。如果有人像該隱那樣殺人流血,創造主就有權向他「追討血債」,要他以命償命。

      7.對於上帝就血給挪亞的明確指示,我們為什麼應該關注?

      7 上帝發出明確指示,嚴禁人濫用血。你有沒有想過,上帝為什麼要下這個禁令呢?上帝為什麼對血有這種看法呢?其實問題的答案牽涉到一個至為重要的聖經教義,也就是牽涉到基督教信仰的核心。然而,很多教會卻蓄意不理會。這個重要的教義究竟是什麼呢?這怎樣關係到你的生命、決定和行動呢?

      血只有一個特定的用途

      8.在摩西律法中,耶和華就血立了什麼規定?

      8 耶和華在賜給以色列人的律法中,就生命和血立了更詳盡的規定,為實現他的旨意邁出了另一步。你大概知道摩西律法規定人民獻上祭物,其中有穀物、油和酒,也有動物。(利未記2:1-4;23:13;民數記15:1-5)關於被獻上的動物,上帝說:「活物的生命就在血裡。我規定血只能用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因此我對以色列人說:『你們誰也不可吃血』。」耶和華還指出,獵人也好農夫也好,不管誰宰動物吃,都必須先把血放出來,用泥土掩蓋。既然地是上帝的腳凳,把血倒在地上表示人把生命歸還給生命的賜予者。(利未記17:11-13;以賽亞書66:1)

      9.按照律法,血只有哪個特定的用途?上帝為什麼要立這個規定?

      9 這個規定並不是跟我們無關的宗教儀式。請留意上帝為什麼禁止以色列人吃血。上帝對以色列人說:「你們誰也不可吃血。」理由是什麼呢?「我規定血只能用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現在你明不明白上帝為什麼告訴挪亞,誰都不可吃血呢?這是因為創造主決定賦予血崇高的意義,規定血只有一個特定的用途,就是用來拯救人類。在遮掩罪過(贖罪)方面,血是至為重要的。顯然,在摩西律法下,上帝規定血只能用在壇上,為懇求寬恕的以色列人贖罪。

      10.我們怎麼知道,動物的血不能徹底除罪?按律法獻上的祭牲能叫以色列人想起什麼?

      10 對基督徒來說,血能贖罪這個概念其實並不陌生。談到摩西律法中血的用途,使徒保羅說:「按照律法,幾乎一切都是用血潔淨的。不流血,罪就不蒙寬恕。」(希伯來書9:22)保羅也清楚表明,以色列人不能靠獻祭牲而達至身心完美,這些祭牲是「叫人年年都想起自己有罪,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絕不能把罪除去」。(希伯來書10:1-4)由此可見,祭牲的價值在於叫以色列人想起自己有罪。他們要徹底除罪,就得指望別的安排。既然代表動物生命的血不能把罪除去,什麼血能夠徹底除罪呢?

      生命賜予者怎樣拯救生命

      11.我們怎麼知道,祭牲的血是要讓人看出有一個完善得多的安排?

      11 在實現上帝的旨意方面,摩西律法是要讓人看出有一個完善得多的安排。保羅問:「那麼,為什麼要有律法呢?」然後回答:「律法是後來加上的,好叫犯法的事顯明出來,直到蒙應許的苗裔來到為止。律法是通過天使由居間人[摩西]經手頒布的。」(加拉太書3:19)保羅在另一處也說:「律法只讓人看見將來美好安排的影子,而不是實體」。(希伯來書10:1)

      12.上帝怎樣逐步揭示他就血所定的旨意?

      12 總括來說,在挪亞的日子,上帝雖然容許人為了維持生命而吃動物的肉,卻明令禁止人吃血。後來,上帝清楚指出「活物的生命就在血裡」,表明在他眼中血代表生命,並且說:「血只能用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不過,上帝還會以奇妙的方式進一步揭示他的旨意。既然聖經指出,律法預示了將來的美好安排,那究竟是什麼安排呢?

      13.耶穌的死為什麼意義重大?

      13 這個美好的安排圍繞著耶穌基督的死。耶穌受盡折磨,像罪犯般被釘死在苦刑柱上。保羅說:「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在指定的時候為不敬虔的人死。……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基督已經為我們而死,上帝憑此就向我們顯明自己的愛。」(羅馬書5:6,8)基督為我們而死,藉此付出贖價,遮蓋了我們的罪。贖價就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馬太福音20:28;約翰福音3:16;哥林多前書15:3;提摩太前書2:6)贖價跟生命和血有什麼關係呢?這怎樣牽涉到你的生命呢?

      14,15.(甲)由於把重點放在耶穌的死亡上,有些聖經譯本怎樣翻譯以弗所書1:7?(乙)這種譯法使人忽略了以弗所書1:7的什麼要點?

      14 有些教會經常談到耶穌的死,教友們也常把「耶穌為我而死」一類的話掛在嘴邊。例如《現代中文譯本》把以弗所書1:7譯成:「由於基督的死,我們得到自由,我們的罪蒙赦免。」還有不少其他語言的聖經譯本也採用類似的譯法。這種譯法顯然把重點放在耶穌的「死亡」上。也許有人會說:「但耶穌的死確實很重要。這種譯法有什麼不足的地方呢?」

      15 老實說,要是你只看這些譯本,就會忽略經文的一個要點,對聖經信息的了解就不全面了。在原文裡,以弗所書1:7包含了一個希臘語名詞,意思是「血」,但上述的譯文卻沒有譯出這個詞。有些忠於原文的聖經譯本,例如《新世界譯本》,是這樣翻譯的:「我們藉著這位愛子,靠著他的血 獲得救贖,過犯得蒙寬恕,都是由於上帝富足的分外恩典。」

      16.「他的血」這幾個字使我們聯想起什麼?

      16 經文裡「他的血」這幾個字含義豐富,使我們聯想起種種有關血的安排。事實上,單單有人為我們而死是不夠的,哪怕為我們死的是完美的人耶穌。摩西律法中的一些規定,特別是贖罪日的安排,預示了耶穌後來做的事。每逢贖罪日,一些指定的祭牲會被獻上。然後,大祭司拿著祭牲的血,進入聖幕的或聖殿的至聖所,彷彿站在上帝面前,把血獻給上帝。(出埃及記25:22;利未記16:2-19)

      17.耶穌怎樣應驗了贖罪日所預示的安排?

      17 正如保羅指出,耶穌應驗了贖罪日所預示的安排。首先,以色列的大祭司一年一次進入至聖所,把祭牲的血獻給上帝,好「贖去自己和人民因無知而犯的罪」。(希伯來書9:6,7)同樣,耶穌復活成為靈體以後,就升到天上。由於靈體不是血肉之軀,所以耶穌能「顯在上帝面前」。他把什麼獻給上帝呢?他獻的不是實物,卻價值非凡。保羅接著指出,基督來到「做大祭司……,他不是帶著山羊和牛犢的血,而是帶著自己的血,只一次進了至聖所,就為我們取得了永世的救贖。如果牛羊的血……尚且使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的血呢?他藉著永恆的聖靈把自己獻給上帝,無瑕無疵。他的血不是更能使我們的良心清白,擺脫死的行為,使我們可以敬奉永活的上帝嗎?」由此可見,耶穌是把自己的寶血所具有的價值獻給上帝。(希伯來書9:11-14,24,28;10:11-14;彼得前書3:18)

      18.對現今的基督徒來說,聖經就血所說的話為什麼很重要?

      18 上帝揭示的這項真理,讓我們領悟到聖經就血所說的話意義多麼深遠。我們因此知道上帝為什麼對血有上述的看法,明白我們該對血有什麼看法,看出為什麼要尊重上帝就血所下的禁令。只要你讀讀《希臘語經卷》,一定能找到很多經文談到基督的血。(請參看附欄)這些經文有助於我們看出,每個基督徒都應該對「他(耶穌)的血」有信心。(羅馬書3:25)全賴耶穌「所流的血 」,我們的罪才得蒙寬恕,我們才能跟上帝和好。(歌羅西書1:20)顯然,耶穌的血會造福那些與他訂立了特別契約,將來在天上跟他一起作王的人。(路加福音22:20,28-30;哥林多前書11:25;希伯來書13:20)此外,耶穌的血也同樣會造福那些將渡過「大患難」,在地上樂園生活的「一大群人」。比喻來說,他們都「用綿羊羔的血 把自己的袍子洗得潔白了」。(啟示錄7:9,14)

      19,20.(甲)上帝為什麼要限制血的用途?我們該怎樣看上帝的規定?(乙)我們理應找出什麼問題的答案?

      19 毫無疑問,血在上帝眼中有特殊的意義,在我們眼中也應該有特殊的意義。創造主重視生命,也有權限定血的用途。正因為上帝重視我們的生命,所以決定以一種無與倫比的方式運用血。惟有通過這種方式,人才能得永生。這個方式牽涉到耶穌的寶血。耶和華上帝為我們著想,用耶穌的血拯救我們的生命,恩重如山,我們實在應該感恩戴德!耶穌為我們獻出生命,流出寶血,我們也感激不盡!使徒約翰的話正好道出了我們的心聲:「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釋放我們脫離了罪,又讓我們組成王國,為他的上帝和父親做祭司。願榮耀、大能永遠歸於他。阿們。」(啟示錄1:5,6)

      20 偉大的生命賜予者,全智的上帝,早就定下了這個拯救人類的安排。我們要問問自己:這應該對我們的決定和行動有什麼影響呢?下一篇文章會談談這個問題。

      你會怎樣回答?

      • 從關於亞伯和挪亞的記載,我們得知上帝對血有什麼看法?

      • 上帝在律法中規定,血只有什麼特定的用途?為什麼?

      • 耶穌怎樣應驗了贖罪日所預示的安排?

      • 耶穌的血可以怎樣拯救我們的生命?

  • 要接受永活上帝的指引
    守望台2004年 | 6月15日
    • 要接受永活上帝的指引

      要歸附永活的上帝。他造了天、地、海,又造了其中的萬物。——使徒行傳14:15

      1,2.為什麼我們應當承認耶和華是「永活的上帝」?

      保羅和巴拿巴在路司得治好了一個殘疾人,然後對圍觀的群眾說:「我們也不過是人,跟你們一樣軟弱。我們向你們宣揚好消息,正是要你們擺脫這些無用的事,歸附永活的上帝。他造了天、地、海,又造了其中的萬物。」(使徒行傳14:15)

      2 耶和華確實是「永活的上帝」,絕非了無生氣的偶像!(耶利米書10:10;帖撒羅尼迦前書1:9,10)他不但是永活的上帝,也是生命的源頭,「把生命、氣息、一切,賜給萬人」。(使徒行傳17:25)耶和華關懷我們,希望我們現在和將來都能活得心滿意足。保羅說,上帝「為自己作證,例如從天降雨,賜下豐收的時節,讓你們吃喝飽足,滿心歡欣」。(使徒行傳14:17)

      3.為什麼我們可以信賴上帝的指引?

      3 上帝這麼重視我們的生命,我們理應信賴他的指引。(詩篇147:8;馬太福音5:45)有些人卻不是這樣,碰到自己不理解或看似頗嚴格的聖經指引,就不願意接受。可是,信賴耶和華的指引總是明智的。舉個例:律法禁止以色列人觸摸屍體,即使他們不明白箇中原因,但照著做只會有益無損。一來,服從律法使人更親近永活的上帝;二來,這也使人避免染上疾病。(利未記5:2;11:24)

      4,5.(甲)基督教時代以前,耶和華就血的用途提出什麼指引?(乙)我們怎麼知道上帝對血的指引也跟基督徒有關?

      4 另一個類似的例子是,上帝有關血的指引。上帝告訴挪亞,所有人都不該吃血。後來,上帝頒下律法,指明血的惟一用途就是獻在祭壇上,為人贖罪。這一切指引為血的最崇高用途奠下了基礎,而這個用途就是:藉著耶穌的贖價拯救生命。(希伯來書9:14)的確,無論上帝賜下什麼指引,都是為我們的生命和福利著想。論到創世記9:4的指引,19世紀的聖經學者亞當·克拉克說:「東正教的基督徒至今仍然嚴格遵守上帝[給挪亞]的禁令。……在律法時代,人不可吃血,因為律法表明,這代表為世人的罪將要流出來 的血;在福音時代,人也不該吃血,因為這象徵為赦罪而已經流出來 的血。」

      5 這位學者所說的福音,大概泛指以耶穌為中心的好消息,包括上帝差遣他的愛子降世為我們而死,流出寶血,好讓我們能得到永生。(馬太福音20:28;約翰福音3:16;羅馬書5:8,9)他的評論也涵蓋了後來基督的門徒要禁戒血的命令。

      6.關於血,基督徒得到什麼指示?為什麼會有這個指引?

      6 我們知道,上帝給以色列人的律法有幾百條。耶穌死後,他的門徒不用再遵守這些條例。(羅馬書7:4,6;歌羅西書2:13,14,17;希伯來書8:6,13)可是不久之後,基督徒對律法中的一個基本規定——割禮——卻起了爭議。基督徒男子如果不是猶太人,是否一定要先受割禮,表明自己受律法約束,然後才能夠從基督的寶血得益呢?公元49年,基督徒的中央長老團正式處理這個問題。(使徒行傳15章)在聖靈的指引下,使徒和長老確認,行割禮的強制規定已隨律法終止了,但基督徒仍要遵守上帝的某些誡命。1世紀的中央長老團寫信給各地的會眾,說:「聖靈和我們都認為,不該給你們加添別的重擔,惟有幾件事必不可少,就是禁戒獻給偶像的祭牲,禁戒血,禁戒勒死的動物,禁戒淫亂。你們小心避開這些事,就必安好。」(使徒行傳15:28,29)

      7.對基督徒來說,「禁戒血」的命令有多重要?

      7 由此可見,中央長老團認為,「禁戒血」跟禁戒淫亂和禁戒偶像崇拜一樣,在道德上同等重要。這充分表明,禁戒血是個嚴肅的命令。基督徒如果拜偶像或行淫卻又不肯悔改,就「不能承受上帝的王國」,「他們的下場就是……第二種死亡」。(哥林多前書6:9,10;啟示錄21:8;22:15)試想想:誰漠視上帝的指引,不將血視為神聖,就可能永遠喪失生命;誰尊重耶穌所作的犧牲,就能得著永生。

      8.什麼事實表明基督徒嚴守上帝對血的指引?

      8 對於上帝就血所作的指引,早期的基督徒有什麼看法,而且怎樣遵從指引呢?上文提到的克拉克說過:「在福音時代,人也不該吃血,因為這象徵為赦罪而已經流出來 的血。」歷史證明,基督徒確實認真遵守禁戒血的命令。古代作家德爾圖良指出,一些異教徒「貪婪地搶著喝競技場上那些邪惡罪犯流出來的鮮血……要用來治療自己的癲癇症」。另一方面,德爾圖良論到基督徒對血的看法,說他們「進餐時不會吃動物的血。……在審訊時,你們要基督徒吃血製的香腸。當然,你們明知對基督徒來說,這樣做是不合法的」。沒錯,基督徒寧死也不吃血,遵守上帝的命令極其重要。

      9.除了吃血,禁戒血的命令也包括什麼?

      9 有些人可能想,中央長老團所說的禁戒血,不過是要基督徒禁戒吃血和喝血,以及禁戒未經放血的肉和其他含血的食物而已。誠然,上帝給挪亞的禁令主要是禁戒這些事;使徒給基督徒的指示也確實吩咐人「避開勒死的動物」,也就是帶血的肉。(創世記9:3,4;使徒行傳21:25)但是,早期的基督徒深知,要禁戒的不僅是這些事。例如,有些人會為了治療疾病而吃血或喝血。正如德爾圖良說,有些異教徒為了治療癲癇症,就喝人的鮮血。還有些人以其他方式用血治病,甚至用血來進補。但基督徒知道,禁戒血還包括不會為了「醫療」用途而把血吸進體內。即使生命受到威脅,他們也堅守這個立場。

      血與醫藥

      10.目前醫生醫治病人時怎樣使用血液?這引起了什麼疑問?

      10 今天,用血來治病是很普遍的。最初,輸血的過程是這樣的:從捐血者身上抽出血液,儲存起來,然後輸進病人(例如傷兵)體內。後來,醫學界懂得分離血液中的各個主要成分,於是醫生可以把一個捐血者的血輸給不同的病人:血漿輸給病人甲,紅細胞(即紅血球)輸給病人乙……。再後來,血液分離的技術越來越先進,從血液的主要成分中又可分離出各種微量成分來。到底可不可以接受這些微量成分,基督徒怎樣看呢?基督徒決心不接受輸血,但醫生可能會勸他接受血液中的某種主要成分,例如濃集紅細胞,又或者勸他接受從血液主要成分中提取的一種微量成分。上帝的僕人既知道血是神聖的,惟獨基督的血才能拯救生命,那麼,碰到以上情形他們應該怎樣抉擇呢?

      11.有關拒絕輸血的範疇,耶和華見證人許多年來抱有什麼符合醫學事實的見解?

      11 耶和華見證人在很多年前已闡明了對這件事的立場。例如,他們曾在《美國醫學協會雜誌》(英語)刊登一篇文章,引用聖經的創世記、利未記和使徒行傳來支持他們的見解。(見該雜誌1981年11月27日刊;另外,《血可以怎樣拯救你的生命?》a27-29頁轉譯了全文)文章說:「雖然這些經節用的不是醫學術語,但見證人的看法是,經文禁止人輸入全血、濃集紅血球、血漿,以及使用白血球和血小板。」一本醫學教科書《急診護理》(2001年版)指出,「血液由以下幾種主要成分組成:血漿、紅細胞、白細胞[即白血球]和血小板」。鑑於這個醫學事實,耶和華見證人拒絕輸入全血,也拒絕輸入血液的任何一種主要成分。

      12.(甲)對於是否接受血液的微量成分,見證人闡明了什麼立場?(乙)在這方面有什麼額外資料可供查閱?

      12 上述文章也說:「見證人在宗教上的理解並不絕對禁止使用諸如白蛋白、免疫球蛋白、血友病製劑等[血液微量成分]。每一位見證人必須自行決定是否接受」。自1981年以來,醫學技術員分離出更多微量成分(即從血液的四種主要成分中提取的物質),用來醫治病人。因此,對於基督徒應不應該接受這些微量成分,《守望台》2000年6月15日刊的「讀者來函」提供了很有用的資料。為了方便廣大讀者,本期《守望台》在29-31頁再次刊登文章的答案。文章就輸血的問題提供了詳細的資料和合理的論據,而讀者會看出,這篇文章跟1981年的文章在基本原則上是一致的。

      良心的決定

      13,14.(甲)良心是什麼?對於遵守禁戒血的命令,良心起了什麼作用?(乙)上帝就吃肉的問題給以色列人什麼指引?可是,什麼疑問仍會出現?

      13 上面提到的文章指出,良心是作決定時的重要指南。為什麼呢?因為基督徒固然要遵守上帝的指引,但有些事情卻必須由每個人憑良心去判斷。所謂良心,就是內心對是非對錯的判斷認識,特別是指道德方面的判斷。(羅馬書2:14,15)大家都知道,每個人的良心都是不同的。b聖經說,有些人的良心是「軟弱」的,暗示有些人的良心是剛強的。(哥林多前書8:12)雖然每個基督徒都不斷學習上帝的旨意,敏於了解上帝的看法,而且力求在作決定時加以考慮,但每個基督徒在這幾方面的進步是快慢不一的。我們看看猶太人對吃肉一事的態度,就會明白這一點。

      14 聖經明文規定,順服上帝的人絕不可吃未經放血的肉。這是一條重要的誡命,甚至在緊急關頭 也必須遵守。例如,以色列的士兵要是吃了未放血的肉,就犯下大罪。(申命記12:15,16;撒母耳記上14:31-35)但不同的疑問仍會出現:以色列人宰殺一隻羊後,要多快開始為羊放血呢?放血時必須割破羊的喉頭嗎?要把整隻羊倒吊嗎?吊多久呢?如果是一頭大牛又怎麼辦?再說,無論怎樣放血,肉裡總會殘留一些血,這樣的肉可以吃嗎?由誰來判斷?

      15.對於吃肉,猶太人有什麼不同的做法?上帝其實只為他們定下什麼原則?

      15 假設,一個虔誠的猶太人碰上了這些問題。他可能想,最穩當的做法就是完全不吃從市場上買回來的肉,就像別人惟恐這些肉祭過假神而不吃一樣。其他猶太人則可能按照習俗,清除肉中的血水才吃。c(馬太福音23:23,24)對於這些不同的做法,你有什麼感覺呢?既然上述做法都不是上帝指定的,猶太人把疑問通通交給拉比的議會去定奪不是更好嗎?猶太教確實慣於事事定下規矩,我們卻慶幸耶和華沒有用這個方法,為他的子民如何禁戒血定下規矩。上帝只為人定下基本原則,要他們宰殺潔淨的動物並給動物放血,此外就沒有再定下什麼具體規則了。(約翰福音8:32)

      16.對於是否接受含血液微量成分的注射液,為什麼基督徒有不同的看法?

      16 第11和12段談到,耶和華見證人拒絕輸入全血或血液的四種主要成分——血漿、紅細胞、白細胞和血小板。那麼,從血液的主要成分中提取的微量成分又可不可以接受呢?例如,基督徒如果染上疾病或被毒蛇咬了,可以注射含有抗體的血清嗎?(參看30頁4段)有些基督徒認為,這些微量成分其實已不算是血液,所以不受「禁戒血」的命令限制。(使徒行傳15:29;21:25;參看31頁1段)他們作出這個決定,就要承擔責任。有些基督徒則認為:任何物質,只要來自人或動物的血,哪怕只是從血液主要成分中提取的一點點微量成分,自己的良心也不容許接受。d還有些基督徒接受含血漿蛋白的注射液,以求抵抗疾病或中和蛇毒,卻不接受血液的其他微量成分。此外,有些注射液雖然只含有從血液某種主要成分中提取的微量成分,注入人體後卻幾乎與那種主要成分一樣,起著維持生命的作用,所以大部分基督徒都認為不可接受。

      17.(甲)考慮是否接受血液的微量成分時,良心如何幫助我們作決定?(乙)為什麼我們的決定關係重大?

      17 我們作決定時,聖經所說的良心能發揮很大的作用。首先我們要學習上帝的話語,並且讓這些教誨塑造自己的良心,以求每次作決定都以上帝的指引為依歸,而不是由別人為自己作決定。(詩篇25:4,5)對於是否接受血液的微量成分,有些人可能這樣想:「反正是按良心作決定,怎樣選擇都沒有關係。」這種想法不大妥當,因為按良心作決定,並不代表這件事無關緊要,反倒很可能關係重大。原因之一是,人人的良心都不一樣,我們的決定會對別人造成影響。對於吃還是不吃在市場上售賣、可能 祭過偶像的肉,保羅提醒人不要「傷了[別人]軟弱的良心」。如果人在這件事上使弟兄失足,就可能「毀了這個弟兄」,得罪基督,因為「基督曾經為這個軟弱的人而死」。同樣,一個人是否接受血液的微量成分雖然是個人的事,作決定時卻應當非常慎重。(哥林多前書8:8,11-13;10:25-31)

      18.為輸血問題作決定時,基督徒如何避免讓自己的良心變得麻木?

      18 我們對輸血問題所做的決定關係有多重大,還有一個因素要考慮,就是這個決定對自己的影響。我們的良心受聖經原則薰陶後,如果覺得接受血液的微量成分會令自己不安,就不該忽視這種感覺。此外,如果別人說,「接受這種微量成分是沒問題的,許多人都接受了」,我們也不該因此就不理會自己的良心。今天,世上千千萬萬人埋沒良心,任憑它變得麻木,結果無論是說謊還是做其他壞事,都沒有一點悔意。基督徒絕不想跟他們一樣。(撒母耳記下24:10;提摩太前書4:1,2)

      19.在衡量是否接受某種涉及血的藥物或療法時,必須考慮的最重要因素是什麼?

      19 這一期雜誌29-31頁再次刊登的文章的較後部分這樣說:「既然人們對這個問題意見不一,各自本著良心而作的決定也可能有所不同,這個問題是不是無關重要的呢?不,這是一件嚴肅的事。」事情並非無關重要,特別是這牽涉到我們跟「永活的上帝」的關係。惟獨跟上帝有良好關係的人,才能靠著耶穌的寶血所具有的效力,得蒙上帝救贖,得著永生。上帝藉著基督的血拯救世人的生命,因此我們要深深尊重血。保羅說:「當時你們……在世界上沒有希望,沒有上帝。你們從前遠離上帝,現在卻已經跟基督耶穌聯合,靠著基督的血 接近上帝了。」(以弗所書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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