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名
(Signature)
寫上自己的名字或個人的標誌。譯做「簽名」的希伯來語taw(塔烏)是希伯來字母中最後的一個。(「塔烏」也譯做「記號」;結9:4[參看Rbi8 腳注],6)簽名也可指用印章戒指或圓筒印章蓋印,或者寫上某人獨有的標誌或自己選擇的記號。
約伯的三個「朋友」指控他,說他是因為得罪上帝,所以受苦受罰。約伯為自己辯護,力證自己清白無辜時,懇求上帝聽他申訴並回應他,約伯說:「如果我做過以上的事,就願有一位肯聽我!願全能者按我簽字確立的話回應我!願指控我的人寫下狀詞!」(伯31:35)約伯表示樂意把自己的案件交給上帝定奪,樂意以簽名為憑,好表示自己清白,絕無虛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