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赦
(Amnesty)
以斯帖記2:18記載,波斯王亞哈隨魯封了以斯帖為王后,隨即為她舉行了一場盛宴,並在全境「各省頒賜大赦」。譯做「大赦」的希伯來語hana·chahʹ(漢阿哈)只在聖經出現過這麼一次,而且不同的譯本有不同的譯法,包括「豁免租稅」(和合);「頒布休假」(新譯)和「撤銷處分」(LXX,KJ)。聖經評注家認為,這次大赦也許指豁免稅務或兵役,釋放囚犯,或者兼而有之。聖經其他地方曾用另一個詞shemit·tahʹ(謝米塔)去指債項或勞役的豁免。(申15:1,2,9;31:10;見安息年)
關於特赦囚犯,值得注意的是,薛西斯一世(一般認為他就是以斯帖記所說的亞哈隨魯)在位期間確曾發生過幾場叛亂。在波斯波利斯出土的一塊碑銘上有一段話,據說是薛西斯一世說的:「我登基以後,這些國家中有些人……發動叛亂,(可是)都被我粉碎(字面意思是毀掉)了……後來我把他們(再次)安置在(原來的政治)職位上。」(《古代近東文獻》,J.B.普里查德編,1974,317頁)當局鎮壓叛亂時,顯然抓了一些政治犯;亞哈隨魯說不定是趁著封以斯帖為王后的大喜日子,頒下大赦令,把這些政治犯的控罪通通撤銷了。(參看太27:15)然而,這次大赦究竟屬於什麼性質,始終難有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