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责打儿童吗?
在以往,儿童在有必要时通常受到责打。诚然,不能胜任的父母滥用了这项权力。结果大部分的现代儿童心理学家均反对责打儿童。虽然有些心理学家对这种见解开始表示怀疑,大部分专家的意见仍然像纽约专栏作家白伦达·活士所说一般:“显然没有任何专家觉得责打儿童是个好主意,但是他们不再想你觉得偶一为之是不对的。”
可是,儿童犯罪的激增证明‘不责打儿童’的见解对事情并无帮助。那末,谁知道得最清楚什么是平衡的看法呢?无疑是上帝,因为人是他所造的。他所感示的道宣布说:“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远远赶除。”(箴言22:15)圣经很清楚表明,管教包括良好的教导和以身作则,但是否不包括责打在内呢?不,因为箴言23:13说:“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致于死。”——请也参看箴言13:24。
这种管教不应当在恼怒之下或怀着恨意而执行,反之父母应当怀着对儿女仁爱的关注施行管教,并且对儿女提出一些他们能够明白的适当解释。具有这种敬虔、平衡观点的父母发觉,随着管教逐渐生效,他们亦越来越少有责打儿女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