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婴孩之口”
我们是可以帮助年青人对耶和华和他的公义律法养成深刻体会的。迦纳的一个见证人有一个八岁大的儿子到树林里替母亲采摘棕树子,到午饭的时候,一个男子将他用棍打死的蝙蝠煮了一锅汤,到吃饭的时候,这孩子拒绝进食。那人问他为什么,他回答说:“你没有用正当的方式杀蝙蝠!它是有血的。”这人说:“不要紧!吃吧,你只是个孩子,你父亲不在这里看见你吃。”但这孩子回答说:“不!这不是为了我父亲而是为了耶和华;我敬畏上帝,所以不愿触犯他禁人吃血的公义律法。”这人大感惊异,以致他也失去了胃口。后来他将这件事告诉孩子的父亲,并且评论说:“我的确可以看出你们和你们的儿女都真正是耶和华的敬拜者。”——1969年耶和华见证人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