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岁的女孩子‘试试耶和华’
参加一年三次的大会时常给人机会‘试试耶和华’。(玛拉基书3:10)苏利南有一个十余岁的女孩子没有钱参加在巴拉马利保举行的区务大会。她每晚向耶和华祷告。她替一个妇人工作,但是她要将所有工钱交给她母亲。有一月这妇人吩咐她将汽车送去加油站洗干净。这女孩子立即建议由她去洗。她的雇主应允给她两毫半美金,这虽然不多,这女孩子仍很乐意接受。她特别落力将车洗净。雇主想立刻将钱交给她,但是她请求雇主为她保管这些钱,并解释她需要这些钱的原因,雇主非常感动,于是吩咐女孩每星期替她洗车,并自动给女孩双倍的工钱。耶和华垂听了这女孩的祷告,使她能够参加四日的大会。你有接受参加每年大会的邀请以‘试试耶和华’吗?——《1969年耶和华见证人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