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注
b 《新约神学辞典》论及在耶路撒冷的主要最高法院说:“机构的主要人物,该机构在会议厅举行审判的……由大祭司担任。他是犹太人民的领袖;只有他可以在最高法院主持。在他的周围是众祭司长,祭司的特殊阶级,信奉撒都该教派的人凭借他们的职位,圣殿的祭司长在最高法院有一席地位和参与决定之权并组成一个有力的派系。诚然长老团的全部成员原本均被称为长老。可是,逐渐地,这名称要在一个更严格的意义上才可获致,以致唯独耶路撒冷城中有权势的平民家庭之领导人物才被称为长老。无例外地,这些贵族身份的人也是撒都该教派信徒。在雅丽珊杜拉女王的时代(公元前76-67年)法利赛人设法加入了最高法院。自那时起文士在最高法院越来越有权势。在罗马统治期间祭司长仍然居高位,但事实上若无法利赛文士的同意则无法作决定或执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