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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和华见证人——上帝王国的宣扬者
    • 教士要求公开辩论

      随着C.T.罗素的写作迅速销行了数千万份,并且以多种文字印行,天主教和基督新教的教士们无法轻易地将他所说的话置诸不理。许多教士因为罗素揭发他们的主张不符合圣经而大感忿怒;除此之外,他们也对于失去好些教友感到无能为力,于是便在讲坛上猛烈抨击罗素的写作。他们吩咐手下的教友不可接受圣经研究者的书刊。有些教士试图迫使政府官员制止圣经研究者的工作进行。在美国有些地方——包括佛罗里达州的坦帕、伊利诺伊州的罗克艾兰、北卡罗来纳州的温斯顿塞勒姆以及宾雪法尼亚州的斯克兰顿——教士们甚至唆使人将罗素的写作公开焚毁,并且亲自在场主持其事。

      有些教士觉得需要举行公开辩论,借此揭发罗素以抵消他的影响。在罗素的工作总部附近,一群教士选出宾雪法尼亚州亚勒格尼北大道循道圣公会教堂的牧师E.L.伊顿博士作为发言人。1903年,伊顿提议举行公开辩论,罗素弟兄接受了这项邀请。

      他们提出以下六个论题:罗素弟兄声称,但伊顿博士否认,死者的魂是没有知觉的;基督的“复临”先于千禧年,而他“复临”和千禧年的目的乃是要造福地上的万族;此外,唯独“福音时代”的圣徒才会享有第一次复活,有数目大得多的人会在后来的复活中有机会得救。伊顿博士声称,但罗素弟兄否认,人死后就不再有受审察的机会;所有得救的人都会到天上去;怙恶不悛的人则会永远受苦。1903年,他们根据这些论题在亚勒格尼的卡内基礼堂举行一系列六次辩论,每次均座无虚席。

      究竟什么促使教士们向罗素提出挑战,要与他举行公开辩论呢?后来艾伯特·范登贝以历史的观点回顾这件事,他写道:“辩论举行时,每次有一位来自不同的基督新教教派的牧师作主持人。除此之外,有好几位来自邻近地区的牧师与伊顿牧师一同坐在讲坛上,据称是要在经文和道义上给他支持。……既然基督新教的牧师甘愿组成一个非正式的同盟,这显示他们深恐罗素有能力说服他们的教友改宗。”——“查尔斯·泰兹·罗素:匹兹堡先知,1879-1909年”,文章刊登于《西宾雪法尼亚州历史杂志》,1986年1月刊,14页。

      这样的辩论并不很多,而且根本没有产生教士同盟所预期的结果。伊顿博士自己的教堂也有些教友对他们在1903年一系列辩论中所听见的资料获得深刻印象,结果毅然脱离伊顿的教会,转而投入圣经研究者的阵营。甚至一位当时在场的教士也承认,罗素“打开救火水管,把阴间的火扑灭了”。可是罗素弟兄自己觉得,与其将时间和精神花在辩论上,不如将其用在其他活动上,反而会对传扬真理更有帮助。

      教士们并没有因此罢休。罗素弟兄后来在爱尔兰的都柏林和英国约克郡的奥特利发表演说时,教士们派人在听众中高声提出异议,并对罗素作出毫无根据的人身攻击。罗素弟兄很巧妙地应付这些情况,时刻以圣经作为他的答复所根据的权威。

      基督新教的教士们,不论属于什么教派,当时都隶属于所谓的福音联盟。在许多国家里,他们的代表大力抨击罗素和那些分发他的书刊的人。例如,在美国的得克萨斯州,圣经研究者发觉每个传道人,甚至在最细小的市镇和乡村地区,都对罗素提出同一套虚谎的指责,并对他的主张作出同样的歪曲声称。

      可是,针对罗素的这些抨击有时导致出乎教士们意外的结果。在加拿大的新布伦瑞克,一个牧师在讲坛上对罗素大肆抨击。听众里有一位男子曾亲自读过罗素弟兄所写的著作;他留意到牧师不惜蓄意说谎去诋毁罗素,这令他深感厌恶。牧师的传道演讲大约说了一半,这男子站起来,牵着妻子的手对合唱团里的七个女儿喊道:“来吧,我们回家了。”九个人一同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出教堂,牧师眼巴巴地望着这个曾出钱兴建教堂的人(同时是会众的主要经济支持者)离他而去。不久之后,会众便无法维持下去了,于是牧师亦只好离去。

      使用讥嘲和毁谤的手段

      由于极力想消灭C.T.罗素和他的同工的影响,教士们声称罗素没有资格自认为基督教的传道员。为了类似的理由,第一世纪的犹太宗教领袖们蔑视使徒彼得和约翰,把他们视为“没有学问的平民”。——使徒行传4:13,《新译》。

      罗素弟兄并没有从基督教国的神学院毕业。但他勇敢地说:“我们[向教士]提出挑战,要他们证明自己确曾受到上帝所任命,或证明自己确曾想及过这件事。他们所想到的只是他们从自己的教派获得的任命或授权。……上帝任命或授权给人去传道乃是借着将圣灵赐给这人。谁接获圣灵,便获得灵粮和权威去奉上帝的名从事教人和传道的工作。谁没有获得圣灵,就没有蒙上帝授权或认可去传道。”——以赛亚书61:1,2。

      为了破坏罗素弟兄的名誉,有些教士在口头上和书面上对他提出虚谎的严重指责。他们以往时常提出——至今仍然提出——的一项指责牵涉到罗素弟兄的婚姻。他们试图给人的印象是,罗素是个行为不检的人。事实究竟如何?

      1879年,查尔斯·泰兹·罗素与玛丽亚·弗朗西丝·阿克利结为夫妇。有13年的时间,他们相处得很好。后来,由于别人对玛丽亚讨好逢迎,助长她的自骄心,以致她与丈夫之间的关系受到影响;但当她觉察出这些谄媚者的用意之后,她看来得以恢复平衡。有一次,一个以前的同工散布谣言诋毁罗素弟兄,她甚至请丈夫允准她前往探访若干群会众,以便回答这个人的无理指责,因为这人声称罗素弟兄虐待自己的妻子。她在1894年作了这项探访。可是,她所受到的热诚接待看来使她逐渐变成自命不凡。她试图在决定《守望台》所刊登的资料方面取得较大的发言权。a后来她发觉,她撰写的文章除非获得她丈夫——杂志的编辑——同意(根据文章内容是否与圣经一致而定),否则就不会在杂志中发表。这使她大感不悦。罗素弟兄极力设法帮助她,但她终于在1897年11月与丈夫分手。可是,罗素却给她一所住宅,并继续维持她的生活。她在1903年着手向法庭申请离婚,在1908年获准与丈夫分居及获得赡养费,但却不是与丈夫离婚。

      玛丽亚·罗素既未能迫使丈夫同意她的要求,便在两人分手之后竭力破坏丈夫的名誉。1903年,她出版了一份单张,内容并非充满圣经的真理,而是对罗素弟兄肆意诋毁。她试图请各教派的牧师在圣经研究者举行特别聚会时分发这些单张。可赞的是,当时并没有很多牧师愿意以这种方式受她所利用。可是,自那时以来,其他的教士却表现一种截然不同的精神。

      在较早时候,玛丽亚·罗素曾在口头上及书面上谴责那些抨击罗素弟兄行为不检的人,但现今她自己却提出同样的无理指责。1906年,在法庭聆讯期间,曾有人作了一些没有根据的声明(法庭下令将这些声明从记录中除去)。罗素弟兄的宗教反对者便利用这些声明对他提出指责,目的是要使罗素弟兄看来是个不道德的人,因此没有资格作上帝的传道员。可是,法庭的记录清楚表明,这样的指责是完全没有根据的。有一次罗素太太的律师问她是否相信她的丈夫犯了通奸罪。她回答说:“不是。”值得注意的另一点是,1897年,有一个由基督徒长老组成的委员会聆讯罗素太太对丈夫提出的指控,但当时罗素太太并没有提及她后来在法庭上所说的话;而她在法庭上所说的话,目的只是要说服陪审团允准她离婚而已。虽然她在指控中提及的事据称是在她与基督徒长老会面之前发生的,她却完全没有向长老们提及过这些事。

      罗素太太向法庭上诉之后九年,有一个男子想获得当时法庭记录的副本,好让他的同工用来揭发罗素。法官詹姆斯·麦克法兰在回信中坦率地告诉这人,企图得着法庭记录的副本仅是浪费时间和金钱而已。他在信中说:“罗素太太提出申请的理由和陪审团在裁决中所用的字眼是‘屈辱’而不是通奸;据我所知,证据并没有显示罗素‘与共同被告过着通奸的生活’。事实上,这宗案件根本没有共同被告。”

      玛丽亚·罗素后来也承认这件事实。1916年,罗素弟兄的葬礼在匹兹堡的卡内基礼堂举行时,玛丽亚·罗素披着面纱行到棺材面前,放下一簇铃兰。花上附有一条丝带,上面写着“至爱的亡夫千古”等字样。

      显然,教士们所用的策略与他们在第一世纪的副本所用的完全一样。当时教士们想使耶稣名誉扫地,于是便指责他与罪人一同吃喝,而且他自己便是个罪人和亵渎者。(马太福音9:11;约翰福音9:16-24;10:33-37)这样的指责并没有改变有关耶稣的真理,可是,这些无理指责却将采用这种毁谤手段的人的真相暴露出来。类似的指责也把在今日采用同样手段的人揭发出来,表明他们的属灵父亲其实是魔鬼,因为魔鬼这个字词的意思便是“毁谤者”。——约翰福音8:44。

      利用战时的狂热达成他们的目的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国家主义的狂热席卷全球;这使圣经研究者的敌人有一项新武器去对付他们。基督新教和罗马天主教的宗教领袖可以拿着爱国主义的幌子,将他们的仇恨表达出来。他们利用战时的歇斯底里,诬告圣经研究者煽动叛乱。在第一世纪,耶路撒冷的宗教领袖也对耶稣基督和使徒保罗提出过同样的指控。(路加福音23:2,4;使徒行传24:1,5)当然,教士们若要提出这样的指控,自己就必须积极支持战争才行。虽然这意味到将许多青年男子送上战场,去残杀另一个国家中与他们信奉同一宗教的人,大部分教士却看来并没有对此感到不安。

      1917年7月,守望台社在罗素死后发行了《完成的奥秘》一书。这本书就启示录、以西结书以及雅歌这几本书作了详细的评论。这本书坦率地揭发基督教国属下教士的伪善!在一段颇短的时期内,这本书已销流很广。在1917年12月杪和1918年年初,美国和加拿大的圣经研究者也分发了1000万份称为《圣经研究者月刊》的单张,其中含有措辞猛烈的信息。这份像小报般大小的四页单张题名为“巴比伦的倾倒”,次标题则是:“基督教国现今何以必须受苦——最后的结局”。文章指出,天主教和基督新教属下的各宗教团体乃是现代的巴比伦,他们不久便会倾倒了。为了支持提出的论点,单张刊出《完成的奥秘》一书的片断,论及上帝的预言如何表示,他已对“神秘的巴比伦”作了不利的判决。底页刊有一幅生动的漫画,展示一道墙正在倾倒。墙上有些巨石分别写着“三位一体的道理(‘3×1 =1’)”、“灵魂不死”、“永远受苦的理论”、“基督新教——信条、教士等”、“罗马天主教——教皇、红衣主教等”等字样;所有石头都正纷纷倾倒。

      耶稣将犹太教士们的伪善揭发出来时,后者大感忿怒;同样,上述的揭发也使基督教国的教士们忿怒若狂。(马太福音23:1-39;26:3,4)在加拿大,教士们迅速作出反应。1918年1月,600多个加拿大教士联名递交一份请愿书,要求政府禁止万国圣经研究会的书刊流通。正如《温尼伯论坛晚报》报道,温尼伯圣斯蒂芬斯教堂的教士查尔斯·G·佩特森在讲坛上抨击刊登“巴比伦的倾倒”一文的《圣经研究者月刊》之后,司法部长约翰逊便与他联络,并从他取得一份刊物。在此之后不久,加拿大政府在1918年2月12日颁布法令,宣告若有人拥有《完成的奥秘》一书或上述的单张,便会招致罚款和监禁的惩罚。

      同一个月,2月24日,刚获选为守望台社社长的卢述福弟兄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的坦普尔礼堂发表演说。演说的题目颇令人惊讶:“世界结束了——现今活着的千百万人可以永远不死”。他提出证据表明,世人以前所知的世界其实在1914年已终止了;他提及当时正在激烈进行的世界大战,以及与之俱来的饥荒,并且表明这乃是耶稣所预言的末世标记的一部分。(马太福音24:3-8)然后他将注意集中在教士们身上,说:

      “按圣经来说,以一个阶级而言,教士们对现今折磨人类的大战应负最大的罪责。有1500年之久,他们向人民灌输君权神授这个来自撒但的主张。他们提倡政教合一,使宗教和政治打成一片。他们享有上帝所赐的特权,向人宣扬弥赛亚王国的信息,但他们却证明不忠于职守,反而刻意鼓励统治者们相信,君王凭着神所授予的权柄施行统治,因此君王无论做什么都是对的。”他接着指出这件事所导致的结果,说:“欧洲野心勃勃的君王穷兵黩武,因为他们想侵占别人的土地;教士们则讨好逢迎他们说:‘放胆去做好了,你们不会出错的;你们无论做什么事都是对的。’”但并非仅是欧洲的教士们大力支持战争,美洲的传道人也一样。

      洛杉矶的《论坛晨报》对这个演讲发表了一项详细报道。这使教士们大为震怒。牧师联会当天便召开会议,并派会长去见该报的经理,让后者知道他们对此极为不悦。在此之后,有一段时期守望台社的办事处经常受到政府情报人员的骚扰。

      在这段充满国家主义狂热的时期,教士们在美国费拉德尔菲亚举行会议,并且通过决议要求政府修改间谍法,将触犯这条法例的人交给军事法庭审判,从而有招致死刑的可能。他们推举约翰·洛德·奥布赖恩——检察长在战争活动方面的特别助手——将请求向美国的参议院提出。美国总统并没有容许这个法案成为法律。但后来美国陆军少将詹姆斯·富兰克林·贝尔在盛怒之下向J.F.卢述福和W.E.范安伯透露当时在会议席上发生的事,并且表示政府打算运用间谍法去对付守望台社的主管人。

      美国政府的官方档案显示,至少从1918年2月21日起,约翰·洛德·奥布赖恩已着手预备指控圣经研究者了。4月24日和5月4日的国会记录含有来自约翰·洛德·奥布赖恩的备忘录。他强烈表示,如果像所谓的弗朗斯修正法案所说一般(这是业经美国参议院认可的),只要人所说的话是“真实的,并且怀有正当的动机及为了可取的目的而说”,就可蒙法律允准,他就无法成功地控诉圣经研究者了。

      在马萨诸塞州的伍斯特,B.F.怀兰牧师进一步利用战时的狂热,声称圣经研究者为敌人作宣传。他在《每日电报》发表了一篇文章,在其中声称:“作为国家公民,你们要肩负的爱国职责之一便是:下令禁制总部设于布洛克林的万国圣经研究会。这些人打着宗教幌子推销《完成的奥秘》这本书,其实是要为德国人宣传。”他毫无避嫌地告诉政府当局,政府有责任要逮捕圣经研究者,并且制止他们继续举行聚会。

      1918年的春季和夏季,圣经研究者在北美洲和欧洲都普遍受到迫害。教唆者包括浸信会、循道会、圣公会、路德会、罗马天主教和其他教派的教士们。官员没有搜查证便将他们的圣经书刊充公。有许多圣经研究者被投入狱中,另一些则被暴民驱逐、殴打、鞭打、涂上柏油和黏上羽毛,肋骨被折断或头部被砍伤,有些人甚至变成永久伤残。官方没有提出指控,也没有举行聆讯,便把基督徒男女关在监里。1920年9月29日的《黄金时代》报道了逾一百宗这类的暴行。

      被控以间谍罪名

      最大的打击在1918年5月7日来到,当时美国联邦政府发出逮捕状,将守望台圣经书社的社长J.F.卢述福和他几位最亲密的同工拘捕。

      前一天,在纽约布洛克林有两项控诉卢述福弟兄和他同工的诉状入禀法院。敌人认为,如果一项诉状未能达成预期的结果,便可以运用另一项诉状去提出指控。第一项诉状含有四条罪状,涉及的人数较多:两条罪状指控他们合谋违反1917年6月15日通过的间谍法;两条罪状指责他们试图执行他们的非法计划,或实际如此行。诉状指控他们合谋怂恿人不服从政府,拒绝在美国军队中服役,并且指责他们在国家从事战争之际合谋阻止人应征参与这种服役。诉状声称他们试图这样行,或曾实际这样行。诉状特别提及被告出版和分发《完成的奥秘》一书。第二项诉状指控被告将一张支票寄往欧洲(其实目的是要用来推广在德国的圣经教育工作),以致有损美国的利益。被告提堂时,法庭所聆讯的是含有四条罪状的第一项诉状。

      当时还有另一项诉状——控告C.J.伍德沃思和J.F.卢述福违反间谍法——在宾雪法尼亚州斯克兰顿的法庭待审。但据约翰·洛德·奥布赖恩在1918年5月20日所写的信透露,司法部的官员担心,当这宗案件由联邦地方法院的法官威特默审讯时,他不会同意让政府使用间谍法去禁制宗教人士的活动。官员们担心法官不会同意,由于这些人出于诚挚的宗教信念说了一些被别人视为反战争宣传的话,他们便违反了国家的法律。因此,司法部决定将斯克兰顿案暂时搁置,等到在布洛克林审讯的案件获得结果之后再算。政府也设法使来自佛蒙特州的哈兰·B·豪法官——约翰·洛德·奥布赖恩深知这个法官在上述各事上观点与他一致——在纽约东区的美国地方法院作主审。这宗案件在6月5日提堂,起诉人是以撒·R·伊兰和信奉天主教的查尔斯·J·巴克纳。在审讯期间,卢述福弟兄留意到天主教教士时常与巴克纳和伊兰商谈。

      在审讯期间,被告方面清楚表明,社方的主管人和书本的编辑者根本无意妨碍国家作战。他们提出证据表明,撰写这本书的计划——事实上大部分的写作——在美国宣战(1917年4月6日)之前便已完成了,出版这本书的合同也在他们被控违反的美国法律获国会批准(6月15日)之前即已签订。

      社方在准备供付印用的稿子和阅读校样之际,在1917年4月和6月加添了一些资料。控方在审讯期间刻意强调这些附加资料的内容。资料包括引自约翰·海恩斯·霍姆斯的一段话;这个教士曾坦率声称,战争违反了基督的教训。正如其中一名辩护律师指出,教士所说的这段话源自一本题名为《大战前夕对同胞的声明》的册子;审讯期间,这本册子仍然在美国公开出售。教士和这本册子的出版人均没有为此被控。圣经研究者只是提及这个教士的传道演讲内容而已,但控方却坚要圣经研究者为这位牧师所表达的见解负责。

      《完成的奥秘》这本书并没有告诉世人他们无权参与战争。然而,为了解释预言,这本书确曾引用1915年各期《守望台》的片段,指出教士们的立场如何首尾不一贯,因为他们一方面以基督的仆人自居,但却同时大力为作战的列国征募新兵。

      卢述福弟兄一获知政府不赞成书的内容,便立即打电报通知印刷商停止印制这本书。与此同时,社方派出代表向美国的陆军情报部查询,想知道他们不赞成的理由。社方获知由于当时大战正在进行,书里247-53页的内容被有关方面视为有问题,社方便立即吩咐弟兄们把书里的这部分切掉,然后才将书分发给大众人士。后来政府通知地方检察官,人若进一步分发这本书,便会违反间谍法(虽然政府不肯向社方表示,书在删改之后是否仍被视为非法),社方于是下令不再公开分发这本书。

      何以惩罚如此严厉?

      即使如此,在1918年6月20日,陪审团裁决每个被告均犯了诉状所列出的罪名。次日,七位b被告每位被判四项20年的徒刑,刑期同时进行。在7月10日,第八位c被告被判四项10年的徒刑,刑期同时进行。这些判决有多严厉?1919年3月12日,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在致检察总长的便条中承认,“刑期显然过重。”事实上,在萨拉热窝开枪刺杀奥匈帝国皇储的凶手——这宗行刺案触发了使列国投入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各项事件——所受的惩罚也没有这么严厉。他被判处入狱20年——但不像圣经研究者一样,被判四项各20年的徒刑!

      究竟什么动机促使法官对圣经研究者判处这么严厉的徒刑呢?法官哈兰·B·豪宣告说:“在本法庭看来,被告大力提倡及在国内和盟国境内四处散播的宗教宣传,比一师德国军队构成更大的危险。……宣传宗教的人通常操有颇大的影响力;当事人若是衷诚的话,影响力就更大。这足以加重而非减轻他们所造成的损害。因此,本法庭认为,唯一的明智之举是将这些人判以重刑。”可是,值得注意的是,豪法官在判刑之前说,被告律师所作的陈述不但使政府的执法官员,同时令“全国各地的牧师教士”,均受到质疑和侮辱。

      社方立即就法庭所作的判决向美国巡回上诉法庭提出上诉,但豪法官却武断地不准被告在等待聆讯期间保释出外。d7月4日,在法庭尚未聆讯被告所作的最后保释申请之前,警方匆匆将前七位弟兄解往乔治亚州亚特兰大的联邦监狱里。后来,证据显示在这次充满偏见的审讯中,法庭在程序上所犯的错误共达130个之多。社方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准备上诉聆讯所需的文件。与此同时,大战结束了。1919年2月19日,狱中的八位弟兄向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申请行政特赦。许多公民则致信新任命的检察长,促请政府释放这些弟兄。后来在1919年3月1日,豪法官答复检察长的查询,建议“立即减刑”。虽然这项提议会减短刑期,但却无异于证实被告有罪。在法庭采取这项行动之前,弟兄们的律师将一项法庭令状送达负责把案件向上诉法庭提出的政府律师。

      卢述福和他的同工被判刑之后九个月——当时大战已结束了——在1919年3月21日,上诉法庭准许八位被告保释出外。3月26日,他们每人缴交一万美元的保释金,便随即在布洛克林获得释放。1919年5月14日,美国纽约州的巡回上诉法庭裁决:“本案的被告并没有受到他们有权获得的不偏不倚的审讯;由于这缘故,本庭将原判推翻。”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e可是,1920年5月5日,在被告奉召上法庭五次之后,政府律师在布洛克林的公开法庭里宣布撤回起诉。为什么呢?美国国家档案局所保存的资料透露,既然当时战争的狂热已经过去,司法部担心,若将案件向没有偏见的陪审员提出,政府便会败诉。美国律师L.W.罗斯在致检察长的信中宣称:“为了保持我们与公众之间的良好关系,我认为我们最好主动”宣布不再作进一步的起诉。

      同一天,法庭在1920年5月5日将控方在1918年5月对J.F.卢述福和他的四位同工提出的诉状也一并驳回。

      幕后的教唆者其实是谁?

      这一切逼迫真的是由教士们教唆的吗?约翰·洛德·奥布赖恩否认这件事。但生活在当时的人都深知事实的真相。1919年3月22日,美国堪萨斯州吉拉德出版的《理性报》抗议说:“牧者罗素的跟从者受到‘正统派’教士的恶毒攻击;虽然他们尽力遵守间谍法的规定,但却仍被定罪监禁,不准保释。……我们在此声明,不论间谍法在法理上是否合乎宪法,或在道德上是否有理,牧者罗素的跟从者都在这条法例之下受到冤屈的判罪。任何人若怀着开明的头脑将证据查考一下,都会迅速看出这些人不但无意违反法律,也实在没有违反。”

      若干年后,雷·艾布拉姆斯博士在《教士举枪致敬》一书中评论说:“耐人寻味的是,有这么多教士积极试图将罗素派[敌人加于圣经研究者身上的贬称]消灭。许多由来已久的宗教争论和仇恨虽然在和平时期从没有在法庭上被提出来,现今却在战争狂热的影响下在法庭上浮现。”他也说:“分析过整件案子之后,我所得的结论是,各教会和教士们乃是试图扑灭罗素派运动的幕后策动人。”——183-5页。

      可是,圣经研究者所受的逼迫并没有随着大战结束而终止。事情只是进入一个新阶段而已。

      教士向警方大施压力

      大战既已过去,教士们便转而挑起其他争论,以图制止圣经研究者的活动。1920年代,在信奉天主教的巴伐利亚和德国的其他部分,警方根据有关兜售的法律多次逮捕见证人。但案件提交上诉法庭时,法官通常判圣经研究者得直。最后,由于有数以千计这样的案件提交给法庭处理,内政部在1930年发出通告,吩咐所有警官不要再根据兜售法对圣经研究者采取法律行动。结果,有一段短时期,来自这方面的压力消退了,耶和华见证人便趁这个机会在德国的外勤地区展开规模异乎寻常的活动。

  • ‘受万民恨恶’
    耶和华见证人——上帝王国的宣扬者
    • [第655页的附栏]

      教士显露他们的感觉

      1918年,法庭将J.F.卢述福和他的同工判处徒刑。当时各大宗教期刊对这件事的反应颇值得注意:

      ◆ 《基督教纪事报》:“政府此举大力击破了一种想法,认为宗教主张无论多么荒谬恶毒,人都可以随意传播而无需受罚。这种由来已久的想法其实大谬不然,可是,一直以来我们却完全掉以轻心。……卢述福既被判入狱,看来罗素派气数已尽了。”

      ◆ 浸信会出版的《西部记录报》说:“这个惹事生非的教派的领袖被关进监狱里,与怙恶不悛的罪犯同囚,实在不足为怪。……在这方面,真正令人困惑的难题其实是,究竟应将被告送进精神病院,还是送进监狱里。”

      ◆ 《双周评论》转载纽约《晚邮报》的评论说:“我们相信,全国各地的宗教导师都会留意这位法官的裁决,规定除非一种宗教与成文法绝对一致,否则倡导这种宗教的信仰就是大罪。如果你是个衷诚的传福音者,你的罪责便甚至更大。”

      ◆ 《大陆报》轻蔑地将被告称为“已故‘牧者’罗素的跟从者”,并且歪曲他们的信仰,声称他们认为“只有罪犯才应该上战场跟德国皇帝作战”。报章也声称,据华盛顿的司法部长说,“不久之前,意大利政府向美国政府投诉,指责卢述福和他的同道……在意大利军队中分发反战宣传品。”

      ◆ 一星期后,《基督教世纪》周报一字不易地刊载了上述大部分报章的评论,由此表明他们大家的意见完全一致。

      ◆ 天主教的《真理》杂志简略报道法官所作的裁决之后,接着表达编者的感觉,说:“该团体的出版物满是对天主教会和教士的恶毒批评。”文章企图将“煽动叛乱”的罪名加于任何公开表示不同意天主教会主张的人身上,因此补充说:“愈来愈明显的是,不容异己的精神与煽动叛乱是息息相关的。”

      ◆ 雷·艾布拉姆斯博士在他所著《教士举枪致敬》一书中评论:“后来这些人被判处二十年的徒刑;消息一传到宗教刊物的编者们耳中,这些刊物差不多都不约而同地,不论大小,为此而欢欣鼓舞。我无法在正统教派的宗教刊物中找着任何表示同情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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