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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慰‘心灵破碎’的人
    守望台1995年 | 11月1日
    • 涉嫌淫虐的人又怎样?

      人如果确实有淫虐儿童,就是个强奸犯,有理由被人这样看待。任何身受此害的人都有权控告淫虐他的人。不过,如果控告只是根据遭人淫虐的“压抑的记忆”,我们就不应该鲁莽行事。如果有这种情形,最重要的是帮助受害人回复较稳定的情绪。过些时候,受害人可能较清楚肯定自己的“记忆”,也较清楚肯定自己究竟想怎样做。

      请考虑唐娜的例子。据说她因为饮食失调去见一个心理辅导员。这个辅导员的工作能力显然大有问题。不久之后,唐娜控告父亲乱伦,结果她父亲被提上法庭。由于陪审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这位父亲无罪释放。可是,他还得缴付10万美元堂费。后来唐娜告诉父母,她不再相信有这种淫虐的事发生过!

      所罗门明智地说:“不可鲁莽地诉讼。”(箴言25:8,《当代》)要是有充分理由令你怀疑嫌疑犯还继续淫虐儿童,你也许必须向这个人提出警告。这个时候,会众的长老可以提供协助。但情形不是这样的话,不要着急。最后你可能宁愿把事情抛诸脑后。不过,如果你想跟有嫌疑的人当面对质,你有权这样做。不过这样做之前,你先要想清楚自己对可能出现的后果有什么反应。

      浮现“记忆”的人在医治期间,可能会遇到进退两难的情形。举个例,一个人可能在脑海里清清楚楚看见侵犯他的人,而这个人却是他天天遇见的。对于怎样处理这种情形,圣经没有明确的规定。“各人都要负起自己的担子。”(加拉太书6:5)有时人可能觉得涉嫌的是自己一个亲属或直系的家人。请记住,要证明有嫌疑的人真正犯了罪,有些“压抑的记忆”是不可靠的。这样的话,只要事情还未水落石出,大可以跟家人保持联络——至少可以间中探访,或者写封信、打个电话问候。这样做可以表明当事人正设法跟从圣经的原则。——对照以弗所书6:1-3。

      长老可以做些什么?

      会众分子要是突然浮现小时候被人淫虐的景象,或者因这类“压抑的记忆”而饱受困扰,大可以向长老求助。遇到这些事,长老团通常会派两位长老处理。奉派的长老要仁慈地鼓励受困扰的人,劝他在这个时候要着力留意克服感情上的痛苦。无论“记忆”中侵犯他的人是谁,名字都应该保持高度机密。

  • 安慰‘心灵破碎’的人
    守望台1995年 | 11月1日
    • 如果受困扰的人决定提出控告又怎样呢?b要是这样,奉派的两位长老可以建议他跟从马太福音18:15的原则行事,私下跟被告澄清问题。要是原告觉得面对面跟被告倾谈,很难保持情绪稳定,可以打个电话或者写封信。这样,被告人就有机会在耶和华面前郑重申明指控是否属实。被告人甚至可能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不可能侵犯过原告。被告人也可能会认罪而跟原告和解。这无疑好得多!要是有人认罪,奉派的两位长老可以根据圣经原则进一步处理事情。

      要是指控不能成立,长老应该向原告解释,不能再有什么司法行动了。会众会继续把被告人视为清白。圣经说,采取司法行动之前一定要有两三个见证人。(哥林多后书13:1;提摩太前书5:19)就算有超过一个人“记起”被同一个人淫虐,这些回忆也实在太难确定,因此没有其他实质证据的话,就不能成为判罪的根据。这并不暗示我们把这种“记忆”视为不确(也不暗示我们把“记忆”视为真确),而是在司法的问题上,我们一定要跟从圣经的原则。

      被告人如果确实犯了罪,却否认控罪,那又怎么样呢?他可以就此“逍遥法外”吗?绝不可以!他究竟有罪无罪,交给耶和华审判好了。耶和华对事情一清二楚。“有些人的罪是公开显明的,直接导致审判,其他人的罪后来也会显明出来。”(提摩太前书5:24;罗马书12:19;14:12)箴言也说:“义人的盼望必得喜乐;恶人的指望必致灭没。”“恶人一死,他的指望必灭绝。”(箴言10:28;11:7)耶和华上帝和基督耶稣最终会主持公道,执行永远的判决。——哥林多前书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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