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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竭力肃清罪行
    警醒!1996年 | 10月8日
    • 政府尽力而为

      1990年,联合国一篇调查报告透露,发达国家每年平均拨出百分之2至3的预算开支,用在打击罪行的措施上,发展中国家在这方面的花费就大得多了,平均占预算开支百分之9至14。在一些地区,当局要优先处理的就是增添警察部门的人手,改善警队设备。不过,结果好坏不一。匈牙利有些国民抱怨说:“警察部门老是欠缺人手缉拿罪犯,但总有充足的人手控告违规驾驶的人士。”

      近来许多政府都意识到,有必要立法严惩罪犯。例如,《时代》杂志指出,由于“拉丁美洲的绑架案不断上升”,政府纷纷立法“严加管制,这些法例到头来却起不了什么作用。……立法防止罪行是一回事”,该杂志承认说,“严格执行法律却又是另一回事”。

      1992年,据估计英国推行了10万多个邻里守望相助计划,至少有四百万个家庭受惠。早在1980年代中期,澳大利亚已实施类似的计划。澳大利亚的犯罪学研究所指出,这些计划旨在减少罪行,“措施包括:加强国民对公众安全的警觉,提高居民的报案意识,敦促他们在邻里遇上罪行和可疑事件时要马上举报,鼓励他们给自己的财物标上记号以作识别,并且安装有效的保安设备,从而减低遭受暴行袭击的风险”。

      在某些地方,商场店铺把闭路电视跟警察局的警报系统连接起来。摄像机既可防止罪行,又可用来辨认违法者,警察机关、各大银行和百货商店都先后安装了。

      在尼日利亚,警方力图把劫匪和汽车盗贼缉拿归案,于是在公路上设置检查站。政府当局还成立了一个专责调查商业舞弊的委员会,以求对付诈骗行为。为了促进警察和居民之间的关系,由社区领袖组成的委员会不但向警察当局举报犯罪活动,还告发可疑人物。

      游客抵达菲律宾后,往往留意到一般住宅都有看守人,许多居民都养了看家狗。实业家雇用保安人员看守办公室。防止汽车失窃的装置销路不断上升。居民只要出得起钱,就可以迁往守卫森严的住宅区或楼房居住。

      伦敦《独立报》评论说:“由于对司法制度日渐失去信心,越来越多社区居民自我组织起来,保护社区的安全和利益。”随身携带武器的人也有增无已。举例说,据估计美国有半数家庭至少拥有一枝手枪。

      各国政府不断制订新策略,以求遏止犯罪活动。不过,乌克兰内政事务研究院的弗谢沃洛多夫却指出,根据联合国所提供的消息,许多不法之徒都是天资聪颖的,他们的“做案手法五花八门”,“执法人员即使受过专门训练”,也不能一一跟上最新的花招。通过第三方之手,聪明的犯罪头子就可以把非法款项投资在工商企业上,或向慈善公益事业捐赠巨款。他们力图巩固自己的社会地位,“务求跻身权贵之列”。

      信心渐失

      在一些国家,越来越多人认为,难题的部分成因在于政府本身。《亚洲新闻》引述一个防止罪行小组负责人的话说:“在我们逮捕的疑犯当中,警察、军人约占百分之90。”不论真伪,这样的报道促使一个立法机关成员发表以下的评论:“那些宣誓要维护法律尊严的人一旦知法犯法,我们的社会就有祸了。”

      在世界不同的地方,高级官员的贪污丑闻弄得政府惊魂不定,进一步削弱国民对统治阶层的信心。对于政府控制罪行的能力,民众不但信心尽失,甚至质疑当局有没有决心这样做。一位教育学家问道:“行政官员既然泥足深陷,自身难保,又怎有能力对付犯罪活动呢?”

      政权虽然不断更替,罪恶还是依旧存留。但请放心,不久罪恶就会不复存在!

  • 能够肃清罪行的政府终于掌权了
    警醒!1996年 | 10月8日
    • 圣经早已指出,在我们的日子,人会“专爱自己,贪爱钱财,自负,高傲,亵渎,不服从父母,忘恩,不忠贞,毫无亲情,不愿意达成协议,毁谤人,漫无自制,凶悍,不爱良善”。(提摩太后书3:2,3)人要是具有以上的性格特征,就难免会作奸犯科。

      既然非法勾当是人干的,只要人肯洗心革面、痛改前非,罪行就自然会减少。不过,人要改邪归正,谈何容易。比起以往,今天人如果想一改故辙,就困难得多了,因为按照圣经年代计算,从1914年起,我们已踏进这个事物制度“最后的日子”。正如圣经预告,这段日子会有“难以应付的凶险时代”。凶险的时势是魔鬼撒但促成的,他是万恶的罪魁祸首。他“知道自己时候无多,就大为愤怒”。——提摩太后书3:1;启示录12:12。

      当今的犯罪活动急剧上升,这就是原因所在。撒但深知自己不久就会遭受毁灭,他的制度也快要被铲除。既然剩下的时间不多,他就千方百计,助长歪风,使人类把提摩太后书第3章所提到的不良习性显露无遗。所以,政府如果要肃清罪行,就必须把撒但的势力灭绝,同时帮助人民改过自新,除去以上所描述的劣根性。可是,有任何政府能够担负这个超凡的重任吗?

      人为政府实在无能为力。乌克兰的法律系教师瓦斯科维奇认为,有需要成立“一个能够发挥力量的共同体,来协调所有政府和公共机构的运作,使各方互相配合”。在一个讨论罪行的世界会议上,菲律宾总统拉莫斯说:“现代化设备把世界各地的距离缩短了,犯罪活动因而能够超越国界,演变为跨国罪行。既然这样的罪行涉及多个国家,解决问题的方案也就要同样适用于多个国家才行。”

      “为祸全球”

      联合国是个跨国(国际)机构。自创立以来,这个机构一直设法对付罪行。可是,跟各国政府一样,联合国也苦无对策。《联合国与防止罪行》一书指出:“大部分国家都各自发觉,国内的犯罪率持续上升,简直无从抑制;跨国罪行也急剧加增,远远超出国际社会目前所能应付的范围。……有组织的犯罪集团不断扩张势力,实在令人担忧;在这些犯罪活动当中,侵犯人身的暴行、威迫恫吓、公务员贪污等案件所招致的后果最为严重。恐怖事件使盈千累万的人无辜牺牲。毒贩以利字当头,贩卖使人上瘾的麻醉剂,为祸全球。”

      美国第四届总统詹姆斯·麦迪逊有一次说:“要成立一个人管辖人的政府,最大的困难在于:人必须授权政府管辖人民,然后再强迫政府律己。”(参阅传道书8:9。)所以,要实现这个理想,就得把“人管辖人”的政府一一更换,用上帝所统辖的制度取而代之。可是,这个解决办法切合实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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